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通过工作报酬,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相对容易满足。那么在工作中,人们还有什么其他的追求,人们工作的动机是什么?《哈佛商业评论》刊登了一项研究,这项研究由沃顿商学院的分析团队与Facebook合作,向Facebook员工发出问卷,调查了这个问题。最终他们发现,激励人们工作的有三大因素,分别是:职业生涯、团队和追求。这同时也可以看成是一份“好工作”的标准,如果在这三项要素上都能够得到满足,你就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它。
在这三项要素中,职业生涯关系到工作本身,它的满足意味着一份有自主权的工作,这样的工作能让你发挥自己的优势,能促进你的学习和发展,这一点是人们工作的根本动力的核心。而团队这项要素关系到人,它的满足意味着你感觉到被尊重、被关心、被他人认可。团队能促使我们彼此交流,并且让人们有归属感。追求这项要素则关系到目的,它意味着工作者认为自己能够产生有意义的影响, 认同组织的使命,并且相信组织能够对世界做出贡献,这一点是骄傲的源泉。
这三项要素构成了所谓的“心理契约”,也就是雇员和雇主之间不成文的期望和义务。当这份心理契约得以履行的时候, 人们就会卷起袖子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一旦违背这份心理契约, 人们就会变得不那么满足和忠诚,他们倾向于贡献更少,他们的表现会更糟糕。过去,组织只会围绕心理契约的某个方面建立整个企业文化,比如承诺提供一个好的职业生涯,或者一个志同道合的团队,或者一个充满意义的伟大理想。但这项研究发现,其实员工尤其是从事知识和创意类工作的员工想要得更多。在调查中,超过四分之一的Facebook 员工认为这三点都必不可少。 他们想要一个好的职业生涯,一个志同道合的团队和一个伟大的理想。
研究团队认为,人们很清楚自己在工作中想要什么,而且他们想要的东西基本是一样的。当谈到理想的工作时, 我们大多数人都在考虑职业生涯、团队和追求。大家的工作动机都是一样的,我们都希望弄清楚“我是谁”、“我在做什么”和“我为什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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