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中

作者: 凌枭凌霄 | 来源:发表于2018-08-22 13:11 被阅读177次

八十年代末的镇中学,应该是它最为辉煌的年代。学校坐落在离镇不远的小村庄西边,四周是庄稼地,高高的青砖院墙,显得有些沧桑残旧,但是很有岁月感。学校的门口有一条不算开阔的泥土路,往东一直通往镇上

之所以叫他十二中,是源于县教育局对于全县乡镇中学的排序,至于为什么排到了第十二的位置,我就不得而知了。

进入学校的大门,左右两边是几排红砖瓦房,正对学校大门的是教务处,办公室,还有实验室,活动室,后面是大片的菜地,菜地里有东西两条路,东边的那条通往宿舍和家属院,西边的那条通往伙房和操场。操场的东西两边各放着一个土制的篮球架子,一到雨天,木头框架上就会长出肥大的木耳,教务处的门口两排高大的柏树旁边,是学校的唯一的花园,里面种着满身是刺儿的月季。

                      白马王子

我上中学的时候,学校扩招,有以前的一个年级两个班,变成一个年级四个班,学生增加了一倍,学校的师资力量就显得有些匮乏,原来的那些老师都是经历过文革那个动荡年代的人,他们中间即有当年被打倒的臭老九,也有根正苗红的红卫兵小将,他们曾经历过什么,我们无从知晓,只知道那是一段极具戏剧性的黑白颠倒的荒谬岁月,他们中间的大部分都居住在镇附近不远的地方,有课的时候换上身干净衣服给学生上课,下课了没事了,就去地里干活。只有几个老师因为家住地太远,来回不方便,才和家人一起住在学校的家属院。

初三暑假开学的时候,学校来了一批新老师,有男有女,衣着光鲜靓丽,与以前教我们那些老师的满身土气对比十分鲜明,马光明就是其中一位,他一身白色的西装,身材挺拔,像一颗耸立在田野里的高高的白杨,瘦脸,深眼窝,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他总爱提着一台燕舞牌的双卡录音机,播放着台湾歌手费翔的那首歌,歌曲的名字叫《故乡的云》。我那时生于故乡,长于故乡,就连县城也没去过几回,弄不明白故乡的云与所谓他乡的云究竟有什么不同,还需要歌星这样反复地深情吟唱。

马光明教英语,我没有听过他的课,也无幸目睹他在课堂上是如何地风采翩翩,诲人不倦。但在校园里,他所到之处,总会有很多热切的目光跟随,尤其那些初三年级的女生,一边指指点点,一边窃窃私语,不时会在人群里爆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或者某个女生因为说了一句略有暧昧的话,被大家推搡着,脸庞泛红不好意思地扭捏一阵子。

马光明是初一二班的班主任,当时也许没有人会注意到,他的班级悄悄发生了这样微妙的变化,女生们开始在意起自己的衣着打扮,那时候,农村依然贫穷,大多数的家庭尚未解决温饱的问题,女生们没有多少好看的衣服可以换,但是头发一星期多洗上一两次,可以把它梳理得更顺滑顺溜,也可以用心地把红头绳多编出几个花样来,让自己每天都有所不同,有的女生带上了花花绿绿的发卡,额头留着修剪整齐的刘海,像自己闺房门上挂着的那幅,隐藏着青春秘密的门帘,同时她们班的英语成绩是全年级最好的,这就是偶像的力量,长相就是一种生产力,这句话,仔细想想,不无道理。

农村的孩子上学晚,上初中的时候,很多都已经十六、七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琼瑶的小说在那时校园里极为流行,在镇上唯一而又简陋的书屋里,除了笔墨纸张的文体用品之外,货架上堆满了封面印得很花哨的琼瑶的小说,《烟雨濛濛》,《庭院深深》,《在水一方》。《海鸥飞处》,《月满西楼》,《梦的衣裳》,《失火的天堂》,《菟丝花》,《紫贝壳》等等,不胜枚举,我的一个表兄弟喜欢看琼瑶的小说,近乎痴迷到茶饭不思的地步,凡是琼瑶的小说,他都能说讲出小说里的主人公名字,以及他们悲伤凄美,感天动的爱情故事,在我看来很不简单,每当和我讲起这些小说,他总是感动得眼角湿润,眼神迷离,于是,我干脆说:“老表,既然你如此喜欢那些缠绵朦胧的爱情故事,正好琼瑶有本书名字叫《月朦胧,鸟朦胧》,以后就改名叫“朦胧”好了。”老表笑了笑,并没有表示拒绝,从此我喊他“张朦胧”,他也答应。直到一天我读了三毛的小说《撒哈拉的故事》,才知道三毛才是写爱情故事的高手,她在平淡无味的生活中,柴米油盐的烟火气息里,与荷西那经营着繁杂世间最伟大的爱情。

马光明的班上有名叫琳的女生,长得白净小巧,留着修剪细致的齐耳短发,一副聪明伶俐的样子,琳很会打扮自己,总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一尘不染,用铎子的话说她是个小家碧玉。琳是班里的英语课代表,除了来回送同学的作业本之外,有事没事总喜欢往马老师的办公室跑,好像总是有那么多请教不完的问题,一来二去,就有好事者把这件事当成了一个讨论的话题。

师生恋是一个极为敏感和严肃的问题,在中学时代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关于师生恋的故事,古已有之,比如唐朝诗人温庭钧就爱上了自己的学生,五四运动以后,此风渐盛,鲁迅,沈从文,徐悲鸿,杨振宁这样的大人物都曾经有过师生恋,似乎也就无可厚非的了,然而对于万物灵长的人类来说,爱情是应该有底线,要受道德约束的,爱情是种极为复杂的情感,是生理和心理现象交杂一起的集中表现,一旦爆发,如洪水猛兽般不可阻挡,面对爱情,又有谁不是旋转在激流中的一叶扁舟,难以自控呢?

对于师生恋,我的观点稍有不同,那就是师生恋不管是不是真爱,那里都隐藏着对权力的崇拜,有权利的地方,我们就没有完全的自由,如果我们要对自由加以保护,就要杜绝师生恋,可是反过来再想想,被保护的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社会上但凡越被杜绝的东西,就越让人迷惑,越让人好奇,我曾经说过,敢越雷池一步的人,看到的不是风险,他们追求的是挑战风险的刺激,能别人所不能,是为能。

琳爱上了自己的老师,那位很多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她需要具有非凡的勇气,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一个充分的理由,如果非有给这样没有答案的问题一个答案的话,那就把这一切归于命运吧。

学校南面,有一片静谧的树林,树林中有一条小河穿流而过,水草丰美,鸟语花香,一颗颗高大的白杨树遮天蔽日,那是一个不错的所在,一日,我闲极无事,溜达进小树林,远远看见一个白衣男子和一个女孩各自斜倚着一颗树在说话,夕阳西下,金黄色的阳光透过树林枝叶洒在他们的身上,很有画面感,对了,这应该是琼瑶小说里的某个情节,或者电影里的某个桥段,似曾相识,我的心莫名其妙的突突地狂跳起来,转过身,迈开我的长腿,飞快逃窜。

那天下午,他们具体谈了什么,我不知道,只希望我的突然造访没有打扰到他们,君子成人之美的道理我还是懂的。虽然这终究会是一段无果而终的故事,但是琳在那个年代的校园,的确是位勇敢的学生,这点是可以充分肯定,她断了很多女生青春懵懂的念想,即遭人嫉妒又让人羡慕。

后来,白马王子先后和好几位老师谈了恋爱,而每次恋爱都会成为学生课下谈论的焦点,比如他谈的那个女老师虽然眉目清秀,就是过于肥美了些,还有一个是阴柔不足,阳刚有余,居然嘴上有着细细密密的胡须,后来的后来,白马王子和大他几岁的老师接了婚,那位女老师个子很高,长相骨感,脸上洒满了雀斑,他的哥哥是镇上供销社的一把手,也是个有头脸的人物。

                    制服子弟

我上初三的时候,学校对我们的年级重新分班,至于分班的依据我不明白,我被分到四班。我们班是个特殊的班级,说到特殊,无怪乎源于以下两点,一,我们班复读的学生多,有很多是复读了五六年,甚至已经接了婚,有了孩子,还要立志考中专,吃皇粮,光宗耀祖的老油子。二,我们班有很多镇上机关单位的干部子女,他们不学无术,就是为了混个毕业证,以后要么当兵,要么考技校,无论当兵还是上技校,那都意味着端上了一个铁饭碗。也就是说,我们班里大部分学生毕业后都会在短时间内走向社会,虽然两者之间道路有所不同,但又是殊路同归,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对于那些干部子女来说,学习没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无足轻重,他们穿着绿军装,或者自己父母单位发的制服,很是体面,上课时间他们打瞌睡,看课外书,交头接耳,一下课,就变得一个个生龙活虎,在尘土飞杨的篮球场上纵横驰骋,我至今也没弄明白,那个泥土松软的操场,他们到底是怎么运球的,但是看到他们满身汗水,头上飘着雾气,依然乐此不疲的样子,说他们是吃饱了撑的也不为过。

  那时班上有很多同学是吃不饱的,学校伙房早晚提供两顿稀饭,那饭稀到可以当镜子照的程度,馍是从家带的,都是杂面馍,就是以地瓜,黄豆,高粱等杂粮为主,按照不同比例做成的又黑又硬的馒头,生活委员每顿饭前把同学的馒头收集起来送到伙房蒸一下,然后取回来,把稀饭用马勺分给大家,同学们稀饭泡着馒头,就这从家里带来的咸菜,靠这样的方式填饱肚子。

那些干部子女当然不会过这样的贫苦生活,放学后,他们回到自己的家里,或者父母单位的食堂,食堂有白面馒头,饭菜油水也很足,比学校伙房里光可鉴人的稀饭好上不知多少倍。

夹在制服男生中间的,还有几个漂亮女生,之所以说她们漂亮,首先是她们具有农村女学生所没有的气质,那种气质来自衣食无忧的生活,是自然流露地一种洒脱。

段公子是他们其中的一位,是镇上书记的儿子,公子哥的派头十足,所以我们称他为段公子,镇上没有比他爹再大的官了,就连学校的校长,别看平时神情威严,像个集中营的纳粹军官,倘若到镇政府开会,他见到了镇里书记镇长也是诚惶诚恐,一脸的唯唯诺诺,与他在学校全体大会上的慷慨激昂,简直就是判若两人。

段公子篮球打得好,听说乒乓球打得也不错,只是学校仅有的一个乒乓球台放在办公室里,整天被几个老师盘踞着,我没见过他的身手。老子英雄儿好汉,段公子是干部子女的领袖,也是情理之中,下课后,他前呼后拥地着巡查各个班级,以借书的名义找漂亮女生聊天,那阵势简直就是鬼子进村,汉奸扫荡,男生们碰到他们不可一世的样子,就尽量绕开,女生们则跑到厕所,宿舍躲起来,像一群被惊扰的麻雀,匆匆地飞上枝头,然后东张西望,叽叽喳喳地叫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姑且不论段公子和那些制服子弟们是不是君子之流,但是那些被借书的女生们,除了神情显得惊慌失措,也许会有暗自的欢喜和惬意也未可知。

段公子篮球打得好,听说乒乓球打得也不错,只是学校仅有的一个乒乓球台放在办公室里,整天被几个老师盘踞着,我没见过他的身手。老子英雄儿好汉,段公子是干部子女的领袖,也是情理之中,下课后,他前呼后拥地着巡查各个班级,以借书的名义找漂亮女生聊天,那阵势简直就是鬼子进村,汉奸扫荡,男生们碰到他们不可一世的样子,就尽量绕开,女生们则跑到厕所,宿舍躲起来,像一群被惊扰的麻雀,匆匆地飞上枝头,然后东张西望,叽叽喳喳地叫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姑且不论段公子和那些制服子弟们是不是君子之流,但是那些被借书的女生们,除了神情显得惊慌失措,也许会有暗自的欢喜和惬意也未可知。

段公子和静可谓是门当户对,然而事实上他们相互并不看好对方,段公子总爱开静的玩笑,一次上课时,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起身站起,段公子顺势抽走静屁股下的凳子,没有防备的静瞬间跌落,样子狼狈至极,她狠狠瞪了段公子一眼说:“你这龟孙,真该死。”段公子一脸坏笑,也不回应。这时候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自然不过问这样的事情,倒是班长杨军显得有些怜香惜玉的样子,他叫道:“大家安静,上课了,该睡觉的睡觉,想听课就认真听课。”然后把他那犀利的目光狠狠地向段公子扫去,像一梭子冒着烟的子弹。

说起段公子和静不和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们的父亲虽在一个单位共事,但因为权利之争,两个人貌合神离,私下里相互拆台,谁也不服气谁,这种情形之下,他们的孩子也就不能称为朋友了。

说起段公子,就会想到他和校长千金的那段往事,不知道什么时候,校长那个说话总是娇声娇气的女儿变得安静好多,象红楼梦里的林妹妹,一副优柔寡断的模样,下课也不和同学们嬉戏打闹,而是象李清照的词里写的那样,有些寻寻觅觅,每当段公子眼光看过来,她白净的脸上就会飞出一片红色的云,鼻子两边的几个小雀斑也会可爱地跳起舞来。她走路的姿势更是多了些摇曳,仿佛要抖落背上盯着自己的那双眼睛,可要是真被抖落了,又反而会有些不舍的忧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用此句形容她当时的心情再好不过了。

直到有一天,同学中间有人瞧见了,段公子骑着一辆崭新的凤凰牌自行车,驮着校长千金在镇上的东西大街绝尘而去,校长千金满脸含羞,双手紧张地抓住段公子的军装褂子不放,这个事情在被多次夸张地修饰和演绎,在不大的校园里迅速传播开来。

元旦的时候,班里搞了一次晚会,说是晚会,也无非是让大家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虽说制服子弟不爱学习,但是班里还有一帮誓死要考上中专的复读生,他们不在乎在寒风里喝着稀饭泡馒头,近乎疯狂撕咬吞噬着那些课本上的知识,象一个个瞪着血红眼睛,饥不择食的饿狼。一次次考试,一次次名落孙山,使他们的神经绷得像张拉满了弦的弓。如果说把书吃下去,就会获取书本里面的知识,他们会在顷刻之间大快朵颐,吞掉所有的课本,并且甘之如饴。班主任老狐狸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班会上强调:一张一弛,乃文武之道也,希望大家不要死读书,读死书。那些复读的同学也没谁听他的,你不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吗?

元旦晚会在两个汽灯的“滋滋”声里开始了,先是录音机里放上一阵子激情澎湃的迪斯科舞曲,接着作为文娱委员的校长千金走上讲台开始报幕,她的声音愈发娇气,干部子女们开始到讲台上轮流唱歌,唱歌这门技能不仅需要天赋,更需要积极地培养和熏陶,认真学习的学生是没有时间接受这种熏陶的,他们的音乐细胞基本为零,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校长千金当晚唱的歌是《妈妈的吻》,吻是一个敏感词,即使来自于母亲的吻,似乎依然携带着些许罪恶感,在我的记忆中,母亲整天忙着下地干活,忙着春种秋收,从来就没有吻过我,即使在我童年的时候也没有过,我们是被放在大自然散养的野孩子,母亲对我表示关爱的唯一方式,就是用她那个沾满泥土的布鞋打我的屁股,动作粗旷野蛮,也不讲什么情理。

“妈妈的吻,甜蜜的吻。”当她唱到这句的时候,她的眼睛闪烁着异样的光亮,“公兔傍地走,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雌雄。”此时此景我想到木兰辞里的这句话,在这句话里“迷离”这个词用的真好啊。

校长千金的歌声婉转温柔,她似乎唱出了对母亲思念之外的另一种情感,唱出了儿女情长的味道来,段公子听得如醉如痴,随声附和着,歌曲渐渐地变成两个人的合唱:“妈妈的吻,甜蜜的吻,叫我思念到如今。”

教室经过短暂地沉静之后,紧接着爆发出震耳的掌声,干部子女大声喊:“再来一首首,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天仙配!”班上那个满脸油腻的粗腰男生,跳上了课桌叫道。教室又突然变得极为安静,仿猛然冲上堤岸的潮水霎那间退了回去。校长千金和段公子都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合唱事件,是对自习车事件的进一步验证,他们的故事经过再一次发酵,迅速地在学校里传播,校长知道这件事后十分生气,他在家里把女儿狠狠训斥了一顿,但是碍于情面又不能开除段公子,只好把他叫到办公室里语重心长地讲道理,谈话的内容应该是这样的:你们现在是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否则就是不误正业,这和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田是同一类型的错误,谈恋爱是大人的事情,你们现在还小,根本不懂得生活,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耽误了美好的前程等等。

初三下半年,春天的时候,段公子应征入伍,当兵去了,校长千金为此梨花带雨的哭了几天,模样也憔悴了一阵子,但是很快她就恢复了如初的样子。

                      诗人流水

流水这个名字被班里同学记住的第二天,流水就离开了教室,再也没回来。

流水爱看《辽宁青年》,他有一个在邮政局工作的远房亲戚,可以搞到最新出版的杂志,他总喜欢把《辽宁青年》里面的优美的段落摘抄在一个红皮日记本上,杂志的封底每期都会刊登一首时下流行歌曲的歌词,他也抄下来,他的字写得极为工整,一笔一画,四平八稳。流水的日记本总是在同学之间来回流传,在那个红皮本子里我认识了徐志摩,席慕容,舒婷,北岛,顾城,当然还有正流行的汪国真,他的那首《热爱生命》,我至今还能背诵: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流水之所以为流水,就是来自于那堂不同往常的作文课,记得那天语文老师挺着他那个硕大的肚子,一边搓着肚皮的油泥,一边开始作文点评,作文的题目叫《在雨中》,是命题作文,我记得我写的是,在雨中赶集听书的故事,当然里面也穿插了做好事,帮助街上王二找驴的事情。我的作文点评是这样的:故事太乱,主题不明确,再说了找驴这件事虽是件好事,但是要被驴踢了怎么办,这也很危险。做好事也要力所能及。语文老师是我大爷,看来他还是更为关心我的安全。段公子干脆就是抄袭了戴望舒的《雨巷》这首诗,只是改了名字叫《在雨中》,他的作文被点评为:内容空虚,不知所云,严重跑题,是零分,语文老师自然没有功夫去读这些课本以外的新诗,否则是不会这样点评的。

“ 谁叫流水?”当他拿到一个作文本问道:“流水,呵呵,流口水吧,这是谁的名字?”

这时角落里,一个矮个子男生站了起来,满脸窘迫地回答:“老师,我是流水。”

“你是流水?”他已经停下来搓泥,再次问道。

“是的,老师,这是我的笔名。”流水答:“就是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的流水,是李后主的词。”

这时候,不知什么原因,语文老师勃然大怒,把作文扔下讲台,走到流水面前,往头上狠打两巴掌。

“乳臭未干,还用笔名。”说完,摔门扬长而去。

流水趴在桌子上,委屈地呜呜哭起来,全班同学也都懵了,几个睡觉的干部子弟,睡眼惺忪,满脸疑惑地打量着四周,不知道自己刚才睡觉的时候发生了些什么。

第二天,流水没来上课,他的同乡收拾并拿走了他的书包。他说,流水要在家里学习写作,写诗,以后要当个诗人,从事文学创作。在学校里学不到什么,当然他指的是语文课。

多年以后,一次返乡,我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好不容易找了个位子坐下来,看到车厢前面有一个人在和操着外地口音的女人打情骂俏,那男的声音有点耳熟,就是想不起是谁来。那个人忽然转过来,看着我热情地叫道:“条子,是你不?“

他是流水,牛仔外套,里面一件夏威夷风格印满椰子树的花衬衫,尖头皮鞋,嘴里叼着烟,“老同学,抽烟不?”他说,一边从口袋掏出一盒红锡包,那粉红色的烟盒和他的装扮相得益彰,显得即协调又那么骚气,我慌忙回答:“不抽,不抽。”接着问他:“老同学,你现在干啥呢?”他回答说;“在西安呢,卖太阳能热水器,生意最近不太忙,回家去看看。”

看样子,流水没有成为诗人,或者是作家,他放弃了自己年轻地梦想,向生活妥协了,好在他从事的也是和水有关的工作,虽然是洗澡水,倒也不算辜负了他的那个笔名。

需要补充的是,那次作文课上,语文老师对他的发难,是因为他一级教师资格的评选的失利,语文老师本以为自己从事教育工作多年,这次评级非他莫属,谁知煮熟的鸭子飞了,让一个比他年轻许多的教学能手捷足先登了,这件事使他大为恼火,流水不幸地成了他的出气筒,自从发了那次火,他满心的不快才算平息下来。

                叫我条子

我叫条子,条子是我的外号,进入初三的那年,我好像被施了化肥的庄稼,没日没夜地拔节生长,我都能听见自己骨骼延展发出的脆响,生活条件的寒酸艰苦,令我的脂肪和血液没有办法覆盖我日益增长的四肢和躯干,我的两条长腿形如筷子,一米八几的身材,体重不到一百二十斤。             

因为长得太快和长期的营养不良,我看起来面黄肌瘦,脸型瘦长,四肢瘦长,躯干瘦长,从几何学的角度来看,我就是瘦成了的一条射线,向天空无限地延伸。所以叫我麻杆,竹竿,旗杆,电线杆,条子,都很形象贴切,我仅有的几个要好的朋友,经过认真的比较和权衡,亲切地叫我“条子”,我也没有反对,欣然表示接受,虽然“条子”这个外号多少有些调侃的味道,但并无恶意。

我实在找不出形容自己这副身材的褒义词,直到发现“亭亭玉立”这个成语的时候,才觉得有些欣慰,我看了解释之后,原来这词用来形容女人的,那种欣慰昙花一现,瞬间又消失了,铎子说:“玉树临风”是形容男子瘦高的。”我笑了笑,说:还是别糟蹋这个成语了,算了吧。”有一天,我照镜子,看到自己满头茂密坚挺的头发,就差了一顶可以冲冠的帽子了,单眼皮,脸颊深陷,厚厚的嘴唇,看到自己这副模样,一怒之下,我差点儿没把镜子砸了。

有一天,我在家附近的水塘里看到在水面上行走如飞的卖油郎,发现这位动物界的朋友骨骼清奇,和我极为神似,内心才感到有些安慰,我开始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像武侠小说里描写的英雄人物一样,登萍浮水,踏雪无痕,有盖世的轻功。

我特别喜欢睡觉,如果这也算是一种爱好的话,我想睡觉可能是我目前唯一的爱好,喜欢睡觉是因为我总爱做一些离奇古怪而又好玩的梦。一个星期天,赶集的时候,我站在人群里听王二麻子唱大鼓,讲的是隋唐演义里,瓦岗英雄程咬金做梦学武的那段,我听了之后,深受启发,以后睡觉就更为认真,醒来后仔细整理梦里发生故事的情节,生怕有所纰漏,接着又昏昏沉沉地睡去,继续做梦,梦中有梦,我则称之为连环梦。

后来,我的人生里经常发生这样的奇怪现象,就是眼前的一切,似乎在以前某个时间里曾经发生过,似曾相识,接着又电光石火般地瞬间消失不见,像是电影的回放,唯一能解释这种现象的无非一下两点:一,我爱做梦,而且还很会认真的复习并总结梦中发生的故事,这些都在我的潜意识或者说大脑皮层留下了痕迹。二,我具有超能力,能在梦里预测和感知到未来要发生的事。

我家在离学校不远的镇上,不需要在学校里吃饭住宿,是个走读生,一天三次往返于家和学校的路上,那是一条蜿蜒起伏的羊肠小道,路面很窄,仅能够两个人并行通过,很多时候,我喜欢走路的时候,踢着落上的石子和小砖头,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日月星辰,就像我脚下的石子和转头一样被我轮番踢开,交织更替。

小路的两边是庄稼地,春天是绿油油的麦苗,夏天是一天天拔节长高的玉米。初一的时候,很多儿时的小伙伴在上学的路上,还三三两两地结伴而行,大家男男女女,有说有笑地很热闹。小的时侯,我们在一块儿玩耍,过家家,捉迷藏,到小河里捉小鱼小虾。可到初三的时候,男女之间开始不说话了,小路上变得安静下来,男女相遇,也是彼此看一眼,笑一笑,算是打了招呼,女孩子里面有个细腰屁股翘的邻居姐姐据说不好好学习,晚自习爬墙头和校外的社会青年谈恋爱,这更让我们男女之间,彼此敬而远之,唯恐一说话就会立即引起是非,招来村里大人们的闲话。时间过得真快啊,我们不知不觉中长大,远离了纯真无瑕的童年,长成了自己不喜欢的样子,性别开始成为了我们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村里和我们年龄相仿的孩子,如果不上学,都已经开始谈婚论嫁了。

那个身材瘦高的长相丑陋男孩子,就这样夹着本书低头赶路,尤其是在大雪纷飞的冬天,天地白茫茫一片,脚下踩着吱呀作响的冻着的雪,衣服不够保暖,为了让自己暖和些,他需要加快脚步,真的象小说里描述的轻功盖世的寂寞高手,但是他真的没有感到丝毫的孤独,特别是一想起那个大眼睛的女孩,仿佛一股暖流从他的丹田处喷涌而出,他在在田野里纵情呼喊,无论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还是残星高挂的黎明。他就是条子,那个年少轻狂的我。

大眼睛是初二的女生,双眼皮,眼睛大而黑,像是两湾深不可测的潭水。她个子不高,玲珑乖巧,梳着一个油亮的辫子,辫梢扎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亮黄色的灯芯绒的上衣,裁剪很得体,显露出纤细的腰身,走起路来,那条大辫子有节奏的左右摇动,象自鸣钟来回不停的钟摆。

我是在通往伙房的路上,第一次见到她的,一霎那,那眼睛让我有些慌乱不安,我惊讶于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好看的眼睛啊,纯净如斯,安静如斯,等我缓过神来,仔细寻找她时,她已经消失在匆匆的人群中了,不远处菜地里油菜花开得正艳,莫非她像一只蝴蝶飞入菜花无处寻了?

北国的春天到了,这时候,段公子和校长千金的故事,随着段公子当兵入伍,画上了句号。白马王子和琳的故事刚被被好事者传得沸沸扬扬。花坛里的月季花也开了,但总是在开得最好的时候,被人折走,为此校长在早晨跑操之后的大会上三令五申地训话:“总有那么几个学生顶风而上,偷偷掐走办公室门口的月季花,独自欣赏,这是一种极端不道德的自私行为,花是公共财物,是开给大家的!”这是铎子总是悻悻地说:“花堪折时直需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我连忙在旁边阴阳怪气地附和道:“不折白不折,折了也白折。”

初三的下学期,中考即将来临,学业更加的繁重,教室弥漫着浓浓的火药的味道,那些复读生更是学习到了近乎疯狂的地步,晚自习后,他们依然点着油灯,蜡烛在教室里玩命苦读,就算是老师赶他们回宿舍,他们也不回去,那如豆的灯光,一直会亮到深夜。

而我一如往昔地在校园的各个角落里游荡,学校操场西边的绒花开了,漫天飞红,染透了半边的天空,学校东墙的老槐树,花开得压弯了枝头,空气飘着着沁人心脾的香味。  那些都是我会看到大眼睛的地方,我一想起她,那双让我沉醉的大眼睛,大脑就会变得一片空白。她也许从未注意过我,我除了身体那棱角分明的几何线条与其他同学有些分别之外,是那样的普通,那样的其貌不扬,事实上还应该说有些丑陋。

但这颗不知名的种子,在我的贫瘠的心里开始生根发芽,它拼命吸取我青春的养分茁壮成长。就这样,每当我感到学习累了,每当我走在通往学校的那条乡间的小路,一想起那双眼睛,丑陋的脸上就会泛出微笑。

诚实地说我不是个好学生,学习成绩只能说一般,可是那段时光我忽然迷上了学习,因为只有学习的时候,我才能暂时忘记那双大眼睛。因为想起那双眼睛产生的不安和负罪感,只有在忘我地学习中才可以得到排解和释然,我还是喜欢睡觉,我在睡觉前,首先要认真学习,然后再睡梦里重复温习所学的知识,这种方法居然产生巨大的效果,我发现学习原来如此简单,那些考了很多年,还没取得正果的老油子,怎么那么笨啊,方法比态度重要,凤凰如果找到了方法不用受涅槃之苦也可以成为神鸟啊。

终于班里有同学扛不住压力,在最关键的时候,病倒退学了,那个整天念念有词的朱圣人,头上裹着厚厚的毛巾,让他的老婆接回家种地去了。

我依然甩着自己异于常人的两条长腿,依然故我地继续着游荡生活,直到有一天,大眼睛在远处对我微微一笑,那一笑,宛如惊鸿一瞥,在我的人生里,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以后每次相遇的时候,她总是对我轻轻微笑,那双大眼睛仿佛对我说:你好吗?我的面部神经骤然紧张,我不知道该怎样做出回应,我想我那一刻肯定是笑了,只是笑得有些僵硬,并不会比哭好看,但是那一刻,我的心感到十分温暖,如沐春风。

就这样,我们每天在校园某个地方不期而遇,仿佛每次都是有所准备,又仿佛每次都是偶遇,我们不说话,相视一笑,然后插肩而过。

布谷鸟的叫声划过校园天空的时候,我们班的同学和老师们在教务处前面的月季花坛边合影留念,当然这要除去流水,朱圣人,还有当兵的段公子和几个干部子弟,这是一种告别的仪式,意味着我们为期三年的初中生活即将落下帷幕,远处大眼睛朝这里不停地张望,她一定是在这攒动的人群里寻找我,寻找那个挺着细长脖子的我。虽然相隔很远,我依然感受到了那眼睛里流露出的淡淡的离伤。

我们班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也多了起来,相互送照片,相互写着离别的赠言,离别的伤感和脱离苦海的悲喜交织在一起,有时候,一别就是天涯,今生再也不会相见。

毕业后,我考上了县一中,这让所有教过我的老师百思不解,不仅是老师们,就是所有认识我的人都感到深深地疑惑,这家伙,怎么会考上一中呢?

高一的时候,大眼睛突然到学校来找我,我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跑出了教室,她站在那颗高大的梧桐树下,显得有些单薄,她穿着我们初见时的那件亮黄色上衣,眼睛还是那样的深邃和美丽,象夏日里繁星高挂的夜空,她递给我厚厚的一封信,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那个红色蝴蝶结依然象个钟摆渐渐地消失在我的视线之中。那满树的紫色花朵,瞬间飘落,漫天飞舞着紫色的铃铛。

那封信写的什么我基本忘却了,但一句话历历在目;不管多少次暗中期待,只为心中的梦不再飘渺,有一天我们相遇了,万千欢喜,竟然什么也说不出,只用微笑说了一句:能够认识你,真好。

这是汪国真的一首诗。

是的,认识你真好,我的那个只用微笑说话的朋友。

                故乡的桃园

我这里说的桃园,是指的学校西边的一片桃树林,桃园的面积不大,春天花开得烂漫妖艳,镇上的照相馆经常来这里给年轻爱美的姑娘们拍照,这里是他们的户外摄影基地。

初三上学期的一节几何课上,我们学到黄金分割点的时候,老师举例说,西方雕刻艺术,人体绘画艺术,告诉我们人体最完美的比例就是黄金分割点,比如闻名世界的大卫和维纳斯的雕像就是按照这比例雕刻的。

下课后, 一个同学叫住我说:“你的腿长,身材比例是黄金分割点,然后指着自己的腿,自我解嘲;“你看我,就是上身子长,下身子短,属于残疾。”

他就是铎子,后来,他和班长杨军称为我仅有的好朋友。

铎子喜欢静,他在我们的三人研讨会上,不止一次谈到静的话题,他说:“静是个懂事的好姑娘。“然后罗列出静的种种优点,一,平易近人,虽为镇长千金,能和班里农村学生打成一片。二,热爱劳动,积极打扫卫生,从来嫌脏嫌累。三,笑得好看,抿着嘴笑,笑不露齿,很矜持,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我看到铎眉飞色舞的样子,打岔道:“美中不足的是,牙黄了点。”

“燕瘦环肥,只要对眼就行,”杨军说。

杨军是我们的班长,暗恋莲,就是那个校长千金,《爱莲说》他可以倒背如流,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当他背到“予独爱莲”四个字时,语气减缓,神情凝重,意味深长。

他反而说,是莲在暗恋他,他凭借第六感,敏锐地察觉到了莲的这种细微变化。因为莲每次找他请假的时候,眼光躲躲闪闪的,和其他他女同学不一样。他还说, 我现在应该好好学习,这事以后再说。

铎子,杨军,他们是我仅有的两个好朋友,我在他们中间,起到了绿叶衬托红花的作用。

初中有一段时间,我弄到一本厚厚的数学书,好像是本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书,书里面的题目刁钻古怪,需要特殊的思维方式才可以找到答案,我为此弄得整天脑浆子疼,但是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它教我学会了发散思维的方式,有时候,很多问题不只一个解释方法,条条大路通罗马。

那时候,我们三个人聚在一起,经常讨论一些和学习无关的话题,我总会提出让他们耳目一新的看法。

我们在讨论“王小卧鱼救母”的这个典故时,我就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我说:王小的智商有问题,在冰上卧鱼,有被冻死,或者掉在水里淹死的危险,如果他死了,母亲更没人照顾,这是不孝,再说,就是不死,自己冻病了,也没有办法照顾好母亲,再说了,他也不知道冰下是否真的有鱼,完全主观臆断,缺乏客观常识。我认为王小应该按照以下的方法捉鱼:首先,用砖头石块砸开冰,然后弄个渔网或者叉子,这样也许逮到鱼的机率就大多了。

他们两个停了之后。会脑洞大开,说:“是的,是的,条子说的对,方法不对害死人。我们的先辈到底怎么想的,把守株待兔的人说成傻子,王小卧鱼,就是卧冰待鱼,而且危险更大,还不如那个傻子呢,我们祖先的智商也是有问题啊!”

然后,我们三人哈哈大笑。

有一天,语文课上,老师问大家:摸着石头过河,是一种什么精神?

有的同学站起来回答说:这是一种探索真理的精神。老师点点头,很满意。

我则回答道,这就是一种盲目的牺牲,充其量是就是个人英雄主义,河水的深浅不是石头说了算的,摸着石头,水浅了还行,水深了只有被淹死,踩着石头过河还差不多,再说河里如果没有石头还要不要过河呢?这个命题本身就是错的,太没有生活常识了。

语文老师沉吟片刻,说:“有道理,我们就该有这种怀疑一切,打破一切,刨根问底的精神。”

关于过河的问题,小学的时候,学到《小马过河》这篇文章,我就提出过质疑,小马在不知道河水深浅的时候,为什么不让老水牛帮助把粮食运到河对岸呢?这样会更安全。再说了,小马的妈妈也不应该这样锻炼自己的孩子,游泳又不是马的强项,马的强项是奔跑,这教育方法本身就是个错误。老师的回答更有意思,如果那样的话,写这个故事的人就领不到稿费了啊!

我和铎子,杨军伟大的革命友谊是在发生一件大事之后进一步加深的、这个事件是自行车事件,和合唱事件的一个延续。

杨军知道他的第六感失灵了,很是懊恼,他说:“莲出污泥而不染,但是最好还是把污泥除了,这样莲花会洁净。”

他于是在班里,行使自己班长的权利,一再暗示段公子,不要谈恋爱,但是暗示最后换成了警告,段公子还是不理不睬,这让他很是不快。

我们三个人专门开一个会,对此事进行深入认真地讨论,铎子说:“维护正义,就要先当流氓,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补充道:“要在战略上重视敌人,在战术上藐视敌人,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我们决定要给段公子点颜色看看,向他下战书,表示我们要制止这种不良行为的决心。

战书约定的时间是当天晚自习后,地点在学校西边的桃园,他们两个要好好地谈谈!

为了有备无患,我们在学校的院墙上撬下了三块青砖,分别放在各自的书包里。

晚自习后的桃园里,一轮弯月高挂在夜空,四周的一切都清晰可见。我们双方都是准时赴约,我和铎子扛着书包站在杨军的身后,段公子的身后是班里的干部子弟。双方对峙着,谈判开始了。

杨军说对段公子说:“以后你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没事调戏学校的女生,特别是咱班的女生。”

段公子不以为然,耸耸肩膀,回答:“这是我的自由,你管不着。”

“ 你的自由也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杨军大声说。

段公子回答;“自由就是靠拳头争取的,不服,放马过来!”

话音未落,两个人就你一拳,我一脚打了起来。不知道人群里谁喊了一声:“上啊,打死他们。”接着我看到那帮干部子弟向我们冲过来,随即头上挨了重重的一拳,我不顾自己的疼痛,挥起书包回击过去,打我的那个家伙,哎呀一声抱头倒地,我挥舞着书包,左右开弓,向他们冲了过去,这时铎子也不甘示弱,挥起书包和我并肩作战。装着砖头的书包真是威力无比,一时间,干部子弟做鸟兽散。

这时候,段公子和杨军的战斗也已经结束了,他们都累得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段公子环顾一下四周,看到他的人马都已尽跑光了,说:“我们谈谈吧。”

他们两个人谈了很久,铎子和我在远处等着,直到他们都站起来,然后握手言和,互相道别,我才赶忙回家去,那是月亮已经西斜,村子的公鸡开始打鸣,夜已深了。

第二天早晨,进教室的时候,我还有有些忐忑,觉得自己昨天下手有点狠,书包里填砖头,这也不怎么地道,不够正大光明,非大丈夫所为,可到了教室,发现谁也没说什么,好象昨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是有个同学,额头鼓着一个鸡蛋大的包,红得透亮。

那天晚上,他们谈话的内容就是约法三章,一,段公子以后不能再招惹静,找她的麻烦。二,段公子和校长千金的事,最好收敛一点,别闹得满城风雨。三,早操,段公子可以不参加,杨军可以不点他的名字。四,双方自此以后,井水不犯河水。“ 明明是约法三章,却写了四条,我的数学也太差了。”杨军说。我仔细考虑一下,说:“第一条,第二条可以合并,属于同类项。”铎子在一旁补充说:“条子所言极是。”

桃园打架的事情,就这样像翻书一样过去了,此后同学之间,谁也没有提过此事,相逢一笑泯恩仇,大家都是爷们儿。

过年的时候,铎邀请我和杨军到他家吃饭,我们到的时候,他妈妈已经炒好了菜,热情的招呼我们坐下,我这是平生第一次受到邀请,感觉兴奋又有些不自在,铎子拿过来一瓶酒,说:“我们也喝点。不醉不休。”那也是我第一次喝酒,我们学着大人们的样子,举起杯,一口就喝干了。接着大家开始互相敬酒。谈天说地,我都不知道吃得是什么了。“来,别捏着了,这就是自己家,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这时候,我仿佛看到了荒原上的一间个客栈,酒旗斜矗,一位江湖游侠,停下来歇脚,喊道:“小二,烫壶好酒 ,切二斤牛肉。”

我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又开始了自己的歪理邪说,讲起酒的文化,我说,以后我们都会喝很多酒,因为中国的历史文化就是酒缸文化,很多历史事件都和酒有关系,都是在酒桌上,或者着喝过酒之后发生的,杯酒释兵权,鸿门宴,就是那个诗仙李白,也是个酒鬼,你读它的诗,都能闻到一股酒糟味来。

喝完酒后,我们三个人溜达着走进了那个发生过战斗的桃园。地上的积雪还在,凛冽的北风吹过干枯的树枝,发出呜呜的声音。

“ 我们兄弟三个,学刘关张桃园结义,也在这里磕头,结拜兄弟吧。”杨军说。

于是,我们三个人,跪了下来,祭告天地,效法古人,重重的磕下了三个响头。

从此以后,希望我们兄弟,苟富贵, 勿相忘!

应该交代给大家的是,静和莲后来成了好朋友,她们分别嫁给了县城里的兄弟俩,成了妯娌。

时间过得真快啊,二十多年时光飞逝,我在十二中读书的时候,觉得未来遥远的不可想象,觉得未来会有很多的不同,多少次我埋怨日子过得太慢,没想到如今我已经中年,已活在了自己曾经的未来,虽然我的梦想依然遥远,唯一不同的是,我已经不打算实现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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