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美1

作者: 咖啡遇茶 | 来源:发表于2019-02-13 02:58 被阅读8次
    老师好美1
    文/咖啡遇茶

    进了中文系的锦瑟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仿佛是蝴蝶遇到了春天、老鼠掉进了米缸,她从此不用再像狗咬刺猬一样对那些数、理、化的题型无从下口了。这个专业没有一道与理科相关的题目,有的只是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当代文学、写作课等,当然还有令人味同嚼蜡的马、政、经,对她来说,只要没有理科,已是开恩了。

    和前十多年的寒窗苦读不同,她第一次自觉自发地爱上了学习。只要她愿意,她可以把图书馆的地板磨出一道地缝地沟,把那些闲书翻肿翻烂,也不会再有人约束她了。

    每天清晨,锦瑟早早地起来洗漱出门,夹着要上课和晨读的书,她出门的时候,那群女孩子犹自沉浸在睡梦中。她走在林荫小道上,马尾辫涂满金色的阳光,白衬衫与蓝色的牛仔裤互相映衬,白的更白,蓝的更蓝,平底板鞋踩着凌乱的树影,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又轻快又飞扬!

    她一边在教学楼前的花坛读大学英语,一边练习站姿——像一根筷子一样笔直地站在花坛边上,顺便把一条腿斜斜地架在一排树桩上,以此拉直腿部线条——这是她自己发明读书锻炼两不误的好法子。

    晨读结束后,她收拾好书本,随着陆续上课的人流朝教学楼走去,在那样一个光景之下,她还可以占个靠前的好位置,她把书摊开放在三个位子上,替舍友占掉三个位子。她们那时候也不管不顾的,虽然来得很迟,有时课都上半节了,几个室友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姗姗而来,有时手上还端着一碗冒着黏稠的香味的热干面,几乎也从来没有认真听过课,但还是要占个好位置。

    不过,也无妨,锦瑟想,占个位置只是举手之劳,何况,她本来也要带那几本书的。

    她本来以为自己那幅不修边幅的模样无人知晓,直到后来与教英语的维维安熟了之后,维维安才告诉她,她最初注意到锦瑟,就是因为她每天都站在教学楼前面晨读的傻气的模样,让维维安联想到了自己考研前的那段“何物动人,二月杏花八月桂,有谁催我,三更灯火五更鸡”的时光,她瞬间就红了脸。除了羞愧,也隐隐有点高兴。

    维维安其实也没有大她们几岁,这是她第一次上讲台上课,但是维维安非常受学生欢迎。首先,恐怕要得益于她欧化的流光溢彩。

    隔了那么多年,锦瑟还记得她当年顶着一头玉米小卷的头发,她那张白里透着红的脸蛋,精致立体的五官,和一派无拘无束的语言风格,使得她举手投足之间都自带一种动态的风情,这种风情是刚刚上大学的带着青草味的锦瑟她们不具备的。

    以至于锦瑟第一次见到维维安就不由得心向往之。而当锦瑟听见薇薇安说起第一次对她有印象时,一种从天而降的幸福感让她瞬间连耳朵和鼻尖都红得沁出汗来!

    就这样,她和原本处于对立的师生关系的薇薇安竟然成了朋友。当然,走得近也无不可,因为她从小到大,接触的最多的就是老师,父母都曾是老师,她姐姐也曾经是老师,加之从小到大她住在学校,对于老师这个身份的人,简直有一种熟的不能再熟悉的轻慢之感。

    就是因为这种倦怠之感,让她曾经大言不惭地对母亲说:以后她死都不要当老师。说来也是,从初中开始,她就在节假日不断帮教小学语文的母亲批改作业,除了批改作业,还抄教案——当然只限于抄品德美术这种副科的教案。对于老师的清淡得恨不得飞出一只鸟的生活,她觉得无聊透顶。于是,她在无意中发牢骚时对母亲说:我以后死都不要当老师。

    她这句话,被一辈子教书的母亲牢牢地记在心里,此后余生,尤其是她在社会上飘荡几年,最终竟然也费心费力地考了教师编制,步入母亲的后尘之后,母亲见机就把这句话掏出来戳她一下,她于是对老师又有了第二个看法——记仇、上纲上线。那样一点小事,母亲竟然放在心里磨了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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