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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童蒙须知》杂细事宜第五(四)

朱子《童蒙须知》杂细事宜第五(四)

作者: nmamtf222 | 来源:发表于2024-01-18 12:17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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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不为名、不为利,惟愿世间留正气!

    朱子《童蒙须知》杂细事宜第五(四)

    凡夜行,必以灯烛,无烛则止。

    凡待婢仆,必端严,勿得与之嬉笑。执器皿,必端严,惟恐有失。

    凡危险,不可近。

    凡道路遇长者,必正立拱手,疾趋而揖。凡夜卧,必用枕,勿以寝衣覆首。

    译文

    凡是夜行时,一定要有灯火,没有灯火就不要去。但凡对待婢女仆人,一定要端在严肃,不要与之开玩笑。手拿器皿,定要端正严谨,以免失手。

    凡是危险的地方,不可靠近。

    凡是路上遇到长者时,一定要端身拱手,快而轻地小步上前行礼。

    凡是夜里睡觉时,一定要使用枕头,不要用夹被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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