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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吃个鸡蛋违啥法?

让你吃个鸡蛋违啥法?

作者: 永生001 | 来源:发表于2022-09-14 14:36 被阅读0次

    前两周多家媒体报道,河南郑州一实习生因拒绝生吃鸡蛋被辞退,该公司人事经理称,生吃鸡蛋是公司员工手册里注明的。

    涉事公司老板则表示:那是对团队管理的要求,员工在销售过程中是对结果负责的,而在执行的过程中也是奖罚分明,不会是只处罚不奖励,不然日常无法管理。

    从劳动法角度看:“让你吃个鸡蛋违啥法呢”?

    一是员工手册违法。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权力。劳动规章制度必须依法制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符合公序良俗

    制定程序要合法。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实行过程中,工会和职工有权提出异议,并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并且向劳动者公示告知才能生效。

    该单位的员工手册内容显然有违公序良俗,制定程序不合法。公司也深知其行为不合法,辞退原因不能写不吃生鸡蛋,要求改写成个人原因离职。

    二是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涉嫌威胁、侮辱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威胁是指用人单位以某种对劳动者形成要挟的条件和手段,迫使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所提要求和条件的行为;侮辱是指用人单位公然贬低劳动者人格,损害劳动者名誉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定性处罚。

    本案中当事人如果不是大二实习生,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不吃生鸡蛋被辞退,可以以单位违法解除为由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类似违法违规的企业管理行为,时不时上热搜,除罚款外,什么罚吃蟑螂、吃“死神辣条”、跪地互扇耳光、在大冬天连续浇12桶冰水(1月份)等等无奇不有,这不是某些人标榜的“企业文化”。劳动者要勇敢地站出来说“NO”,不能被职场“PUA”掌控。

    由于大多数人选择忍受沉默,使实施类似违法违规的公司及其负责人因此受到惩处的很少,网上搜索最近三年发现一起案例,2020年5月位于贵州毕节市的广东某装饰公司,对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员工进行惩罚:罚款、喝生鸡蛋、做深蹲、做俯卧撑、扫厕所、吃蚯蚓等,因罚吃蚯蚓该公司责任人员曹某某、冷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单位的绩效考核,应当在挖掘问题,调整分配利益,激励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上下功夫,而不是靠发明恶俗的惩罚方式发展的。

    我是永生,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二十多年,喜欢我的文章,欢迎关注、点赞和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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