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只剩黄茉、刘子弗、周鸣鹿三个人,三人都很熟,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金毛卧在刘子弗旁边,任凭刘子弗揉着脑袋。狗蛋很受用,尾巴一摇一摇的,像一只电动的鸡毛掸子。
刘程二人带着宝宝把楼上的每个房间都看看,下楼梯时,刘青山怕宝宝不好下楼梯,便一手抱着宝宝一手扶着楼梯扶手。程岚跟在后面,一直喊着小心。
此情此景,刘子弗醋意飞升,“啧啧”地叹气。在他印象中刘青山从未这样抱过他。其实这不能怪刘青山,刘子弗小的时候正是他事业不稳定的时候,很少回家。而且,人都是隔辈亲,只能看到儿子的缺点,也只能看到孙子的优点。儿子的一个高规格按摩椅比不上孙子舔过的棒棒糖。
“宝宝,怎么能让爷爷抱着?”周鸣鹿说着急忙从刘青山手里接过宝宝。
刘青山虽然五十多岁,但年轻的时候超负荷工作,已经将身子掏空了,每天虽然大把的营养品吃着,仍是不如往昔那样。刘青山有点喘,但还是不服老地说:“没事,没事,我抱得动。”
“你能抱得动、怎么不见你抱我呢?”刘子弗像孩子一样赌气说,醋意欲盖弥彰。
刘青山边撸袖子边说:“抱你的力气没有,打你一顿的力气我多的是!”
程岚忙拉着,说:“不怕别人笑话!”
刘子弗还特矫情地“哼”了一声,回自己房间了。剩下的这几个人在客厅里说说笑笑,其乐融融,基本上都是以宝宝为中心。宝宝还表演了幼儿园学的小节目,虽然很幼稚,但每个人都认真鼓掌。
孩子,像是一只万能的玩具一样,能满足所有家庭人员对快乐的希求。
快到吃饭时,刘子弗才走出房间,衣服已经换了,头发也梳了,与刚才颓废、慵懒完全不同。刚才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孩子,现在已经是在风中摇曳的胡杨,嘴角邪魅,给人一种痞痞的味道。
“叔叔好帅!”宝宝很给面儿。
刘子弗就喜欢这样,在周鸣鹿旁边坐下,说:“小嘴还挺甜!”
宝宝和黄茉玩得很开心,熟了之后也不像刚来时那样怕狗,有时还能扯扯狗蛋的耳朵。
刘子弗趁他们不注意,趴在周鸣鹿耳边轻声说:“小鹿,能不能和那孩子说一说,把东西给我,我去超市给他买一个大的变形金刚,你也知道,那东西很难找的。”
“嗯。我尽量帮你要回来。”
午饭,大家都特别开心,可能是因为经常不在家的刘青山,或者是因为宝宝。宝宝很知礼的没拿勺子乱敲,想吃什么都会和周鸣鹿说,每次程岚给他夹菜,他都会说:“谢谢奶奶。”程岚很受用,除了一直笑实在是没有其他的办法表达对宝宝的喜爱。
刘子弗和周鸣鹿陪着刘青山喝了几杯酒,不是什么特别名贵的那种,是散装酒,不过年份很长,二三十年,闻着与普通的不同,醇厚悠长。
吃完饭后,宝宝和周鸣鹿腻在一块,趴在周鸣鹿身上听大人们说话,不一会竟睡着了。也是,幼儿园都有午睡的习惯。程岚见他睡了,建议道:“要不让他在我们卧室睡吧。”
“不用,他睡觉比较粘人,这样挺好。”
程岚也不勉强,由着宝宝枕着周鸣鹿的肩睡了。其他人说话的声音低了下来,怕吵着宝宝。
孩子睡了,少了一份乐趣,刘氏一家并不寂寞,因为他们开始撮合周鸣鹿和黄茉。程岚列举黄茉的诸多好处,刘子弗列举周鸣鹿的众多优点,刘青山时不时地点题,当事人有点害羞。两人都没表态,但对彼此的了解增加了一分,好感也增加了一分。
两人比较理性,任他们怎么说都不为所动,抑或是心动形不动。
几个人说得正激烈,宝宝翻翻身,醒了,睁眼的第一件事便是喊了一声:“爸爸。”黄茉知道这件事,但刘子弗一家不知道,有点意外。
“怎么?宝宝喊你爸爸!”程岚惊奇地问。
周鸣鹿解释说:“不知为什么,宝宝第一次见我就这样喊我,后来纠正了几次,不改,所以就由他叫了。”
“哦!无论怎样说你都有人喊爸爸了,”程岚话锋一转,“刘子弗,你呢?”
这话题转的有点快,刘子弗毫无招架之力,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门道。
本来程岚就着急抱孙子,今天又见到宝宝这么可爱,这种心情已经膨胀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所以抓住一切机会敲打刘子弗。
两点多,周鸣鹿和黄茉寻了个理由从刘家告辞了。虽然他们一再挽留,但被周鸣鹿以宝宝一天没见他爸爸为由拒绝了,临走时,给宝宝带了好多好吃的,不少是进口食品。刘子弗开车送他们。
一上车,周鸣鹿便开始做宝宝的工作,说那只人偶对刘子弗有多么重要,劝宝宝还回去。宝宝虽然不舍,还是做出了退步,依依不舍的还给了刘子弗。刘子弗感激涕零随机找个超市,给宝宝买一个大大的变形金刚,价值不菲,但仍比不上人偶在刘子弗心中的地位。用刘子弗的话说,那些人偶不只是人偶,是青春,是情怀,是一种精神的寄托。刘子弗说话的样子引得周鸣鹿嗤嗤地笑。
先送黄茉,再送周鸣鹿。刘子弗好像还有其他的事,只送到楼下,便急急地走了。不用细想,肯定是找夏韵去了。
回家之后的宝宝格外兴奋,上蹿下跳的,像是从笼子里逃出的小猴子。周鸣鹿陪着他看了会电视,又学了几首古诗,宝宝的记忆力很好,很快就能背诵,只是字还认不全。
这样的小日子还挺好,不用担心尔虞我诈,只关心柴米油盐。
第十二章
苗墨似乎越来越忙了,周鸣鹿和宝宝已经好久不见他的身影了,本来周一至周四应该是苗墨去接宝宝的,但现在基本上都是周鸣鹿去接,偶尔是黄茉。如果书店没人的话,两人擅自做主提前关门一块去接。苗墨向来是公私不分,何况照顾宝宝本来就是工作的一部分。有时两人带宝宝去外面的吃,有时自己在家做。如果说宝宝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没有一个完整的家,现在可以算是圆满了。
周鸣鹿和黄茉之间越来越妙不可言,恋人未满,朋友以上。周鸣鹿可以确定他对黄茉是喜欢的,黄茉对他也是有那么一丝感情存在的,两人都表露,但也没拒绝,只差一个特殊的时间点,来捅破这层窗户纸。周鸣鹿性子沉静,不主动、不拒绝,他若是有刘子弗的一半主动,早就抱得美人归了。
性格这东西,一旦有就很难改正。有好几次,在书店,阳光正好,那几个字周鸣鹿差点脱口而出,但是硬生生地给憋回去了。周鸣鹿没有勇气承担被拒绝的尴尬和心痛,即使这个可能性是万分之一。
马克思说:“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认识。”人是理性和感性的结合体,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是毫无理性可言的,比如说愤怒或是嫉妒。
一天,周鸣鹿在收银台看书,黄茉在帮一位客人煮咖啡。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客人不多,还蛮清闲的。周鸣鹿抽了一本小说看,翻页的时候挂在门口的铃铛响了起来,一个人影推门而入。
“欢迎光临!”周鸣鹿合上书,弯腰,字正腔圆的说。
那人环顾一周,没说什么,看到桌上的小招财猫,嘴角弯了弯,笑了。这人长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一样,20多岁,唇红齿白,星目剑眉,两眸桃花眼左右流春,一对黛峰眉上下分秋。嘴角天生上翘,不笑时已是春风化雨,若笑时天地回春,活脱脱卫玠再世,潘岳重生。这个人的相貌与苗墨不分伯仲,只不过苗墨像秋天,沉郁深邃又有点风清云淡;这个人像是春天,日暖生烟。
“你好,有什么需要帮助吗?”
“哦!”这人现在才看着周鸣鹿,“我找人。”
“找谁?”
那人环顾一周才说:“黄茉。”
周鸣鹿一听说“黄茉”二字,顿时感觉兵临城下。周鸣鹿并不是妄自菲薄,自己的确没人好看。周鸣鹿是那种帅帅的邻家大哥哥,而来者却是不知人家烟火的美人。能用“美”来形容的男生不多,此人算一个。周鸣鹿这会儿脑子转的很快,刚说“黄茉不在”,黄茉就端着咖啡走了出来。
那人表情不明地笑了笑,朗声喊道:“黄茉!”
黄茉感觉声音熟悉,忙转身,惊得马尾一摆一摆的。像这样的人很好认的,扔在人堆里像扔在猪堆里一样明显!
“啊——韩松渊!”黄茉很明显没想到这人能在这里,脸上是十瓶大宝SOD蜜也抹不掉的惊喜。
“是我!”韩松渊立着不动,在周鸣鹿看起来笑得很讨厌。
“好久不见了,你怎么来了?来来来,抱一个!”黄茉一边说,一边疾步向韩松渊跑去。
周鸣鹿心情十分不爽,男女有别,什么抱一个?“黄茉,客人的咖啡!”
黄茉这才认识到手里还端着客人的咖啡,又转身,疾走给客人送了咖啡,然后一路狂奔扑到韩松渊身上,环住了腰,给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好久不见,你还那么好看!”
“不长啊!才一年多没见!你也好看呢!”韩松渊说着还动了手,捏了捏黄茉的鼻头。
周鸣鹿心中暗暗骂道:“小人!君子动嘴不动手!”妒火中烧,死死的盯着那两人,实在看不过去,故意清嗓咳嗽,寻求存在感。这招果然有用,成功引起了黄茉的注意。黄茉一手挽着韩松渊的胳膊,给周韩二人引荐。
“这是我同事,周鸣鹿,这是我朋友,韩松渊。”
韩松渊率先伸出右手,很有礼貌的说:“呦呦鹿鸣,食野之萍。幸会!”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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