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岁那年被接去干妈家过暑假。那时,干妈还未出嫁,和自己父母和兄长们住在一起。她的大哥也就是我的大舅父有一个女儿,叫小蕊。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她时,她扎着两条又细又长的辫子,戴着两朵粉红色的花,身穿白色连衣裙。那个时候的我一直觉得扎辫子的女孩子很老土,可见到她的时候我没觉得。
她有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单眼皮。那也是唯一一双我喜欢的单眼皮眼睛。她总是很干净。干净的脸蛋儿,干净的小手,干净的衣服和鞋子。而我,双手总是脏兮兮的。因为我喜欢在地上玩。玩我的玩具汽车和积木游戏。因此,我喜欢拿那双脏手在她身上蹭。然后,再偷听她因被骂而哭泣的呜呜声,心中窃喜不已。而后。见她哭得红红的眼睛再嘲笑她,挖苦她,爱哭鼻子。
我有一辆火车玩具,很长。它只是我众多玩具中的一个,但也不是最特别的一个。但她很喜欢,所以我也很喜欢。每当她好奇的蹲在地上想摸摸它时,我总是呵斥她,不让她碰。然后她就哭,然后我被骂,然后我就小气吧啦的抱着它走开。
我记得那天是在过年的时候。那天的我很安静。出奇的安静。因为我要走了。我手里拿着一张贴纸,很漂亮。那是女孩子爱玩的东西。我是从姐姐那儿硬抢来的。为此,我硬生生的让她白打了很多下,免费的,不要任何代价的。哦,这贴纸就是付给我的报酬。
她看起来很喜欢。另一个女孩子也很喜欢,还不停的找我要。我沉默着没有开口。我在等,等她开口向我要。而她没有。她看起来很腼腆,微低着头。睫毛向下垂着,像是闭着眼睛。不过那睫毛分明在扑闪扑闪的微动着。过了一会儿,她出去了。我也跟着出去了。我将贴纸递给她,她微笑着接过。而那个女孩也气急败坏的走开了。
我伏案写着研究报告。一份咖啡递到我面前,还冒着热气,徐徐上升直至消失。如果没有光,它的存在与不存在是没有区别的。毕竟它没对世界作出丝毫影响,也没办法自己证明自己的存在。就如徐志摩的诗――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但是有了光,它能证明自己是存在的。因为它有轮廓,继而有了形态。尽管它总是变化,尽管它显得虚无和缥缈。
我不由得想,灯光是为它而存在还是为我?
“你又走神了。”母亲说。
我嘬了一口,微微的苦涩里饱含着香醇,让人的注意力由苦转到了香,所以――它是美味的。
我放下杯子继续工作。
“你已经三十五岁了,该结婚了!”
我没有看她,但我能感受到她的担心和忧愁。因为她是用哀求的口气说的。
我的心收紧了。胃里像是被塞得满满的,鼓鼓的,很难受。但我还是竭力以很轻松的口气微笑着说:“我这不是一直在相亲嘛,婚姻不是儿戏,得慎重!”
“你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还能不知道你?”她摸摸我的肩膀,“忘了她吧,她帮不了你!”
总觉得天花板直逼我压下来。黑黑的,很沉。我的背弯下去。
“她只是一个普通家庭里的普通孩子。没有较高的文凭,没有较好的家世,长得也一般。我给你介绍的那些,哪一个不比她强?自从你爸去世后,我一个人含辛茹苦的将你养大成人,培养你成才。你可要为自己以后着想啊!”
我抬头看着她,给她一个大大的微笑,尽管很牵强。
“张秀洳你不是一直很喜欢她吗?就她好吧?”
她笑了。我也笑了。胃不再难受了,因为心更疼了。就像那杯咖啡――香盖过了苦。所以苦是存在的,只是被掩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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