以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为代表的旧式区域发展战略,本质上是利用行政力量作为经济指挥棒,践行区域均衡主义。虽然取得了诸多成效,但从区域间的实际发展情况看,一味追求均衡或许并没有带来期盼的结果。与此同时,旧式区域发展战略中促成区域均衡的两大关键手段——转移支付的财政安排以及倾斜于落后地区的优惠政策,还带来了激励机制扭曲和资源错配的问题。
中国近年开始调整区域政策,逐步突破了原有的四大板块和省级行政区划,进行了跨区域的新型空间形态重构,着重推进经济带协同、城市群协同两个方向上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这重塑了中国区域经济大格局。
从战略思路上看,新的区域战略不再过度使用行政手段来促成四大区域间的均衡发展,而是重新审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鼓励各类生产要素流动和提高配置效率。先撬动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为核心的中国经济增长极,再通过经济带之间的传导和协同,让各大城市群在市场力量带动下共同发展。
从落实方式上看,新型区域发展布局突破了原有的四大板块和省际行政区划,通过缩小区域政策单元提高了区域政策的精准性。同时明确地区和城市的战略定位,实现差异化竞争和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
尽管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仍长路漫漫,但这或许是一条更科学、更尊重经济规律的发展道路。
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变迁
由于所处历史阶段和发展理念的不同,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经历了多次调整。
1949-1978年:区域均衡发展战略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首先实行的是区域均衡发展战略。当时新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较为恶劣,前有美国包围封锁,后有中苏关系恶化,为了保障中国的国土和产业安全,有将工业从沿海向内陆地区转移的客观需求。实施区域均衡发展战略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国内外的经济环境,各区域走向了低效均等化,没有充分释放出国民经济的发展活力。
1978-1993年: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后,在反思均衡发展战略利弊的基础上,中国区域经济战略转向以对外开放为特征的非均衡发展。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明确提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生活先好起来,带动其他地区,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这一表态标志着区域发展战略的转向。
“六五”计划(1981-1985年)后,政策主要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特别是在东部省市设立了一系列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给予其外商准入、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外商投资,这加速了东部沿海地区的工业化进程。
在区域非均衡战略的引导下,东部地区经济率先腾飞,也带动了中国经济整体的发展。1978-1993年中国名义GDP增长了近9倍,其中东部地区的GDP占比从43.6%提高到50.1%。
与此同时,东、中、西部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在迅速扩大。1978年东部地区人均GDP约为中部和西部地区的1.7和1.8倍,1993年扩大到2.1倍和2.2倍。
1994-1999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使得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自然地向东部地区集聚。因此,不再需要政策向东部地区倾斜,反而是区域分化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决策层关注。因此20世纪90年代中期,政策重心开始转向促进区域间协调发展,注重调动中西部经济活力,缩小和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
1994年印发的《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提出产业布局原则为 “既要继续发挥经济发达地区的优势并加快其发展,又要积极推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努力缩小两者差距”。
“九五”计划(1996-2000年)中更是明确提出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并制定了多方面措施,如优先在中西部地区进行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中央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等。
1999-201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进入新世纪后,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不断提升,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细分的区域性发展战略不断推出。1999年、2003年和2004年中国相继提出了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自此中国经济版图被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板块,针对各区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差异化规划,采用不同政策指导。
通过梳理政策文件可以发现,三大区域战略的政策思路较为清晰,且一以贯之,整体的政策框架变动不是很大。
从表中可以看出,三大区域战略有一些相同的举措。首先是都强调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能源等。其次是通过财税和金融政策倾斜,给予这些地区资金支持。最后,三大战略中都提到了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和引进人才、提高区域开放水平、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等方面的内容。
但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三大战略的政策也各自有所侧重。
比如西部地区因地理环境复杂,导致交通状况长期以来都大大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这成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因此,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极为强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以来西部地区的公路建设投资大多数时候都保持两位数的增速,而且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考虑到西部地区生态脆弱,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也出台了非常多的诸如退耕还草、还林等生态保护措施。
中部地区则一因人口众多、劳动力充足,二因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三因毗邻东部、市场广阔,因此有较好的发展制造业的区位条件,中部崛起战略对中部地区的一个重要定位就是“先进制造业中心”。受政策支持带动,2006-2018年间,中部地区制造业产值占全国的比重从13%提升到25%,其中高新技术制造业的占比也有较大提升。
此外,中部地区历来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因此政策也特别强调要实现中部地区的农业现代化,巩固其粮食生产基地的地位。
东北地区有相对完备的工业基础,但是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单一产业结构,以及历史遗留下来的所有制问题,导致其转型动力不足,经济效率低下,影响了东北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东北振兴战略的侧重点在两方面,一是理顺体制的深层次矛盾,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同时改善营商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二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做强传统产业的同时,注重推进信息化、技术创新以及新兴产业培育。
二、旧式区域发展战略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间仍存在显著发展差距
不可否认,旧式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确实加快了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建设步伐,促进了其经济发展,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注入新动力。但在战略实施的这20年,政策效果并不理想,各地区经济发展仍然存在显著的差距。
第一,战略实施以来中西部地区的GDP占比提高并不显著。东北地区的GDP占比甚至在不断下滑,而东部地区GDP占比则长期在50%以上。
第二,尽管各区域的人均GDP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但绝对差距仍然在持续扩大。2000年东部与西部的人均GDP差距约为7000元/人,2018年扩大到了超过4万元/人。
第三,区域内部各省间的发展差距也并没有缩小。我们将人均GDP差率,定义为区域内人均GDP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人均GDP之比,来衡量区域内部的发展差距。可以发现,1978年到2018年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的人均GDP差率都并没有明显收窄,其中西部在2002年到2009年,还从2.6上升到3.6。
除了政策效果不及预期外,旧式区域发展战略还产生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新问题。旧式区域发展战略有两大关键,一是以转移支付为核心的财政安排,二是倾斜于落后地区的优惠政策,前者主要带来了激励机制扭曲问题,后者则带来了资源要素错配问题。
(二)激励机制扭曲
不同的区域发展战略与中央财政关系的集权、分权密切相关。如果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那么必然需要中央做大财权,才能够更好地在顶层引导各区域间的资源调配,进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虽然触发因素和区域战略没有直接关系,但中央财政实力的增强,成为旧式区域发展战略得以推行的重要前提之一。
分税制改革前,“放权让利”的财政安排使得地方财力大大增强,但中央财政吃紧。到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比已经降至22%,需要靠地方财政收入上来才能维持平衡,这削弱了中央的经济调控能力。
分税制改革后,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央地共享税,一些重要税种的收入流向中央,使得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迅速逆转。1994年分税制改革当年,中央财政收入占比便跃居至56%,并且此后该比例一直保持相对稳定。
在实现财权上收中央的同时,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却并未明确划分。由于上级政府倾向于将事权下移,地方政府很多时候需要承担“模糊地带”的支出责任。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比重迅速增长。
中央财政收入比例提高后,主要是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将财政收入在区域间再分配,让财政富足地区间接“救济”财政羸弱的区域,以此来配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
因此,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财政体系可以被简单理解成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央层面进行统筹规划(财权上收),利用转移支付进行财力再分配,各地方政府具体执行和支出(事权下放)。
但这个模式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在财政再分配和转移支付过程中,仍然保留了一定的行政干预色彩,导致在实际中,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很难真正做到合理、公正、公平。中国现阶段的财政转移支付监督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缺乏科学依据和制度约束,立项审批流程也不够规范,有人为因素的扰动,存在着主观随意性。这就导致地方与中央之间存在讨价还价和博弈行为,给予了地方政府进行政策寻租的空间和动力。
与此同时,专项转移资金的管理也不严格,一些资金紧张的地区存在挪用专项转移资金来弥补财政赤字,或是将资金分摊至其他类别项目的行为,很难完全兑现专款专用, 这大大削弱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
另一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当前的财政安排造成了激励机制扭曲,并影响了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决策。
从收入端来看,有许多实证研究表明,转移支付(特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会产生税收替代效应,抑制地方的税收努力,给地方财政收入造成负面影响。
从支出端来看,财政分权、区域政策鼓励、中央财政兜底预期的相互作用可能导致地方政府更激进地扩大支出,进而导致地方债务激增。
在中国式财政分权格局下,地方政府主要对上级负责,而地方绩效考核体系长期以来又主要以GDP为主,因此地方官员为了实现政治晋升,会倾向于能更快做出政绩的支出,比如基建投资。
而在西部大开发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鼓励下,中西部地区有更强烈的经济建设冲动,并且这些冲动更多源于地方自主性,并不完全受中央所控制。许多在中西部进行的基础设施投资,收益可能难以覆盖其成本。
而地方财权的上收,又进一步加剧了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举借债务来扩大支出,使得近些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快速扩张,一些西部省份的地方债务规模已经触及到了红线。
转移支付还会给地方政府带来预算软约束。预期中央会对陷入债务困境的地方政府进行兜底救助,将进一步扭曲激励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导致地方隐性债务进一步加重。
有研究表明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每增加1元,将导致城投债发行人平均增加0.312元,并且这一显著正影响主要存在于中西部。
目前,以转移支付为核心的财政安排正面临着严峻挑战。近年东部地区的财政自给率已经逐步回落,而在经济面临放缓压力、减税降费和支出刚性的大背景下,东部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能持续受压制。在地方财政一般预算难以自给的情况下,最主要的方式是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举借债务来平衡收支。但是随着调控收紧、棚改退潮,房地产市场逐步降温,未来东部地区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可能会明显受到影响。
简言之,东部地区自身面临财政压力,利用东部财政资金补贴中西部地区这种模式所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三)资源错配
除了转移支付等财政安排所引发的激励机制扭曲外,旧式区域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优惠政策,还引发了深层次的资源错配问题。
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尽管做了许多跨区域合作的有益尝试,但总体来看“协调”的特征并不显著,更多还是侧重于“均衡”。因为尽管将中国划分为四大经济板块,但很多政策仍然很难做到精细化处理,不同区域的禀赋差异也没有被充分考虑,区域间的联动发展效果也不及预期。最终,政策落脚点往往还是回到了旧模式,即利用政府“有形的手”来干预生产要素流动,试图以此来缩小中西部和东部地区间的发展差距。
按照市场规律,中国的资本、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应该是向经济相对发达、产出效率相对较高的东部沿海地区聚拢。但由于行政力量的影响,反而流向了效率更低的中西部地区,资源的这种错配降低了中国整体的要素生产率。
首先是资本的错配。受政策推动,中西部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比重进入新世纪后持续上升,其中中部地区从2000年的16.5%提高到2017年的26.1%,同期西部地区从20.0%提高到26.6%。与之相对的,则是东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占比明显下滑,2010年后维持在40%左右。
但尽管中西部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占比持续上升,GDP占比提升却非常缓慢,2000年—2017年中部和西部地区GDP占比分别仅提升了1.8%和2.5%。这意味着,中西部地区的投入产出比相对较低,大量的资金投入后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回报。
因此,通过政策将资本投向中西部地区,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但却是以损失全国经济效率为代价的。
其次是土地资源的错配。在中国政府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并对建设用地供给实行严格的计划性管制,农村用地转换为城市建设用地面临相应的指标限制。2003年后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东部地区土地供应反而在收紧。从2003年到2014年,中部、西部、东北三大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占全国比重从39%大幅提升至70%,东部占比则从61%持续下滑到30%。
但与土地供应结构相反的是,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人口大量向东部地区迁移。这意味着土地利用效率更高、也更需要容纳迁移人口的东部地区反而很难扩张建设用地规模,直接后果就是中西部地区大量土地资源闲置,而东部地区因用地紧张房价处于高位。
最后是劳动力资源的错配。由于东部沿海地区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具竞争力的薪资,所以长期是“孔雀东南飞”的人口流动格局。但新世纪后的区域政策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西部地区发展,无论是工作机会还是生活质量都有所改善,使得居民在当地就业的意愿增强,这客观上也给人口流向东部地区带来了阻力。数据显示,2008年后中西部地区外出的农民工在省外就业所占比重持续下滑,说明更多的中西部农民工更愿意在当地就业。
我们也可以观察到,2010年流入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数量开始趋于稳定,劳动力供给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求,这加剧了东部的用工荒现象。
直觉上理解,我们可能会认为人口流出是一个地区经济缺少竞争力的表现,因此通过政策缓解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人口流出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实际上,中西部人口流出可能并非是一件坏事。
以产业之间的人口转移作类比,工业化时期往往要经历农业部门人口向工业部门人口的大规模转移。但这是符合经济规律的,过剩的劳动力转移也恰恰是提升农业生产率、加快农业转型发展的关键。
从这个视角来看待区域经济也是一样的: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的人口转移,确实一开始会加速冲击落后地区的经济,但随后通过增加个体的资源保有量,反而可能会提升这个区域的生产效率和人均产值。
人口密度过低会削弱一个地方的经济活力,但人口过剩也会导致效率损失,只有劳动力在不同区域之间的合理分配,才能最大化其经济发展潜力——而尊重市场往往比行政干预更容易找到这一平衡点。
如果一味地强调区域均衡发展,利用行政手段抹平差异,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旧式区域发展战略客观上加剧了发达地区的生产要素紧张,最终降低了经济整体的效率。
面向未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作为共同富裕思想在中国的一种实践,以“均衡”为核心的区域战略对中国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历史证明,过于强调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实际效果可能不及政策预期,还会带来激励机制扭曲和资源错配的问题,这既加大了地方财政风险,又降低了整体的经济效率。
因此,需要重新审视面向未来的区域发展战略,那么新的区域战略方向又在何处呢?
(一)国际经验
如果我们放眼全球,会发现“集聚性”和“非均衡”才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人均GDP更高的国家,人口聚集效应往往也更强。比如美国、日本、韩国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群总人口占国内人口比例,分别为46%、65%、50%,都位居世界前列。
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下图红色虚线方框内的众多欧洲国家,包括英国、法国、德国以及瑞典、芬兰等北欧国家。它们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但大城市群人口占比并不高。部分原因可能是欧洲国家内部各区域间的经济地理条件差异较小,并且在历经了百余年发展后,各地区都已经经历了比较充分的发展,这使得集聚效应不再那么突出。
但尽管如此,这些国家也有自己的城市集聚区,如伦敦城市群、巴黎城市群等。
人口集聚意味着产业和经济的集聚,而恰恰是这些为数不多的经济增长极,带动了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美国50%的GDP是由少数人口和产业集聚区域(下图中深蓝色区域)所创造的。占日本国土面积不到3.5%的东京都市圈地区创造了日本1/3的GDP。同样地,尽管中国努力推动区域均衡发展,但狭窄的东部沿海地区仍然贡献了中国一半以上的GDP。
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经济集聚是否必然导致区域之间产生发展差距呢?
从美国各大区域的数据来看,人均GDP分化并不算严重。尽管2008年金融危机加重了美国的区域差距,但2018年美国人均GDP最高区域(中部地区)/最低区域(东南地区)的人均GDP比值仍然在1.5以下。
美国各州间的人均GDP由高到低递减程度也较为平滑,其中纽约州人均GDP最高,约为最低的密西西比州的2倍,这一差距要小于中国的省际差距。
对于区域平衡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联合国2009年世界发展报告《重塑世界经济地理》中有过这样的阐述:
“不平衡的经济增长和和谐性发展可以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当经济从低收入水平向高收入水平增长时,生产也随之日趋集中。生产者会青睐某些地点,譬如城市、沿海地区和相关国家。发展成效最为卓著的国家往往能制定合理的政策,促进不同地区人们生活水平的趋同。同时实现生产集中的短期利益和生活水平趋同的长期利益,其途径就是经济一体化。”
经济一体化,或者说区域经济一体化——其背后支撑的经济学理念即是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通过生产要素集聚,可以有效提升经济效益,实现“1+1>2”的效果。
这和强调“均衡”的传统区域战略有非常大的区别。中国旧式的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往往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要素流动,造成效率缺失,影响整体经济发展,也带来了一些弊端。
而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下,恰恰需要政策积极打破各类生产要素流动的壁垒和阻力,让市场规律能够更充分地发挥作用。在尊重区域特性和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利用政策加以引导,弥补市场缺陷,实现更完备的地区间优势互补和价值链分工。
(二)中国实践
从所出台的政策看,实际上,2013年开始中国已经在积极调整区域战略的方向。具体表现为“着重推进经济带协同、城市群协同两个方向上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努力构建“以经济带为轴线,以城市群为支点”的新型空间布局形态。
一方面是2013-2014年“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先后提出。另一方面是以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颁布为标志,正式开启了城市群建设之路,2015年至今已有11个城市群相关规划陆续获得批复,其中粤港澳大湾区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未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可能会成为下一个国家战略。
至此,中国已经形成了以集聚效应和协同效应为导向的新型经济空间格局,包括“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两大重要的经济带,以及作为支点的十余个城市群。其中,各城市群又有所侧重,比如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已经或即将提升为国家战略。
新型区域发展战略无论是在战略思路还是执行方式上,都有了明显改变。
从战略思路上看,传统区域发展战略倾向于利用行政干预促成四大区域间均衡。而新型区域发展战略则更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各类要素流动和高效配置。
同时,新战略重新审视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并非一味强调各区域均衡发展,而是先撬动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为核心的中国经济增长极,再通过经济带之间的传导和协同,让各大城市群共同发展,为中国整体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从执行方式上看,传统的东、中、西、东北四大板块布局实际上是按照经济发展程度来划分的,这样的划分方法一方面过于粗糙,没有考虑到区域内部存在的差异性,例如西北和西南之间在经济地理条件上差距很大,实际上很难适用统一的西部政策框架。
此外,基于四大板块的区域政策更多是注重各板块自身的发展定位,对区域联动性的考虑并不充分,而且区域政策具体落实下来,往往只能以省为单位进行政策指导,难以实现相邻地区之间的经济协同。
而新型空间布局形式突破了固有的四大板块布局和省际行政区划,通过缩小区域政策单元,提高了区域政策的精准性。无论是城市群还是经济带,目标都是实现跨区域协同,通过错开地区或城市战略定位来实现差异化竞争和优势互补。
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例,各项措施很好地践行了“促进要素充分流动”和“注重协同效应发挥”的区域发展理念,体现了新型区域发展战略在战略思路和执行方式两个方面上的改进。
一方面是通过基础设施、金融市场、科技创新互联互通等多方面措施,促进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要素全方位流动。
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来看,最重要的仍是交通。按照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将建设虎门大桥、深中通道与港珠澳三座大桥来联接港澳与内地九城,并构建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力争实现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同时还将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为促进湾区内交通的互联,财政也在积极投入。截至2019年9月,中央和广东省财政累计安排港珠澳大桥建设资金168亿元、深中通道42亿元,投入广深港高铁资本金72亿元等,推进项目有序开展。
从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来看,规划也提出了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允许湾区内银行机构开展更多跨境业务,如人民币拆借、即远期外汇交易等,便利金融机构业务往来。二是进一步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例如完善现有的陆港通、债券通制度,推动大湾区内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等,更好地实现金融资源配置。
目前中国正处于新一轮金融开放中,内地对港澳地区的金融开放更早也更成熟,因此未来可能会进一步将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试验地,加快探索更多金融合作机制。
从科技创新互联互通来看,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定位之一就是国际科创中心,因此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建设“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帮助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规划里也指出要建立多方面的创新资源共享机制。例如通过与香港、澳门建立创新创业交流机制,推动创新创业信息共享。向港澳有序开放国家在广东建设布局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推动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共享。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出入境、工作、居住等更加便利化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和学术人才资源共享。
另一方面是,通过错开区域内城市的战略定位,可以实现差异化竞争和优势互补,有利于协同效应的发挥。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规划,“9+2”城市各自有不同定位,例如香港是金融中心、创新中心,广州是航运枢纽,深圳是科技中心,佛山、东莞等是制造业中心。通过对城市进行差异化战略定位,可以避免城市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
从相对优势看,港澳地区有全球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有优秀的科研人才、自由开放的金融制度安排、成熟的资本市场(港交所),能够吸收海外高风险偏好的长期资金。而内地有深圳、广州、东莞等九城的市场需求,同时背靠内地资本市场(深交所),有较高的居民储蓄,有强大的加工生产能力。
港澳和内地珠三角九城合作,非常有利于发挥地区间优势互补和协同效应,最终实现1+1>2的效果。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三大世界级湾区之间,还存在发展差距较大的客观事实,无论是人均GDP还是单位土地面积创造的GDP都相对偏低。同时,还存在着要素流动不够充分、部分地区产业竞争同质化等一系列问题。
但相较此前过度强调区域均衡发展,目前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更具科学性、更合乎经济发展规律,也能为粤港澳大湾区带来更大发展机遇。
文章摘自联讯麒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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