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该不该判处鲁迅“死刑”

作者: 王贵成 | 来源:发表于2017-12-13 10:13 被阅读319次

           秋瑾是现代中国第一侠女,永远是人们景仰的民族革命先驱之一。高中时读到她写的那首《对酒》诗,“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对她那种巾帼不让须眉的万丈豪情,我不禁生出了无限敬仰之情。鲁迅先生以笔作武器,揭露民族劣根性,至今仍是中国伟大的文化旗手。尤其是煌煌《鲁迅全集》,我读了四遍,最终引领我走上了杂文写作的道路。想不到最近看到的一则资料,却说我崇敬的两个人成了对立面。

           资料来自日本学者永田圭介写的《秋瑾——竞雄女侠传》,据说这是一本可信度较高的传记作品,作者在悉心搜集的基础上,一边叙述,一边拷问旧说,交代资料来源,将日文与中文资料互相对照,极具学术参考价值。书中首次披露了秋瑾与鲁迅留日时在一些问题上的冲突等易为国内学界忌讳的细节。

          据这位日本学者考证,早在日本留学期间,留日英豪陈天华,因抗议日本政府颁布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而蹈海自杀。留学生们公推秋瑾为召集人,在留学生会馆召开陈天华追悼会。会上,秋瑾当众宣布,判处反对集体回国的鲁迅和许寿裳等人死刑,还拔出随身携带的日本刀大声喝道:投降满虏,卖友求荣;欺压汉人,吃我一刀。

           秋瑾和鲁迅都是浙江绍兴人,到了日本异国他乡,老乡的关系本应该让他们走得更近,奇怪的是,秋瑾竟然要对鲁迅刀兵相见,还要当众判处鲁迅死刑,这是为什么呢?起因并不复杂,在如何抗议日本政府的问题上,留学生内部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作为自费留学的秋瑾,主张集体回国,以示抗议;而官派留学的鲁迅、许寿裳等人,却极力反对。

           就因为鲁迅不同意秋瑾的抗议主张,秋瑾就判处鲁迅死刑,这应该吗?可能有的人会说,日本政府欺压中国留学生,鲁迅作为留学生中的一员,不奋起反抗,就是汉奸卖国贼,秋瑾判处死刑是理所当然的。这只是一些爱国贼的看法,这些人一听到外国人“辱华”的声音,就会像吞了春药一样变成一个爱国狂人,只会让爱国的虚火疯狂燃烧,失去理智,不辨是非。其实,事情真相的背后远远没有 这么简单。

           先看看日本政府的取缔规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规则要求留学生要遵守清政府的法令,既有严格限制留学生革命活动的一些措施,还有规范学制,完善教育的积极一面。当时约有八千多中国留学生涌入日本,其中约有三千多人既不能进校,也无法归国,只好在社会上闲游。当时的留学生鱼龙混杂,少数人常常出入于酒楼妓馆,败坏了中国留学生形象。但是取缔规则颁布后,因为干涉了中国留学生的革命行动,遭到了留学生的强烈反对,并以罢课抗争。

           罢课事件发生以后,在留日学生内部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分歧,形成了两派意见:一派是以秋瑾和宋教仁为代表,他们坚决主张,如果日本政府不改变这个规则,那么留学生就全体罢课回国;另一派以胡汉民、汪精卫为代表,主张要忍辱负重,争取把学业完成。鲁迅属于胡汉民反对回国一派,两派都聚集了大量的拥护者,形成了水火不容的对立态势。

           这儿必须注意陈天华的态度,他为什么要蹈海自杀呢?难道仅仅是为了抗议日本政府颁布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吗?当时陈天华非常冷静,虽然他也觉得该规则是剥我自由,侵我主权,但同时也认为从《规则》所列内容来看也是符合实情的。他知道很多留学生既没有革命的觉悟又不思进取,甚至也不读书,确确实实有很多顽劣的行为。陈天华并不赞成罢课这样的群体政治活动,担心留学生不能统一行动,贻人口实,还拒绝了宋教仁约其写文章支持留学生运动的要求,表示不愿意徒以空言驱人发难。不幸的是,陈天华担忧的状况果然出现了,回国派中出现了一些身携匕首的纠察队员,他们到处巡视,或言论煽动,或武力胁迫,并且指责留日学生会总干事和驻日公使破坏学生运动,还有人扬言要除掉二人。

           留学生内部意见分歧、行动散漫,致使学生运动陷入一片混乱。日本报纸则幸灾乐祸,说中国留学生是乌合之众,《朝日新闻》甚至评论,“此盖由于清国人特有之放纵卑劣性情所促成,惟其团结之力则颇为薄弱”,此言一出一片哗然。这一对中国人极具轻蔑言辞的评论极大地刺激了陈天华的神经,但这又并非空穴来风。当晚,悲愤万分的陈天华连夜写下《绝命辞》,第二天(12月8日)一早在大森海湾蹈海自尽。陈天华在《绝命辞》中说,“我不自亡,人孰能亡我者,唯留学生而皆放纵卑劣,则中国真亡矣。”

           可以说,陈天华蹈海赴死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抗议日本政府的歧视性规定,并不是要唤醒中国人的“反日情绪”、要取缔这个规则,“但慎毋误会其意,谓鄙人为取缔规则问题而死,…须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后,取缔规则问题可了则了,切勿固执。”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唤醒国人。“鄙人心痛此言(放纵卑劣),欲我同胞时时勿忘此语,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坚忍奉公,力学爱国。恐同胞之不见听而或忘之,故以身投东海,为诸君之纪念。诸君而如念及鄙人也,则毋忘鄙人今日所言。”就是说陈天华是为了激励中国留学生焕发“去绝非行”,昌大“坚忍奉公,力学爱国”的美德而死。

           这样看来,秋瑾的做法完全违背了陈天华“坚忍奉公,力学爱国”的遗言,反倒是鲁迅的主张是对的。而可笑的是,秋瑾却要判处鲁迅死刑,还安上了一条“投降满虏,卖友求荣,欺压汉人”的莫须有罪名,女侠贲张的革命激情让人感动,也颇能迷惑不少人,但这种动辄拉纲上线判人死刑的做法委实不高明,甚至有些糊涂莽撞。

           当然了,一些崇拜女侠秋瑾者撇开当时具体的时代背景,对这件事一味大声叫好,说鲁迅一贯懦弱胆小,而且还不忘举出鲁迅在面对刺杀任务时临阵脱逃的例子。鲁迅留学日本时,曾参加过光复会,这是一个以组织暗杀和会党起义为主的反清组织。年轻的鲁迅,一度也有激烈的救国热情,遂成为这个组织的积极分子。当时光复会骨干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结果被恩铭的亲兵剖腹挖心。消息传到日本东京,鲁迅在集会上也是义愤填膺地慷慨陈辞。但不久,另一个刺杀任务就派到他头上。

           据说鲁迅起初答应了,但临行之前又退缩,理由是他有母亲需要奉养。对那些刺杀满清大员的仁人志士,我们自然应该佩服他们的侠肝义胆,但也没有必要因此就对那些不愿不敢完成刺杀任务的人就大加挞伐吧?特别是鲁迅先生,他说的也是实情,刺杀任务没有他也能完成,而他死了,他的母亲就失去了他的奉养,一味地要求人们要舍小家为大家有时候是非常残忍的。

            秋瑾女侠倒是为了革命早早就舍生取义了,但烈士的鲜血除了扳倒一个有形的皇帝以外,中国本身并没有增添多少真正有生命力的实质性的东西,烈士的血几乎就要白白流掉了,至今我们还在上下求索之中。鲁迅在其小说《药》中,塑造了革命者夏瑜的形象,以暗喻秋瑾式的革命。革命者夏瑜的血,却被华老栓等愚弱者,当成了医治痨病的稀奇药引,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啊!

           值得庆幸的是,秋瑾女侠只是对鲁迅判处了死刑,并没有真的立即执行;更值得庆幸的是,鲁迅没有当了舍生取义的刺客,否则,中华民族的损失就大了,二十世纪中国的文学文化思想等领域的光芒将会暗淡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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