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加侠影盟第七期作业“江湖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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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无风无月,长街萧条,一个人影飘摇。
向天歌拿起酒葫芦,扬起头,饮了一口。他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口,他只知道,自己还是清醒得很,人清醒着,就会痛苦。
他的衣衫很破旧了,没钱补,身上不知道有多少道伤疤,没钱治。他不在乎,有钱就拿来卖酒喝,酒要放凉了再喝,因为他的内心常常有一种欲望之火在翻涌,凉酒入腹,马上被烧成一片水气,从全身上下的毛孔喷出,向天歌长出一口气,感觉心下稍安,于是继续赶路。
他从出生起,就和旁人有些不同,相比于其他新生儿,他吃东西的样子又狠又快,毫无新生儿的可爱,反倒像是凶神降临,他所住的村子人丁稀少,和他同龄的玩伴更是没有,于是他经常一个人在屋外扔石头子,把石头子往天上一扔,要好久才能落地。
有一天他在外面玩的时候被人贩子盯上了,那人贩子拿着药面在他面前一洒,他就迷糊了,跟着就走,但走着走着,他就清醒了,哭着喊着要吃东西,那人贩子没办法,掏出自己的钱给他买吃的,还没到交易的地点,人贩子已经快被吃得走投无路,更为悲惨的事,到了地方后,那户想买孩子的人家反悔了,说不想要这么丑又这么能吃的孩子,人贩子又气又急,就想要杀死他,谁料他的力气更大,死死地掐住人贩子的脖子,给他弄得差点儿背过气去,人贩子无奈,只能把他扔在荒山野岭,任他自生自灭。
他的父母丢了孩子,终日以泪洗面,四处托人寻他,一连十几日也没有消息,就在快要绝望的时候,他竟然自己推门回来了。虽然衣服破成抹布,身上也带了伤,但人还算完整,他的父母又一次留下眼泪,并说要去庙里给菩萨烧香还愿,向天歌很是不解,明明是他自己回来的,管庙里的菩萨什么事?
回来后的向天歌除了更能吃,好像还学会了什么功夫,每天对着空气比比划划,父母只当是孩子玩闹,也就由着他去。村里传言他是在路上得了什么高人指点,学会了了不起的功夫,至于那高人为什么没继续教他,那是因为他太能吃,高人供不起他,于是又把他送了回来。
后来他们搬了家,等他年龄大了几分后,便被送去了学堂,此时的他,已经拥有了与同龄孩子不符的硕大体型,坐在学堂中间,显得十分突兀,最突出的是他的眼睛,又大又圆,好像总是在瞪着别人,让人心中恐惧,所以孩子们对他都有些疏远。
他无所谓,依然我行我素,该上学上学,闲了便在山川田间到处跑,一天他爬上来一棵树,看到几只毛还没褪尽的雏鸟,他把那些鸟全部带走,杀好洗净,撒上盐巴辣椒,放在火上烤,香味很快吸引了恰好在一旁的小伙伴,他们聚了过来,向天歌便把烤鸟肉扔给了他们,几个孩子几口吃得连骨头都不剩,连说美味,只可惜量太少,不能尽兴,于是向天歌又带着他们去掏,就凭着这手,他渐渐在身边聚集起了一群小伙伴,也体验到有朋友的乐趣。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一日放学的路上,他的头顶罩起了一片黑云,抬头观瞧,是一片密压压的鸟群,他的眼神很好,一眼就看清了那是他吃过的那些小鸟长大的样子,是那些小鸟的母亲,亦或父亲?
凄厉的叫声传入向天歌的耳中,他感觉心脏猛然一抽,有了一种疼痛的感觉。
一只鸟俯冲下来,在他身上猛然一啄,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向天歌没有反抗,而是径直地坐在那里,几千只黑鸟很快把他围得密不透风,那天晚上,向天歌满身是血地回到家中,然后就栽倒在地,吓坏了家中的父母。
从此之后,流言四起,因为外人无法得知那满身的血究竟是谁的,他好不容易聚集来的伙伴也离他而去了,那之后他就无心学业,离开了学堂,在大财主家找了一份护院的工作,他的身手十分了得,对付个把个地痞流氓不再话下,因此颇受赏识,不仅报酬丰厚,而且顿顿都有大鱼大肉。
他很享受这样的生活,直到一天夜里,他看到这样一幕,财主家的一个长工正被绑在柱子上,老板正指挥着家仆一鞭一鞭地抽打着他,向天歌上前询问才知道事情的原委,那长工名叫小顺子,他家里有老娘要养,因此出来给财主做工,但因为他身体虚弱,总是无法跟其他长工做出同样的活,员外对他十分不满,前几日他的母亲重病,他想向员外暂借一些米,煮点儿粥给母亲喝,但被无情拒绝了。
“活干不好,还想着借米?”
小顺子无奈,只能借着夜色,偷偷去拿一些米,结果因为太过虚弱,偷米时不慎跌倒,弄出动静被发现,于是,员外决定给他点儿颜色看看。
向天歌看着小顺子,浑身是血,脑袋低垂了下来,嘴里还在模糊地嘟囔着什么,向天歌走近了几步,终于听清了那话:“员外,行行好吧……”
向天歌转回身,来到员外面前:“员外,借些米给他吧?”
员外怒气不消:“天歌,这没你的事,走吧!”
向天歌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走到小顺子面前,解开他的绳子,众人想要阻拦,他回眼一瞪,吓得众人都不敢做声了。他带着小顺子,一步一步地离开了庄园,带他回到了母亲身边,向天歌将自己身上全部的钱给了小顺子,然后大跨步走进夜色中,他没有再回到员外家,而是去参了军。
他早就听说北方蛮族正在侵犯自己的国土,现在,去打跑他们,恢复边境的和平,才是好男儿该做的事,凭着出色的武艺,他很快入了伍,每次作战都十分勇猛,晋升也十分的快,很快生成了校尉,他的军队也一路势如破竹地夺回着自己的领地,在攻打一座叫凌波城的城池的时候,士兵的热情都十分高涨,他不太明白各中原因,只当士兵们的报国热情被激发了起来,直到城破的那天,他才明白真相,将军曾经答应过士兵,可以屠城三日。
那三天,向天歌见到了最后惨烈的景象,尸山火海,惨叫惊嚎,他发现那些在之前宣传中,吃人肉喝人血的蛮族们,也会哭,也会无助,母亲在寻找儿子,妻子在寻找丈夫,而他们自己的军队,正是制造屠戮的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热情,一如每次作战时的那样。
那天夜里,向天歌偷偷离开了,没有告诉任何人。
回到家时,他发现了父母已经离世,在坟前大哭一场后,他突然想喝点儿酒,之后他就爱上了喝酒,他感觉心中似乎有了一团火,每当面对人世的不公时,便会烧起来,有时烧得剧烈时,甚至抵住他的胸口,想要喷薄而出,他必须用酒来压一压。
之后他收拾行囊,来到京师,想要再谋一份出路,他到的那天,豫王府的王爷正在举办着盛大游行,向群众显示着他新得到的珍禽异兽,其中放在最显眼位置的,是一只关在笼子的老虎,他的姿态慵懒,但看上去仍然威风凛凛,引来一阵称奇。
“我和这畜生搏斗了三天三夜,终于将它收服,大家看到了吧,它现在屁都不敢放一个。”王爷越说越得意,竟解开了关虎笼的铁锁:“就算我现在把锁打开,它也不敢向前不敢向前半步……”
“嗷!”他的话音还没落,那老虎已经发了一声吼,猛然撞开了铁笼,扑到了人群之中,人群中爆发出惊恐的叫声,就在老虎准备扑向一个孩子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身影从人群中窜了出来,很快与那老虎缠斗在了一起。
一番搏斗后,一人一虎尽都瘫软在地,王爷看罢,哈哈大笑,连呼壮士。
自此之后,向天歌便在王爷府被奉为上宾,负责管理那些奇珍异兽,他的身上的气势足以压过那些猛兽,因此猛兽很听他的话,向天歌发现,当那些野兽真正被他降服后,其实要比人可爱得多,他每天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与这些野兽打交道,王爷府上的人,进进出出在做些什么,他并不关心,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被带来他所管理的豹房。
“让老虎吃了他。”王爷吩咐道。
向天歌很冷静:“我说过多次,不能让野兽沾上人肉,不然后果会难以预料。”
“我是王爷,对于冒犯我的人,就应该用最狠的方式去对待他们,不然,王爷的权威何在?”王爷脸上不悦。
向天歌看着眼前的那个人,他的脸色苍白,吓得瘫软在地上,就是他冒犯了王爷的权威?
向天歌脑海里又浮现出了多年前的一幕,那个在月光下被鞭打的小顺子。
这次,向天歌径直来到王爷的面前,一拳打在了他的鼻子上,血瞬间留了下来,王爷吃痛,正欲发作,向天歌把那猛虎牵到了他的面前,那头猛虎在向天歌的调教下已经变得十分温顺,但当他嗅到了鲜血的味道后,却猛然睁大眼睛,一声长啸,便要扑去,向天歌拽住链子,将那老虎重新拖回笼子。
“我说过,不能让老虎真正地吃到人。”向天歌冷冷地丢下了一句,不再顾及倒在地上惊魂未定的王爷,大踏步走出了王府。
此后的向天歌便游荡在江湖之中,路见不平便要出手相救,这一夜,他来到了一处小酒馆中,拿出了全部的钱,买了一只烧鸡,一壶浊酒,大口大口地吃着,小酒馆却在这时传开了一阵喧闹,原来是几个混混见店老板女儿有几分姿色,一边出言调戏着,一边就往屋外拽。
“一帮狗杂碎!”向天歌拍案而起,紧接着酒壶便甩了出去,当即给其中一个混混开了瓢。
几个混混见状,都不纠缠姑娘,都看着向天歌,向天歌不慌不忙地抄起一条板凳,说了句:“要打出去打,别砸坏了老板的东西。”便走出门外。
几个混混见状,也各执家伙走了出去。
黑暗中,几个混混拿着刀,发了狠似地朝向天歌身上劈砍,向天歌把木头凳舞得密不透风,碎木屑纷纷飘扬,像是下了场雪。
不知过了多久,几个混混都被打趴下了,向天歌的身上也多了几条刀伤,他离开小酒馆,找了个没人的墙角,慢慢靠下去,他完全不担心自己,因为过了几天后,伤口就会复原,就像是他村口的那棵老槐树,他以前淘气拿刀在树上砍过一刀,但没用多久,那伤疤便消失不见了,来年春天,仍然是一派枝繁叶茂的景象。
月亮不知在何时推开黑暗,将一片洁白撒在他的脚边。
今夜天朗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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