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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十年,所以我们闪婚吧

爱你十年,所以我们闪婚吧

作者: 甜心已死 | 来源:发表于2017-04-21 00:06 被阅读0次
    爱你十年,所以我们闪婚吧

    夜半醒来,往日黑暗的情愫又一次涌上心头。许凉子把手指插入自己冰凉的发丝,床边的地板上一大瓶粉色牡丹发出的幽香让她大口呼吸,再次确定了自己的存在。

    身边的人传来均匀绵长的呼吸声。

    许凉子当初是断然想不到自己会嫁给她枕边的这个男人的,一切犹如在做梦。

    可她并不喜欢梦,因为梦总会醒。

    大学时的许凉子貌美而犀利,短发红唇,胸以下全是腿,她风风火火的走过街头,方圆几十米内的女人男人都成了衣着暗淡面目模糊的陪衬风景。

    许凉子知道自己貌美,并且很不把这种美丽当回事儿。她抽烟只抽白沙和金桥,喝白酒要用分酒器,撸串能吃一百串羊肉和八个羊腰子,吃羊肉串必然就着大蒜。

    许凉子划拳爱激动,手脚并用,胳膊上的两个老银镯子撞得清脆作响,啤酒瓶子在她脚下丁叮咣咣倒成一片。

    "我若嫁人,一定要嫁个真正的男人。 "

    许凉子喝多了酒,脸蛋儿红扑扑的,搂着小胖子的肩膀自顾自的说。

    小胖子是许凉子的小学弟,他是为了许凉子才考到这所大学的。她高三时他初三,有一次许凉子帮他收拾了一帮小流氓,从此他就成了许凉子的跟屁虫。

    小胖子突然被许凉子这一搂,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差点从凳子上溜下去。

    "那得了,你找不到了。天底下还有谁比你更男人了?"一起喝酒的虎子打趣她。

    许凉子哈哈哈哈仰天一笑抄起手边的塑料板凳就朝虎子扔过去。

    半年之后,许凉子大学毕业,那几天,女生宿舍楼乱成了一锅粥,整栋楼里哭哭啼啼的,搂搂抱抱的,大包小卷堆得到处都是。

    许凉子心下烦闷,穿着白色老头衫大裤衩,拖着夹脚凉拖走下楼散心。却看见小胖子在楼下站着,短袖衬衣的扣子一直扣到下巴,满头大汗,把一束花捏在手里,像是捏着一只等待拔毛的鸭子。

    "嘿,等谁呢?"许凉子双手插兜走上去,用肩膀撞了一下小胖子。

    小胖子一愣,见到鬼一般扭头就跑,花都扔在地上不要了。

    那是一束粉绿相间的牡丹。很是少见。

    那年毕业,许凉子把自己宿舍里放的东西大部分都卖了,一个背包一个单反,只身去了厦门。

    大学四年里,许凉子翘课走遍了整个中国,她写的游记和攻略不时被网站和杂志发表,她也凭这个顺利在一个旅游杂志社某得一份工作。

    许凉子的心真野啊,小小的曾厝垵装不下。她辞了工作和一帮哥们儿去了大理,在人民路摆摊儿卖些小玩意儿。她卖的鸡血藤总是用心挑出粗细均匀,颜色润泽的,修藤的刀子把她的手割出了那么多血口子她也不在意。晚上开心了就和一堆人打着手鼓唱着民谣,日子过得就像细雨中的花,安静滋润。

    然后许凉子就遇到了他。

    白衬衣,银丝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和这个旅游城市灯红酒绿的气质莫名违和。

    几百一对的藤,他软磨硬蹭非要还价。她懒得理,他却帮他割藤子,遛狗,买奶茶,她打手鼓他就借了吉他在一边弹,弹一首曲子,就问一句,藤子便宜卖我好不?

    许凉子懒得和他磨叽,收摊时送他一对藤让他快走。他转身走时却正好遇到两个喝醉酒的小混混向许凉子吐着酒气动手动脚。

    没等许凉子做声,他大动拳脚犹如猛兽,下手太重把一个打成了重伤,另一个也是骨折。他很轻松摆平了这件事儿。许凉子才知道他背景很是显赫。

    可她唯一在意的,是他明明那么斯文的一个人,却在为她冲冠一怒时狠如困兽。

    他回北京时带走了许凉子。

    从那时起,没人再能联系上她。

    和所有狗血的故事一样,他是有家室的男人。强强联合的政治婚姻掏空了他所有的爱恨,他已犹如行尸,他所拥有和追求的,只不过是无穷的刺激和欲望。

    当他第一次带她去参加某个神秘派对时,许凉子知道,自己进入了一个黑暗的牢笼。

    那些精致的高跟鞋和闪耀的华服,犹如浸满毒药的刑具。神采飞扬的许凉子如今委顿如蜡制的花朵,轻轻用力就会碎掉,触碰光热就会融化。

    可许凉子不愿离开。一辈子所有的第一次都给一个男人该有多好。

    直到他某次喝醉酒,告诉许凉子,当年那两个小混混也只不过是配合他演戏。

    整整两年,许凉子离开北京的那天也是一个六月的下午。天气热得连风都厚重如烧红的铁幕,就像她毕业那年一样。可这天她穿着毛衫和牛仔裤还觉得冷。

    许凉子用回了停用许久的手机卡。

    短信不停得进来进来,许凉子关掉手机铃声,面无表情得看着屏幕一直亮了又亮。她百无聊赖得点开一条又一条,那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凉子,我毕业了,你还好吗?"

    "凉子,我像过去的你那样,走遍了整个中国,可我找不到你。"

    "凉子,我到了曾厝垵,你在哪里?"

    "凉子,我在人民路听流浪艺人唱李志,你在哪里?"

    许凉子呆呆得看着手机,过去的她肯定会哈哈一笑,说着神经病啊谁这么肉麻。

    可如今的她,内心某个地方已经残损不堪,她觉得自己犹如被福尔马丁浸泡的死鱼,毫无知觉,只剩麻木。

    再见到小胖子,她居然没有认出来。

    是他先叫她的名字。

    她回头,只看到一个眉目如刻的英俊男孩,眉眼间略有几分忧郁,嘴角却为他展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他穿着吊儿郎当的老头衫和破洞牛仔裤,帅得一塌糊涂却毫不在意,掏出一盒白沙就要给她散烟。

    许凉子记忆中的小胖子从来不抽烟,永远穿着扣子扣到下巴的白衬衣。

    如今的他变得她都认不出来了,可是她只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熟悉。这种熟悉,就像你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就像你的左手抚摸着自己的右手。

    "你结婚了吗?"

    她万万没想到这么多年,他再见到她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这样。

    许凉子这一生很少愕然,过去的她总会用嬉皮笑脸和各种语言肢体暴力掩盖过去,后来的她麻木到难以感受到任何情绪的波澜。

    可今天的她,愕然得站在行人如织的春熙路街头。

    "我联系到你妈妈才知道你来了成都,还好这次我总算没有再比你慢一步。"他是什么时候从一个腼腆的小胖子默默长成了一个英俊的男人的呢?许凉子不知道。

    "那你嫁给我好吗?"

    他走上来,抱住了僵在原地许凉子。

    我爱你了十年,我去了所有你去过的地方,我抽着你爱抽的烟,我像你一样喝酒,我默默长成了你的样子。所以,我们闪婚吧。

    "好的。"

    许凉子的声音,轻如落尘,恍如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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