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看过的书都是论斤卖的(过期杂志和盗版书),有滋有味像啃大棒骨一样得劲。读书多了自然就能读出来作者的智慧和自己的灵感,起初就是但求耕耘,不问收获。也许有一天你悟到了生活,书上的故事加深了你对人生的认知。你自然而然地干起了一种营生:曾为读书生,今做撰文人。
读书要读百样书,开阔眼界,提升思维,所以叫博览群书。喜欢读书的几乎没有不和胃口的,不喜欢的才挑三拣四,喜欢读书的人圣经都读的下去,无关信仰,只因为是精彩的好书。
阅读若没有十年积累,很难有什么功力和质变,知识是一个人的灵魂行囊,也是一个人的攻击力。
好读书总归是件好事,不要阻止一个孩子的阅读,而是要正确的引导,即不误学习,又不一刀切掉爱好。
纸质书和电子书的优劣,我不敢说哪个好,只能谈谈我一贯喜欢的阅读方式,阅读是一系列的事件组成:去书店寻书,捧着阅读,勾画妙句,完成后收藏。通过购买她属于你,通过阅读你折服于她。能够触摸的关系才更加亲密,亲密了便更容易深入了解。纸和墨存在的意义便是把文字组合在一起,永不分离。
你不念读书的好,久而久之也会受惠于她。你愿意接触她,就如会爱上一个优秀的人。但愿你会发现另一个世界,从地狱到天堂。
1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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