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猪读史第040期
普通人怕狐仙。但总有奇人另类。
纪晓岚的时代,有一位罗姓儒生,读前人笔记,对书中记录的漂亮妩媚的狐仙非常艳羡。总是遗憾自己不能有这样的艳遇。
心有执念,自然会召感来这方面的信息。后来他就听说某地古坟丛里,有狐狸神出鬼没,更传说曾有人与之春宵一度。
好不容易抓到这样的机遇。罗先生立马兴冲冲地跑去,准备了献祭的礼品、聘取的嫁妆,还写了一封聘书,文采飞扬,大意是我风流潇洒,希望狐仙有灵,希望慧眼识得在下的美人,愿意充当我的侍妾,两人比翼齐飞,只羡鸳鸯不羡仙。
罗先生拜祭了之后,眼巴巴地等着。
可好几天,没有一毛的消息。狐狸毛一根都没有,家里的鸡倒是被心急的他踢的一地鸡毛。
终于,
终于,
有一天,他又独坐幻想的时候,一个小美人从灯下出现,嫣然一笑,顾盼生辉,俏皮地说:我家主人感君盛意,选择今天这个良辰吉日,派我前来伺候。我名三秀,请君笑纳。
然后施施然礼拜,凝眸侧立,妖媚横生。
罗先生,
罗先生,
罗先生,还有啥好说?还有啥可说?
执手相看美人,满帐春风与柔情。
从此顿享人间艳福,自以为神仙也不过如此。
这小狐仙呢,会隐形,其他人是看不见的。但是罗先生可是能瞧个真,瞧个爽。即使他出门远行,小狐仙也能随时相伴。
唯一有一点不好的是,这小狐仙巨能吃,超级能吃,能吃到什么程度?罗家颇为富裕,但一家的食物,还不够她自己吃。
于是,食物不够的时候,她就施展搬运法术,把衣服、家具、首饰等等一切能卖钱的东西,拿去典当了。
罗先生当然不愿意啊,这谁受得了啊。帐中春晓虽然爽上天,可上天之后,这不还得在人间一日三餐过日子嘛。这么下去,日子还咋个过?
可是,每次他稍微想发脾气。小狐仙就媚态柔情,摇魂动魄,眉眼一动,万般风情。更何况冶荡殊常,蛊惑万状,种种少儿不宜的风光,让罗先生的满腔怒意化作一点酥软。
罗先生还能说什么呢?还用说什么呢?这身子都不够用的,哪还轮得到嘴说话。
可铁汉也经不起这种厮磨啊。日子久了,身体也毁了,家境也梭哈了。罗先生心里也受不了啊,你看,美人即使再美,这时怨言就起来了,矛盾就激化了,架也开始吵了,难听的话也开始冒了,又逐渐搞得跟仇人一样。
可罗先生是俗人啊,人家是狐仙啊。夫妻吵架,娘家帮忙,小狐仙一招呼,呼朋引伴,各色妖魔鬼怪跑来闹腾,罗家顿时无一刻宁日。
罗先生没办法,只好拖着残躯,废了老劲,请了龙虎山的大法师来作法。
法师一出手,小狐仙不乐意了。
留意啊,她的话非常精彩,难得一闻。
她抗声说:
当初是这位爷请我来的,不是我来找事;我是受我家主安排来的,不是私下苟合。当年聘取的书信还在,一切都是规规矩矩,怎么可以说我是妖魔害人呢?
至于盗窃淫佚,狐狸本来就是这样啊!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你们不知道吗?!
即便以人间道理来讲,你们想谋取美色,就不能怕花钱;既然我愿意充当侍妾,就应该依仗主人。你给的不够我所用,我难免私自拿一点嘛。人间的家庭中,像这样的事还少吗?
至于你们骂我无耻淫逸,危害他的身体。闺房里的事,什么情况没有呢?圣人创作礼仪,尚且不能在这里面立具体规矩;帝王创定法律,也不能在这事上设科条。你们拿这当我的罪状,我不服!
大法师问:你们纠集伙伴,来骚扰祸乱,这也有理?
小狐仙说:把女儿嫁给人家当妾,当然有所图。满足不了我们的欲望,当然要闹。人间这样的事还少吗?从未听闻有人因为这样的事获罪,为什么要怪罪我们狐狸呢?
大法师思考了良久,对罗先生笑说:君所谓求仁得仁,求色得色,亦复何怨。老夫七八十岁了,不能再役使鬼神干预人家儿女事了。
随后罗先生家贫如洗,竟然虚弱而死。
——出自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
老猪赘评:
其实大法师最后的一句话,就是解药。
这个事,还需罗先生自己解。
如果当时他一下明白:这件事完全是自己自作自受。没有什么可亏欠的。当即放下。这事就解了。
可惜他心神颠倒太久,浑浑噩噩,已经没有定力能从一丛乱花中望见明月了。
不知道罗先生最终是否想明白这教训?倒是老猪结结实实被上了一课:
我从未见到有人把这些事说的这么直白——君图我的色,我图君的钱,天经地义,有何过错?
哗。
一些人事顿时豁朗明白。
原来,这世上,有些人,是这样想的。
哗。
又一些人事顿时豁朗明白。
有三种人,为利而来,因利而聚,因利而喜,因利而怒。
这三种人分别是:美色,势利小人,糊涂蛋。
三者基本囊括了90%以上的人,或者说是90%以上的人性。
世间的很多现象,都能从这一点上找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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