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我们家每逢大事必须上个蹄子,爸爸最爱啃蹄子中的大骨头,我虽然吃的都是肉,但认定那骨头才是蹄子的精髓,作为属狗的我来说,恨不得抢走爸爸手里的骨头,可终究没能达成。
2001年,我从南方小镇到了北方上大学,什么都是新鲜的,最让我欣喜的是,食堂经常有大酱骨出售,这大酱骨不仅便宜,而且是一整根猪大腿骨,这下我可以如愿啃上一根大骨头了。
大酱骨应该是在老卤里煮过的,食堂出售时已不再有温度,肉吃起来有点柴,像是风干肉,也没办法吃到骨髓,但是握着整根骨头,啃着肉筋,颇有江湖好汉大口吃肉的豪迈,唯独就是少了碗酒。
大学毕业,回到江南小城,竟然被我觅到了一处可以畅快啃骨头的地方。工作的小城号称小香港,夜生活极其丰富,自然夜宵店也是极其多。
一日,四五个朋友经过第一顿酒场厮杀后步入一小巷子中的夜宵店,决定决一雌雄。这是一家骨头煲店,喝多酒的我们一点就是十几斤骨头,老板把事先煮入味的大棒骨端出,放入桌中的砂锅加热。我一看骨头来劲了,砂锅一冒热气便迫不及待的用手抓出一根骨头,这里的骨头是将一根猪大腿骨一劈为二,用特制卤汁煮熟,有客人来时,稍微加热便可食用。我将骨头抓在手中,顾不得烫手,嘴便不自觉的凑了上去,攀附在骨头上的肉已被煮烂,牙齿一凑上去便落入口中,浸透了卤汁的肉酥软的掉进口里,稍加咀嚼就满足了舌头。骨头上的酥肉被悉数卷入口中后,接下来就是在关节出的软骨,咬一口嘎嘣脆,嘎吉嘎吉咬着虽没啥味,光是这声音就让味蕾满足了。最过瘾的是,靠着牙齿的咬合力咬住肉筋,借助脖子的转动,把那顽固的肉筋从骨头缝中撕离,把嘴帮子搞累了,再吮吸下筒子骨中的骨髓,那叫一个爽。一根接一根的撕下附着在骨头上的每一根顽筋,直到没有骨头可啃,吮吸下十根手指上的每一滴油星后,拿起手中的一杯冰啤灌下,满足的打一个饱嗝,再也没想起我们是来拼酒的这事。
每每想起肉骨头,我就央求妈妈给我炖上一次骨头汤。母亲会提前跟肉摊老板预约留好骨头,然后用清水煮上一天,等我回来便有了一锅美味的骨头煲放在桌上。母亲煮的骨头汤是没有卤过的,但是经过一日的小火慢炖,味道已经全部进入骨头,倒上一杯小酒,啃着肉,撕着筋,吸上一口骨髓,味虽清淡,人却似在江湖。
食肉者,无不好啃骨,这应该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对我而言,只有懂得啃骨头的才是真正的无肉不欢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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