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秋无尘
落幕总是刹那,你的芳华,转身已成定格,总是在回忆,那段感情的时光,我,还在没有你的城市念着你,而你,是否依旧会在那个没有我的地方想起属于你我的故事。
1
认识箐箐是在人流涌动的的天桥上,那时的她正弹着宋冬野的安河桥,霓虹灯从街头照到街尾,偶有照在她脸上,那是一张白净的脸,只不过在灯光的照射下,脸上像是写满了忧伤,一点也没有该有的欢愉。
我想一首歌,当激起共鸣时也会流露出这种心情吧,而她或许正好如此,就像歌词里写的那样
“我知道
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
代替梦想的
也只能是勉为其难
我知道
吹过的牛逼也会随青春一笑了之
让我困在城市里 纪念你
我知道
那些夏天就像你一样回不来
我也不会再对谁满怀期待
我知道
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
所以你好,再见……”。
越是曲中人,越是感同身受,而我不知道她是否是如此。喧闹的夜,却因了这旋律变得似是静谧,我找了个地蹲下来安静的在旁边听她弹。她见我蹲下,弹完后,能感觉到她的心情明显的略微好了一点,“你也会?”她问。
“会一点,没人教,自己学的。”
“那你挺厉害的。”
“你厉害,弹得真好。”
她顿了顿,看了一眼远方的霓虹。
“是他教我的。”
“他?”
“嗯,男票。”
“那你挺幸福的。”
“嗯嗯,是啊,挺幸福的”
“能讲讲?”
“怎么,你想听”
“想吧”
“那请我喝酒吧”
我疑惑。
想喝酒了,请我喝酒吧,我有故事,你刚好有酒。
她倒也是洒脱,我反应过来,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对于故事,自然是难以抵制的诱惑。
2
在附近随便找了一个烧烤摊,点了几瓶啤酒,一点烧烤,她倒也不介意,开酒就是喝。
她喝酒也是一点也不含糊,几杯下肚就跟个没事人似的。
“你不奇怪为什么会跟你讲我的故事”她问。
“不知道,为什么”
她喝了一口酒然后脸上露出了一抹温暖的笑。
因为,我认识他时也是在天桥上,那时的霓虹灯像极了现在,那时的女孩也像极了现在的你,傻傻的,蹲一旁,呵,许是多年,又想他了。
那年,空中处处充满了一丝的微凉,也是那年,刚调配在成都工作,早厌倦了职场的尔虞我诈,渐渐开始习惯平平淡淡,生活循规蹈矩,准时起床,上班,下班,吃饭,睡觉,那时的我相信,这样的生活足可支撑着走到生命的尽头,无欢无乐,无伤无悲,一切安好。可谁能想,遇见了他,才发现,原来人生中还有许多的事可做,许多的事可想,许多的人可念,生活也开始渐渐变了样。
记得那时初次见他,他弹着宋冬野的那首安河桥,手指在琴弦上波动,音符随着歌声混合在了一起,那么悦耳,疲倦的心在这声音下突然变得轻松,一种从没有过的舒适油然而起,我在他旁边蹲下,时间不知过了多久,抬头,看见他看着我便笑。
“试试?”他说。
许是他的笑太迷人,从没摸过吉他的我竟接过来,胡乱摆弄,交错的节奏随着来往人流,毫无旋律的涌动,疲倦的心似乎也在那时真得到了一点的松懈。他依然盯着我笑,而我不好意思的把吉他还回他手里。
“嘻嘻,我不会。”
“看出来了,没事,你要是喜欢可以学嘛。”
“你很喜欢吉他。”
“嗯嗯,从小就喜欢。”
他说完,手指又习惯性的在吉他的琴弦上随意拨动,那是郑钧的灰姑娘,“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时隔多年,才发现歌词写得真好。
时间顺着霓虹一点一点向前,来往的行人渐行渐远,最后消失不见。
他收拾起手里的吉他。
“回去了,太晚了,”
我看了看手里的表,是太晚了,他挥手说再见,我挥手说再见。或许,夜太过深沉,在他转身离开的瞬间,内心不知怎的竟泛起一抹莫名的失落,那失落,或许,是孤独,或许,是不舍……
3
我以为,和他终究只不过是这陌生城市里的一面之缘,可再见他时,心里却明明的多了一点不明的情愫。
他还在原来的地方,霓虹灯依然照着他好看的脸庞,他的声音依然随着吉他的旋律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回荡,一点一点洗涤那颗逐渐落寞的心。
我渐渐靠近,“嘿,你还在这里啊”
他见是我,似是惊讶。
然后还是笑着道“是你啊”
那晚,天桥上,他放下吉他,和我讲他故乡的小河,讲他宠爱他的父母,讲他隔壁村的女孩,讲了所有关于他的故事。我想,就是那时,突然觉得面前的少年似是相识多年,也第一次觉得,陌生的城市开始因为他变得多了一点熟悉。
“教我弹吉他吧,帅大叔”
他先是震惊,然后爽快的答应。
“教你可以啊,不过我不叫帅大叔,我叫辰逸,我还是年轻少年呢,我可不想被人误当大叔”。
辰逸,第一次知道他名字,才发现和他人一样好。
我笑他,他自是不喜欢帅大叔这称呼。
可我就是喜欢叫他帅大叔啊,他也没法,自是妥协。
从那天起,一个人的天桥上便又多了一个,往后的时光,也自有了他变得多了一点不一样的色彩,他教我弹吉他,可我总是很笨,作为左撇子的我硬是把吉他反过来抱,任由他在一旁纠正手势,不过,他倒也不急不躁,等学会了手势,又纠结在和弦怎么那么难转换,他看我笨笨的样子,也只是无奈的摸着脑袋,站在一旁傻笑。
后面的故事,亦如电影里常出现的情节那样,我们终究还是走到了一起。那个昏暗的路灯下,我们接了属于我们的第一个吻,牵了彼此的手,而这一切来的好似一个梦,可这梦如此真实,但不管怎样,我们终是相爱了。
他带我去他租的小屋,屋里贴满了beyong的画报,他喜欢beyong,他说那是经典,是音乐界的传奇。我自是不懂那些的,我只知道他喜欢的我也会去喜欢,就像我喜欢的他也会去满足我一样。
他也会把他朋友介绍我认识,他们叫我嫂子,而他会宠溺的看着我笑,看着他的笑,我该是庆幸的,庆幸在最消沉的生命里遇见了这么好的一个他。
4
他是属于好好先生的那种,和他吵架,每次他都是闷着任我在那说,等我安静下来,他又开始摆弄他那独有的幽默感,任你怎么生气,终还是会败下阵来,我说他一点也没有生活情调,连吵个架都不会,他说,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见你,怎么忍心让你受委屈。我讨厌他说情话,因为我会忍不住偷偷在夜里看着他小声的哭泣,而这他自然是不知道的。
再后来,他终于不用再去天桥上唱歌了,他开始在一家酒吧做驻唱,他白天上班,晚上去酒吧,直到12点才回来,我心疼他的身体,但又不想断了他的唯一的喜好,我说过,他喜欢的,我都会喜欢。
后面我干脆和他一起去,起初他自是不同意,他说酒吧太过混乱,怕我受委屈,我说不是有你在嘛,有你在,我就什么都不怕了,然后,他就把我抱在怀里,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在酒吧,他在上面弹,我在下面安静的听他弹,尽管我知道下面的很多人来这里只不过是为了消遣寂寞,喝酒买醉,至于他弹得什么,他们自是不在意的,但那又怎样呢,我就是他的那个铁杆粉啊,他有时会让我弹,但我却怎么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献丑,因为那最难按的F和弦,却是难以琢磨透的,那时,也只不过是在我们租的房子里,我会抱起他的吉他,给他弹奏那些简单的歌曲。
每次我弹完后,他总会不要脸的把他自己夸赞一番,““哈,果然是有什么样的师傅,就有什么样的徒弟,弹得perfect”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幸福,甜蜜,我们一起回首相识,相知,相恋的日子,然后一起感叹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走了四年。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那承载了我们四年的回忆,四年的酸甜苦辣。
他说,等再过一年,我们就结婚吧,我靠在他怀里,幸福的哭成了泪人。
5
他终是没能陪我走到最后,我细数时间一天一天走过,我无数次在夜里想象着他手捧鲜花,单膝跪在我身前,说,箐箐小傻瓜,嫁给我吧,然后我接过他手里的鲜花说,我愿意。
他走的那天,天空下着大雨,合着眼泪湿遍全身。
他是在酒吧帮朋友解围,被醉汉用刀刺的,送去医院已经不行了,看他被白布蒙上,我跪在他旁边哭着叫他起来,可他再也听不见了,听不见了,他以前是不会让我受一点委屈的啊,这次怎么忍心了呢。他是那么好的人啊,怎么就走了呢。
箐箐讲完,早已哭成了一个泪人,而我也早已红了眼眶,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是看着她喝了一杯又一杯,最后醉倒在霓虹灯下的街角。
再后来,我再没见箐箐,或许,他又在城市的街头继续弹奏他的那首安河桥
“我知道 那些夏天
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
代替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
我知道 吹过的牛逼
也会随青春一笑了之
让我困在城市里
纪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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