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案发生在2018年未】

作者: 兴时态_198812 | 来源:发表于2019-01-02 15:18 被阅读594次

    【血案发生在2018年未】

    【血案发生在2018年未】

    你们还记得12月2日,湖南的12岁小学生弑母案吗?

    因为不满母亲惩罚他抽烟,12岁的吴某康拿起菜刀,对母亲疯狂猛砍了20多刀,致使母亲当场死亡。

    而后,因为他没满14岁,不能进行拘留或受到刑事处罚,所以被警方释放,由家长接回监管。

    之后的结果大家也都知道,学校不接收,政府为了“帮助”,专门安排了一个老师,到他所住的宾馆里为他授课。

    而接下来这件事就悄无声息的过去了,我想应该就是换个名字,换一座城市,悄无声息的重新融入社会学校生活了吧?

    而在这件事发生后的短短一个月,悲剧重演,而这次更加的恐怖。

    在2018年的最后一天晚上,依旧是湖南,一位13岁的初一男孩罗某,因为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自己的母亲和父亲锤伤后逃离现场,后经过抢救,父母两人全都因伤势过重而身亡,而他,现在还在潜逃中。

    有了上一个例子,这次新闻下的画风完全不同,带着嘲讽和无奈。

    是啊,抓住了又有什么用?不还是不用负刑事责任吗?

    而且这次父母都被他杀了,要是其他家人不愿意接收的话,是不是这孩子还要被送进福利院之类的地方,帮他找学校,付学费,养他到成年呢?

    说真的,感觉这杀人犯的待遇,比许多本本分分生活,上不起学的孩子还要好吧?

    俗话说的好:悲剧的家庭总是相似。

    这两场在短短一个月发生的残忍杀戮事件,也是一样。

    月初的事件大家应该都有所了解:

    父母为了“挣钱”,几乎缺失了孩子所有的成长期。爷爷奶奶的无原则“溺爱”。当发现孩子变坏之后,找不到其他好的办法,只能暴力教育......

    几乎涵盖了所有问题家庭父母的错误教育问题。

    而这一场更让人深思:

    罗某的母亲,45岁,先天性弱智

    罗某的父亲,51岁

    罗某的姐姐,也是弱智,行凶时也在屋内

    ......

    毫无疑问,这个家庭从最初开始就是畸形的。

    先天性弱智基本连自理都困难,那是自愿结婚,还是被逼?被买?被拐卖?在这背后还有没有隐藏更多的可怕事件?我们暂且还不得知。

    而在这背后,先天弱智,是有一定的遗传几率的,是隐性基因,有很多是要等长大了才能发现的,而他的姐姐也是弱智,那是不是这个男生,也有可能存在精神缺陷?

    就算没有,一直成长在这样的家庭,生活环境中只有父亲是正常,母亲从没也无力管他教育他,父亲又要忙着赚钱养着一家子的人,是否也未曾花时间在孩子教育上?而在生活学习中,是否又会因为家庭成员情况,遭到周围人的嘲笑和非议?

    大人们有大人的苦衷,孩子也有孩子的委屈。

    往深层次深挖,我一直不相信人性本恶,绝情的杀人犯背后,一定是某一方面缺失、变质了。

    就像蔬菜腐烂不是一天就造成的,人变成杀人犯中间也会出现过无数次的“小问题”。

    不是他们坏的太快,而是你缺席了他们变坏的过程。

    大张伟在综艺上说:“感情破裂,婚可以离,可是生了孩子,却塞不回去。”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生孩子是一件很严肃的大事,你必须要有钱有闲有能力去陪伴、教育才能把一条新生命带到这个善与恶交织的世界上来。

    那是一条生命,你不能只生不管,你得对他们负责。

    否则有一天,谁又知道下一个死在孩子刀下的人,又是不是自己呢?

    在看完这次事件后,群里有个朋友评论:这孩子真幸运,双重保险保他平安一生。

    14岁前背着“未成年”这块免死金牌之外,这次杀了双亲,他应该是不会受到惩罚了。而如果在未来还被证实也存在弱智,是不是还可能背着“精神病”之类的保险?

    这是讽刺,更是无奈。

    一个月时间,两起未满14岁的杀人事件,是不是足够引起重视?

    是,或许我们是该给他们一个机会,但绝不该是将他放回家放回普通学校。

    特殊的教育学校、专业的心理医生、适当的惩罚制度...是不是一个都不能少。

    犯了错就该受到惩罚,犯了罪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给你机会改正,但决不能免罪放过!

    评论区很多网友说:这小家伙是不是看了之前那个弑母无罪新闻,获得了启发,所以才要在自己没满14岁前干一番大事啊?

    是啊,谁知道是不是呢?毕竟现在有样学样的事件太多了。

    高铁霸座事件一出,那个座霸男罚款200,180天不能乘坐火车高铁。

    不痛不痒的惩罚,而在之后你看看,又出现了多少次霸座事件?

    霸座女、霸座大爷、霸座大妈都出现了。反正成本低,对于不经常出门的人来说180天算什么?

    再来看看公交车上殴打司机。

    数下来是不是太多?但是有几个受到惩罚的?

    不仅没有,公交车公司还要求司机不能还手。那些打完骂完的乘客就这样走掉了,而司机师傅被打成了轻伤也只能把委屈往肚子里咽,有的甚至还得负担乘客造成的损失......

    而到了最后呢?

    重庆公交车惨案,一整车15人,全部丧生......

    这都是人命的代价啊!

    70岁的老人在敲诈勒索依法不处置,出来接着碰瓷。

    80岁老人猥亵16名男童,依法不处置,取保候审期间依然连续作案。

    你看看现在,是不是霸座、不讲理、肆无忌惮趾高气昂的老年人越来越多了?

    为什么?因为人家不怕啊!犯罪成本低回报率高啊!!

    我曾写过一句话:

    当法不责众,法不责小,法不责老,两少一宽,精神病免罪。

    当免责被玩成了“特权卡”,是不是效仿他们他们随心所欲、丧心病狂的生活的人就更多了?

    不用怀疑,一定会更多。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严苛的法律,在一定意义上,就一定能从源头约束人的行为。

    都说新加坡环境好,秩序好,可在这背后就是严格的法律在做着约束。

    在公共场所抽烟、吃喝、大声喧哗都将会被处以高昂的罚款。

    而他们现在还保留着“鞭刑”,这种3鞭子就能把人打晕的可怕刑法,震慑力足够之大,有的犯人宁可多坐几年牢,也不想被鞭刑,但他们的要求从来不会被法官考虑。

    当你没办法保证人民素质能高到能够完美约束自己的行为之时,严苛的法律就是约束他们行为的鞭子。

    必须要让他们知道打在身上有多疼,疼到让他不敢!疼到让他害怕!

    【血案发生在2018年未】

    丁俊贵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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