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的朋友圈被知乎的一篇文字《如何看待阿里巴巴安全部门的月饼事件?》刷屏。
事件的经过其实很简单,阿里内部月饼发送有剩余,然后就对内开通了抢月饼的功能,而后有技术小哥就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进行了碾压,结果就是自己被开除了。
以下是截图的知乎的经过:
很显然,这位小哥没有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而当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的时候,事情似乎已经走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节选一下知乎比较精彩的回复,以飨大家:
1、抢月饼事小,打脸事大,兹事体大,必须严惩。
2、Life is just like a box of moon cak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3、不关我事,但看了曾轶的回答还是被震惊了。因为他们刷单可能转手获利,所以他们因为图谋获利而被开除。没记错的话,有一条基本的常识是:法律只惩罚人的行为,不能惩罚人的动机。
4、价值观简直就是一把圣剑。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hr也有一个。
5、这就是我当年拒绝阿里offer的原因
义愤填膺也好,鸣不平也好,作为HR我想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看这次月饼事件。
1)抢月饼是否可以被开除,此次开除是否合法?
我们首选需要了解一下,那些情况下公司是有权利开除员工的。比较符合的劳动法条文实际上有三条:劳动法第二十五、二十六和三十九条,比较符合抢月饼案例的就是第二十五条。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阿里HR开掉的理由是可能舞弊,不公平竞争,可能牟利。
舞弊确实存在,但是是否因为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我们可以看见,NO,并没有。所以这些程序员小哥可以被记过,可以被处罚,但不应该开除。
而且我们尤其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当程序员发现抢到了,付款后就能购买成功的前提下,他们是主动致电,说明情况,而不是继续购买,并进行支付。从法律的界定而已,属于自动中止犯错。而就算是犯罪,主动终止的还可以免于处罚呢,更何况这不是犯罪。
2)此时事件处理最大的败笔就是割裂了HR部门和业务部门。
HR部门是一个居中协调的部门,他的作用是解决问题,作为润滑剂,阿里HR的作用是政委,辅助业务团队,将战斗力发挥到最大。
中国古语有说,不教而诛,什么是不教而诛,我觉得这就是。
但是,这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就是,此次事件被上升到了价值观的事情,并且被开除了。很容易形成一种程序员的共鸣,卧槽,那下次我走路看见老奶奶摔倒了,我不扶,会不会因为价值观不符被开除?
一旦思潮行程,HR部门需要耗费极大的力气和手段才能挽回这一次的失分。
3)这是对阿里口碑的一次巨大伤害。
我记得之前的时候,有一为阿里的同事,发了深夜十点,阿里灯火通明的大厦,被微博迅速的转发,引起了极大的反响。阿里不得不进行紧急公关,来降低此事的影响,避免被误解为阿里加班过盛。
我想,这次的事情发酵将可能更加的严重,他会直接拉低技术人员对阿里文化的认同,并既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口碑伤害。
可能阿里的小伙伴会振振有词的说,我做的是对的,我不后悔。
但是有的事情,并不是对错就可以判断的。君不见当年“保健品王者三株口服液,八瓶喝死了王老汉”,真的是三株口服液的原因吗?其实并不是,但是媒体并不会这么看,他们关注的更多的是新闻,是曝光。
所以,这样的处理手腕,我真的是叹息非常。
其实最好的方式是什么,其实依旧有很多很多。
1)报告boss,技术部门的同事发现了漏洞,申请奖励月饼一盒。但对于他们利用技术作弊通报批评一次,并罚去食堂发月饼一天。
2)将此次负面影响转化为正面影响,内部攻防大赛也好,内部pk也好,但凡找到公司漏洞,公司予以奖励,但凡被人找到漏洞,公司予以一定的非物质惩罚,比如带早餐一礼拜。
3)借此打广告一会,良性处理,并发酵成新闻,利用互联网迅速传播,打造一个人性化的技术氛围。
现在的互联网时代,企业不再是一个强势的主体,即便优秀如BAT,也不得不面对更多的被选择,只有不断进化,不断与时俱进,才能打造更好的企业氛围和文化。
切莫出现如上面网友评价的: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HR也有一个。
(ps:以上1、2、3、4、5评论以及截图,方式1、2出自知乎同名原贴)
没有想到这篇文章居然如此火爆,第一次遇见,也是懵逼了。
昨天到现在,有很多的小伙伴在下面留言,甚至于吵了起来,所以今天补充一点东西。
1、全文主旨从来没有说程序员小哥没有错,争议在于是否应该开除,评论前请仔细阅读全文。
2、对于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类似的评论我是不认同的,偷针和偷金是概率性事件,而非必然性事件,籍此判断程序员小哥以后会犯更大的错,也是不客观的。
3、阿里的处理方式未必是错的,只是或许有更好的方式。
4、关于16盒月饼,我有一个大胆的推理,假设程序员小哥的程序顺利进行,我想小哥的程序应该是顺利抢到1盒,而不是无限量的刷。程序员的目的应该是增加自己秒中的必然性,而不是无限制的秒。
5、有一点大家需要思考,为什么会有发酵,除了阿里名气以外,还有职业属性,程序员本身就有信仰自由,打破规则的海盗精神,所以才更加具有争议性。破坏规则到底是价值观的问题,还是非价值观的问题,这是个问题。
6、管理的本身就是一门社会科学,而不是严谨的自然科学,并不是有且只有唯一的答案。你可以做,我可以说,每个人的角度不同,立场不同,如此而已,没必要搞的非我观点,其心必异。
7、我更想说的是,不管事件本身对错与尺度,这件事情的发酵真的是对品牌的一大伤害。当然,我也期待大反转。
8、叨逼叨逼了这么多的废话也是无聊,我有发言的权利,你们也有吐槽的权利。可以骂,但请别人参公鸡,要不我是骂你好呢还是不骂你好呢?要是因为对骂成网红了,这多不好,我还是蛮害羞的。
网友评论
阿里的安全工程师 云舒举得一个好栗子。
1.这可以给别人阿里公司是一家很正规的公司,规章制度森严,不像其他公司表面很光鲜实际上问题大堆。
2.给公司内部员工一个警惕的作用,连抢个月饼都要开除,以后工作真的要更小心。
3.程序员因为大家都知道不是人品的问题,所以很快可以找到好的工作。
这是三赢!!
若果断这样冷血处理,的确起到了一定的警告作用,但伤的可不止是一个人的心
而用脚本做事对我们来说就是跟每天应该吃饭一样理所当然。能够自动化的东西就自动化是每个程序猿的追求。
2 防范技术不够(为什么不直接用淘宝的技术?是因为在公司内部觉得不需要吗?)
3 量刑过重
4 轻易就上纲上线,这次阿里的公关又要忙死了
==
这点不同意。就比如说我们公司有员工泄露公司机密,及时被发现了,所以没造成损失。难道因此就记这个员工过,不开除他?
回到月饼问题,虽然才抢16个月饼不是大问题。但假设是16w个呢?16w个二手价格卖出去也是很大的额度。这对公司来说是损失,对其他员工来说不公平,因此行为是有问题的。
说的没错。绝大多数暴利者就是这样发家的。
但是,企业不需要这样的人。
能用电脑做的为什么要用手做呢
用自己的优势也会出事
很知乎体,很豆瓣体!!
关于这两点您如果有疑问,我就问您抢过票没?
使用脚本就是跟每天应该吃饭一样理所当然。能够自动化的东西就自动化,这是每个程序猿的追求。
如果规定了只能手抢那无话可说。如果没有,你们实际上是在要求我们 能用手完成的事情,去用脚做。
到时舆论话题又会偏到另外一个方向~~对这种诚信有问题的员工都使用,阿里的信誉何在?
所以两边都是死,两者取其轻!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