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南方,我们离开吧,你不是希望过没有大人的生活吗?”
“南方,其实,你不该那么悲伤的,你知道吗?你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酒窝。”............
最近,总是在耳边响起了这句话,我想我已经老了,听说人老了的时候都很爱怀念过去。对的,多么讽刺的一件事情啊!我离开那个冬天还没有完全结束就可以穿帆布鞋,牛仔短裙的地方五年了。那可是五年啊,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五年。
“季南方,你猜你已经多久没有像个人一样活着了?”林初忆那个酒鬼,又该逼逼个没完了。是谁他妈的说喝醉酒的女人都是襁褓中的婴儿的,只会用红扑扑的脸蛋儿卖萌说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是更爱她还是更爱我?”至少我和林初忆就不会,我们都缺爱。对,缺爱,所以我们都只会等故事过去之后,再喝一杯,用所有酒鬼的声音扯开嗓门喊道:“大妈,再来一瓶白的,什么牛栏山的。”
“林初忆,你知道吗?当时我他妈可牛逼了,直接就和那个男的私奔了。你说,我他妈那个时候知道个屁啊!”我一杯又一杯灌着自己,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和林初忆诉说着我那段未满十八岁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
林初忆认真的听着,难得一句话也没有说。突然这个酒鬼扑过来对着我的脸就是一顿狂亲。“南方啊,我不会亏待你的,我们两个人从此以后在一起过吧!来,走一个......”
“咦?你太恶心了,林初忆,你个贱人。别亲我一脸口水,我说你知道吗?”我拍了拍她的脸,但很遗憾,显然她完全已经醉了,只会重复一句话:季南方,你他妈娶了我吧。“喂喂喂,林初忆,你他妈给老子醒醒,你给我亲的这一脸口水还没有擦干净呢?你知道洗面奶又多贵吗?你知道老子这张脸有多重要吗?你给我亲的满脸口水,我他妈怎么拿这张脸挣钱?”
林初忆这个女人醉的和死猪一样,我自己也有点儿飘飘欲仙了。“不行了,林初忆,你能走吗?我不能喝了,我们回去吧。”
“季南方,你个老女人,你记得自己多久没有心跳的感觉了吗?你太妈太毒了,呜...”
我实在是受不了林初忆这个老酒鬼了,这都瞎掰的什么鬼?我一句话也没有听懂。“南方啊,其实你知道吗?北方永远不会有木棉花的,你怎么那么傻呢?像生命一样,像火一样的木棉花是会在南方的。你背弃了那么多来了北方,可是再也没有那个少年了....”
再也没有那个少年了,林初忆讲了他妈的一堆屁话也就这一句说对了。“不走了,我今晚陪你把老板家的烈酒全部喝完了再走,喝死为止。林初忆,你别回去了了,我他妈答应你,我们喝完这杯就去办九块九不打折的结婚证,好吗?”我笑着对林初忆说。林初忆啊,既然生活那么艰难,我们就该好好相爱。
“南方啊,南方,你在哪里?”林初忆似乎很怕失去我,她一只手死命握着我的右手,一只手仍不忘端起那杯52度的二锅头,正牌红星二锅头啊,这个女人一定是疯了,一定是!
“松开,你给我松开,林初忆,你别在这儿给老娘耍流氓啊!我还得喝酒呢,你逮的我的右手。”我去,我有故事和酒的美丽邂逅不应该是个钻石王老五吗?谁能告诉我,我他妈怎么把隔壁老王情妇给泡了呢?“林初忆,起开,你给我起开...”也不知道这个疯婆子哪里来的力气,我的手快要被握成烤红薯了。
“季南方,我和你说,我已经忘了我家是哪里的了?你信吗?”她用力喝了一口酒,右手中指很漂亮的按着自己的太阳穴,幸福的打了一个酒嗝儿“我19岁就在这儿了,我他妈呆了快要十年了,我都快要30岁了,可是,我连我妈的声音都记不得了。你说,当时怎么就那么傻呢?那个城市,最后我还是离开了。我以为所有的年少轻狂都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可我现在过的像狗一样,你知道狗吗?就是你给它一根骨头,它就摇尾乞怜的一种动物....”
我好难受啊,林初忆,你怎么能这么说呢?“初忆啊,我们回去吧,别说了,我求你了,我们回去吧!”
“不不不,季南方,你的青春里有一个少年啊,那个干净的男孩”她眨着扑所迷离的眼睛看我,我如果是男的,我一定会非礼她的。
“可是我连那个少年长什么模样都忘了,连他说过的话我都记不住了,呜....”想起那个长的像陶瓷娃娃一样的男孩,我就似乎看到了那个在阳光下笑的很灿烂的脸庞,他总是用好听的声音说:“南方,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可是,我再也不会笑了,很抱歉,我都忘了你说你喜欢看我笑的。
林初忆突然就喝倒了,很自觉趴在桌上睡了起来,嘴里一直肚囊道: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你为什么不说话?...也许林初忆的曾经也爱过一个少年。是啊,哪个女孩在十五六岁的时候没有爱过一个少年呢?没有他,也会是其他人。
老板娘很热情的帮我把林初忆扛进了出租车,最后走的时候仍不忘叮嘱一句:姑娘,回去注意安全,下回别喝那么多了。看吧,这个世界是不是好人比较多呢?不行,我又想起我妈了,看着老板娘走远的背影,忍不住心酸了好久。
2.
终于好不容易把林初忆安置好了,我的酒也醒了。我什么也干不了,除了在那个狭隘的阳台一根又一根的抽着烟,感概生活如此不易,竟然别无他法。忽然想起中学时代喜欢的一位名人说的一句话:生活就像被强奸,既然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这句话太他妈说对了,话糙理不糙,我是国家文学会的,一定给他颁一个比诺贝尔还大的奖。
原来一晃已经过去十年了,那个那么安静的少年已经离开我十年了。而这十年,我可以很努力地生活,很努力的微笑,却始终忘不掉他在我耳边说:“南方,我爱你,我们会有一个家,即使不大,还是有你,有我,我们可以养一只你喜欢的猫,猫的名字就叫做梨子。这猫最好是女的,如果是一只公猫,我怕它会爱上你,你知道的,猫总是滥情的。”
在这无尽又漫长的黑夜里,我都忘记是怎么度过的,我总认为你还在我身边,可是我醒来之后只有无穷无尽的黑暗。我慢慢开始不再哭,因为再也不会有一个许浩阳说:别哭了,南方,你一哭我就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没有了许浩阳的日子,我已经忘记该如何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生活了。
在我一大早就呵气连天的日子里,林初忆那个疯婆子连谢谢都没有说一句,掕起她的包就往外冲,边冲边大嗓门的说:“南方啊,你怎么不叫我起来?我他妈这个月能领全勤的,你知道全勤多少钱吗?丫的够我俩上五星级酒店喝上两次法国原产的红酒呢!”而我真为这丫的白担心了,今天不是周日吗?难道是我把日期改前了一天吗?我冲着她的后背,用着极其不确定的声音问了一句:“林初忆,你们公司·周日也要上班吗?”
她听到我那么问,立马折了回来,边看左手的表边用怀疑的眼光试探性问我:“今天真是周日?”我刷着牙,无奈点了点头。
“不,季南方,你不懂资本主义都是吸人血的,你难道不明白万恶的资本主义之所以发展迅速就是因为压榨了我这种没有权势的小老百姓吗?”我摇了摇头,表示不理解。最后,她仍旧气势汹汹的走了。
空气中又恢复了我一个人的味道,我不该那么孤独的生活的,我明白,即使我再也不能回去那个地方,我也不该放弃自己的。我曾经对许浩阳说:如果生活有一天要我妥协,我会的,但不是现在,我也努力让他不是将来。可是,现在我妥协了,我再也无法用年轻气盛去和生活斗了。
其实,我没有把全部的故事告诉林初忆,如同她没有把全部的故事告诉我那样,每个人心底都该有一个秘密的。这个秘密只有自己在黑夜里的时候才能自己一个人舔着伤口疗伤。
而后的很久我都没见过林初忆,她也没有联系过我。也许,我们从来都不是生活在一个次元里。接到许浩清的电话时,我正在默默抽烟,被烟味呛了一口的我,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一些什么。他有着和许浩阳一样好听的声音,他说:南方,哥哥在昨天突然离开了,他离开时很平静,就像十年前那样,安静的像一个孩子。你要回来吗?你回来看他最后一眼吧。
他说你回来看他最后一眼吧,他说他走的时候像一个孩子。终于,我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我看起来那么坚不可摧的外表,却被无坚不摧的生活轻易打败了。在挂了电话后,我终于痛哭流涕一场了。我不用戴着所有的面具伪装自己,然后用虚伪的笑容告诉别人其实自己生活的很好。
3.
我始终没有勇气回去,至少我现在不具备面对别人的斥责,面对和他一起走过的街道仍能心平气和的和每一个陌生人微笑。许浩清仍然打了一个电话来,在那个电话里,我听到了他无声地控诉。他说:终于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里,我把他的躯体送进了所谓的坟场。季南方,你躲了十年,你觉得你安心了吗?你有心吗?对啊,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自己没有心。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看到每一张和他想像的脸,都会跟着那个人很久直到确定那个人不是他。
“南方,我就要走了,离开这座城市了。也许,某一天,在你的城市,你会遇见我,与朋友一起·或者独行,表情也许并不好看,若你向我挥手并邀请我去做你的沙发客,我会格外开心。即使你认错,那也是件美妙的事情,有时候,我们与陌生人的距离可能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远。”我发誓,在林初忆消失那么久之后还能讲这一口文艺的话,我只能怀疑她是不是经历了人生当中的又一次挫折。
“林初忆,你确定你可以讲出那么文艺的话吗?”
“这不是为了提高级别刻意背了一段文嘛!南方啊,我真的要走了,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和你说过我的故事,就今晚吧,我们去喝酒吧。我会记得有一个女孩,时刻保持忧伤的表情其实笑起来很好看,在这个鬼哭狼嚎的地方找一个叫做青春的男孩。”林初忆的声音断断续续。“行,你赶紧出来啊。”
原来,我们的故事在别人的眼里都是属于过客的。这座城市也在用它缓慢的速度向前运行,终有一天,它会面目全非,人是物非。兵荒马乱的城市啊,正在改变的环境,在这个城市洗掉铅华的时候,听到它前进的声音和洁净的面容,却依然在潦草着掠过的时间中找不到所需要寻找的。我和林初忆,最终都要淹没在这座城市的人群里。
4.
“南方,今晚你得喝醉。不然,你再也无法找到一个林初忆了。”她说完便用启瓶器开了一瓶酒“呐,吹瓶啊,我知道你行的。”在她喝了一瓶有一瓶酒之后,她用很冷静的口气说:“对不起,男方,在这个没有感情的城市我仍旧是没有陪你到最后。你应该怪我的,承诺了拥抱却忘了这仅仅是一种取暖的方式。”
“林初忆,我很感谢你,真的,来,喝一个。”我自己已经看不清她的表情了,我知道我自己并不想哭的,但为什么眼泪就是止不住啊?
“其实,林初忆并不是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叫做林洛,西出阳关无故人的那个洛,我年少的时候,爱过一个少年,不,不应该说是少年。我爱上的是一个男人,一个足足比我大九岁的男人。我15岁,他24岁。他说,林洛,你还小。于是,我拼命长大。他说,我可以等你长大,你要长大,长大之后才能选择自己的生活。我长大了,我18岁了,他27岁。他有了所有成熟的气息,我在高考结束之后的那个夏天义无反顾的陪他来了这里。你知道吗?我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幸福难道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吗?我背弃了所有,我连我妈都舍弃了。我妈说、;小洛啊,等你长大就会明白,所有的不幸都是从任性开始的。我说:妈,我会幸福的,你要等我回来这找你。可是,后来,我没有幸福。因为,没有大学文凭,我工作的很辛苦,我开始在该享受的年龄承受着我所有不幸的开始。我们分开了,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他有一个女儿,他喊他洛洛。我不确定他是否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她叫林洛。可我始终没有变成幸福的模样。”林初忆好像在讲一个和她无关的故事,她似乎忘了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她。
“林初忆,你要好好生活,好好照顾自己。如果有一天你来找我,我希望不对你说那么多话,你就是带着笑出现的。”我已经如此不幸了,林初忆应该要幸福的。
“南方,对不起,我已经十年没有听过我妈的声音了。她说她想要看到我当妈妈的样子,可是你知道吗?我没有资格当妈妈了,从那以后,林洛就死了,只记得当初的林洛,却道故人心易变,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所以,我就叫林初忆了。这个故事,我一直没有和任何人提及,因为我会害怕自己突然想起那个不懂事的女孩,她叫林洛。”
“这世上,没有一种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这是那个客死异乡写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的张爱玲说的。“有些事情,没有对错,总要有人做出选择,开花结果。”
她又喝了一口酒,呷了一口:“南方,你说的太对了。我总觉得你该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林初忆,其实故事都是骗人的。那个男孩,许浩阳,他不是来这儿的,而我也不是为了找他来这儿的他在几天前离开了,去了一个他认为很好的地方。我们17岁的时候,不被所有人认可的那个年纪,我们相爱了。我们离开了那个束缚的地方,可是,如果有选择,我不会那么做的,真的,我不会那么做的。”
“南方,你别说了,我们都要向前看的,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幸福,那么也别那么悲伤。”
“不不不,你是对的。离开这个地方好好生活吧,我也会离开这儿的,我怕我在梦里听到许浩阳说:南方啊,你忘了我们说要怎么生活了吗?我们离开的那个季节也是下雨,空气中都是发霉的味道。我看到他躺在地上,他说:南方,对不起,你要好好生活。在那以后,他躺在医院安详的像一个孩子,我继续生活。我参加高考,我来了这儿,我不敢回去。终于,过了十年,我不能再自欺欺人了。”
“南方,不哭了。我们都是时光的过客,我会回来看你的。”她紧紧抱着我,我们喝了一瓶又一瓶酒。
在那晚之后,我真的再也没有见过林初忆了。而我,在呆了一年又一年之后终于回到了那个阴雨连绵的南方,我决定去看看许浩阳。
有很多人渴望上路,渴望远行,而很多人做不到。于是他们需要一个人替他们上路,替他们远行。许浩阳是那个走得很远很远的人,而我,不是。我会留下,过俗不可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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