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热得冒烟儿的空气里,我看见了春华。他不急不燥地站在街边,提着辣子鸡,包装箱红得像一团火。我接过这团火。
“嗯,好沉哪!“
”就一只鸡!”
“这只鸡一定是个大块头!”
“现做的,抽了真空包装!”
春华额头上渗出密密的汗珠,从歌乐山赶到洋人街,半个小时的路程,非得专门给我送来,不准我说不。
歌乐山的辣子鸡,重庆菜中的大哥大。
此菜用料讲究,主料选用家养土仔公鸡现杀现烹,以保持鲜嫩肥美。辅料用川产上等辣椒、川产茂汶大红袍花椒,这样烹出的菜品,色泽棕红油亮,香气四溢,干酥麻辣醇香,鲜嫩化渣。
“哗”地一声倒在大盘里,立刻怂成一堆小山,很喜庆的模样。它的特点是辣椒多于鸡肉,你在满盘红亮的辣椒中轻挑慢选,细细回味,味道悠长。
这样的美味,岂能让我错过?春华不许。
这是春华的地盘,他做主。
初中时,堂、家音、春华和我是同班同学,我们来自同一个村儿,关系不错。中考前一个学期,我们都在学校附近租了房,以便忙碌的学习。于是在一起厮混的时间多起来,感情日渐深厚,慢慢形成了“老铁四人行”的一个小团体。没有桃园三结义的仪式和盟誓,但我们之间真是情同手足。
春华是我们老铁四人行中最小的一个,沉默寡言是他的一大特色。如果和他独处,大眼瞪小眼实属常态,倒也不觉得烦闷,大概真的存在心灵沟通这样的神交流,几十年来,性格未曾改变。亏得后来他做了影像科的医生,和机器打交道多,换着临床医生,就很强人所难了!
前几天,有事到了魔幻8D城市,当晚约见了春华。
在咖啡店里,昏黄的灯光下,我盯着他细细地看。比起青春年少时,春华稍稍发了点福。以前他的字形也很苗条,正如他人一样。但是,我断定,正是这点福让他变得魁梧,更具男人味了。只是不知他的字发福没有?
提起他的字,我脑子立刻闪出初三化学课本书来。一翻开书,浓浓的风油精味扑面而来。每一页我都撒满了风油精,其目的是避免看书打瞌睡。
但后来,我却在这本书的封面上,吃惊地发现了“牛称虾”这几个字!顺着念了几遍,懂了,这是我名字的谐音。从字形判断是春华写的,他的字化成灰我也认得。我大怒,想把他抓来狠狠揍一顿。但后来,此打击报复的念头弃之不用,毕竟,我是淑女呢,至少表面上是。
大概我啥事招他了,春华胆儿小,只好用这种方式以示不满。好在我宰相肚里能撑船,不跟他计较也,再好的朋友也有磕磕碰碰的时候哪!
春华说话永远缓声慢调,像老学究一样娓娓道来,耐心极好!
初三那会儿,春华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想法,可能是想丰富我的业余生活,怕我变得书呆子,要教我下棋。我蠢得跟驴一样,怎么教都是懵里懵懂的,春华也不恼。跟我对棋时,故意走错,激发我的求知欲,不得不说,他是一位好老师。
中考后,春华和家音教我打麻将,三缺一,堂不知去哪里浪了。我照例笨得一塌糊涂,永远也不知道啥时候胡牌。春华常歪过身子,把大脑袋送过来看我的牌,然后,教导我如何出牌。很遗憾的是,一个暑假下来,我的收获仅仅认识了麻将上的图案而已。
那个时候,春华是极愿意教我学习之外的技能。可能,那个时候,我是一个极无趣的人,除了读书,没有别人的爱好。而春华,正是那种锦上添花的人。
工作后,我们“老铁四人行”天南地北,各奔前程。几年也难得见一次面。而这次见春华,距离上一次见面,大约是三四年了。
我们谈过去,聊现在,说将来,春华依旧一幅轻言慢语的调子。或者不说话,我只是看着他的眼睛,就觉得他已经说了很多话。在春华身上,我总能读出那种“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的味道。
春华要请我吃火锅,被我婉拒。不甘心,他觉得总要表示一下才会安心,否则友情深似海何以证明?于是,辣子鸡粉墨登场。
辣子鸡的味道,正如我前面描述的那样,风味极独特,对于喜欢吃辣的人来说,是不可多得的一道美味。
辣子鸡的保质期为七天,而这只象征了春华对我的友情深似海的大肥鸡,整整让我吃了七天。呃,我认为我这辈子都不想吃鸡了。不过,春华再送辣子鸡,我还是会兴高采烈接受,因为,这不仅仅是一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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