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义之二无我

作者: 心栖莲池 | 来源:发表于2019-02-01 12:28 被阅读356次
    人无我    法无我

    佛以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统摄三世一切佛法。对此了解清晰,学习佛法便有提纲挈领的效果,可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有助于快速理解佛法真实义而踏上实修轨道。这里根据经文,简要介绍一下二无我的核心法义。


    什么是“我”?

    我即自性,指具有常、一、不变性质的存在性,即具有主宰性、不依赖因缘条件构成、具有独立自体的存在。包括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我”,和所认知的对境之“法我”这二者。人、法,概括了世间凡夫境界人事物境这一切精神的、物质的、精神物质互动的所有内容。

    人我,比如产生生命现象的灵魂、创造一切的上帝、梵我等等。

    法我,比如构成精神和物质现象不可分割的基本单位,如概念、极微(基本粒子)、地水火风四大种,刹那之时间单位等。

    佛法与世间法不共的知见,就是明确提出“人无我、法无我”。其同义词很多,如:二无我,人法本空,诸法无自性,一切法空,五蕴皆空,一切法无所有、毕竟空、不可得,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诸法如幻、如焰、如水中月……


            佛对二无我法义的直白开示


    《大乘入楞伽经》卷二节录


    经文: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当善观察二无我相。何者为二?所谓人无我相、法无我相。大慧,何者是人无我相?


    略解:佛说,大慧啊,修学佛法的菩萨应当善于观察人无我、法无我这二种法义。先说什么是人无我的法义。



    经文:谓蕴界处离我、我所,无知、爱、业之所生起。眼等识生,取于色等而生计著。


    略解:蕴界处离我、我所,即无论是从五蕴角度,还是十八界范畴,或是十二处角度来说凡夫境界,其中都无人我的存在。既无人我,当然蕴界处也就不归属于那不存在的人我了。我所,非指我所对的一切法,因为此处是假定蕴界处存在为前提,来说其中没有凡夫认为的那个人我。既无人我,那么蕴界处当然也不归属于那个人我了,即无我所。另一个角度而言,也就是说没有一个我产生出了蕴界处诸法,但以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等虚妄执着而显现的十二因缘在不断相续,故而显现出了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身心世界一切现象,这其中也没有一个人我去轮转。佛这里是以十二因缘的道理,来说明五蕴内和离五蕴,都无人我存在的法义。



    经文:又自心所见身器世间,皆是藏心之所显现;刹那相续变坏不停,如河流,如种子,如灯焰,如迅风,如浮云;躁动不安如猿猴;乐不净处如飞蝇;不知厌足如猛火;无始虚伪习气为因,诸有趣中流转不息如汲水轮;种种色身威仪进止,譬如死尸咒力故行,亦如木人因机运动。若能于此善知其相,是名人无我智。


    略解:此段内容,是佛从大乘圣者见到的情况,来开示一切境界只是自心阿赖耶识虚伪习气显现的幻相,与睡梦一样。虽然不断显现出六道轮回的境界,但也没有一个人我于其中出入,同时也没有个人我在主宰这些境界。如果能很好的了知这些情况,就属于了知人无我的智慧。这里的内容其实同时也隐含了法无我的含义——一切境界只是阿赖耶识习气种子的显相,没有凡夫认为实有的外境之法。



    经文:大慧,云何为法无我智?谓知蕴界处是妄计性。如蕴界处离我、我所,唯共积聚,爱业绳缚,互为缘起,无能作者;蕴等亦尔,离自共相,虚妄分别种种相现。愚夫分别,非诸圣者。


    略解:什么是“法无我”的含义呢?“知蕴界处是妄计性”。此楞伽经中的妄计性,同玄奘法师译的遍计所执自性。“蕴界处是妄计性”,这就是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都是意识虚妄分别执着所妄现的境界,本来没有,这就是“法无我”之义。文中的“无能作者”,就是说不存在创造出并主宰蕴界处的第一因,即无人我。这部分经文是开示蕴界处诸法的情况,一如前文开示人无我时所说“谓蕴界处离我、我所……无能作者”一样的表述,即蕴界处本身也根本就不存在,唯是心识业种子起现行,现行同时又熏习成心识业种子,这相互缘起的心识影像在显现,无有心外之法可得。虽然蕴界处实际上无,但凡夫由于迷惑颠倒妄想而感觉有,这感觉就是凡夫妄想分别执着的幻觉境界,不是一切圣人证见的本有的真实境界。



    经文:如是观察一切诸法,离心意意识、五法、自性,是名菩萨摩诃萨法无我智。


    略解:如前面说的那样,去如理观察身心世界一切法,便能断离阿赖耶识种子起现行、现行熏种子这一轮回的循环、以及用凡夫名言安立的五法、自性等等一切佛法概念,这就是圣者菩萨证入的法无我正智。



    经文:得此智已,知无境界,了诸地相,即入初地;心生欢喜次第渐进,乃至善慧及以法云,诸有所作皆悉已办。


    略解:证得法无我智,即亲证本无凡夫五蕴境界一切法,了知圣位真实境界,破无明登初地,真实智慧光明得以开发而心生大欢喜,渐次实修,后经殊胜智慧之第九地,至佛法广大如云铺天盖地的第十地,一切所作随愿成就。



    经文:住是地已,有大宝莲华王众宝庄严,于其华上有宝宫殿状如莲华,菩萨往修幻性法门之所成就而坐其上;同行佛子前后围绕,一切佛刹所有如来皆舒其手,如转轮王子灌顶之法而灌其顶;超佛子地,获自证法,成就如来自在法身。大慧,是名见法无我相。汝及诸菩萨摩诃萨,应勤修学。


    略解:登地后的境界,本来无法和凡夫说,为利益众生故,佛只能以世俗名言五蕴境界,以及当时印度帝王登基时的仪式风俗,来方便比类圣者菩萨成佛前后种种不可思议的殊胜境界。

    整段经文的核心法义在于——如果要觉悟成佛得大自在,必须先要如实了达人法无我的法义!

    此事关乎法身慧命

    注:人无我、法无我,是佛法的关键的核心法义。声闻乘解脱道只要了达人无我,就能达到于轮回得休息的目标。而大乘菩提道则必须了达人、法无我,也就是五蕴皆空,这样修行才能圆满成佛。如果误解法无我而修,那无疑就是盲修瞎练的无的放矢,纵然累劫勤苦修行,也終无觉悟成佛之可能。此等关乎法身慧命之大事,有志觉悟者能不慎重吗?

    《楞伽经》为佛说的真实了义教法,立足于圣者亲证唯心无境的真实境界,把般若教法中关于五蕴凡夫这一切法为什么本空的道理,以阿赖耶识缘起的体系,阐述得清清楚楚!至于般若教法中一直没有正面表述的真实性,楞伽经也确切的表达出来了。可见佛说的般若中观和唯识,内在法义完全一脉相承,毫无违和!只是因对机施教而呈现出表达上完整与否的不同。


                        楞伽了义  直趣菩提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核心法义之二无我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yixds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