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宝典《金蔷薇》读书笔记3

作者: 夜的轨迹 | 来源:发表于2022-04-20 13:08 被阅读0次

            第十章  发生在阿勒斯万格公司的一件事(标点符号)

            我的朋友,句读可是件大事。连普希金都谈起过标点符号。标点符号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要使思想有条理,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明确,句子易解,意思清楚。标点符号就好像音符。它们把文章连成整体,不让它支离破碎。”

            我心悦诚服地懂得了在必要的地方及时地打上一个句号,能对读者起到多么惊人的作用。

            第十一章  似乎无足轻重(写作过程有关)

            几乎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的鼓舞者,自己的守护神,后者一般也都是作家。

            只消将后者的书看上几行,自己立刻就想写作了。某些书仿佛能迸溅出琼浆玉液,使我们陶醉,使我们受到感染,敦促我们拿起笔来。

            奇怪的是,这样的作家,这样的守护神,在创作的性质、风格和题材方面,往往同我们大相径庭。

            普希金还有一个特点。他写作时,凡遇到不顺手的地方,从不去苦思冥想,耽搁时间,而是跳过这些地方,继续往下写。直到有灵感的时候,再回过头去补上,但他绝不勉强地去唤来灵感。

            那可真是黄金时期:终日开玩笑、“打赌”、争论文学问题、上湖边或旧河床去钓鱼。所有这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帮助了我们写作。

            据我看,我们这种简朴随便的生活,使他回忆起了青年时代,那时,我们可以伏在窗台上写作,可以只凭一盏小油灯的灯光写作,可以在冷得连墨水都结成冰的屋里写作,总之,不讲任何条件。

            我不由得观察起费定来,发现他在动笔写一个章节之前,总是先对这个章节一丝不苟地加以思考、检验,用沉思与回忆充实它、丰富它,甚至连具体的句子也都要打好腹稿,否则决不下笔。

          费定只写他所清楚地看到的,并且与整体不可分割的东西。

            费定清晰、坚定的头脑和一丝不苟的目光,是容不得构思有半点儿模糊之处的,更不要说去表现这种模糊的构思了。按照费定的意见,一部小说必须锤炼得达到最高限度的准确度和钻石般的硬度。

            福楼拜一生都苦苦追求文体的尽善尽美。他强烈渴望自己的小说能像水晶一般纯净,以致翻来覆去精雕细琢地修改稿子,有时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在某些情况下,改稿对他来说,已不再是使小说臻于完美的一种手段,而成了目的本身。

            福楼拜深具文学批评家们称之为“人格化”的那种作家的气质,说得简单一些,他身上有一种禀赋,能完完全全地同他笔下的人物融为一体,而且融合得那么紧密,以致凡是他们(按照作家的意志)所遭遇到的一切,作家本人也都如同身受。

            每个作家在写作时想必都出现过这样一种美好的状态:不落窠臼的新的思想或者新的画面像闪电似的从意识深处迸发出来。要是不立即把它们写下来,它们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其中有光华,有战栗,但它们像梦一样稍纵即逝。这种梦,我们在刚醒来的一瞬间还能记得一些片断,但随即就遗忘了。此后不管我们怎样绞尽脑汁地想追忆这些梦,也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这些梦只留下一种异样的、像谜一般神秘的感觉,或按果戈理的说法,只留下一种“奇妙的”感觉。

            应该及时写出来。不能有分秒的耽搁,否则思想闪耀了一下便会永远消逝。

            作家社会活动的最有成效的形式就是他的文学创作。在作品没有问世前,作家的工作固然不为人所知,但作品一旦问世,他的工作就变为全民的事业了。

            应当珍惜作家的时间、精力和才能,不要把它们浪费在虽与文学有关但毕竟在文学之外的繁杂的事情上和会议上。

            作家写作时需要安静,尽可能不要有烦心的事。要是已经知道将会遇到什么烦恼,哪怕这种烦恼一时不会发生,还是不要动笔的好。否则即使写了,也不会得心应手,甚至还会荒腔走板。

            不管别人怎么样,反正对我来说,感觉到有一座孤独的果园,感觉到村外有绵亘数十公里的寒林,林中有一个个湖泊(当然在这样的夜里,湖边没有,也决不会有一个人影,只有星光跟一百年前一样,跟一千年前一样,倒映在湖水中),是有助于我写作的。我可以说,在那年的秋夜,我是真正幸福的人。

          当你知道前面将有某桩有趣的、愉快的、你所喜爱的事情,甚至像到远处旧河床边茂密的柳树荫下去钓鱼这样无足轻重的小事在等待着你,你写作起来也会思如泉涌的。

          第十二章  车站餐厅里的老人(细节)

            这是我在思考细节对散文的作用时,不觉回想起来的。我明白,要是把这则故事描述给别人听,却不讲那个主要的细节——不讲狗用各种方式请求主人原谅,不讲这个小生物的这种讨好的神态,那么这则故事就不如真事那么动人了。

            而如果再把其他细节——老人身上那件证明他是鳏夫或者孤老头子的叠满补丁的短大衣、从年轻人帽子上滴下来的雪水、冰凉的啤酒、沾着碎屑儿的分币,以及从海上刮来的像白茫茫的障壁一般的风雪,也统统掷掉,统统不去写,那么这篇小说就将更加枯燥,更加乏味。

            然而没有细节,作品就没有生命。任何一篇短篇小说都会因此而变成如契诃夫所说的那种熏鲑鱼用的干木棒。鲑鱼拿走了,只剩下那根干木棒还竖在那儿。

            细节的意义所在,普希金曾提及过,他说小事往往会被我们的眼睛忽略掉,可是却能在众人眼里闪耀出光芒[1]。

            可另一方面,有些作家却深受累赘、无聊、琐碎的观察之苦。他们让一大堆细节充斥自己的著作——丝毫也不加选择,不懂得细节只有在性格化的情况下,只有在能够像一道光芒那样立时把黑暗中的任何一个人或任何一个现象照亮的情况下,才有权生存,才不可或缺。

            例如,要给人以一场大雨已经开始的概念,只消写雨点哔哔啪啪地打在窗下一张报纸上就足够了。

            上文所提到的这两个细节都达到了目的。细节描写就应当这样——不但能说明整体,而且还是非写不可的。

            在寻找和确定细节时,必须作严格的挑选、筛洗。

            细节,总是同我们称之为直觉的那种认识能力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具体地说,我认为直觉是一种能够通过局部,通过细节,通过某一特性再现整体图景的认识能力。

            直觉不仅帮助历史小说的作者再现过去时代真实的生活图景,而且还帮助他们再现当时人们的特有的色彩、感情和心理,这种心理同我们的心理相比,自然是有些不同的。

            一个恰到好处的细节可以使读者对整体——对一个人物、对他的处境、对事件,最后对时代产生一种直觉的、正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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