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游魂

作者: 清凉台 | 来源:发表于2018-12-14 12:13 被阅读9次

    存于你记忆里的城市是什么样子?

    破晓之后铺撒的阳光,被玻璃不断折射后依然明亮刺眼的光线,汽车尾气和沉重的荷尔蒙味道充斥鼻腔,刷爆了银行卡走遍了所有商场仍然无法平复的情绪,藏在黑夜里散发柔和光线的路灯,欢笑泪水同时爆发的肮脏角落……

    你的激情、忍耐、狂欢、绝望……通通都能容纳的地方。

    你在什么时刻,最喜欢这个城市?

    坐在飞机上,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晚,一条条亮着路灯的道路,像是生命的脉络,车流就是血液。它第一次和你那么贴近,变成一个不断运转的生命体,仅此而已。

    在你的城市里,你最喜欢做的事情是什么?

    坐着公交车一圈又一圈的游览城市街道,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你只是个路人,不用在乎有没有根。

    有没有让你嚎啕大哭的时刻?

    从公司回宿舍的路上,看见天上飞过的飞机,突然想起21岁那年,为了万分之一的机会,在陌生城市的街道,头也不回的向前走。然后觉得现在的自己,特别怂。

    你为什么不选择离开?

    离开了这里,我又能去哪里?下一个城市?

    万念是个公众号写手,最近想发一篇关于城市生活的调查文。她发布了一个征集活动,短短一个晚上,就收到了上万条回复。

    好像每一个人,说起自己的城市生活都充满心酸和无奈,但却又日复一日的坚守。或许大部分人都有不得不留在这里的理由,但有那么一部分人,其实,更多的,是害怕。除了身处的这个城市,在这世间,也找不到其他位置了。

    万念今年29岁,来北京也快7年了。7年间,她搬了10次家,换了4份工作,回了三次老家,一直没有找男朋友。

    万念在一条一条的回复里,看见了众生浮世绘,看见了北京大街小巷里似曾相识的背影,看见了那个刚到北京的姑娘眼睛里情绪复杂的泪水。

    他们热爱这个城市吗?我热爱这个城市吗?

    已经凌晨3点,看着窗外的灯火,万念掐掉手里的烟,闭上眼睛,躺在地毯上。太多的信息,携带着不属于她的情感,盘踞在她的大脑里,一时找不到出路。她想尝试为她的文章找到一个切入点,能够准确的描述出看似相同的情绪下面不同的意味。

    凌晨4点,听到外面街道传来枝条与地面摩擦的声音,有人的一天已经开始了。天与地的交接处,微微泛白,万念睁开眼睛,被那一点点光吸引。或许,走出去,才能找到答案。

    万念随手拿了件风衣披在身上出了门,入秋的风迎面而来,一下子吹醒了梦中人。眼前是无比熟悉的北京的夜晚的街道,昏黄的灯光,稍稍抬头就能看到顶的楼房,浓厚却不会让人心生恐惧的夜色。这样的夜景反而比空荡的房间更让人心安。

    当初是为什么会选择来北京的呢?万念有点不敢确定了。因为如果是现在,选择的机会重新摆在她面前,就凭着当年的理由,万念可能不会做出那样坚定的选择。

    万念好像看见了21岁时候的她,站在前方的夜色里,双手插兜在路灯下等待,回头冲她微笑:对于我来说,就这一个理由就足够了。

    往前走是一个早餐店,开在居民楼里。店主是一对天津的夫妻,来北京已经十多年了,日复一日的做着豆浆油条和天津包子,在六十平米的房子里,安放了人生全部的希望。

    他们在临着街道的窗口摆摊做生意,每天把提前做好的豆浆油条和包子打包好,一份一份的放到保温箱里。每天一到六点,早餐店就开始进入高峰期,来来往往的上班族从窗前经过,带走一天最初的能量。他们几乎没有交流,拿早餐,付钱,半句话都不会多说。好像买早餐只是个必须的流程,他们不关心今天的油条有没有比昨天的粗一些,豆浆是不是已经凉了。他们在买早餐的时候,心里担心的是马上就要开走的地铁和公司的打卡器。

    万念很庆幸不是他们当中的一员。工作时间自由,意味着可以避开高峰人群。在早餐店结束每天的战役以后,站到窗前,请老板新炸两根油条,把已经凉透的豆浆热一热。等待的时间会闲聊几句。她觉得这样的早餐足够有温度。

    万念站在离早餐店不远的地方,看着那个窗口里透出微黄的灯光,裹挟着油烟和蒸汽。打扫街道的清洁工,走到窗前,拿走一份早餐,店主寒暄了几句,没有收钱。吃完早餐的清洁工人把早餐店窗前的街道,再扫了一遍才离开。

    走到窗口,熟络的和老板打了声招呼,拿了一份刚出锅的油条和豆浆,继续向前走。

    十几年如一日的,没有变过的早餐,两根油条,一杯甜豆浆。把油条撕碎,蘸着豆浆,是开启新的一天必备的味道。认识万念的人都知道,她的早餐,和她的人一样枯燥。从来不会有什么改变。

    “豆浆油条多好啊,简直是中华美食的杰出代表。简单里蕴藏着美食的智慧,明白吗?”

    一开始,好像真的是因为林辰,在他们俩获得了可以自己结伴去上学并且自己买早餐的权利之后,每天早晨,在小区门口,都会上演吃早餐比赛。当然,每次都是林辰获胜,所以,第二天早餐的种类依然由林辰决定。直到万念对于在吃早餐的比赛失去胜利的信心之后,林辰如愿以偿的每天慢慢的享用豆浆油条。

    这么一吃,就是二十年。

    天渐渐亮了,街上开始热闹起来。在这个城市,每个人,都有必须要早起的理由。清晨的第一班公交车,就已经人满为患。万念选了人最少的一辆,选了靠窗的位置,车上的灯亮了起来,好像舞台拉开帷幕的瞬间。

    车上的乘客,大多是学生,可能是沿途经过某个学校。是典型的中学校服的款式,运动服的套装,配以不一样的颜色搭配。那样的校服,万念也穿过好些年,是红色和白色相间,胸口印着校徽,化纤的料子,穿在身上特别不舒服。

    林辰就特别不喜欢校服,初高中的时候,因为老师不穿校服,被老师罚了不知道多少检讨。而每一次的检讨,有一半肯定是万念的功劳。

    “我们不是好朋友嘛,好朋友,就得福祸相依。”

    万念和林辰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上特长班,一起练字。他们俩写的一手行楷,一般人还真的分不出是谁的笔迹。因为这个,万念从小到大,不知道帮林辰抄了多少作业,写了多少检讨。

    万念和林辰住在同一个小区,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好朋友,后来一起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上大学。万念对于童年和青春,能够想起来的场景里,林辰都在她抬头就能看到的地方。笑啊,闹啊,生气,吵架,无论哪一样情绪里,都有林辰的参与。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他就应该在那里。上学放学的路上,小区花园的广场上,家里客厅的游戏机前,城市里每一个万念走过的地方,林辰都应该就在那里,在万念的身边,转身就能看到,伸手就能碰到的地方。

    公交车到了终点站,果然是个学校。万念跟着人流下了车,看着学校门口熙熙攘攘的人群。学生背着书包,拿着早点慢吞吞的往里走,送孩子的家长看着孩子进了学校,开始转身离去。

    万念似乎在那些身影里,看到了她和林辰。背着沉重的书包,吃着油条,不慌不忙的走。

    学校门口的街道还算是幽静,万念选了一个环境不错的咖啡厅,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从这里看出去,能看到学校的大门。在看到这个学校的一瞬间,万念突然觉得好累,哪里也不想去,一步也不想走了。

    咖啡厅在一楼,临着接到,阳光穿过行道树的枝叶,撒在蓝白格的桌布上。店家过来解释,刚刚开门,饮品还没准备好,需要稍等半个小时。万念才想起来,现在还不到8点,确实太早了。

    “不好意思,是我来太早了,不过,你们咖啡厅开门也挺早的。”

    “开在学校门口嘛,学生下课会过来买点喝的。”老板解释道。

    在万念家的小区门口,也有这样一间咖啡店,那是她和林辰的自习室。每个周六下午,他们都会到咖啡厅一起写作业,因为待在家里诱惑太多了,两个人在一块经常一玩就是一下午。这个习惯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一直到那家咖啡厅倒闭,他们才换了地方。

    小学的时候,每个周末只用花半天的时间写作业,到了初中就是两个半天,到了高中,林辰爸妈在他家里的天台上搭了个玻璃房子,专门用来给他们俩写作业。

    好像从小到大,他们做什么都是在一起,两家的父母也习惯了,也很放心。比如他们的学习成绩让父母很放心,一直是年级的一二名,大部分时候是林辰在前面,偶尔在林辰贪玩没复习的时候,万念能考个第一。

    万念的好胜心好像就是这么被磨平的。一开始林辰老是考第一的时候,她真的很生气,因为林辰明明写的作业就比她少,有些时候连作业都懒得抄,全丢给万念。可就是这样,他还是稳坐第一。

    在这样一次一次的打击中,万念也不执着了。第二就第二吧,反正在前面的是林辰,不是别人。

    咖啡厅的老板做完万念的咖啡,送了过来,顺势坐到了对面。

    “你的咖啡。看你的样子,是熬了个通宵啊。送孩子来上学?”

    “我看上去像是有这么大的孩子的人吗?”

    “不像,但,除了送孩子,我也猜不到别的理由了。”

    “没有什么理由,偶然走到这里的,坐会儿就走。”

    “那你可以多坐会儿,我这里每天可热闹了。”

    “噢~有什么热闹的事?”

    “哎,对面是高中嘛,十七八岁的孩子,也就青春期那点事儿,但有时候看看,觉得挺好玩儿的,解闷儿。”

    青春期的事情,猜来猜去的小心思,文艺中二的犯病时期。可对于万念来说,青春期,除了和父母吵的架更多了之外,没有什么不一样。

    她没有悄悄喜欢过谁,也没有过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故事。她没有想要靠近想要得到的人,也没有被拒绝或者失去的体验。

    她的青春期,和平时生活里每一个普通的日子一样,和林辰一起上学放学,闯祸受罚,相互抱怨吐槽。身边的人来了又去似乎也没有关系,因为林辰还在这儿。

    也不是没有人开过他们的玩笑。从初中到高中,身边的新朋友都觉得他俩有事儿,时不时的试探套话。日子久了,大家也就习惯了他们的相处模式,再加上每一次万念和林辰都会如出一辙的解释:我们是好哥们儿。

    记得那个时候,林辰特别招小姑娘喜欢,有好多小姑娘追着他送礼物。当然也免不了吃醋耍心眼来捉弄万念的狗血桥段。万念记得最无语的一次,有一个被林辰拒绝多次爱而生恨的姑娘,找来了一帮社会上的混混,在女厕所里堵住了万念,扬言要让万念再也抬不起头做人。

    万念记得那个平淡无奇的中午,在被一帮人堵到角落,再退一步就要掉进厕所的时候,林辰拿着教室讲台上的教棍冲进了女厕所。一把抓住那个带头闹事的女生,拿着棍子说,你们要是敢动万念,我就敢动她。

    那大概是万念一生中,最有青春感的一件事了吧。

    那个时候,身边的每一个朋友都会问万念,你喜欢林辰吗?你喜欢他的吧。

    万念的回答总是一句,林辰就是林辰啊,为什么要喜欢他。

    对啊,为什么非要喜欢他呢?林辰就是林辰啊,他又不会跑。我喜不喜欢他,他都在那里啊。

    那个时候,万念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谈恋爱。她也不想和林辰谈恋爱,做朋友就好了呀,他们也一直都是朋友啊。

    一杯咖啡已经喝完,店里因为学生放学也开始热闹起来,果然和老板说的一样,来店里的大多都是十七八岁各怀心事的少男少女。

    万念起身离开,站在街道上,透过落地窗看向咖啡厅里,好像突然看到了不同时空的故事,里面穿着校服来来回回的身影,都是从回忆里蹦出来的角色。

    北京九月的阳光还是晒得人发昏,清晨出门的时候穿得风衣让万念在街上显得十分不合时宜。看到一个地铁口,便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但此刻,就像往人多的地方去。

    北京的地铁,本来是很难找到空位置坐的,可能还没到高峰期,又是比较偏僻的路段,地铁车厢里竟然有些空。记得刚来北京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挤地铁了,每一次挤地铁,都感觉把半条命都搭进去了。可此刻,万念竟然有些怀念那种感觉。

    “安河桥北站马上到了,下车的乘客请准备。”

    听到报的站名,万念鬼使神差的下了车,回过神来,看到前方写着“安河桥北”的站牌,很是无奈。

    怎么又是这里呢?

    快到中午下班时间了,地铁里的人越来越多,那块站牌底下的人流越来越大,挤得万念站不住脚,索性出了站。安河桥还是那个安河桥,无论人潮汹涌,可在安河桥下来来往往的人,被时光消磨寻不到痕迹。

    “你志愿打算报哪里啊,今天出成绩了哎,要不要来我家商量商量选学校。”

    “好啊。”

    万念挂了电话,拿起志愿书出门。

    自从高三以来,她和林辰天天都在聊,以后上大学的事情。万念想学金融,林辰想学计算机。万念想去上海,林辰想去北京。

    “你还是想去上海啊,上海财经?”

    “没想好呢,上财感觉够呛,分数可能够不上,今年感觉没考好。”

    “那这样吧,我们俩学校再慢慢选,先选地方。”

    “你还是想去北京呗?”

    “对啊,北京多好啊,帝都,你能天天逛故宫。”

    “说得好像你天天逛故宫,故宫就能是你家的了一样。”

    “你就不想去北京看看?体验体验北漂生活?就不想去看看宋胖子歌里唱得肝肠寸断的安河桥?”

    “你才肝肠寸断呢。”

    “果然女生都虚荣,就喜欢上海那种华而不实的地方。”

    “是是是,你们男生不虚荣,北京好,好得要上天了。”

    “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反正我俩总有一个人要妥协的,北京上海,总得选了定一个啊。”

    “林辰,从小到大,可是什么事儿都是你定的,这次要不就将就我一次?”

    “做人要讲良心啊,从小到大什么事儿不是依着你的,哪次的决定你不开心你不都得闹脾气。”

    “明明什么事儿都依着你的好不好,每次我还没说我想干什么呢,你就已经决定了。”

    “那每一次我的决定你难道不满意?”

    “满意个鬼!”

    “不和你吵,没完了。还是想个办法怎么报志愿吧。”

    “林辰,要是待会儿分数出来我考得特别低怎么办?”

    “那就我将就你呗,反正你能去的学校我都能去。”

    “那要不我们就这么定,分数高的人选城市,分数低的人选学校。”

    “哎,这个不错。那你可以开始挑北京的学校了,哈哈哈哈。”

    “谁说一定是我低,万一我这次运气爆棚,逆风翻盘呢,哈哈哈。”

    结果真是万念比林辰考得高,就高两分。林辰为这个气得好几天没吃下去饭,最后还是依着万念去了上海,选了两个都觉得还不错的学校。

    “你这次就是走了狗屎运了,你这辈子的运气全用在高考上了吧。”

    “不带这么玩的啊,考不过怎么还诅咒人了呢,你考了那么多次第一,我就不能考一次啦。”

    “谁诅咒你啊,哪里敢诅咒你啊,你倒霉了还不是连带着我一起倒霉。”

    “哎,林辰,我妈今天早上还说我呢,说我干嘛非拉着你去上海,说我俩就不能自己报自己的,非得粘一块儿。”

    “什么叫自己报自己的,你妈也真是会搞笑。你说我俩都一起玩了18年了,大学要是不一起上,对得起这18年我为你挡的灾吗。”

    “明明是我给你挡好不好,请你有点良心。”

    “不过你妈是不是怀疑我俩谈恋爱啊,我感觉最近她看我眼神怪怪的,上次去你家,你妈还和我说,让我少听你忽悠,还说什么要是有天你杀人了,肯定是我在后面递的刀。”

    “不会吧,我妈要是怀疑我俩谈恋爱,你早就被她逐出家门了。”

    “也是,你妈那脾气,说不定都把我打成筛子了。”

    万念被身边的人撞开,回过神来。午后的阳光还是刺眼,但抬头却看不见天。北京就是这样的,感觉永远被一层雾蒙上了眼睛,看不见想看的东西。

    下一个地方去哪里呢,去故宫吧,好久没去逛了。

    第一次来北京,是和林辰一起来的。为了满足林辰的北京梦,毕业旅行就选了北京。

    对于那段旅行记忆,万念反反复复的在脑子里想了很多遍,想不起来去了哪些地方,想不起来林辰的身影笑脸,想不起来任何的情节。只有一个画面,林辰躺在马路边,看不见他的脸,周围全是鲜血。

    那是林辰的生日,为了庆祝18岁,两个人去了酒吧,在出门的时候,被转角冲出来的车撞到在路边。

    她和林辰被撞开,林辰的头磕到了马路边上,当场死亡。万念经过抢救,活了下来。

    明明是很久以前的画面,可万念却记得尤其清楚,在她昏迷以前,她看见车主站在她和林辰中间,惊慌失措。看见林辰手里拿着的生日礼物,是一副他想要了很久的耳机,万念攒了好几个月的零花钱才买下来的。看见周围的人群围住了他们,看见林辰身边被鲜血浸泡的树叶,在车灯的照耀下,格外的刺眼。

    那个暑假,万念一直在家里养病,不出门,很少说话,也没有哭闹。爸妈以为她是被吓着了,找了心理医生,来家里和她聊天。

    可她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除了发呆,就是睡觉。

    万念记得那种感觉,没有情绪,空空的,不想思考。这种感觉很不真实,她能感觉到有些东西在消逝,伸手,却又抓不住。悲伤没有所有人以为的那样汹涌,只是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渗出来,填满生活的所有缝隙。

    大学毕业以后,万念来北京工作的唯一理由,“我感觉林辰在那里,我很安心。”

    很多人问万念,她是不是当初喜欢林辰,所以才走不出来。

    万念不以为然,喜欢这个词,太轻了,而爱,太复杂了。都不适合她和林辰。

    他们说过,是一辈子的好朋友,是一辈子最重要的人。

    他们之间的感情,万念不想将其归为爱情。爱情太过自私了,充满着占有欲。他们之间,没有占有,只是陪伴和安心。

    回想起那段时光,在青春期最最躁动不安的时候,万念却很安心。她和林辰给予彼此安全感,理所当然的陪伴让她从来不害怕失去或者被谁拒绝。

    或许这是命运给她上的一课,她和林辰,18年的陪伴,已经用完了这一生所有的缘分。她突然庆幸,离开的是林辰,他永远活在18岁那天。他永远活在万念还在的时光里。不用怀念,不用迷茫不安。有些时候,活着,才是最残忍的结局。

    走出故宫,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北京又即将迎来新的的夜晚,这夜晚里,又包裹着多少人的故事。

    万念突然明白,她要写的,不是故事,是这座城市,因为它承载着故事。或许每一个坚守在北京的人,都有自己的寄托。早餐店,咖啡厅,地铁站,故宫,长城,胡同……时光交错,故事千姿百态,可城市,就是那个城市,它就在那里,没有改变过。

    这个城市,万念想把它写出来,写给那些因为执念,和她一样,在这里游荡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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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清凉台:这个故事有些烂尾吧,实在不知道什么样的结局比较合适。灵感源于和朋友的某次对话,什么样的人才会让你觉得他会理所当然的在你身边,永远没有想过离开的情况。在我看来,是长久的陪伴。这种感情很理想化,因为它太纯洁。所以,或许,这样的结束,能够保持它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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