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

作者: 未可_Win | 来源:发表于2018-11-28 15:29 被阅读19次
    一诺

    在河门公寓的1604号房,我推开阳台的玻璃门,拉了一把椅子坐下,点上一根雪茄,重重地吐了一口烟雾。

    并不是好时节,暴雨裹着狂风,将烟火气十足的西贡河畔打扮成一副泼墨画般。我在想:多少年前的湄公河,应该也没有磅礴大气清澈的神韵,可能正是大自然的压抑感,点燃了一个少女和一个年轻男人的身体欲望,他们狠命纠缠在炎热潮湿的湄公河畔,愿与不愿,爱与不爱,都没有任何意义。唯有存在,他们仔细地相拥与享用,才是一切。

    只是一场短暂的出差,我收到了一封来自大学旧友小杯的Email,她问我:“你换人了吗?还是小任吗?”我和她曾经要好,要好到洁癖严重的我同意她穿我的背心,后来,我们在QQ上相互拉了黑,不再联系。

    不置可否,毕业11年,她还在惦记小任。我摁灭烟头,回到笔记本电脑前,回复她:“没,没换。”

    我说实话了吗?没有。我不习惯说实话,因为说谎与生俱来,出口成慌,已成自然而然的习惯。

    小任,姓黎,任达华的长相,足球场上的焦点,被她取外号“小任”。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曾经的未婚夫。可惜,他出现得太晚,在K之后。

    K的出现,纯属偶然。仅仅是听说,建筑系有一个校草级别的帅哥,能言善辩,还打得一手好球。室友问我:“你不是总爱写情爱小说,要不要撩撩看?”

    我承认,自己爱写、爱编,但不代表我在现实中会主动去勾搭谁。在K打比赛的时候,我特地去看了一眼。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相貌、身高、灌篮姿势,甚合朕意。完全属于颜狗的我,打定主意,要撩他一撩。

    次日,听闻他们系和我们系有一场友谊赛,我精心梳了一个民国间的双辫发型,故意垂下几丝刘海。炎炎夏日,顶着叛徒之名,在K中场休息的时候,我拍了拍他,趁他看我略略吃惊之际,我一边用HelloKitty的毛巾帮他拭了一下汗,一边递给他一瓶粉色的矿泉水,兴奋地说:“学长,你在场上好帅呀!加油哦!”

    再回到我系的拉拉队阵营中,我已被骂得半死,“叛徒”之声不绝于耳。我淡定自如,对他们说:“他是我的素材!”室友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说:“少装!是菜就是菜嘛!”剩我面似泛绯红。

    后面的事儿,不消细说,K怎么打听到我的,我不关心。总之,在我大一开学后不到一个月,我和他已经如胶似漆。我们没有共同爱好,我看他打球,他听我聊诗歌,我美其名曰:“求同存异、优势互补!”

    我说,篮球场上那些主角都是是些命犯桃花的主儿,我可不相信我是他的初恋。他白我一眼:“我不好‘哗众取宠’,不过,是自己刚好喜欢篮球罢了。不由你信不信,这是事实。”

    好吧,我喜欢这个事实,却不喜欢事实后面的结局。尤其是当我知道,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时,我更加没法预知和接受。

    我大三,K大四。我们说好,等我毕业就结婚。可是,他决定出国深造,让我等他两年。我难过,那种撕心裂肺感,平生不会再有。

    我无情地拒绝了他,我说,我不相信异地恋,一年都不可能,别说两年。好强的我,连一句挽留的话都说不出口,只会自己悄悄躲在寝室抹眼泪。

    好友小杯安慰我:“算咯算咯,别搞得自己成天悲悲戚戚的。你不是喜欢帅哥吗?我带你看帅哥去。”她拉我去看邻校电力学院的足球赛,只见漂亮的一脚,一个球被踢进球门。腿毛密集,视线上移,真是“任达华”的相貌,性感的小狼狗一枚。

    小杯应该是喜欢他的,虽然她从没开口说过。悲伤的我,拒绝回复K的任何信息,也不接他的电话。我认为,人的心室是有限的,住不了那么多人,为了忘记K,我只有让别人住进来。

    至于,为什么会变成小任,我也没搞懂。可能,那天看球的人当中,就我最沮丧,最像一只打了败仗的公鸡吧,以至于,球赛结束后,我被人轻轻拍了一下:“美女,不高兴?我给你说个笑话,好吗?”

    回头,就看见了笑容满面、满头大汗的小任。

    认识一周后的那天,K正式出国的日子,我主动把第一次给了小任。我在乎,也不在乎。完事后,小任说,他也是第一次,他会为我负责。

    我笑了,说:“好,一言为定。”

    慢慢相处后,没想到,小任,一个工科生竟能熟知文史,与我聊起东周列国、乐府诗集等等,全有自己见解,可以与我或有共鸣,或有争辩。

    我以为,这是“先上车后补票”、“先做后爱”的开篇。小杯知道我和小任在一起后,并没有什么喜色,因为她觉得我浪费了一个好人。

    我吼她:“我怎么浪费他了?我会嫁给他,你等着瞧!”她也发了脾气:“你爱他吗?就和他上床?你和K都没做!”我摔了她送给我的杯子:“管你屁事!”

    然后,我们就相互拉黑了。

    毕业后,虽然我坚持留在魔都,但小任希望回家乡发展,而且他的父母已给他疏通好了电网的工作。我安慰自己“嫁鸡随鸡”,去一个小三线城市生活应该也不错。

    我考了当地职院的讲师,每天有课就去,没课也不用坐班,自由时间还是很充分。只是,偶尔,我会想,换是K,一定会陪我留在魔都。

    在小任父母选好的日子,我们决定办喜酒,虽然,还没有去正式领证,但他父母说那个不急,我也无所谓。

    办酒前一周,我给K发了一封Email,下周的今天,我结婚,祝安好。没有收到他的任何回复,也是,那么些年,他给我发了多少封邮件,我从未回过,现在又凭什么要求他回,难道我会希望他的真心祝福么。

    婚礼当天,我浓妆艳抹,全随小任的父母安排,我连自己的双亲都没有通知,一个长期和原生家庭关系很僵的独生女似乎连托辞都不用找。

    强作笑颜的自己在挽着小任准备走红毯的一瞬间,看见了一张熟悉得永不会忘的面孔,“一眼万年”的那种情愫瞬间燃烧,任泪水四溢、妆容模糊。

    想起往事,支离破碎的记忆又慢慢重新黏在一起,我想要忘,却没能忘了;我想要逃,也没能逃掉。

    在当讲师的第一年暑假,我一个人去了美奈,在一家青旅,旁边的经济六人间有一个东南亚的女客人,据说长期租住,每日笔耕,生活极其简约。

    我细细观察过,果然,一日两餐在青旅自营的餐馆解决,只食一盘1万越币的白米饭加一杯2万越币的果汁。欲望清寡者,才能安分平静度日。

    那一刻,我就知道,我不属于那一类。我在物质上不提要求,不代表我没有要求,反而,内心的静水流深,可能早已暗流涌动。

    小任还没来得及问我,我就被K一把拉过去,脱掉白色高跟鞋,换上K递给我的人字拖,跑了出去。

    我想,周围的人一定很诧异,小任的父母一定超级没有面子,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

    K开车载上我,问我:回去拿东西吗?我点头。

    他陪我上到教师宿舍楼,看我麻利地换上一身休闲装,提起一个似乎早已准备好的小箱子,一边锁门,一边用化妆棉把脸上的花妆抹掉。

    下楼后,重新回到车上,K吻了一下我的额头,他说:“对不起!是我太自私,我知道我一定不是你的最好,但你是我的最好、最爱和不容错过,所以,我来了。我决定,如果你看见我,你还是微笑地和他走,我祝福你;但,如果你哭了,我一定会带你走!”

    他说完,挂挡启动,我低声说:“是我不道德,不仅在于今天的逃婚,更在于我蓄谋已久的离开——那个小箱子,无非一些喜欢的衣物和证件之类,我在等,等着某个人来或者彻底让我心死……”

    我们不一样,重要吗?懂比爱更重要。有些人,一辈子都在爱的途上狂奔,却没有真正懂得过。起码,我和K相互懂得,不需要也不屑于爱好一致、步调相同。

    我给小任发了三个字:对不起。然后,我扔掉了电话卡,和K一起回到魔都。

    领证当日,K对我说:“还好,我还能做你最后的港湾。蒙不弃,定不负。”

    婚后一年,女儿出生,K取名“一诺”。

    小任,应该还好吧。可惜,他遇到了我。终究,如小杯所言,我浪费了一个好人。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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