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衣怒马,仗剑天涯

作者: 散步的蜗牛君 | 来源:发表于2017-06-27 20:11 被阅读72次

长乐巷里有家馄饨摊子,摊主是对老夫妻。婆婆年过花甲,听说她是南方人,在北方久居多年依旧一口吴侬软语。然而,乡音虽不改,鬓发却已衰。从馄饨西施到馄饨婆婆,四十余载在这称呼的变换中悄然而逝。

馄饨婆婆的馄饨馅多皮薄,竹筷子夹着,冬日的阳光能透过馄饨皮,碗里的高汤上飘着葱花。一碗下肚,从肠胃暖到心里,冷意都散了几分。

蓝衣公子是这里的老顾客了,他有一把用破布裹着的长剑。有些时候一到傍晚就出现在摊子上,有些时候又会好长一阵子不见人影。这可苦了那些怀春少女了,没有约定好的等待,若是等到了自是喜出望外,可若是等不到,那满腔失落定不会给人一个好觉。

听与蓝衣公子相熟的馄饨婆婆说,蓝衣公子是个江湖人,无固定行踪,出现在京城时是来看望友人的。

如意巷的尽头有家酒馆,当家的是位寡妇,多年前随夫君定居京城,后来夫君在一次走货中被山贼夺了性命,她便靠着夫君留下的酒馆抚养一对儿女,多年来不曾改嫁。当家的酒量极好,唯独有一次在大雪天里喝醉了,想关店门却不慎跌坐在门前,兀地嚎啕大哭,边哭边说,君埋泉下泥销骨,妾寄人间雪满头。然而第二天酒醒,她便又笑迎酒客。

当家的来自辽东,她家酒馆只卖烧刀子酒,味浓烈,似火烧,可把皇城脚下的酒客们折腾坏了。然而伤心客不惧伤身,只求一醉方休,故而这酒在京城竟也有了些名气。

白衣公子偶尔会来光顾酒馆,容貌俊美话不多,要了酒便离开,身边总跟着个伶俐的小随从。小随从隔三差五地便来给他家公子买酒,次数多了,当家的也就跟小随从能说上几句话。

小随从说,他家公子最爱的就是这烧刀子酒了,如喝水般,一小坛下肚,面上不露半点醉意。当家的说,这酒伤身,怕还是少喝点。小随从叹了一口气,说,公子心事重呀。当家的便不好得多劝了,年仅二十四便官拜丞相,朝中形势复杂权力倾轧,心事如何能不重。

是夜,月满中堂,小楼上有烛火跳动。

“仔细我的花。”

白衣公子看了一眼窗边的兰花,瞧着无碍,便不再多语。

“大不了再赔你便是。”

蓝衣公子随手把窗户关紧,打量了一下房间的摆设,果然没甚变化。

“闷人喝闷酒,倒也合适。”

“这不等着楚大侠来么。”

“这话说的,我面前坐着的不是凤公子而是凤小姐吧。”

凤歌没有理会好友的调侃,依旧自顾自地喝酒。他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看着不像是文人的手,倒有几分像剑客的。

“三皇子确实跟南边有联系,你当如何?”

楚狂人把刀放到桌上,往唯一的空酒杯里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不是让你不要插手这些事么。”

好友长了一双丹凤眼,喝酒之后,即使面无表情,看向人时却有眼波流转,顾盼生辉。楚狂人曾无数次想,这样的眸子长在一个男子身上真是罪过。

“跟我一起饮马走江湖的好友是当今丞相。他居庙堂之高,我总不能处江湖之远吧。”

楚狂人轻轻地碰了一下凤歌的杯子,昂首饮尽了杯中酒。

“南边险恶,此事你莫再管。”

桌上破布包裹的大刀静静地躺着,凤歌轻抚杯壁若有所思。

“论计谋,你自是无人能及。我只盼着事成之后,你我还能一同走天涯。”

楚狂人拿起大刀和酒坛子,打开了窗户。

“你在找的东西我已为你寻来,保重。”

语毕,黑影闪过,夜风从窗外灌了进来。

凤歌无奈,起身关上窗子。这人真是跳窗成瘾,小随从好不容易刚伺弄出花苞的兰花,竟又被弄折了花枝,下次还得让他赔。

回到桌边,桌子上多了一个小瓷瓶,不用看也知道是他在找的药物。

凤歌把玩着瓷瓶,眸色深沉。

当今太子有治国之才,而圣上年轻的时候便不是个明君,现在老了脑子更是不清醒。为了不让位于太子,竟助长三皇子的野心,实在让人不省心。他早已厌倦了朝中的尔虞我诈,谋划多年,时机成熟,三皇子蠢蠢欲动,就让他来推他一把吧。

同样的烧刀子酒,在这样的夜里独酌却远不如在辽东漫天大雪里与友共饮痛快。

这个冬天,京城里发生了很多事。

冬至,年迈的老皇帝祭天大典上不慎摔倒昏迷,次日醒来,留下圣旨传位太子后便驾鹤西去,三皇子抗旨不遵,后不知所踪。

腊八,太子登基,群臣朝贺之时,三皇子率私兵攻城,镇南军早有部署,御反贼于城下。奈何三皇子与南疆巫族勾结,巫族蛊毒了得,一时成了围城之困。

围城二十天,镇西军赶来救援,西南两军联手,终解困境。叛军死伤再无反手之力,三皇子被擒,南疆大巫被砍首,头颅悬于城墙外,巫族参与叛乱者无一存活。

战乱结束,新年伊始,百姓有惊无险,对这个新年尤其重视。围城之际,当今圣上从容冷静,为安抚民心和鼓舞士兵,还夜夜坐镇城墙上,他们知道,他们迎来的是一位明君。

上元夜,街道上火树银花,宝马雕车香满路。孩童人手一串糖葫芦,见到喜欢的面具还撒娇打泼地求大人买。年轻公子衣冠整洁,纸扇一开一合,端得是温润有礼。妙龄女子三俩一起,时不时在首饰摊前驻足,笑靥在灯光照映下格外好看。

凤歌和小随从走到婆婆馄饨摊前面,看着还有空桌子,便坐下来吃一碗馄饨。

“不知道那位蓝衣公子今天会不会来,我都等了好久啦。”

“婆婆说他去办一件事去了,办成之后就要离开京城。”

“那他多日不见踪影,怕是这事已经办成了。早知如此,倒不如早些跟他表明心意了。”

“是呀,也好早些死心嫁人。”

隔壁桌上三女子,凤歌咽下的馄饨如鲠在喉。

都让那浑蛋别再插手这些事了,他竟还闯入敌营跟南疆大巫交手,最后受伤跌落护城河,万幸的是落河不久后他托人带上信物报了平安,可自那之后再无消息,快一月不见人影,他的心中甚是担忧。

今夜宫宴,他跟新帝请辞官职,百废待兴之际,新帝自是不肯让他归去,无奈他去意已决,新帝挽留不得,只好说让他安抚好南边的事后,去留便随他。

明天他就要离开京城了,就让这浑蛋到南边寻他去吧。

三个月后,凤歌独自走出了南疆城。南边情形复杂,他昼夜部署谋划,总算是把这个担子放下了。

“你走得可真慢,这马儿都等腻了。”

城外,一个蓝衣男子怀抱大刀,两匹马的蹄子略显暴躁地在地上刨动。

“都等了快七载了,不过是多等这一时半会。”

凤歌慢悠悠地上马,然后走在前面。

“大夫说我以后再也不能用刀了,你可要保护好我。”

“哪个庸医说的,天大地大奇人众多,总归能找到治好你手的大夫。”

“这可是你说的,你得陪着我找。”

“啰嗦,还不快跟上。”

平生之大幸,不过是得一知己,然后天涯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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