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花本名王英超。阿花只是他的绰号,但我们都这么叫他。有时两个朋友聊天,提起他,“最近跟王英超联系了吗?”另一方常常怔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王英超是谁。如果直接说“阿花”,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阿花是我高中同桌。我们认识已经16年了。他是一个很干净的人。在我印象中,他头发一直纤尘不染,齐整有序,衣服上没有任何污渍。实际上,他是有些洁癖的。有时上课期间,他甚至会拍打自己的衣服,生怕沾染了尘土。吃饭时,也是双腿叉得很开,身体离餐桌极远,以免饭菜不慎掉落在身上。他随时怀揣着一面小镜子,吃完饭,便揽镜自照,察看自己的脸是否干净如初,头发是否依然有序。
阿花长得很漂亮。漂亮这个词是用来形容女人的,不过形容阿花却恰如其分。他皮肤白皙,身材绝佳,又有着一双炯炯有神会放电的大眼睛。幸亏他脸盘儿也不小,不然这么大的眼睛要挤得其它四官无处容身了。阿花的眼睛始终水汪汪的,眼波澄澈如镜,似一湾湖水般幽深,这也是他极其引以为豪的。
高一时,他曾写情书给艺术班的一个女生,后来该女生径直找上门来。阿花心情激动,以为好事就要降临,极力掩饰着激荡的内心,故作从容地走出教室,用他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神盯着自己的女神。不料女神竟当着他的面将情书撕得粉碎,扬长而去,只留阿花呆怔在原地。
实际上,阿花喜欢过很多女孩子,不过写情书的似乎只有这么一例。尽管如此,他还是落得了“采花大盗”的恶名,虽然这与事实明显不符,可在枯燥繁重的学业中,大家太需要一些新鲜有趣的谈资了。没过多久,“阿花”这个绰号就叫开了。
阿花颇有姿容,走路娉婷婀娜,款款轻摇,有少女风韵。他的声音,就像嫩黄瓜,一咬,嘎嘣脆。他从不大声说话,我是他同桌,有时他跟我说话,我也要歪过身,凑到他嘴边才能听到。整得俩人的正常聊天,也像是悄悄话,让人听不得似的。
阿花聪颖过人,悟性极高,且有过目不忘之功。鲜见他上课认真听讲,但他成绩一直不错,这让我们啧啧称奇。他上课不专心倒不是注意力无法集中,而是沉湎于武侠小说不可自拔。他经常从校门口的二手书店租借武侠小说,并以三天一本的速度“以旧换新”。他将抽屉里的所有课本全都搬到桌上,摞得跟小山头似的,小说趴在“山脚下”,所以他从不担心被老师发现。阿花不仅热衷武侠,情色小说亦读了不少。读到精彩处,便直接把该页撕扯下来,以备日后回味之用。所以,他读过的小说,常常缺页。他人再借阅时,读到兴起,发现缺页,估计会大叫一声:“我操!”
高中时的体育课,大多是自由活动。可以踢球、打篮球、跑步。坐在树下,傻傻地呆着也成。通常阿花选择踢球,他司职中后卫。别看他体态轻盈,似乎弱不禁风,但踢起球来却十分生猛,是一员难得的悍将。他经常一个大脚,就可将皮球直接交给对方门将,开大脚的功夫由此可见一斑。
有段时间,阿花很喜欢看《新白娘子传奇》,并且买了两盘磁带。我常借去听。有次上体育课,我身体不适,去校医务室拿药,发现阿花也在。他坐着小马扎,睁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正聚精会神地看电视——校医务室有台不大的电视机,电视里演的正是《新白》。他身体很好,溜到医务室,只为看电视——话说,他怎么知道电视里正在播《新白》呢。
我们高中在县城。阿花家虽是县城的,但离学校也有段距离,所以他选择住校。我跟他不在一个宿舍。他的宿舍,在我的斜对面。我们每月放假两天,可以回家一趟。每次从家来,他都要带回很多好吃的。我从家回来,也带。但大多是咸菜、馒头之类。阿花的包裹可就殷实多了:饼干、糕点、巧克力、香肠、锅巴……这些东西,他从家里带来后,便锁在柜子里。宿舍晚上11点熄灯后,他悄悄地下床,打开柜子,取出饼干或是香肠,然后爬回床上,蒙着被子,在里面独享美味。我们宿舍的人,从家带回东西后,都摆在桌上,任何人皆可分食。他们宿舍不是。都藏在柜子里。阿花说,他吃独食,也是受宿舍风气影响。有时晚自习上完,感觉饿了,我便溜到阿花宿舍,问他讨食:“有吃的吗?”——“没有”——“打开柜子让我瞧瞧。”他便打开柜子,拿出饼干给我。一会儿饼干吃完,又来,“还有吃的吗?”——“真没了”——“不信。打开柜子再让我瞧瞧!”他便下床开柜,拿出香肠给我,“今晚真没了啊。”
大学时,由于皆在省城,常聚。毕业后,我曾有过一段居无定所、食不果腹的艰难时光。那时阿花正在郊区一栋民宅里安心复习研究生考试。由于家境殷实,他自然不用为生计发愁。我在他那住了一段时间,蒙他救济,才没有沦落到露宿街头的田地。这一点,至今令我感念。
由于面容姣好、能说会道,加之家境殷实,阿花从来不缺女朋友。他在大学里交过多少女友,我不得而知,印象中是极多的,凑成一支女子足球队应该不是问题。不过阿花认为自己很专一,因为他从来不同时跟两个女孩谈恋爱。毕业后我跟他厮混的那段时光,恰好是他跟上任女友告吹,下任女友姗姗未来的空窗期。
后来我离开济南来京,赴京之前,我俩吃过一顿饭。来京后,联系渐少。只知他两次考研失利后,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至于做什么,我不得而知。
我最后一次见他是两年前。2016年元旦,我回老家,约了几个朋友在县城小聚,阿花专程从济南赶回。他胖多了,脸上挂满肉,往日英姿难觅,但性情依然如昨,温润如玉,颇有风姿。我们围着大柴锅,喝酒吃肉,相谈甚欢,仿佛回到了高中时代。
2013年中秋,阿花结婚。他邀请我参加婚礼,我因种种原因,终未前往。2016年年底,得知他离婚的消息。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他给我打电话,听筒里,他低声呜咽,非常伤心。我为他难过,却不知如何劝慰他。两年过去了,他依然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他自己这么说,我才不信哩。阿花很少冒泡,朋友圈最后一次更新,还是去年圣诞节。那天,他发了九宫格。除去美食、电影票,还有两张人物照。一张是他,照片里的他,较我最后一次见他清瘦了不少,但依然难掩发福之态。还有一张,是一个女孩子,相貌清丽,看样子当是90后。问是不是他女朋友,他哈哈一笑,“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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