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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产整顿了,我能拿到工资吗?

公司停产整顿了,我能拿到工资吗?

作者: 永生001 | 来源:发表于2022-03-13 12:12 被阅读0次

    本文分享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员工工资该如何发放?

    【案情概要】

    王富贵在某化工生产企业上班,因公司排污不达标,2020年8月15日被当地政府部门责令停产整改,待整改后排污达标,才能准予生产。

    2020年8月16日,公司办公室发出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苯基车间员工从8月17日起暂定放假三个月,放假期间每人每天发放生活费50元,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在生活费中扣除,正式上班时间另行通知。

    王富贵等人的收入一下子减少了三分之二,觉得不合理不合法,向公司领导反映,要求提高生活费标准,公司以停产无经济效益为由拒绝,发放50元/天生活费作了已作了最大的努力。

    王富贵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经劳动争议仲裁委普法调解,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2020年8月、9月、10月、11月份(11月18日起正常上班,实际上班10天)按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月发放生活费。

    【案情分析】

    1、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歇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一般为一个月),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原约定标准支付工资,上面案例中的化工企业,8月份工资应该参照7月份实际发放工资额,剔除7月份加班工资等偶然因素增发工资来计算。

    2、9月、10月份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80元/月,即不能低于1664元/月。江苏规定,单位还要承担按下限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3、如果放假期间又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可以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折算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单位操作的程序欠妥,生产经营遇到困难,不能按原约定支付工资标准时,要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取得谅解,公司单方决定,简单粗暴,易引起劳资矛盾。本案中如果劳动者以单位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未按原标准支付工资为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5、上面案例经仲裁委调解,劳资双方同意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未打八折,故单位不需承担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8月下半月和11月上半月未上班,经调解,工人谅解企业的困难,没有按照原约定标准计算,前后4个月全部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6、单位要节约成本,遇到类似情形,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可选择整月放假,原先双休日加班的安排调休,或者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也可与其他车间工人轮岗调休,这样既减轻企业负担,又缓解了矛盾。

    沟通协商是解决各类矛盾的王道,尤其劳资矛盾协商调解是首先,也是法律法规所倡导的。

    我是永生,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二十多年,喜欢我的文章,欢迎关注、点赞、转发,每周与大家分享劳动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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