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虽然没有皇帝必须几岁亲政的规定,但是按照顺治、康熙14岁亲政的惯例,到同治七年的时候,同治14岁,两件大事无形中提上议事日程,一件是皇帝大婚,一件就是亲政,大婚意味着成年,所以皇帝大婚之后亲政也是惯例。何况,清朝皇室14岁结婚的非常多,像顺治、雍正、嘉庆、道光等,而康熙为了及早亲政12岁就结了婚,乾隆16岁结婚,咸丰17岁结婚,已经属于晚婚了。
此时,正醉心于享受权力的慈禧当然不想放手,慈禧以同治皇帝“典学未成”为理由,反复阻挠同治亲政,同时,也一直借故拖延同治的大婚。前文我们写到安德海出宫南下,他打的幌子就是给同治皇帝采办大婚用品。那是同治八年的事情,此后一直拖,一拖再拖,就到了同治17岁,同治的父亲咸丰是17岁结的婚,是清朝皇帝里结婚最晚的,同治再不结婚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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