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
但是总有一个人,总有那么一个人能看到这团火,然后走过来,陪我一起。
——梵高
人人都热爱梵高。
哪怕是被誉为傲慢的“哲学之王”海德格尔。海德格尔在1935年的著作《艺术作品的本源》里对梵高的作品《农鞋》进行了一段著名的诗意性的现象学阐释,称颂梵高是用艺术创建和保存真理的典范,堪比哲学上的亚里士多德。
这个结论远远溢出了对一个画家的评价,于是引出一段学术硝烟。
1940年代初 ,艺术史教授夏皮罗看到海德格尔的诠释,都围绕着梵高面对平民的“农妇的鞋”作画,认为是种向“真”的突破。夏皮罗干脆去阿姆斯特丹实地考证,确认所画的鞋不是任何农妇的,而是梵高自己的鞋,是城里人的鞋。他去信给海德格尔,问他是不是《艺术作品的本源》中所说的是这一幅,看到的其实却是另外一幅。后者很快回信说他没看错,是他1930年3月在阿姆斯特丹展览上看到的。于是,夏皮罗咬定,海德格尔立论的基本事实都错了。这暴露了海德格尔关于农民生活的本真性的那种固执的“大地与农妇”的文化想象。
早在1924年,丰子恺在国内写了最早的梵高小传,但丰子恺笔下的梵高形象实在太像《后汉书》或《明史》的逸民高士。“少有逸才”、“仙风道骨”、“傲世轻俗”一类的考语完全可以自动各就各位。
刘仲敬有妙文,说在丰子恺的眼中,印象派对自然主义的胜利,无异于南宗文人画写意对北宗画院写实的胜利。但浮世绘在东洋也是偏于写实和“市井”、而非“气韵”和“文人”的流派,所以丰子恺自己的心理投射多少有失节制。梵高毕生痴迷色彩,尤其像孩子一样痴迷鲜亮的“地中海式”暖色,因此遭到法郎士的暗讽——天真的大师像孩子一样喜欢儿童红彤彤的脸蛋,批评家看了就想唱儿歌。
大师眼里的大师,都有如此的幻象,或许应了梵高在书信里的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
我们真的懂梵高吗?
世人留意他的死,他的贫困,他的疯狂,他的悲情,远胜于他的画。人们总是传诵他的经历——步行数百里去看自己的初恋乌苏拉,他追求自己的表姐把手掌烧烂,他拿着刀子追着朋友高更,他用剃须刀割掉自己的耳朵献给一个妓女小鸽子……最终被送进精神病院,最终在阳光下对自己开枪。临终的时候,他留下脍炙人口的名言:“这苦难啊,永远也不会终结”。
一个死去的画家,一个普通的荷兰人,就这么被我们的口水和眼泪注解成了一个虚幻的图腾。
幻象可以继续被粉碎。梵高真的贫困吗?梵高的祖父文森特(跟他同名)是莱顿大学神学院的毕业生。在拿破仑战争的时代,这个身份就是社会精英的标志。普及教育时代的博士远不如当时的大学生含金量高。梵高有三个叔叔是艺术品商人,一个叔叔是雕刻家,父亲是牧师。这种背景明显就是中国所谓的“书香门第”。他从小有家庭教师,然后上私立学校,已经证明家庭经济背景相当宽裕。他频繁地改换职业,高兴去神学院就去神学院,高兴去美术学院就去美术学院,一方面表现了艺术家的任性,另一方面更说明了家庭的文化层次和宽容程度。
所以梵高传记《渴望生活》的书评作者扭腰客先生在他的文中发问:你们有多少人真正看过他的画?他笔下的星夜,他笔下的乌鸦与麦田,还有他最爱的向日葵,你们真的都看过吗?……我不得不承认了,我最初爱上的不是他的人格,也不是他的画作,更不是他相伴一生的苦难,而是他的伟大。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死死盯住他的伟大,像一群喜欢荤腥的苍蝇……爱上一具死了一百年以上声名显耀的干尸。
有空看看他的画吧,画才是他真正的救赎。看看那些快速、有力、固执,甚至幼稚的笔触,你能领会法郎士的嘲笑。梵高的确是个失败的职业画家,难怪生前没有人买他的画,因为他没有接受多少美术的职业训练。1886年1月,梵高在安特卫普美术学院只学习了一个月的绘画,他在课堂上画裸女,独特的笔触,使画上裸女的肚皮上“沟壑纵横”,老师问,你在画她的肠子吗?梵高答,难道她没有肠子吗?遂被开除。这是他唯一的职业学习经历。
也能领会丰子恺为什么拿梵高和南宗文人画比较,其实文人画的源头正是那种“业余性”——一种知识的“余绪”。正因为是“余绪”,少了一本正经,透出的是即兴的趣味,如此才能“写意”。梵高之前,没有人如此恣意地用情绪驱动他的画笔,他的色彩。也没有人的绘画,让你看到画者如此饱满的激情——热爱,愤怒,孤寂甚至死亡的气息。
回到开始的海德格尔的公案。解构主义大师德里达参与了进来,写了长达146页的文章,为海德格尔辩护,大意是海德格尔关心的根本不是具体的作品,还是其中对“本真”的返回。梵高画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梵高的颜色和真挚的笔触,还原了生命本身。
梵高几乎用了一己之力,就打破了专业世界和生活世界的藩篱,越过技巧,直接返回到个人的主观世界,在这之后,客观的描摹不再受到膜拜,个人感性生命的呈现才是艺术的源头。
梵高的笔触的确宛若烟火,舒卷翻滚,扶摇而上,凝在画布上,永远也不曾熄灭过。
人人都能看见,却又这么近,那么远。
网友评论
现在还剩下最后两朵向日葵,
第十三朵给文森特·梵高。那就是我
第十四朵给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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