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林黛玉

作者: 陈大仙儿 | 来源:发表于2015-12-17 19:18 被阅读507次

    我在一本杂志上邂逅了她。

    或者说,我是因为一本杂志邂逅了她。

    那天,我在公司楼下的星巴克里喝着咖啡,翻着一本大姐买的时尚杂志。我对时尚毫无兴趣,我就是看美女图片打发时间的。

    然后我就看到了她。

    她没有浓眉大眼地漂亮,则没有烟熏红唇的艳丽,甚至没有时尚街拍的招牌笑容。但她的照片,在那整整两页的美女中,却那么夺人眼球。

    照片中的她,头发上绾,大概是在脑后盘成一髻,隐约可见一根乌木的发簪,没有恼人的刘海和容妆,只露出一张白净的鹅蛋脸。她上身穿一件月白色的斜襟低领衫,裉结儿、衣袖和衣角处有不易被发现的银灰色的小刺绣;下身是一条藏蓝色盘龙云锦小脚裤,同样是银灰色的刺绣,云龙呼之欲出;脚上穿着与刺绣颜色相配的铅灰色薄底软鞋。图片的名字被取为“青花瓷”,我不禁对这位编辑的水平嗤之以鼻,青花瓷这三个字,实在辱没了她。我只希望,这编辑没将她的个人资料写错:

    名:木兰

    年龄:25

    职业:程序员

    时尚信条:不时尚,喜欢什么穿什么。

    我不信这种姑娘会是程序员!这编辑一定是搞错了。

    可我也无从证实,只得继续端详着她。她面无表情地立在那里,看不出任何的情绪;她穿得中式,却毫不突兀;她的双臂弯曲,双手的手指在胸前不完全交叠,手心向内,微微相握,右手虎口处挂着一条黑曜石的片手念珠,与裤子相同的藏蓝色流苏被风微微吹起。嗯,她的手也很好看,她写代码的时候还是什么样呢?

    我突然发现,拍摄地点竟然就是这栋楼外!是啊,这里是北京的时尚聚集地嘛。我心里一阵激动,这姑娘大概是在这里上班吧?我怎么从来没见过呢?可要是旅游或者路过……我将食指夹在图片这页,把杂志翻到封面——上个月的杂志了,说不定她都不在北京了。看来找到她唯一的希望大概就是跟这杂志的编辑联系了。

    我翻出了编辑部的电话打过去,一个非常不友好的声音接待了我。当听到我的要求之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做更不友好。很明显,他们会接到许多这种电话,大抵都是看上了哪位平模或是街拍女郎的寂寞单身男子。

    比如我。

    我尴尬地挂掉了这通不友好的电话。正琢磨着要不要用些关系找找他们主编时,我发现面前的杯子不知何时已空了。我于是放下杂志,走到吧台处,又点了一杯红茶拿铁。站在出饮的地方等着我的拿铁时,我继续琢磨着如何才能联系到这位号称是程序员的姑娘。

    “红茶拿铁好了。”出饮的小伙伴清脆地喊道。

    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拿,却看到有另一只手也伸了过来——袖口有似曾相识的刺绣,和那串黑曜石片手念珠。

    我瞬间忘记了红茶拿铁,抬眼相望。

    “木兰!”这名字太别致,我自然过目不忘。

    木兰没有任何反应,因为出饮的小伙伴正跟她说:“对不起女士,这杯是这位先生的……你的也好了。”

    她轻轻地“哦”了一声,又加了句谢谢,拿起第二杯就要走。

    我已顾不得我的饮料,反身直追她,又喊了一次:“木兰!”

    她竟没停步,也没回头,仍向外走。

    我一咬牙,追上去,站在她面前:“木兰。”

    她这才注意到我,看了我一秒半,既而右边眉梢稍稍挑起,似乎带动着右侧脸颊的肌肉的收缩,显现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略显戏谑的笑意:“你叫我?认错人了吧?”

    我稳住了神色,拿出在牛逼轰轰的客户面前大谈图纸的气势,说:“绝没认错。你的念珠,你的云锦,你的发簪,还有你的脸……看来你不太喜欢换佩饰啊,木兰小姐。”

    她的笑意消失,一本正经地说:“可我不叫木兰。”

    我忍俊不禁,说道:“有空坐两分钟吗?”

    她又看了我两秒,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戏谑的表情,说:“好。”

    我给她看那本杂志和那张照片。她竟毫无顾忌地哈哈大笑起来,弄得我倒有些窘迫了。等她笑完,她说:“这就是我随口编的名字,谁记得住?早就忘了。”

    我追问道:“那职业也是编的喽?”

    她说:“当然。”

    “那你究竟是干什么的?”

    “干嘛要告诉你?”

    “我想知道。”

    “两分钟坐完了,我要走了。再见。”

    “我能请你吃饭吗?”

    “不能。”

    “那加个微信行吗?”

    “我不用微信。”

    “电话总行吧。”

    “不行。”她已站起身了。

    “那你到底叫什么啊?”

    “你就叫我木兰吧。”说罢,她第一次对我笑了一下,居然有两个挠得我心里痒痒的小酒窝。

    “那我怎么找你?”

    “有缘自相见。再见。”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就这样,邂逅了她,又看她离开。对于她,不比没见的时候知道得更多。

    除了她有酒窝这件事。

    我沮丧地看着她离去的身影,一时间竟毫无办法。星巴克的小伙伴将我的红茶拿铁送来:“先生,您的拿铁。”

    “谢谢……哦对了,刚才那位女士,你们认识吗?”

    那位小伙伴有些憋着笑地说:“我们店里大多数都是熟客,但她……不是,没见她来过。”

    我心中最后的希望也落空。

    我喝着我的红茶拿铁,呆坐在那里看着那本杂志——其实就是看木兰,或者说,看那个声称自己叫木兰可又不知道真正叫什么的女子。越看越觉得她简直就是我命中的天魔星,我又开始后悔为什么刚才没有穷追不舍地跟上,至少弄清楚她去哪儿,至少搞到她的联系方式,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咫尺天涯。

    我任由自己的思绪天马行空着,不知不觉间,面前的拿铁已经凉了。

    我微微皱了眉,但还是将它咽了下去。正当我准备将余下的小半杯一饮而尽的时候,有个人走到我的对面,坐下,说道:“我说过吧?有缘自会相见。”

    我的拿铁差点喷出来,好在我稳住了自己,用遮住了半张脸的杯子打掩护,给了自己缓冲的时间。我心花怒放,但决意逗逗她。

    我不疾不徐地放下杯子,看着她略有笑意的脸,镇定地说:“不好意思,小姐,我们认识吗?”

    她似乎有一瞬间的诧异,随即看穿了我的把戏,甩了一下手中念珠上的流苏,微微露出她的酒窝,说道:“我正要介绍自己。我叫林黛,林黛玉的林黛,因为我妈妈很喜欢黛色。她是个国画画家,我就只能画些个漫画插画了。”

    我没想到她如此坦荡,以不变应万变地将我的恶作剧击破。林黛,我心里一转,说道:“所以你说你叫木兰的时候,本意是蓝色的蓝,你是把姓拆成了一半,把黛色也拿走了一部分变成蓝色,对吗?没想到被这编辑用错了字。”

    林黛看着我的眼神瞬间不一样了起来,似乎透着点点的欣喜。她没说是或者不是,而说:“我请你吃饭吧。”

    真是比我问得巧妙多了,我只会问“能不能”,她自可以说不能,而她的这个看似商量的口气,对我来说就无异于命令了。

    她说对附近不熟,让我选地方,我便挑了杭州菜。

    吃饭时,我们谈了……

    其实说这些都没用,我想说的是,嗯,我们下个月就结婚了。结婚照就是我们在街上随便拍的几十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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