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外号叫做呆头鹅。我的头很大,天生自来卷。注视的时候我自认为眼神坚定,但他们都说我呆若木鸡。
我喜欢吃1.5元一支的圆筒,外面的脆皮一点也不脆,奶油上裹着薄薄的巧克力酱和花生碎,个头很大,够我吃好久好久。
我养了一只黑猫,名叫玉米。它刚来到我家的时候很小,大概还不到一个月,被装在一只绿色的铁艺鸟笼里,活泼可爱。玉米喜欢吃肉,特别是精瘦的里脊,要炒熟了它才肯吃。
在此之前我对小猫小狗都是有一些抵触的,大概是因为小时候被外婆家的猫挠过,被邻居家的狗咬过。但玉米就不一样,它喜欢趴在我肚子上睡觉,爪子上的小肉垫软软的,从来没有挠过我。终于我也是有猫一族,也可以过上吸猫铲屎的生活了。
我刚大学毕业,没有找到工作,平日里就在家投投简历码码字,顺便帮家里买买菜。我喜欢去小区出门右拐500米的果蔬超市,却总被老妈教导要去菜市场,因为超市里的菜价往往比菜市场贵得多。可我懒得往菜场跑,每次都要跟川流不息的大爷大妈挤来挤去,我又不会还价,偶尔在旁边看着久经菜场的大妈与小贩唇枪舌战一番将菜价砍去八毛一块的,这时候我就在旁边跟着沾点便宜。
要是遇到缺斤少两的无良小贩就会把我两斤的冬瓜给我算成两斤半,而我也只能自认倒霉。我时常记不清老妈让我买的到底是苦瓜还是丝瓜,所以午餐经常会由丝瓜蛋汤变成苦瓜炒蛋。傍晚的时候我习惯一个人去河道边散步,偶尔看到小情侣并肩走着,说实话,一点也不羡慕。
我今年22岁,至今没有谈过恋爱。大学期间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写作,80万字的玄幻小说完成只需三个月。我游走在各大网文网站,也有不少网络编辑主动联系到我合作签约,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说我的小说剧情老套,丝毫没有心意。
印象中的玄幻故事都是瞬间升天入地,百炼修仙,我觉得我的故事也不差,不知道为何总是不被赏识。如今我也就完成过两本完整的小说,赚了一点点稿费都用来买游戏装备了。作为一名资深死宅,我想不到其他娱乐的方式。
说起来我觉得自己长相倒也不差,中等偏上的模样,一直留小平头,能稍微显得精神些。我自认为和其他的死宅不太一样,我喜欢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
朋友也给我介绍过很多女孩儿,他们在描述我的时候都会说我是文艺范帅哥一枚,网文写手,无不良嗜好。我和好几个女孩约会过,但始终觉得还是一个人比较自在。朋友调侃,或许我应该考虑一下自己的取向问题,我也不知道,就顺其自然吧。
我也考虑过是否应该放弃写作这件事,真正学些能够解决温饱的技术。大学我学习物流管理专业,当时想的是出来自己买个小货车包个快递,却发现我压根就没有投资快递的资金,便只好放弃。
如果当时足够远见我想我应该学个比较文学之类,好把自己这个半吊子的爱好经营下去,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会使人无比愉悦。
如今每天给玉米做点里脊,换换猫砂,一个激光灯就能陪它玩好久好久。说实话我有点羡慕它这种衣食无忧的猫生,偶尔看到它望着屋顶的吊灯出神,不知道在想什么。
偶尔,我是一只很丧很丧的小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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