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里的女孩好美,我要认识她

作者: 伊耆 | 来源:发表于2016-07-13 16:07 被阅读237次

    王烜(咣咣)

    (一)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句稼轩词算是臭遍街了,弄得无良网站都以它命名,可我依然钟爱有加。文学作品一定要感同身受才能深刻体悟,没有亲身经历,始终隔着一层薄纱。

    人生的邂逅可能在街角,可能在影院,可能在异国繁华的都会,可能在远避尘嚣的荒江。无论在哪,邂逅都是曼妙的。

    如果是邂逅于荧屏,为了那无法忘怀的惊鸿一瞥,将画中人拖到生活中来,够奇葩吗?是的,我就做过这奇葩的事。

    别以为我要讲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这只是一个凄惨的故事,表白的凄惨!

    哎,休提起,提起清泪满江河。

    (二)

    第一眼看到J是我正痴迷京戏的时候。那是某年的电视大赛,当晚回到家直播已快结束,打开电视的一瞬我怔住了。

    准确地说,我没有看到J的表演,只看到了她下场的一个亮相,说摩羯一眼定生死我绝对信,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蓦然回首的个中滋味。

    从主持人口中我记住了J的名字,惊叹如今还有这样的角儿。我看演员别具只眼,凡我认定的好角儿,不论影视抑或戏剧,无不风生水起,从未打眼,这算一种天分吧。对于J的蓦然回首,不只惊叹她是个好角儿,更是因为她符合了我理想中女子的模样。

    受诗词戏曲影响的我,陈沅、柳隐、卞赛、董白……这类女子在我心中的地位超乎所有女性。美在其次,风情为上,我仰慕她们。如果真有时光穿梭机,我才不像好多读书人那样选择南宋,只图不杀士人的安稳,苟全性命于西湖孤山。我会一头扎到明末的秦淮河畔,和神仙姐姐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携肩挽手去吃夫子庙的臭豆腐。

    解风情是智商、情商兼备的外化。锦心绣口的女子,一曲清歌、一笺雅言,配以流波顾盼,可称尤物,足以移人。怎奈生活中目力所及的女子多是双商欠费,见到J之前,我以为这种妙人只存于古代,看到她我才相信每个时代都有美好的女子。

    荧屏前的一瞥,我心底陡起波澜:这个女孩我要认识她。缘分也好,命运也罢,真堪弄人。一年后,机会果真降临了。

    (三)

    互联网真是人类伟大的创举,它成就了多少红尘男女?

    彼时尚没有互联网思维这个忽悠名词,网络对生活的改变远没有今日剧烈。PC终端时代,博客是时尚的宠儿,在潮流中,我也申请了一个,但总是匮乏写作欲望。如今我以“喷子”闻名于朋友圈,但那时的我还不爱喷。这种无话可说源自对互联网属性的不熟悉,觉得最隐秘的心里话怎么可以公开讲,能公开讲的都是些面子话,我是最反感讲面子话的,而讲里子话的水平也无法与今日相埒。

    博客带给我最大的惊喜是找到了J的踪迹。她也在虚拟空间安了家,演员的文化水准自然不敢恭维,但J的文字分明透出一股美懿葱茏之气。尽管雕琢辞藻的功力尤浅,但有心做文艺青年的姑娘不至世俗。勾搭女文青倒是打咱手心里来了,春心才是最强的创作欲望。

    那段时间,我在博客上活跃了起来,集中写了一批谈艺说戏的随笔,J的每篇博客我也有情真意切的留言,文字洁癖也大致是在那段形成的。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可以沟通艺术的人士后,我在博客写了篇对J的观感和艺术道路预判,随后漫不经心地留言给她。

    此招果然见效,我和J在博客上热络了起来,一天收到了她观看演出的邀请,跨过虚拟世界我终于可以见到她了。

    (四)

    当时还没有高铁,70分钟的动车载我到了J的城市。扎了一束浓淡相宜的鲜花,在后台第一次看见J。她已然扮好了戏,没有客套性地寒暄,只是笑着递上纸巾,我脸上挂着汗珠。

    之后与J的交流变得愈发顺畅,她的每一场演出我都是台下观众、切磋艺友,所谓知音当如是也。J注定是为舞台而生,卸去粉墨的她不过中人之姿,可一着装便宛若仙人。了解的深入也知道了她求艺坎坷,双双下岗的父母把她供到毕业吃了几多苦头。剧团里坐了多年冷板凳,渴望登台而不得,加之戏班里无处不在的明枪暗箭,她内心比外表要坚韧得多。

    那时的我正处于不遇之时,一心想通过考研完成人生转换,又遭遇了二次落榜,混迹在一个看不到前景的小杂志社。期刊编辑说着还算好听,实则败絮其中。

    无前途、无家世、无地位,面对美好的女子,你有什么资格告白?吾有立锥,未得其囊。这话只能自慰,装不了X。时间既久,J以女孩的敏感也感觉出了什么,我索性当遗言发表,反正咱是不肯委屈内心的人。

    结果,自然没有结果。此后,J的舞台生活迎来了火热时期,我总算进入了研究生院,人生就此不再交集。但命运似乎不肯就此别过,几年后,上天之手又把我们牵到了一处。

    (五)

    硕士毕业后,我投身传媒界,进入了一家大报。J的艺术生涯果应了我当年的预言,一路高走,我接到了报道她演出的任务。

    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与J的重逢如老友久别,互话过往,没有尴尬,但彼此能感受到心底的一丝悸动。

    也在此时,因缘际会我和J的老师由于一个创作意向结识。那位老一辈无产阶级表演艺术家和我渐渐无话不谈,聊到了各自的生活,也聊到了J,我才知道她依旧单身。因外出闯荡,此前在家乡的女友也就不了了之,我没有感到太多悲寂,甚至庆幸命运没让我选择将就。

    迷信缘分和感觉的我,认为这次和J的重逢会意味着什么,我和她应该还有故事。此时的我已经不会使用告白这种low到爆的办法,可惜和J的故事还是没能继续下去,这让我感到失落,也彻底平复了心绪。

    我已经很久没和J联系了,最近在电视上看到她吓了一跳。人好像骤然老了十岁,眼角已堆起了鱼尾纹,明显比实际年纪要老,何况还是个演员。她依旧是茕然独立的艺术家,只是风霜爬上面颊还是令我不忍直视。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我有生平三恨:小人得志、美人迟暮、英雄末路。如今是都见过了,这世上也没什么可让我伤心的事了。

    落笔的时候,月亮已高挂在5.20的夜空。中国人现在越来越能创节了,明明今天海峡对岸一个老娘们“登基”,这么大的事没什么人关心,反倒忙着是“告白节”。好吧,为了阅读量,我也得讲一段告白的故事。故事本身难称精彩,倒是有点鬼魅味道。告白,应该只有情窦初开的年纪才会做吧,经历过风雨的人都知道这种手段最没用。

    如今的“网络鸡汤大师”杜月笙告诉大家:谁先说爱谁就输了。甭管是不是杜先生说的,道理是没错。而且,爱情真来的那一刻是没有任何征兆撞上来的,哪需要这么多准备程序?今天一定有很多人在纠结中度过,心中有爱就是有味的生活,别考虑太多结果。

    告白即见光死,但爱还是要说出口!人是为自己活着的,不必顾忌世俗的看法,老子就是做痴梦怎么了?人生难得几回醉!

    祝今天告白的人,死得不太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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