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子华使于齐,冉子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冉子与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
朱子集注:子华,公西赤也。使,为孔子使也。釜,六斗四升。庾,十六斗。秉,十六斛。乘肥马、衣轻裘,言其富也。急,穷迫也。周者,补不足。继者,续有余。
此章说,公西赤出使齐国,冉求作为他的朋友和同窗,为公西赤的母亲向孔子申请粮食。冉子指冉有,也是孔子弟子,善于理财,曾经为季氏掌管财务,按现在来说至少也相当于财务处长。朋友公务出国,管财务的主管就想为朋友申请一点补贴,当然名义上是为朋友的母亲申请。这个理由能否说得过去呢?现代人出差,都有差旅补贴;长期出差,可能还有其他补贴。而且冉求是以公西赤母亲的名义,更是无可厚非。出国当大使了,老母谁来照料,又该如何生存。冉求出面,于公于私,道理上是成立的。
冉求于是去问孔子,并非是求教,而是请示。很大可能是这件事发生在孔子在鲁为相期间,相当于总理事务,这些重要事项,管财务的需向上级汇报。
孔子应该也是考虑到上面的情况,于是就说给他六斗米(这里的古代计量我是建议不要纠结了)。冉求央求孔夫子再多加一点。孔夫子说那就十六斗吧。冉求最终并没有按照孔夫子的意见办,他自己做主,给了赤母八百斗,大概是孔子同意标准的五十倍。这个情况放到现代应该是很严重的。不按上级的意见执行,并利用职权擅自做主,在现代社会是性质非常严重的问题。
可是孔子知道以后,显现了他作为教育家和政治家的风度。他说公西赤这次出使齐国,乘的是高头大马、穿的是绫罗绸缎,排场豪华、用度奢靡,这个情况我已经知道了。而且我还听说,不论国家也好、个人也罢,财富、资源应该用于救济急迫需要的人,而不是再分配给那些本身就有富余的人。孔夫子作为他的上级和师长,没有脸孔板起来训斥冉求,他先是讲实际,再讲处理事情适用何种原则。公西赤已是富贵,这是事实;公款应该用于救济穷困而非为富贵者锦上添花,这是原则。孔夫子的话,虽非训诫,胜似训诫。论语没有记录冉求听闻孔子训诫以后的反映。我认为冉求应该是非常惭愧的,换言之,他没有学到孔夫子真正的学问。
这一章就讲了这样一件事,也是发生在日常中的小事。事虽小,但牵涉公事与私谊,又涉及利益,因而更有启迪。
第一个启迪是管理要重视利益分配的公正性。为官也好,交往也罢,往往产生利益纠葛,处理不好,影响就很长远。对于利益关系的处理,是管理上的一大考验。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利益。好的利益机制,与政策导向充分贴合;而有缺陷的机制,扭曲导向,造成政策无效或负面。所以政策制定者必须重视利益分配对政策的影响。利益分配不公,是管理最大的失败。一个团队、一个企业的由盛转衰,或多或少可以从利益分配上找到原因。
第二个启迪是事情处理要在情理之间,守住底线。孔子对请粟事情的处理,就把握了这个度,前面所谓的同意,实质是慰问性质而非补贴性质,同时兼顾了对赤母的慰问、对冉求请求的尊重,更重要的是保证了公帑的严肃性。但超越了这个度,问题的性质就变了。从情理之间,变成了以权谋私。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不少。很多大权在握的人物,下水的第一步都是从所谓的帮别人的忙开始。帮着帮着,就把自己帮进去了。所以从一开始就应该有明确的底线,公事就是公事,有规则有约束有底线,不能暧昧不清。
第三个启迪是批评教育的方式。孔夫子没有雷霆大怒,没有披头痛骂,他的批评方式是摆事实、讲道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道理明白,让人心服口服。这是对弟子的规劝,也是严肃的批评。在现实生活中,不少领导喜欢骂人,还特别喜欢在公开场所骂人,以展示他拥有的权利和威势。我个人是很不赞成这种方式的。批评的目的是让被批评者从心里真正服气,从而不再犯类似的问题,而不是从心里害怕被发现,那下一次一定是他藏着躲着不让你发现,其实问题没有消失。另外,我觉得,如果说必须杀一儆百,那就果断地处罚。只要合法合规,罚一个比道理说一百遍都管用。
EverYang博主,03、25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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