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逢初一十五,亦或是佳节。我就会对着立柜的长镜“咣咣咣”磕三个响头。然后拽过一把椅子坐下,又燃起一支烟,与镜中的李瑞神交。
一口青烟拂过镜面,里面的人变得虚晃,与此同时一幕幕往昔立现。
14岁那年,李瑞他老爸破天荒地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百元大钞。
“你不是做梦都想吃巧克力吗?去买吧。”
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李瑞站在一边,迟迟未动。
他爸抽出一根大前门,衔在嘴上,把烟盒捏瘪,随手一扔。
“快去,顺道儿给爸买包大前门。”
李瑞揣好巨款,回头看见老妈正拿着扫帚把烟盒从脸盆架子下抠出来,又扫进撮子里。
2
巧克力一块五一板,大前门两块。李瑞把余钱和一包烟交给老爸。
他老爸叼着忽明忽暗烟屁,蹙眉眯眼数着钱,然后对他妈说“够用了。”
他老妈坐在马扎上,猫着腰,正洗着菜市场收摊儿时捡回来的烂菜叶。她听出话音儿里劝说的意味,脸上泛起了犹豫,却又一言不发。
见此,他老爸把烟屁摔在地上,用黄胶鞋碾到吐丝,然后抠开烟盒,又叼上一支烟。斜楞眼珠子看向李瑞。
李瑞赶忙拿起泊头火柴盒,为其点燃。
“儿子,想下个月吃烧鸡不?”
烟雾缭绕间,李瑞悄悄嗅了嗅,然后重重点头,同时咽下口水。
“那就甭念书了,过两天爸给你找个活干。”
说完,李瑞他爸磕出一支烟,递给他。
李瑞犹豫着伸出手,心里盘算着该用何种生硬的手法把烟拿过来。
“别特么给我装。”
他爸大吼一声,翻愣起眼皮,亮出眼中的燥火。
李瑞手一缩,而后一咬嘴唇,探食中二指夹过烟。
他老爸划着火柴,一团熊起的火推至眼前。
李瑞虚眯起眼睛侧首深吸一口,引燃香烟,随手拍了拍老爸的手背。
3
第一份工作是送桶装水,李瑞叼着烟,小小的身板奋力地蹬着三轮车穿梭在市区的街巷,后面拉着十几桶鸿浮牌桶装水。
这活儿,不管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他整整干了一年。
期间送完水,他就会跑到体校,去看那里的学生训练。他只对三个科目感兴趣,散打、柔道、跆拳道。
直到天降暮霭,他才会收起意犹未尽的目光,蹬着三轮车赶回家拉上泔水桶,再赶去十几家小饭馆敛泔水。
夜深后,老妈把他从被窝里拽出来,两人一人蹬着一辆大二八。骑到市区的小区里,偷摸捡破烂,和别人家倒掉的残羹剩饭。
有一次他妈在垃圾道口儿,被两个醉汉踹倒,又一顿爆踢。他从另一个小区赶回来的时候,人已经走没影儿了。只看见他妈蜷缩在漆黑的垃圾口直“哎呦!”
最后一次蹬断车链子。他老爸破天荒的没有揍他。而是吸着两根烟,递给他一支。
“爸,给你换个工种儿。”
4
15岁,他在避暑山庄当上了夜班保安。
当朝阳照亮了脸颊,李瑞抹去挂在睫毛上的寒露,再一抬眼,就看见一个50多岁的老头,穿着宽松的练功服来接班。
他没走,就站一边看着。
见老头先带着两个人高马大的徒弟打了一趟太极。
然后指着门口老槐下的栓马石问“你们俩,谁能把它提起来。”
第一个徒弟退伍没几年,膀大腰圆跟牛犊子似的。他上前一叫力,又一“哎呦!”就闪了腰。
第二个徒弟,略瘦。迎上师傅怂恿的目光,他向后退了两步,脚后跟踩到了李瑞的鞋面。
李瑞抽回脚,叼着烟,绕开胆怯的他,在栓马石前站定。然后扎下马步,探三指插进石槽,单臂一叫力,栓马石缓缓离地,在下面久居的蝎子蜈蚣立时慌了手脚。
老头姓陈名青山,是位太极高手。每年都有很多人从全国各地慕名而来,与之切磋一番,后铩羽而归。
他见李瑞身小力猛,又蔫声不语,看似傻里傻气的,却颇有隋唐元霸之风采!打心底透着喜欢。就每次接班来,都给他带几个肉包子。三天后就收他作了三徒弟。也是最抠的一个,学艺四年,连个响屁都没给师傅送过。
陈青山有一次搬家,前一天就叫三个徒弟去帮忙。李瑞迎着晚霞就去了,正赶上吃饭,吃完。他从裤兜里掏出几个塑料袋,把桌上剩下的吃食分门别类打包,然后一抹嘴,就大摇大摆地走了。
大师兄说他:卑鄙。
二师兄骂他:无耻。
师娘对一双女儿和一个女婿说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陈青山神色淡然,一只手悄悄缩进圆桌底下,趁还没吃饱的外孙“哇哇”大哭之际,掰断了一副筷子。
陈青山每次与人切磋都会到避暑山庄群山内的一处密林里,身边只带李瑞。
他站在十米见方的空地边儿,四年间,见师傅打趴了一个又一个太极高手。其中不乏声名享誉全国之辈。
其实所谓的中国式比武,并非像武侠片里演的那样,插招过式,你来我往,打得有板有眼,既生动又耐看。
有几次来了狠茬,李瑞见陈青山被人打的口鼻窜血,额头青筋暴起,豆大的汗珠都滚沸了!最后龇牙咧嘴地用上王八拳,才勉强获胜。
那些人起身之后,先向陈青山俯首抱拳,自认技不如人,甘拜下风。
然后又红着脸走到李瑞近前,拉起他的手,塞进一卷钱。
“小兄弟,今儿,你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李瑞闭起一只眼睛。
那人赶忙又加上一卷。
李瑞这才合上双目点点头。
碰上不识相的,拍拍屁股走人。他也没办法,因为陈青山过于低调。视金钱如粪土,视名声还不如粪土。
5
自从步入社会,李瑞每月领完工资,都会给家里买一只烧鸡。
他最爱看的就是老妈抱着烧鸡啃得满嘴流油时的样子。每逢此景他就觉得心里满溢着酸涩的幸福。
“儿子,后天你就当兵走了,等你回来再给妈买烧鸡。”
他老妈说完,背过身儿,抹着眼泪儿,一瘸一拐地走了。
四年前被醉汉踢灭了一根神经,李瑞他妈的腿脚就一直不利索。喂猪的时候,还被猪拱躺过几回。
李瑞吃了两口烧鸡,把剩下的推给他爸。
他爸消灭烧鸡,意犹未尽地舔着紫红的嘴唇。又掏出注射器,撩开肚皮,打了一针胰岛素。
四年前被查出糖尿病,直接就是四个加号。他爸先是吃了一肚子“灵丹妙药。”后来发现自己的草包肚子不减,腿是越来越苗条。最后只得面对现实——扎针求活。
“儿子,好好当兵,不用担心你妈,家里还有我呢。”
他爸说完,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躺在炕上就睡着了。
6
日没西山,红霞漫天。在猪圈旁的一块黄土地上,李瑞刨了一个大坑,把病死的猪推进去,填好。然后蹬着叮当响的大二八去了避暑山庄。
陈青山手中攥着一小卷卫生纸,在群山间的一块空地上等了很久。
见李瑞缓步而来,在对面站定,便手捏一端,牛哄哄地抖开。
纸上是用墨水写的四个大字,都浸透了。
李瑞看到的是倒过来的背面。蹙眉舒展之时认出那四个字:但求一败。
陈青山松开手指,任心中的诉求随风而去。
最终它挂在一株老柏的枝头,瑟瑟着,抖落着字意间的寂寞与不甘。
“你是我最后的希望。”
陈青山亮开架势,张大的双目尽是昂扬的斗志与希冀的神采。那一刻他仿佛又回到了弱冠之年好勇斗狠的时代。那时的心境是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是目空一切的无畏,是对世间万事嗤之以鼻的不屑。因为那时的他是无人敢惹的街头霸王陈,被公诸于众的做人信条仅是一句:能动手,就别特么逼逼。
可现在他只是想看看,对面的年轻人,他有没有资格拥有那种心境。
李瑞艰难地收回挂在柏枝上的目光,眼底泛起了犹豫。对面的人于他只不过是生命中的过客,他执意如此真的有必要吗?
“你还在等什么,知道我老眼昏花,想再等天暗一些?”
陈青山有些不耐,快活了一个甲子,经历了那么多世事,可对面的少年,在他看来和初见时一样云山雾罩,看不清其间的脉络。也永远在他心中的草纸上打着一个大大的问号。而这个问号最下面的那个点,已经在这四年里,被他自己的无数好奇打磨成了一把锋利的匕。以至于他想起这个徒弟,心中就会升起一股刺痛:即使他悟性再高,又怎么可以做出在师傅家里白吃白喝,吃剩下的还要打包带走的事情!他是在厚颜无耻地消费我的偏爱吗?
虽然少时的陈青山也经常在市井这么干,可在他师傅家中,他的手从不敢伸得过长过远。所以他可以隐忍,却不能原谅,可以一忍就是四年,却更加需要爆发。
“你还在纠结什么?”
面对李瑞的冷漠,陈青山终于愤怒了。四年里他第一次大吼。吼声在群山响彻,惊起林中的飞鸟,也震得几片叶落归根。最终传回他的耳中。可他突然觉得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不信,因为那颤悸于心的声音,他竟然忆不起此生是何时又因何事发出过。
李瑞慢慢抬起懒散的眼皮,目中露出一丝坚定,同时,一只手伸向裤兜,掏出一张没开封的卫生巾,然后揭开它一身的束缚,又将之贴在脸上,罩住双目。
陈青山老脸涨红,脸肌发抖。他依稀记得上次搬家后,自己的二女儿跟他已经绝经多年的老伴磨叨过一嘴。
“妈,我记着还有一片来着,是不是你给用了?”
现在看来显然不是,因为他想象不出这个徒弟花钱消费时的情景。更何况去买这种东西!
然后又想到他的家境,陈青山十分确定,真要是哪天他们一家决定出门几天,把门窗关死。那在家中寄宿的老鼠,如不趁着还有气力赶紧另辟奇径,外出谋生。恐怕都得一窝窝地活活饿死。由此推理,他妈就算没绝经,用卫生巾的概率也是微乎其微。最大的可能就是用卫生纸。
可是想至此,陈青山又有些不确定,因为他有一次无意间看见李瑞在万壑松风的一堵墙后放飞自我,自由飞翔,到最后只是把屁股挪到墙角蹭了蹭,便提上了裤子。
不知道那堵历经300多年沧桑,又见过好几位爱新觉罗氏皇帝的老墙,后来是否因此事坍塌。但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心中的魔鬼差点就成功地教唆自己扣下眼珠子再一口吃掉,最终他战胜了心魔,保全了双眼。
可面对李瑞时,心里又没了底儿。魔鬼怎么能与那小子相比?又怎能跟得上他的套路?心中的魔鬼虽然狠毒到为了消灭自己,不惜玉石俱焚。可与李瑞相比,说到底还是单纯了些。
陈青山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这个徒弟,即便在幼年最可爱喜人的时候,也没有做出过与这两个词相符的动作。
入冬的晚风,吹的林子沙沙作响,不时有几片寂寞难耐的寥叶被剪下飘零。这场景,既不生动,便是索然无趣。
于是风来到两人中间,打着旋儿,扬起一把黄尘。
两人,一个纹丝不动,一个眼珠在动。
比武与愤怒无关,陈青山压住心中怒气,脚步微移,又连绵不绝。他不信有风的天气里,太极闻风能对眼前这个只学了四年的徒弟,有何帮助。
但他依旧小心谨慎,一面感知风速,一面接近李瑞。最后在合适的距离打出一记与风速一致的拳式。
李瑞侧着一直耳朵,脑后的一缕头发被风吹的翘上了天,趾高气昂地嘚瑟着。一如他不卑不亢,倔强的灵魂,看似颤巍巍的,实则却是峻峭的小山,虽不甚巍峨,但又不可轻攀。又如他霎时破风而出的一只手,延伸出去的两根指头已然抵住了陈青山的喉结。
“咳咳咳”
陈青山捂住脖子不住后退,就像碰壁的皮球,弹开后踏上颠沛的回归之旅。
李瑞揭开罩眼的卫生巾,就像对待一件易碎品似的小心翼翼地将它平直着推进包装袋。又平直着掖进裤兜。
同时心中响起小玉姐的柔软入心话语: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他叫真我。瑞,我希望你能表里如一。
她说这话的时候,把丝滑如绸又乌黑如瀑的长发捋到肩头一侧,将整张脸扬起又偏向李瑞。
那一刻李瑞忘记了呼吸,喉咙瞬间就干燥起来,他感觉正有一颗暖阳照向自己。她光芒万丈,近在咫尺。美轮美奂,似又遥不可及。
她的脸白里透红,仅是那自然饱和的光感就足以令人目眩神迷。
她唇红齿白,嘴角微起间,脸颊两侧的梨涡就盛满了一汪春水,衬托得周围也洋溢起春的烂漫。
她双眸璨若星海,闪着柔美光泽,也透着遥远的神秘。
李瑞做梦都想沉溺其中。可是他又在想她的眼中可以装下浩瀚星海,却无法容下他这粒沙子。
所以他落寞低头,任由体内的血液烧红了脸,也不敢造次抬起。可是他的五感又不由自主地全都跑去了心里,因为那里还有一个小玉在轻歌曼舞。它们躲在心的角落里,悄悄地向她张望,明明口干舌燥却又止不住议论纷纷。
真是让人看一眼就会入梦的女孩!
“拿来。”
陈青山冰冷的声音将李瑞从梦里硬生生拽回现实。
他怒不可泄,走上前,伸手要。
李瑞微一摇头,竖起两根手指。
看到两只作剪的手指,和一张冷漠如雕的脸,陈青山挂着怒容就僵住了,他突然意识到被一直蒙在鼓里的小猫终于知道自己是虎了!也终于知道自己到了该贪婪吃肉的年纪了!即使他未露出锋利的虎齿,即使他只是伸出了两只枯瘦的脏兮兮的爪子。可他眉宇间的王气却随同他目中的犀冷渐渐散开,那是不焦不躁,漠视天地的傲慢。也是他不卑不亢自以为恰到好处的拒绝。
可他却已经老了,老到小老虎懒得去看他,只是随意地伸出两根手指就把自己给打发了。
陈青山慢慢低下头,又不甘抬起。与之抬起的还有一只挣扎的手。它颤抖着举过头顶,突又大力挥出。
“啪”
李瑞被师傅掴了一巴掌,头被抽向一边又迅速摆正。他的表情依旧冷漠,目光也依旧犀冷。唯有嘴角淌下的一串血,像是为了诉说什么,还在缓缓地,不甘地流着。
陈青山避开那道在他看来十分糟心的目光,随即解释“你拿了不该拿的东西,这一巴掌是替小玉打的。”
可话一说完,他就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解释,师傅打徒弟需要解释吗?是因为怕吗?是怕自己老了,对方还年轻着?还是怕那一双看似毫不起眼的手指?毕竟它刚才就像长了眼睛的宝剑,给自己来了个一剑封喉。却又像警示般恰到好处地还鞘了。
在那一掌之后,李瑞又收回了V字指。于他而言只要裤兜里的东西还在,对面老东西的动作哪怕像暴风雨般的猛烈,于身于心他都是可以不去计较的。
陈青山长出一口气,吐出的不是心中的不快,而是如临大敌时的畏感。其实对于他不了解的人,他是不会畏惧的。要命的是他与一只小老虎相处了四年,却依旧无法摸透它的秉性。甚至直到今天他才突然惊恐地发现自己真是老糊涂了。老虎是吃肉的!逼急了恐怕还要吃人!哈!四年前我爱惜他一把气力。四年后,我又怕他怕的要命!我这是何苦呢?
李瑞犀冷的目光仿佛直达陈青山的内心。他看到他的内心早已被时光偷走了青山绿水间的盎然,所剩的仅是皑皑白雪也盖不住的苍凉与萧索。
那一刻他不知为何低下了头,然后就看见陈青山衣袖里攥紧的拳头慢慢松开。
“到了部队,不要丢了功夫。”
陈青山扔下一句话,就走了。与他同去的还有那一股无聊透顶的风。
李瑞看到师傅的身后,跟着一卷黄尘,走进枯败的林间便销声匿迹。
7
李瑞走了,他记住了月台上父母的两行热泪,落在冰天雪地里化出了很深的坑。
也记住了台柱后那道徘徊的身影,即使火车驶离车站也没能绕出来。但他见与不见,他就在那里,他是陈青山,也叫师傅。
入伍的第一天,李瑞去剃头的时候抽了两口烟。然后他被老兵拉到操场。又被十几个老兵过筛子似的轮流打。
一群新兵就站在不远处看着,有些已经哭了,有些尿湿了裤裆,在刺骨的寒风中,他们就像小树苗一样瑟瑟发抖。不远处的李瑞让这些新人明白了,真正的寒冷永远是源自内心。
新兵班长拨开人群,走到李瑞身前,看着面目全非鼻口窜血的他说“部队,不是不允许抽烟,关键要看你有没有实力让人为你点烟。”
说完,他一只手伸进李瑞的衣兜,从里面摸出一盒烟和一片卫生巾。
“这是什么?原味的吗?你是猴子派来的奇葩吗?”
班长用卫生巾抽打李瑞的脸,嘴角的血挂在了卫生巾的塑料薄膜上。
他与周围的老兵哈哈地笑着。
突然就被李瑞抓住了手腕。
然后十几个老兵一拥而上,片刻间却又哀嚎遍野。
踩着“咯吱咯吱”响的积雪,迎着北来南往的冬风。李瑞坐到新兵班长身上,小心翼翼收好卫生巾,然后叼着一支烟,看向他。
新兵班长急忙将恐惧的目光投向近在咫尺的雪地,然后默默举起打火机。
年前,营部的小诊所突然床位紧缺。与此同时李瑞声名鹊起。
旅长在新兵入伍大会上一再强调不准打骂体罚士兵,可他听到李瑞的事迹后,突然意识到自己遗漏了什么。然后抓起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
“青山,我可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破例招他入伍的。”
“不行,等不到他退伍,我就得全军覆没。算了,我自己想想办法吧。”
于是,新兵连只过了一个月,李瑞就被一辆212接走了。然后在一个神秘却又毫无喜感的地方苦训了一年。
之后他随队去边境线执行任务。和巡山差不多,一待就是一个月,以至于没人再把巡山当回事了,但他们依旧沿着老路不定时地执行着所谓的任务。
李瑞也开始心不在焉了,连头盔的帽带儿都不系了,他习惯跟在队伍的后面,抽着烟,晒着太阳百无聊赖地走着。然后有一天,就看见一颗香瓜手榴弹落在队伍中间。
李瑞第一个反应就是摘下头盔飞身扑过去,把手榴弹压在身下。
手榴弹在头盔里炸响,李瑞被冲击力弹起又重重落下,然后口鼻窜血,人事不省。
一阵枪响过后,战友们击退了铤而走险的毒贩。将他翻过来,又看见他的肚子被炸漏了,里面的血隔着烂糟糟的军装渗出来,还有一两截白花花的肠子,看着血淋淋的,令人不忍直视。
边境线附近没有什么大医院,李瑞被抬进卫生所以后,一个老大夫为他检查完伤情,做出了一个在当时看来既大胆而又英明的决定——杀狗。
李瑞的身体输入了几个战友的血,又接了两截狗肠子,总算活了下来。为此他一直躺到退伍。
退伍前一天,军区司令在大会上给他颁发了二等功勋章,面对台下的掌声雷动,李瑞在想如果还有机会执行任务,自己要不要系好帽带儿。
8
下午他收到了老爸写的信,只有十四个字:好男儿志在四方,出去闯闯再回来。
于是他将大部分退伍费寄回家中,又留在部队做了一段时间的恢复训练,便只身一人去了越南。
之所以选择越南是因为他听说那个地方流行赌拳。
第一次上台打擂,对手就给新人备了份大礼——轮椅。
李瑞25度角望着对面人高马大的美国大兵,又看了看那个破旧的轮椅,上面沾满了并不久远的血渍,看来他不止一次把它送给对手,可每一次又都不是真心要送。
美国大兵用的是拳击,每一拳打出都刮着呼呼的风声。他的眼睛始终锁定李瑞,表情看似丰富实则简单,就是鄙视,自信,还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豪情。
被李瑞躲掉了几拳后,他就颠着脚,抖落着碗口大的拳头“啊啊”地大叫几声。
李瑞注意到美国大兵有几次撤步扭腰收肩的动作,但只做到一半,就变了招式。这说明他想要一招KO自己,只是时机尚未成熟。或许是自己躲得太快了,令他意识到自己产生了误判。
挥出去的拳头几次被放空,美国大兵有些沉不住气了,突然欺步进身打出一套组合拳。
先是右手直拳晃李瑞的面门,利用粗大的拳面,蔽其中间视角。然后是左手下勾拳,接着便是右摆拳。无一不是头部攻击。
李瑞微一撤步左格右挡,躲过三拳,然后一脚正蹬,迫使对手后撤,空出一片安全距离。
美国大兵被踢中腹部,顺势后撤,揉了揉肚子,“呸!”地一声吐了口吐沫。再看向李瑞眼中露出一丝狠色。
搏击在很多外行人看来比拼的就是力道、速度、反应、抗击打能力、后期还要涉及到体力和意志力。
还有人坚信一力降十会,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最有效的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甚至有人还把这些话用到了成功学上!美名其曰:商场如战场。
可是何为快而有力?又何为有效?霍元甲就真的比俄国大力士还有劲还要快吗?与其如此倒不如说他对力学,人体学和对武学的造诣更胜一筹。要知道子弹虽快,还需把枪口顶在敌人脑门上的时候才最靠谱。即便如此,你还需紧紧地盯着敌人未被束缚的手脚,以防万一。
说到底搏击自始至终较量的都是智商,但在李瑞看来应该再加上不可或缺的想象力。比如对手KO自己的方式,还有如何施出出其不意的攻击。
所以这一次他主动出击,打算诱使对手真正做出误判。只因他深谐机遇与风险并存这个道理,也隐隐猜到了那个方式,更想出了致胜之法。
美国大兵起脚避开李瑞一记低鞭腿,然后撤步转身收肩。他坚信对手根本不可能在此期间收住攻势,再做出有效的闪避格挡动作。所以转身之际眼中闪过一丝足以盖住心中狂喜的狡黠。
见到美国大兵两收一转的动作,李瑞坚定了心中的想法,同时也肯定了自己的演技。身体也确实没有收住攻势,因为根本收不住,这就叫假作真时真亦假。
他只是顺势变换重心,压低上身,扬起另一条腿,施出鸳鸯腿中的倒踢紫金冠。
如心中预想,美国大兵声势迅猛的转身后摆拳如约而至,但他大力挥了270度,仍是空无一物。
拧巴的身子撑着一张打着问号的脸,只因美国大兵没有看见预想中的李瑞,却见到一支沾着污泥的脚底板向着自己的脸大力抽来。
它就像一只先前藏在路边丛中伺机而动的眼镜蛇,发现目标又找准角度后,就是冷不防地雷霆一击。
其实美国大兵也没细看,甚至连瞳孔都来不及收缩,而且对手也没给他留下嗅一嗅脚气的时间。所有的一切只在电光火石之间。
美国大兵的结局很惨,脑袋本来就因转身后摆拳的动作扭到了极限,又结结实实挨了一记倒抽,颈骨“嘎巴”就是一声脆响,人也悬空飞起一些,又重重摔在地上。
他就像《大话西游》中最后一幕的紫霞仙子,猜中了前头,却没能猜中后头。当冰冷无情的现实之匕刺穿浮夸又色彩斑斓的泡沫,心就掉进了冰窟窿,拔凉拔凉的。
反观预判全中,点射十环的李瑞,摆着单脚拄地一脚问天的一字马,上身与地呈平行,看着躺在地上,被抽得舌头都吐出一截搭在嘴角的美国大兵。心想,这钱赚得也倒容易。
看台上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见此一幕,不禁潸然落泪。可她却执拗地举着相机,将上面的快门一按再按。即使眼前早已模糊,即使纤细的手不住地发抖,但不容错过就是不容错过,拳场上那个中等身材,稚气未脱的中国人让她看到了很多埋进黄土里的记忆,当他打败美国大兵,依然屹立不倒的时候。那些记忆就已生根发芽,破土而出。
后来李瑞才知道这个看似简陋甚至连个冲水马桶都没有的拳场为什么会获取暴利。因为这里被称为职业拳手的坟墓。
那些职业拳手可以在全世界任何国家举办的比赛中成名立万,甚至成为不败的神话。可是有一个地方他们是不敢来的。
那就是李瑞打败美国大兵的拳场。因为来这里打拳的人参差不齐。有些仅凭一膀子力气,就可以走上擂台。有些他们站在擂台上,就只能是一个人站着。即使这些人觉得自己很无辜,可是全世界都把他们列入了搏击界的黑名单。因为他们总是喜欢充当死神,收割生命。曾经有很多闻名世界的职业选手死在他们手里。所以关于这里充满神话色彩却又带着浓重血腥味儿的流言,散播世界的时候。那些还想来看一看的职业拳手就立刻意识到原来世界上还有一个地方是把自己当做蝼蚁看待的,所以他们马上取消了机票,也永远不会再对人爆料曾经那个疯狂的念头,以至于日后每每想起,还会不觉间流出一身冷汗。
美国大兵一度是寂寞的,但却不是最寂寞的。因为还有一个叫吴楚的人,他正在笼子里赤裸着上身和一头孟加拉虎搏斗。——人类,于他而言实在是低级趣味。
孟加拉虎被吴楚压在身下,用铁锤般的拳头砸晕了。
一个人打开笼子,为吴楚披上一件裘皮外套。然后站到他身后一侧说“拳场最近来了个中国人,很能打,已经连胜了8场,至今毫发未伤。”
“让美国大兵去试试。”
吴楚不以为意道。
那人脸上立刻蒙上一层无奈,可眼中却又闪出与之不符的兴致。
“他就是第一个去的,现在人已经离不开轮椅了。”
在走出牢笼的一瞬间,吴楚顿住了身形。虽然他瞧不起美国大兵,但仍有很多人认为他是仅次于自己的存在。尤其是那些自以为眼光独到的财团大佬,他们在享受别人用生命带来的刺激时,也一定会将手中的砝码抛给拥有年轻灵魂的潜力股。别人可以不考虑他的感受,可吴楚不能不为自己着想。
“他叫什么。”
“不知道,不过很多人都叫他新晋贵族。”
一只手掌摩挲着锈迹斑斑的栅栏,可无论吴楚多用力,多认真地磨蹭,他的手心还是痒痒的。
“给我们安排一场比赛吧。顺便给他订一口棺材。”
9
李瑞回到自己的小木屋,一开门就看见一个女人在里面四处翻看。他只好倚在门框上,点起一支烟,抽着,看着。
那女人放下手中不属于她的东西,与李瑞对视。良久才说“我来为了告诉你,明天你将会和一个恶魔比赛。你最好今晚就走,不然……”
女人轻咬朱唇犹豫再三,终于像是在心里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定,说道“我的未婚夫三年前就死在那个恶魔的手上。他叫郑国海。那时他以为他是天下无敌,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来到这里以后我们才知道自己有多幼稚。”
女人说完,抹着眼泪,侧着身子,跑了出去。
与此同时,李瑞的目光也追了出去,他流连于那道跑进夜色里的背影,那青花旗袍内裹着的纤细腰身,和圆滚的臀,还有久违的普通话,再或许还有那双朦胧着却闪烁着异彩的眼睛。但对于她说的话,他却一点兴趣也没有。
烟屁被狠狠地摔在地上,又被碾到吐丝。李瑞很气愤该死的黑夜吞噬了眼中的那一道亮丽的美景。他把自己摔在硬邦邦又咯咯响的床板上,歪着头去看门外洒进来的大把月光,突然觉得自己刚才好像放弃了一个不该错过的机会。
好在,女人又回来了,她出现在门口长长的影子爬上李瑞的脸。
“你为什么还不收拾东西。”
李瑞倏地扑过去,一条手臂如蛇一般揽住女人的腰肢。然后,将她死死地抵在门框上。
女人一声嘤咛,虚眯起眼睛,一条雪白修长的腿也如蛇一般缠住了李瑞的胯。
夜空,一弯冷月与乌云交融,乌云不在是原来的颜色,它散发着朦胧的光,炫耀着自己的幸运。
李瑞急促地呼吸着,即使身上一丝不挂,可他还是觉得燥热无比。
被顶在门框上的女人抻着长长的脖颈,蹙着眉头紧闭双眼,身子不住地起伏着。她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想过要如此。可当事情来临,她却迎合的那么自然,而他身上的动作也生涩的那么自然!
10
李瑞还是站在了擂台上,昨日的云雨未在他脸上留下任何的疲倦,反而使他的双眸更加清澈明亮,也更加犀冷无情。
明亮的眸子里映着吴楚的身影,他静静地站着,就好像长在擂台上的一株敦实的铁树。
擂台的四周依旧聚满了形形色色的人。他们有的穿金戴银,有的破衣烂衫。有的头发花白,有的踩在木箱上点起脚尖才能看到擂台上的情景。
那女人也在其间,她穿着一身土黄色的制服,乌长的头发洒满双肩,举着手中的相机,准备随时捕捉场中的情景。
当她看到四个人从台下抬上一口大棺材时,一排洁白的门牙就咬住了干涩的红唇,眼中泛起了泪光。
吴楚亲自掀开棺材盖,嗅着里面的木料味儿,陶醉地扬起下巴,忽又转首看向李瑞。
“是你自己躺进来,还是我送你?”
他的声音并不算大,但却冷冰冰地肯定了一件事,那就是棺材里躺下的人,只能是李瑞。
李瑞也看着那口崭新棺材,他知道送轮椅的未必是真心要送。可送寿材的却巴不得自己早点躺进去。
台下的人已经等不急了。有些人已经用汉语喊出了楚霸王的字眼。
吴楚似乎很受用这样的称呼,脸上带着一丝得意。人也不等了,起手撤步,直接亮开架势。
看台上,只有一个小孩子喊着新晋贵族,他站在人群的最后面,踩着高高的木箱,稚气而清亮的声音穿过人群的嘈杂,扑进李瑞耳中。
这是他最后一次再看这个世界了,也许用不了一分钟,他就会在擂台上咽下最后一口气。
所有人都这么想着,他们看向李瑞就像是在看一具行尸走肉,不久后他就只是一具尸体了。因为他的对手是吴楚,一个好久没有登上擂台,只是和饥饿的困兽搏斗的恶魔猎人。
吴楚有他不同的看法,他没有想过新晋贵族如此消瘦,早知如此,棺材就应该订个小一点的。挖坑的时候也不必那么费力。
四平八稳地站着就是李瑞的架势,在他看来棺材的尺寸更适合吴楚,只穿着黑色短裤的他,浑身上下看不到一点赘肉。那结实紧绷的肌肉随着他的动作仿佛随时都要爆开似的。只有把他放进棺材里才不会那么惹眼了。
没有看过新晋贵族比赛,也没有看过他的比赛视频。吴楚并不知道李瑞每次和人动手前都是好好的站着,直到那个人又走到他身后一侧,低声提醒。
“动手吧,你不动,他能陪你站到明天早上。”
吴楚撇嘴扬起一丝冷笑,倏地表情一收,人就出现在李瑞近前,那距离近的两个人只能看见彼此的脸。
扑面而来的风掀起了额前的短发。除了那些乍起头发,李瑞依旧好好地站着,就好像一塑泥雕。
吴楚喉结蠕动,肩头一抖,一记老拳就冲向李瑞的腹部,这么近的距离,再加上他摧枯拉朽的神力,他确定对手已经放弃了挣扎。
可是他突然又愣住了,因为他的拳头疼了,疼得嘴角都跟着抽出了一下。本能地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危险即将临近,他一连撤了五六步,见对手纹丝未动,才放心收住身形。
李瑞收起被打肿的拳头,又一次站好。脑海里响起了女人昨晚的劝告,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
经过那针尖对麦芒的双拳互怼,吴楚眼中升起了戒备,再也不认为对手只是老老实实地站着了,他开始确信那是一种无懈可击只适合后发制人的姿势。心中也不觉间有了对对手起码的尊重。
但他并不认为那样的站姿有多么高明,反倒觉得他很惹眼。他就那么站着,冷漠中透着对自己的不屑与蔑视。这是楚霸王不想看到的。他只喜欢别人在自己面前露出无限的恐惧,亦或是苟延残喘时的凄惨。所以他对李瑞的容忍将至为0,也更加致力于用自己充满艺术感的匠心与手段,把对手打造成惨绝人寰的样子。
吴楚又动了,他倏地附身前冲,又腾空而起,旋身180度一腿扫出就是一个降龙摆尾。
这个动作煞是好看,难度系数一般,但风险性却极高。
可是在场中人没有人认为李瑞会躲过那一招,因为那是吴楚打出的动作,他快似流星,又如隆隆雷音中暴起的一道闪电,划破长空之时对手也只能干瞪眼看着。
速度弥补了不足,也减弱了风险。这就是吴楚随意而为的资本。
可是他漏算了一点,那就是对手的速度。
李瑞能有多快?他划开双腿劈下一字马,又一个乌龙绞柱腾身而起时,吴楚摆出的腿还未沾地,就又一旋身接了一个侧踹。
李瑞交合双臂抵挡,还是被踹得双脚离地。最后整个人撞到护栏上,又弹回来才算卸掉力道。可是还没等他喘上一口气,吴楚就已追上来,再度飞身而起,扬起了霸王拳。
那拳头就像炮弹似的,带着破风的声音呼啸而来,在李瑞眼中无限放大。
看台上有些女人已经蒙上了眼睛,她们的心都不会跳了,长着大大的嘴巴,却也忘了呼吸。
还有一些孩子也被大人从身后蒙住了眼睛,然后他们又把自己的头藏在了单薄的背后。
最有胆的就是那些穿着阔绰的富商,他们坐在高位上,有的一手扶膝,目不转睛。有的拿掉口中的雪茄,张大嘴巴,任里面的烟雾自然飘出。有的紧攥着拳头,咬牙切齿面目狰狞,仿佛那一刻他们的魂魄都落到了吴楚身上,与他感同身受着,甚至比当事人更迫切地想要去寻求剥夺他人生命时刹那的快感。
只有那个女人噙着泪光,举着相机不住地按着快门。一夜的欢愉让她多少对台上的那个人有了几分感情,可就是这几分感情也很快要被死神收走了。
面对犹如山崩海啸的一拳,李瑞真的是避无可避了。他人生中第一次感觉到了生命消退的迹象,清晰的就好像昨夜的那个女人跑进泼墨的夜林。
他只是本能地向后向下向一侧倒去。然后大脑中的物质就乱作了一团,再然后他的视野开始模糊,心跳骤减。他感觉自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可又好像想起了好多。他张着嘴好想喊出来,可是肺却吸不进一丝氧气。
吴楚挥舞着那只夺命的拳头,站在擂台中央对着场上的人大吼着。他已经好久没有站在这里了,因为没人愿意跟他打。那久久不散的喝彩声,就像一针强力的兴奋剂。让他恨不得抓起倒下的对手再打一顿。他确实憋了太久了,在他眼中孟加拉虎虽然比人类值钱,可是它的命却不是那么刺激。只有令人类灵魂飘起才是最好战斗,才是死神该有的荣耀。还有那些富商眼中的飘着玩味的赞赏,和随手扔向擂台的一捆捆钞票,也不再令他觉得低级无趣了。
可是,看台上的人渐渐地停止了大吼大叫,他们开始坐立不安,眼中无一列外都在闪烁着不解与惊奇。
吴楚也意识到了什么,因为一只爪子已经搭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又被锋利的指甲深深嵌进肉里。
于是他回头看,眼中就有了和旁人无异的惊奇,还有重燃的斗志。
李瑞又站起来了,他终于记起自己倒下时想到了什么。那是烧鸡的味道,还有烧鸡的后面,妈妈啃食的样子。这些年他欠了妈妈多少只烧鸡?已经记不清了。但不管欠了多少,是一定要补上的。所以他抓紧思念的稻草站了起来,打算走出去。他想妈妈了,想回到她身边,想天天都看到妈妈吃烧鸡的样子。因为他在这里赚的钱已经足够了,足够他买下心中简单的幸福。
吴楚抬起李瑞的下巴,感觉他的脖子已经没有力气撑起上面那张嘴邪鼻歪,又布死气的脸了。可是那双犀冷如冰又透着一股执念的眼睛依旧死死地盯着自己,吴楚就愣住了,他有些怀疑自己刚才那一拳是不是不觉间放了水,可是他忽又摇头甩掉了这个毫无依据的疑点,难道是他太抗揍了。
李瑞将一根食指抬到吴楚眼前,勾了勾。
吴楚完全转过身体,一转之间,李瑞搭在他肩膀的手划落,人又重重摔在地上。
他手刨脚蹬又一次艰难站起,这一次还顺手抹掉了嘴角的一滩血。
吴楚被激怒了,我还没有老,拳力也没有衰减,那个新晋贵族一定是还有什么不甘心的事情,好吧。不管怎样,结束吧,毕竟我买的棺材就没有空过。
他扬起了拳头,大力挥出。那速度就如发射架上弹出的炮弹,令大罗金仙也不禁胆寒!
李瑞再也站不好了,他离了歪斜地身子一晃竟然躲过了一枚炮弹,然后膀子一甩,一只脚就飞起扫向吴楚的面部。
吴楚再也顾不得惊讶对手顽强的生命力了。因为那突如其来的一脚,速度之快。竟然不在他全力一击之下。以至于他拼尽全力才能猫腰躲开。然后他就看见了一只膝盖,弹起迎击自己的面门。他急忙合臂招架,然后借力跳起,心中盘算着拉出一个安全的距离。
李瑞膝击未果,脚掌踏地,扭转身形,后脚变前脚一个垫步,接上一个侧踹。吴楚的脸就印上了一个大脚印,鼻腔一热就喷出了一股血。
血一沾地,就被李瑞踩在脚下,那只脚拧着劲儿,蓄着力,忽又腾空而起,他旋转的身影就像空舞的陀螺,看得所有人眼花缭乱。
突然陀螺里伸出一条腿,就像云长手中的青龙偃月刹那间横扫千军。
吴楚头额前生风,头皮都炸了!背后透着彻骨的寒意。因为他明明看见,却已无力躲避。那腿于他眼中就好似月下的一抹流光,虽不是光华四溢惹人眼目,但却犀利无匹,势不可挡。在它面前所有的本能反应都显得无济于事,因为它太快了,快的恍若未见,却又结结实实地抽在了他的脸上。
于是吴楚成了下一个陀螺,他几乎是被动的旋身而起,在那一刻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又好像一下子都丢了。
犀冷的目光总会冷静地捕捉到一些飘起又不甘的思绪。李瑞打算走出去,就不打算让吴楚如他一样,把丢掉的再捡起来。
吴楚还在空中飞旋着,李瑞就如同饿虎一般再度扑过去,然后一脚问天式,将他蹬得更高,也让他飞的更有力道。
那一瞬间,吴楚可能真的什么也想不起来了,甚至连呼吸都忘了。可下面的人依旧不依不饶。因为他一收一纵之间又一次腾空而起。那样子就像展翅的大鹏欲迎击长空。
李瑞飞过了吴楚的高度,迎头就是一拳。直到人重重落地,那一拳还死死地抵着脖颈。
吴楚吐出一截舌头,最后一次张开眼睛就再也没有闭上。他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个世界,看着眼前的人,到死也不信。
缓缓站起身行,李瑞犀冷的目光在人群里打量,终于他看到了一个泣不成声的女人,她泪眼滂沱浑身都在颤抖。他冲她微一点头,人群便自主闪开一条通路。
女人收好相机,疯了似的奔过来,搀扶着李瑞走出拳场。
11
第二天,女人走了。身为北京的一名记者。她在这里已经呆了7年。现在她的爱人大仇得报,她终于可以把那一捧骨灰埋回故里了。
李瑞躺在失去一层温度的床板上,还在回味女人穿衣服时的情景,那胜雪的肌肤,玲珑的曲线于他眼前久久不散。还有她走前的那句话。
“这里的人就是一群残暴的畜生,他们剥夺了我生孩子的权利。你很能打,但不适合这里,他们眼中你就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孩子。”
孩子!李瑞好想问问她:我在你眼中又像不像是一个孩子呢?可是话到嘴边却又生生咽下。
正在这时一道人影在晨曦的光辉里慢慢爬上了他的脸颊。
“新晋贵族,你真的要走吗?”
李瑞摸了摸红肿的嘴唇,疼得一呲牙。对着外面的人点了点头。
“我给你安排了一场比赛,奖金非常丰厚。以你一毛不拔的性格,估计十辈子也花不完,有没有兴趣。”
外面的人走进来,用生涩的汉语说着,又往他嘴里插了一支雪茄。
李瑞撑起身体,半坐着,等他点燃雪茄,就点了点头。
那人长长吐出一口烟,笑着说“这次有点远,是去澳大利亚。”
李瑞还是点头。
翌日,经过一番长途颠簸,李瑞和拳场老板达坤到达了胡志明市,又从那里搭班机飞向大洋彼岸的澳大利亚。
下了飞机,李瑞感到无比的陌生。因为到了这里不但语言不通,甚至连人种都不一样了。
达坤穿着火红色的风衣,站在机场外最显眼的位置,打了一个电话。十分钟后一辆加长商务车就停在他身前。
一个小时候后,商务车驶入沿海公路,又过半个小时从一条岔路拐进,路面开始变得狭窄,道路两侧郁郁葱葱地长满了大叶的植被。
五分钟后,车子一个急转。一处颇具欧洲古典风格的古堡就映入眼泪。
里面有一个椭圆形巨大的喷水池,池中有很多穿着比基尼的洋妞在嬉戏。
达坤见此,赶忙叫司机停车,下车以后,就急不可耐地脱光衣服,跳进水池,然后就被各种肉体围住。
李瑞咽了口吐沫,最终,对司机摇了摇头。
商务车一声轰鸣驶入城堡内部。
在富丽堂皇的房间睡了一宿,李瑞感觉就像进了西方人的天堂。还没等他参观一下别墅。达坤就火急火燎地跑了进来。
“走吧,今天有场硬仗。”
李瑞二话不说,拿起一件外套就跟着出去了。
依旧是在城堡的之内的一处院落,那院落应该是仿照罗马角斗场建造的。能同时容纳很多人。也确实有很多人就坐在里面。
达坤混入人群,不知去向,只留下李瑞傻傻地站在场中。四面八方都是陌生的面孔,他感觉自己与这里格格不入,却依旧不甘地打量四处,努力地寻找着黄皮肤黑眼睛的人。
终于他在正午的艳阳下找到了一群女孩,她们穿着鲜亮大胆,衣服的布料很少,可里面却十分有料,每一个都是走T台的料子。最重要的是她们都是黑眼睛黑头发的人,李瑞从中找到了归属感。
角斗场东边通道口,走进一个男人,他赤膊着上身,只穿着一条宽松的米黄色裤子。右大臂上系着一条红丝带。古铜色的皮肤被疙疙瘩瘩的肌肉撑的线条分明,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一见是他看台一侧的人立刻沸腾起来,他们纷纷站起又大呼小叫,还把手指放进嘴里,卯足了劲吹起响亮的口哨,吹得脸色通红。
那人不为所动,也不去看,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是微低着头,翻愣着眼睛死死地盯着20米远的李瑞。那眼神空洞的也只能用冷漠无情来形容。
李瑞也看见了他,但只看了一眼就又把目光投向看台上的那几名女子。他希望暖阳下的她们是中国人。
“咣当”
有人关闭了通道口的门。
闻声,那人倏地一躬身,再长身而起时就已如离弦之箭,直直地射向李瑞。他迅猛的速度和凶猛的跑姿让人不禁想起了在非洲大草原上健步如飞的猎豹。任谁也不会怀疑,在那样的速度一下,一切的弱小都会成为他裹腹的美餐。
在距离李瑞3米远的时候,他猛然一顿,用去0.1秒的时间收身蓄力,便腾空而起,紧接着提起膝盖飞击对手的头部。
还是太慢了,在李瑞眼里那0.1秒的卡顿让他顿感无趣。这就是达坤说的硬仗吗?如果真是这样还是速战速决吧。
李瑞心中想着。不待对手横空而来的身躯遮蔽眼前的光辉,便已旋身而起,紧接着就是阳光下一个华丽的360度后旋踢。
待他落地收腿只时,对手还在回程的路上飞奔,而后重重地摔在地上又搓出去很远很远,最后就是一动不动。
看台,哗然!一双双不可置信的眼睛被定格,不管他们如何地张牙舞爪,如何地大呼小叫,又是如何的面如死灰。那眼神是变不回去了。
李瑞那鹰击长空的一瞬彻底颠覆了他们心中的认知,也背离了心中的信仰。就好像屹立在心中无所不能的上帝突然坍塌,他们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呆坐在废墟上心如死灰的可怜虫。
是的,坐在这里的人没有人看好李瑞,也没有认为他会赢,就连达坤也只是把他当做献祭的祭品送到这里。但享用祭品的本尊肯定不会是第一个出场,一个回合就被打趴下的跳梁小丑。
达坤就坐在监控画面前,怀中还抱着一个金发碧眼前凸后翘入手滑腻的澳洲女子。他把指间的雪茄塞进她的口中,得意地转过头问旁边坐着的一个澳洲男人。
“怎么样,Rock!只要你能打败他一定会名利双收的。大力士进军搏击界很有看点。”
那个澳洲男子梳着长长的辫子,坐在四米宽的沙发上。那胖大的身躯就占据了一半的位置。闻言,他皱紧粗重的双眉,不确定道“达坤,你是说我只要把他打败,以后就不会再有人敢向我发起挑战了吗?”
达坤阴阴地笑了起来,那笑声在他口中慢慢放大,与此同时那张阴冷的脸也渐渐变得狂妄。
“Rock,你知道吴楚当初有多寂寞,有多无聊吗?我告诉你,所有知道他的人,也同样知道他已经到了全世界无人敢惹的境界。所以他无聊到每天只能跑去兽笼里与野兽嬉戏。可是……”
达坤说话间,目光投向屏幕,里面特写中的李瑞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还在场中好好的站着。
Rock,也看向屏幕,然后耳中就响起了达坤的下半句。
“若非亲眼所见,打死我也不信吴楚在他面前,就像脆皮甜筒上裹着的巧克力,一咬就碎。“
话从达坤口中轻描淡写地说出,落进Rock耳中却犹如炸雷一般,令他的瞳孔瞬间收缩到了极限。
“你说什么?吴楚也被他打死了!天呐!你给我找了一个什么样的对手。你是在拿我的生命开玩笑吗?”
若非看到达坤还气定神闲地笑着,Rock差点就拔出手枪送他去见上帝。
“呵呵呵,我的朋友你就把心放进肚子里吧,我敢保证你会把他踩在脚下,连一个头发都不会少的。”
达坤阴笑着盯着屏幕,快眯成一条缝的眼睛闪烁着令人难以察觉的阴谋。
“哼,你连吴楚都不能降服,还能降服一个吴楚还要强大的存在吗?达坤,你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Rock简直把屏幕里的人看成了烫手的山芋,恨不得立刻把他丢进水族馆喂鲨鱼。
卢坤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屏幕的镜头就转换到一群黑头发黑眼珠的女孩身上。
“中国人!”Rock一声惊疑,再看向达坤时一脸的费解。
“达坤,你也是活跃在金三角和欧洲各国的生意人,不会不知道他现在的价值已经远胜吴楚了吧。你到底想做什么?”
“哼”达坤依旧阴笑着冷哼一声,鼻孔喷出两股青烟,他一摆手,示意身上的女人把自己口中的雪茄拿开,这才缓缓开口道“吴楚就是个自命不凡又毫无弱点的蠢货,这些年我用豺狼虎豹养着他,陪他玩,只是为了留着他镇宅。你以为我能在他身上赚多少钱?还有人敢和他打吗?其实他就是个赔钱货。我早就受够他了。”
“那他呢?他总比吴楚听话吧?
“他?”达坤顿了一下,缓缓抬起的眼睛闪过一缕不舍,瞪大之时忽又变得狰狞可怖。
“他确实只会听话,也很爱钱,可是他一心想着回家,与其如此我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成就了你,毕竟我们金三角和你们家族才是永久的生意伙伴嘛。”
“可他凭什么听你的,就凭那些中国女孩吗?”
Rock更加不解了,难道打败吴楚的人不该是一个更加冷血无情,更加残暴不仁的存在吗?
闻言,达坤笑得脸上又多了几条褶子,虽然依旧是阴冷的笑着,可那表情却比先前更有活力了。而那活力就源自于他内心的笃定。
“你说的没错,对付他只要有那些女孩就足够了。因为他曾是名中国军人,是一个有使命感的人。”
“使命感?达坤,你特么的开什么玩笑,这话恐怕连你自己都不信吧?算了,这个世界第一强者的名头我不要,你这顺水人情,爱送谁就送谁吧。”
Rock说完,撑起壮硕的身躯起身就要走,因为他真的听够了达坤的无稽之谈,也看厌了那副胸有成竹又饱含阴谋的嘴脸,谁知道他真正想弄死的是谁?
达坤甚至都没去看他,只是点手指着屏幕,笑着说“好戏就要来了。”
Rock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再一次将目光投向屏幕。
只见屏幕上分出两组画面,A画面显示的内容是李瑞正在和一个综合格斗的高手较量。那个人Rock也是认识的,他叫汉克斯,是个美饿混血儿,也是美国综合格斗的创始人之一,可以说在没有遇见李瑞之前,一生未逢敌手。
可是今天在对手如狂风暴雨般的关照下,他已经狼狈不堪地退到了角斗场的边缘,鼻孔和嘴里流出的血也在地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血线。他倚在边缘的墙壁上,一遍又一遍地抹着口鼻不断流出的鲜血,大口地喘着粗气。除了用倔强和不甘地眼神冲着对手使厉害,恐怕身体已经没有力气,再迸发出一次有效的进攻了。此时,他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扭转乾坤于他而言已成神话。
镜头一转锁定李瑞,他一步一步稳稳地向前走着,清澈如水又犀冷如冰的眼中仿佛早已将苟延残喘却作困兽犹斗的对手一口吃下。
虽未亲眼见过,可镜头中的一幕却让Rock一下子就想到了吴楚悲惨的结局。即使他认定吴楚就算是强者眼中的强者,也终会有一败,但那也许是他七老八十的事情。可是镜头中的年轻人把能把他的生命缩短了半个世纪,让他终结在而立之初。
对此,Rock扪心自问,所有的答案都是牵强附会,唯一的解释就是一生信佛的吴楚得罪了上帝,然后他老人家用左手取走了佛教徒的命。
或许镜头中的李瑞也想不到他会被人看作是上帝的左手,因为他捅穿对手脖颈又带出一团血雾的利器,分明就是右手的两根手指。
Rock一下子就捂住了自己的脖子,然后噔噔噔地向后连退数步,可那屏幕似乎在他眼中并未远去,里面的血依旧鲜红刺目,里面的年轻人也依旧令他不敢直视。于是他赶忙把目光专向另一个画面。
B画面中,七个中国女孩被人用枪顶着,逼进了一个三面都是钢化玻璃的橱窗里。她们面带惊恐却又不敢声张,只有脸上的泪水四溢流出。
又过了一会儿,从画面A中的消失的李瑞,出现在画面B中。
他刚一出现,橱窗里的绑匪就用枪毙掉了一个女孩。
女孩死在李瑞眼前,到死都还瞪着惊惧的眼睛望着他。在倒下的一瞬间,她的脸和双手都贴在橱窗上,然后沿着橱窗慢慢地滑倒在地上。钢化玻璃上只留下一条又粗又长的血线。
李瑞低头去看女孩的脸,脸上生气全无,却还保持着惊恐的表情,和看向自己时眼中的一丝希冀。又也许那希冀只是他心中臆想出来的。
可是身边人却用蹩脚的汉语告诉他:现在只有他能救这些女孩。他将会被带回角斗场,然后再漂亮地输掉一场比赛。
看着那些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她们远远地躲开死去同伴的尸体。惊恐地挤在橱窗的一角,颤抖的身体恨不得与身边的同伴重叠。李瑞犀冷的眼睛就慢慢地合上了,然后沉沉地点了下头。
再一睁眼,那些女孩就隔着橱窗跪在自己面前不住地磕头,眼中的泪水也不住地摔在地上。那些眼泪在乳白色的瓷砖上不断汇聚,也许只要再多一些就能汇聚成河了。
家族的继承权和心中对名利的渴望还是战胜了Rock内心的恐惧。他也最终低着头站在了角斗场上。
对面,站着的那个人,就是他不敢抬头直视的原因。现在的他只敢看着那个人被阳光扑倒在地的影子。那道影子拿着矿泉水瓶,仰首间就将里面的水一饮而尽。然后他躬身轻轻地把空瓶放在一边,又缓缓站起,最后就是好好地站着。
于此同时Rock终于抬起了头,他的心也不再那般的怕了。因为他信不过卢坤,所以命人给了李瑞一瓶并不太纯的纯净水。而他已经痛快地把它喝下了。
从大力士跨界到搏击,Rock渴望一战成名,渴望能凭借自己的实力从家族的汤锅里多分一杯羹。但在这之前他要完成人生最终要的一次首秀。虽然他除了搬石球和用一根吊装带拉动卡车之外,从未与人交过手,也并不了解这个行当的规则。但有一点他是十分清楚甚至是肯定的。那就是只要打败眼中的那个人,他就会变得和吴楚一样无人敢惹。
所以,他鼓足勇气冲过去,一巴掌将浑浑噩噩李瑞拍翻在地。
是的,喝下那瓶水以后,李瑞就再也抬不起手臂了。他感觉身上的力气正被一点点地抽走,连抬起的眼皮都显得异常沉重。然后他就感觉脚下的大地开始颤抖,脸上的一抹阳光被人夺走。
当他醒来时,是在橱窗里,和那几名中国女孩关在一起。其中一个女孩就蹲在他身边,她的眼中除了惶恐胆怯,流露的更多的是对他的关切。
李瑞尝试着站起,却发现自己的身体仿佛与体内的神经断了联系。他只能干瞪眼看着,听着。
达坤说“给他来个痛快的吧。那些女孩放走,中国政府咱们惹不起,我可不想看到湄公河那一幕再度上演。”
Rock说“不,都放走,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不屑于在用这种手段。”
达坤说“放虎归山?你会后悔的。”
Rock冷笑着说“把他的手筋脚筋挑断怎么样?”
达坤笑着说“是个不错的注意。”
“砰!”一声枪响。
达坤倒下了,他的头以相反的方向正对着李瑞的侧脸。
李瑞努力转头,最先看见的是长满胡茬的下巴,然后是一双到死都来不及闭合的眼睛。最后是卢坤一整张的脸。他死的不明不白,死的猝不及防。他一生都在算计别人的价值,但却忘了当他拿着最大的筹码走出自己的世界时,他就已经一钱不值了。
“哼!中国政府我Rock是不敢得罪,但一个在我面前装枭雄的毒贩,我要你何用?”
后来李瑞知道Rock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虽然他废了自己,但也把许给达坤的钱都给了他这个废人。
当初去越南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现在钱足够多了。他就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达到了理想中的高度。什么世界第一无人敢惹,什么拳场灵魂的收割者。于他而言不过是理想之路上的噱头。他真正想要的只是拿着大把的钞票回家,让妈妈在有生之年享尽荣华富贵,这才是头等大事。
所以在澳洲休养了半年后,李瑞就和那个对自己充满关切的女留学生回国了。到了北京又马不停蹄地赶回老家。
12
那个女留学生叫艾雪,遇到李瑞之前一直在澳洲勤工俭学。只是她勤工的方式就和小姐一样,这才授人以柄,落在坏人手里。
李瑞已经是个废人了,虽然能走,还能拿起筷子吃饭。可是四肢内的一部分神经彻底死了。20斤一袋的大米,对他而言已算超载。
所以他又想,只要寂寞难耐的时候不用亲自动手打飞机,他就心满意足了。至于艾雪的过去,那也只是过去。
眼前的两间泥瓦房依旧,门环上的锁却已锈迹斑斑。
李瑞拉着高挑年轻又美丽的艾雪,在邻里怪异的目光中显得茫然无措。
最后隔壁王婆儿把他一个人拉回家中,压低声音说:“你爸进去了,就在五监狱服刑。”
李瑞瞪起眼睛,更茫然了。老爸都快60了,又有糖尿病,杀人放火估计是干不动了,那他为什么会进去?
王婆儿又说“你妈死了以后,你爸想给她买口棺材,可是没钱呐,就去偷了,哎!这人呐……最后还是我们左邻右舍凑了些钱才把你妈给埋了……”
李瑞手上的两只烧鸡落地。王婆儿的嘴唇一直在动,可她后面的话,他却听不进去了。
后来,李瑞在邻里的陪同下蹬上了那座少时经常攀爬的小山,又在山间一片枯败的林子里,看到了一座新坟,坟上落满了此间的枯枝败叶。风起之时,有些落叶被卷走了,露出了被白霜打湿又冻凝的黄土。又有些落叶被送来,赖在坟上,瑟瑟着,任风如何地劝说,就是不肯走了。
李瑞跪在坟前,额头拄地,又搂过一捧枯叶将脸埋住。王婆和邻里围上来,任谁也劝不动他。
晚秋的老林,秋风瑟瑟,树影婆娑,几只老乌站在枯枝上悲啼。所有的风吹草动都成了对此季落败的倾吐,对心有不甘却又无力回天时最无助也是最徒劳的挣扎。就如此间的颓败与萧索,让人看不到明天,不由心生绝望。
林外远天,残阳泣血。一直落单的老雁在苍茫的天地间徘徊着,悲鸣着。山岭之上,一行人背负晚霞,默不作声地缓缓向山下走去。
林间坟前,艾雪在浓重的秋意里,抱着膀子看着身下的李瑞。
“瑞,人都走了。我们也回去吧。”
闻声,他大开双臂,又抓过两把枯叶,把自己的头埋得更严实了。然后就呜呜咽咽地哭出了声儿。
哭声随风而去,飘到了另一边的岭上,一个老农扛着锄头,走至林边,听见哭声,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就走了进去。然后在一座坟前,他看见两个人,一个侧躺在地上,一个跪着却没有头。
见此,他瞳孔一送一放,衔在嘴上的烟袋锅子就“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人也紧跟着晕了过去。
“妈妈”“妈妈““妈妈……”
那如孩啼般的哭声依旧在林间游荡,那一声声如孩童般的轻唤也在时时响起。
但那声音却发子一个青年之口,他就是坟前的李瑞。
他可以将这世界上一切的不公,委屈,痛苦,抱怨,思念都闷在心里,而不发一声。但他却无法忍受带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去了,她是这个世上唯一了解,疼爱他的人。现在,唯一也不存在了。他的心一下子就没了着落,就像在拥挤人群中,跟丢了妈妈的孩子,只能像老乌和老雁,用他那停留在三岁时的童声去哭泣,去悲鸣,去一声声地唤着妈妈、妈妈……
有一刻他想刨开坟土钻进去,陪着妈妈就此长眠。可是他又想起艾雪微微隆起的肚子。那双伸插进土里的手就缩了回来。
13
20年前,那个时候李瑞一家还住在远离喧嚣又十分贫瘠的小山村里居住。他那年三岁,发高烧。他爸以为是孩子身子骨单薄招了邪祟就请来了几个跳大神的,结果就耽误了治疗。
后来他妈从城里打工回来,又连夜抱着他走了40多里的山路,磨露了一双鞋底子,又磨破了双脚,才将他送进城里的大医院。
病好以后,大家都以为没事了,可是无论李瑞长得多高,他的声音却一直没有变过。那声音咿咿呀呀的永远停留在了三岁。
渐渐的周围的人开始用怪异的眼神看他,儿时的小伙伴也渐渐地与他疏远。
李瑞也感觉到了自己的特别。在别人就像是在看怪胎似的眼神中,他开始渐渐低头,不再抬起,闭紧嘴巴也不再张开。即使在父母面前他也尽量沉默寡言。
后来,他妈妈想把他送去聋哑学校,却吃了闭门羹。
慢慢的李瑞也就习惯了。包括他的爸爸也不再为此事与人争吵。他的妈妈也不再以为没人看见的时候偷偷抹泪儿。
当李瑞用沙哑稚嫩的声音将深埋于心的痛苦说给艾雪听时。
她只是拉过他的手抚摸着,又笑着。
“瑞,当初如果你家很有钱,不管你的声音有没有随着人长大,也不会有人笑话你的。你看,现在我们有钱了,你想说什么就说吧,没人笑话你。还有,你应该早点把这事儿告诉我,因为我…我一直以为你就是个哑巴。那天在坟前我还以为你被小鬼附身了,真是吓死人了!”
闻言,李瑞又低下了头,又不说话了,只是直勾勾地盯着艾雪一天天长大的肚子。
后来李瑞去了一次监狱,见到了他爸爸。那个老人低着头走进探监室,一直到离去也没有看他一眼。但他却从他抽泣的哭诉中知道了妈妈的死因,她一心想着攒钱给儿子娶媳妇,积劳成疾又不肯去看病,最后突发心肌梗死了。她死在城市高档住宅区的楼道里,到死手上还紧紧地攥着一把墩布。
走出监狱,李瑞终于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即使艾雪从商场里拎着大包小包的名贵品,笑盈盈地出来,又把两只手上的东西交于一手,然后紧紧地挽住李瑞的一条胳膊。可他还是感到孤独。
他双手插兜地走在大街上,路上的男人都会侧目看过来。那眼神分明在说:那个性感又漂亮的女人怎么会跟了他?拎了那么多的东西就不知道帮忙拿一件吗?又是一颗好白菜让猪给拱了!
艾雪满不在乎地说着,又笑着。不管旁人的目光,也不管后来只顾低头走路的李瑞有没有认真听。
李瑞是认真听的,艾雪的每一句话都落进了他心里。他知道艾雪家境其实并不好,能去澳洲留学全凭她自己的努力。他也知道她和很对女孩子一样,也爱慕虚荣,也不希望与这个社会产生太大的落差。
但一回到破旧的家中,他还是用他那沙哑稚嫩的童声说出了心中的想法,搬家,迁坟,去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
出乎意料的是艾雪竟然同意了,但也提出了条件。
她要在城里工作,需要一辆代步的车,不需要太贵,5、6万的就好,如果李瑞太心疼钱,二手、三手的也可以。
李瑞也同意了。能培养一个了解自己,还愿意与自己朝夕相处一辈子的人不容易,更何况她已有了他们的孩子。
翌日,他们去领结婚证,去看车,去选址。最后在一条通往北京的铁路沿线上,在城市与下一个县城之间的一片荒山间,李瑞相中了一片山坳。
后面的事情就一直是挺着大肚子的艾雪在操办。
在孩子出生的前一个月,这对小两口住进了荒无人烟处的新房。
那是三间红砖绿瓦盖起的新房,外面是足足两亩地大小的院子。院外是一片小小的枫林,一直延伸到不远处的山脚。
林间,有一座坟。坟里埋着一位妈妈。李瑞站在坟前,仿佛看到了深秋时火红的枫叶漫天飘零,也落满了坟。
艾雪站在他身后,轻轻地问他。
“瑞,你真的想好了,这一辈子都要守在这里吗?”
李瑞点点头。
那一刻艾雪咬住了嘴唇。
半年后,两人有了一个男孩,名字是艾雪起的。
李瑞清楚地记得那一天,艾雪抱着襁褓中的婴儿,咬着嘴唇想了好久才说“就叫李狠吧,我永远也忘不了,你在澳洲摩尔古堡打败对手时的那一幕,又狠又帅气。”
产后三个月,艾雪就在城里找到了工作,于是她每天都要很早起床,开着新捷达去上班。
而李瑞,很珍惜还能抱得动李狠的这段好时光。就义不容辞地做了全职奶爸。
好日子就要来了,或许它已经来了。李瑞在院子里抱着孩子喂奶瓶的时候,总会这样想,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孩子再大一点的时候,艾雪开着车拉着一家三口去看还在监狱服刑的老人。
老人哭得泣不成声,隔着钢化窗的他渴望能抱一抱孙子,更渴望能得到儿子的谅解。但他不知道,李瑞从来就没有恨过他。他只是习惯了在陌生人面前冷漠。
一对父子相处了20年,却没有发现彼此间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不熟悉。以至于李瑞走的时候还在想,若他也老了,要不要将他和妈妈埋在一起。
艾雪每天早出晚归,但无论多晚一定会回家住。
直到有一天艾雪说公司要派她出差。
李瑞抬起头看她一眼,又顺势点头。
艾雪走了,那一走就再也没回来。但却有别的人来了。
在一个很深很黑的夜晚,四个男人闯进了李瑞家中,夺走了还在他怀中酣睡的孩子。
李瑞追出去的时候,除了大敞四开的院门,和外面沙沙作响的枫林,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就连李狠嗷嗷的哭声也被人捂住了。
他默默地返回家中,把头蒙在被子里呜呜地哭泣。孩子一定是艾雪派人夺走的。那些钱足够她为所欲为一阵子了。
李瑞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确定,因为他不愿意相信一个女人竟会为了钱搭上自己三年的青春,还会为他生下孩子。
李狠,李狠,艾雪是想用这个名字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该狠的时候就要下狠手吗?
李瑞似乎是懂了。他来到妈妈的坟前,还未准备哭诉,就看到坟头上压着一张纸,那纸上写着:瑞,李狠一天天长大,你快抱不动他了吧?剩下的钱我也都拿走了。我是为了咱们的孩子。还有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不叫艾雪,身份证也是假的。但从明天起,我就真的打算去好好的工作、生活了,我也会把我们的孩子照看的很好。
瑞,原谅我。为了我们的孩子不要去告我好吗?我答应你,等他长高长大会带他来看你的。
手上没有了孩子,李瑞抽起了烟,然后用打火机将纸烧成灰烬。又在坟前站了许久,一滴眼泪也挤不出来。
转身时,他看见了一个老人,那是一位目光炯炯有神,无论走到哪里,腰杆都挺得笔直的老人。李瑞记得他,他叫陈青山。
“你什么都不用说,一个叫艾雪的女孩把什么都告诉我了。我看出来了,她还是放心不下你的,所以让我来看看。”
李瑞没有说话,一头扎进了老人的怀里。
那是陈青山第一次听见自己三徒弟的声音。那一刻他呆住了。他终于知道那个女孩为何弃他而去,也知道李瑞心中埋着多少辛酸与苦楚。将心比心,换做是心高气傲的他,早就活不下去了。
陈青山带来了艾雪托他捎给李瑞的一些钱,也带来了他自己。他在这里住下了。他的老伴儿前年就死了。两个女儿很孝顺,但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性格使然,他不愿意再去打扰她们。小玉落户在北京,在北体当上了武术教练。
过年的时候,他们一家都回来了,还有李瑞当年的两个师兄。一群人在李瑞家相聚,又分离。
这群人中只有陈青山和小玉是听见过李瑞声音的。在李瑞初学艺的时候,与她切磋,被她打得疼了,他叫唤了一声。她觉得惊奇,手上也加重了力道,这才确定那孩童般的声音确实出自小师弟口中。
所以临行前,小玉支开丈夫和孩子,拉着李瑞去了枫林。
“瑞,这么多年,我以为你已经走出来了。”
“对不起,师姐。”
“你最对不起的是你自己,瑞,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童声儿,怎么了?没什么大不了,也不值得你这样。”
李瑞低下头,又不说话了。他只是一只手插进裤兜轻轻摩挲着,然后脸就慢慢地被心中的想法烧红了,人也心痛的醉了。
那一刻他还想到了小玉那玉树临风的丈夫。如果他没有被废掉,一定要与之切磋一番的,可是现在他也只敢偷偷的想想了。
“你要再不说,我就把爸爸接走,明年也不回来了。”
小玉实际已经不小了,可她还是像当年一样,用公主般任性的口吻对他下了最后通牒。
李瑞心中知道,却也不敢迎上那道又爱又恨的目光,只是低头用他自己都不愿意听见声音诉说着一切。除了对小玉深深的思念,他几乎什么都说了。
小玉心满意足地走了,她认定已向自己倾吐一切的师弟,在诉说以后,心中一定会畅快不少。同时她也要回北京为他再找一个归宿。
14
半年后,李瑞的老爸也出狱了,陈青山终于可以不用对着闷油瓶发闷了。两个老人在院子里对着一副棋盘从天亮杀到天黑。又把各自心里憋藏多年的话,从心里掏出来,扔给对方品评。
“原来我们年轻的时候,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悔过的比你早。不像你,偷东西,晚节不保。”
陈青山手拱一卒,下出结论。
“是啊,早年要是跟你混,就好了。”
李瑞他爸,深吸一口烟,青烟随语而出。
陈青山蹙眉摆摆手,扇开烟雾说“哼!早跟我混,我还能有今天!早就被你熏死了。”
李瑞他爸刚要回一嘴,就见陈青山眼色一厉,看向院外。自己也赶紧跟着看了过去。
“请问两位老伯,李瑞是住这里吗?”
院门外,一个年近四十,却又韵味十足的女人提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翘首张望着。她嘴上问着,眼神却落在房子的窗户上,那瞪得大大的眼中装满了复杂的情绪。
在陈青山看来是紧张也是期待。
在李瑞他爸看来是担心也是好奇。
“是小玉告诉我这里的,我是李瑞的故友。我叫董心语。”
闻言,两个老人放下放下手中的棋子,又把人让进房中。
李瑞本来是在炕上躺着,多年哑巴生活,让他的耳朵异常灵敏。
这也是为什么陈青山穷其一生不能领悟太极闻风,却又搞不懂这个徒弟为何仅用四年就能大成的根本原因。因为他善于去听,去捕捉声音。
李瑞坐起来听着,外面的声音似曾相识。然后那一连串的脚步声,其中一个音调让他觉得心神荡漾。直到那个女人站在他面前。
李瑞终于知道了,原来自己在越南遇到的那个北京女记者就叫董心语。
虽然一路上都在想相见时的情景,可当懂心语真的见到李瑞时,还是被震住了。
数年前那个犀冷如冰,又意气风发的青年哪去了?
眼前这个表情颓废眼神空洞的人,真的就是当初把她顶在门框上,又毫不费力地把她抱上床头,然后在她身上就像小老虎似的,肆意妄为的那个人吗?
懂心语真的不确定了,因为小玉口述的远没有她亲眼见到的震撼。他的变化太大了,就像一块有棱有角的石头,被丢进了岁月的长河,又不知经历了怎样的洗礼,最终面目全非,变成了一块鹅卵石。以至于她只能尝试着问出:“你……你是新晋贵族吗?”
李瑞收敛目光低下了头,内心却希望懂心语把这动作当成是一种默认。他开始怀念与她朝夕相处的那几日,他们每日都在翻云覆雨,借此排解心中的寂寞与苦闷,还有对故乡的思念。
她还说过他在床上笨手笨脚傻里傻气的样子,就像是个不算灵光的孩子,与在擂台上判若两人。
但她的变化却并不大,身材还是那样的姣好,面容还是那样的成熟美丽,甚至容光更胜从前。虽然她已不在年轻,但她眼中柔和的目光依旧,举手投足间的风韵也依旧。
思念化泪又在懂心语眼中决堤,只因他一如既往的一言不发。即使在擂台上被人打得很惨,也咬着牙一声不吭,即使他明明在自己的身上很爽,他依旧如此。
她先是扑进李瑞的怀里哭泣,后又猛然起身把他的头搂入怀中。她需要温暖,但又觉得他更需要温暖。因为他失去了太多太多,也承受了太多太多。那不仅仅是命运的嘲弄与不公,那更像是他一生的宿命。
两个老人悄悄退去后,两人一如当初又缠绵在一起,释放着所有生物本能的也是最原始的冲动。
后来,和李瑞希望的一样,董心语选择留下。但在此之前她要去北京交接一下自己的工作。
走之前她说:“亲爱的,等我回来,我们就去拍结婚照,就结婚,就办一场隆重的婚礼。”
李瑞只是点点头,送她走出山外。一路上他都在压制着心中的如潮水般澎湃的激动。他终于要结婚了,那是艾雪给不了的婚礼。因为她从未想过要让李瑞去见自己的家人。
15
我就是李瑞,就是镜子中的那个人。小玉说我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因为我与藏在心中的孩子为敌,苦苦斗争了一辈子。我既不让他笑,也不让他哭,还不让他说话,至今还不肯罢休。
可他却带着犀冷的目光和不屑的表情,满足了我的一切,既不挣扎,也不妥协。所以我更恨他了。为何他要同我一样的倔强!一样的能忍!
同时我也在等她,她叫董心语。一个比我大很多的女人。她说她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我们要相濡以沫一辈子。为此我烧掉了那片珍藏多年,早已泛黄的卫生巾。
现在我依旧看着镜中,镜中却不再只有孤零零的李瑞。
“瑞子,对不起,我打扰了你的生活。那是因为有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我考虑再三,还是认为你出马比较合适。”
说话的人,是我在特种部队时的老领导,叫郑建国。现在,镜中的他已经脱去了一身戎装,换上了崭新的警服。我知道他转业了。但我却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用。
“瑞子,对不起,你知道我这个人脾气不好,不太会说话。但这件事非常棘手。你跟我走,咱们车上说吧。“
我不在通过镜子,转过身,撩开手腕,又撸起裤腿。给他看手腕和脚腕上狰狞的刀疤。然后默默地摇头。我哪都不想去,还要等董心语回来呢。然后我们会有一场盛大的婚礼。人生的前方也定有美好相待。
“瑞子,我知道,我们抓到了一个达坤曾经的手下,从他口中知道了你的全部。但现在...”
郑建国话说一半就卡壳了。犹犹豫豫地看向我。嘴里含了一口气,憋了好久才说:“我们需要的是你的声音。”
一句话让我的心中作梗,眼中燃起了冷焰,我毫不留情地看向他。
他也倔强地看着我,斩钉截铁地说:"瑞子,你别忘了你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人,退伍不褪色,军人的职责你都忘了吗?”
16
点首告别了两位老人,我与郑建国坐上了一部挂着军牌的猎豹车。车子直接上了高速,司机便一脚油门踩到底,我抬头看见飞掠而过的路牌,是北京方向。
两个小时以后我们就到了北京,猎豹车一进市区就一路鸣笛,心急火燎的就像郑建国死性不改的臭脾气。
在去机场的路上我接到了董心语的电话。她在电话那边愉快并激动地告诉我:“公司找到人了,她与新人已经做好了交接,明天我们就可以相见了,然后永远的在一起了。”
我听了很高兴,很想告诉她自己现在就在北京。可是一看到郑建国愁眉不展,焦躁地搓着手掌,我就忍住了。
机场,停着一架标注着中国公安的白色直升飞机。我们下车以前,飞转的螺旋桨就已将机身拔离地面一米高了。
我是被郑建国抱起,又被机舱里的两名武警合力拉上去的。而他依旧用着在特种部队练就的娴熟的登机动作,轻松地飞身上了飞机。
一个周姓富商家的三岁的独子被绑架了。警方已经成功解救了人质并控制了两名人犯。按理说事情没有那么紧急了。但是郑建国又对我说,这不是一次单纯的绑架。牵扯到国际上一桩黑色的交易,真正的大头还在后面,在赶来的路上。他们与那个富商之间有着很多见不得光的合作。
最近国内形势很紧,富商急着洗白,因此断绝了与那个组织的一切来往,致使那个组织蒙受了巨大损失,所以他们要报复。
我还了被动地了解到,那两名被雇佣的中国绑匪已经同意合作了。而我的任务就是代替那个孩子,在市区外环一片烂尾楼的一个卫生间里,不断地发出孩子般的哭声,进而稳住他们。直到警方把赶过来的黑恶组织成员全部缉拿。
中国公安已经赶在他们之前布置好了现场,只等东风把我吹来。
二十分钟以后我走进现场,看见两名绑匪对我点头哈腰。那一刻我意识到郑建国根本没有再三考虑,因为他没有那个时间了。我听到外面楼下的车声,又看见三辆吉普车打着急转,漂移着又乱停在一处。
我也没有时间了,将手枪枪膛送上子弹,便一头钻进了卫生间里。然后我赶紧想,要如何去哭。
被手榴弹炸烂肚子时,我来不及哭。
被Rock命人割断手筋脚筋时我看着达坤的尸体,也没有哭。
只有拎着烧鸡回家的时候,看到了妈妈的荒坟我哭了。可是她后来被我安葬的很好。很长时间我看着那座坟已经习惯了不哭。
我又想到了艾雪,那个肯为我付出三年的青春的女孩,连名字和身份证都是假的,她悄悄转移了我的钱,又狠心弃我而去。可是我依旧很感激她,在我最艰难最需要温暖的时候,她用精湛的演技陪我渡过了艰难的时光。
即使她最后狠心,狠心,狠心,李狠!我突然想到了我的儿子,我只抱了半年就被生生夺走了儿子,我记得他在襁褓中啯奶时的样子,我记得他吃饱以后对着我呵呵地傻笑。我还记得,还记得他被人夺走的那天晚上嗷嗷的哭声,我追出去,那哭声就在山林里回荡又在一瞬间戛然而止。
一直以来我都在躲避李狠,不去想他。这一点对于我这个一辈子都在隐忍的人而言并不难。我善于隐忍,也善于遗忘。但那是血浓于水的亲情,那是我的儿子。我突然想起了父亲,他在监狱的时候也一定是这样想我的吧。
想至此,我的内心开始翻涌,鼻腔开始酸涩,然后那酸涩的味道直冲双眼和大脑,在这一刻我突然嚎啕大哭起来,然后用力地锤击挡住卫生间的废料木板。用孩子特有的声音大喊着,哭求着“叔叔,叔叔,放我出去,我想妈妈,我想爸爸,呜呜呜......”
与此同时外面响起了一连串的脚步声,然后是使用英语的对话,再然后枪声响起。
郑建国去找我时内心一定是充满笃定的,因为他早已猜准我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曾是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此时我也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在的位置,就是最佳的伏击地点。任谁又能想到一个三岁大被捆绑住手脚的孩子会突然掏出枪来,与之相向呢?
于是我推开挡板,对准了一名金发男人。然后我瞳孔一收就看到了他身后的一个人。那竟然是Rock!
这是命运要给感觉人生失衡的人一个交代吗?不管怎样我要抓住这次机会。
手中的枪响了,持枪的手也弹了起来。我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连手枪的后坐力都承受不了。
那一枪的子弹嵌进了Rock胖大的身躯,我直直地看着,有些不确定那血箭而出的位置是不是心脏。因为他没有倒下,而是和身前的人一同将手中的枪对准了我。然后毫不迟疑地扣动了扳机。
我感觉自己的额头涌进一股灼热,然后视线开始变得模糊。耳畔的枪声更加密集了,却也离我越来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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