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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E记
题记
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
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
- 张爱玲 《倾城之恋》
1
静十八岁那年,镇上来了个瞎子,他走街窜巷地说给人看相。静那年要考大学,心想要考省城的好大学,便背着妈妈去找了那个瞎子,想知道自己能不能考上。静的妈妈是高中语文老师,多年班主任,从来不相信这些,所以静去找瞎子那天,同妈妈说是回姥姥家看姥姥去了。
瞎子摸着静的手,静脸通红,不做声。瞎子忽然说,“姑娘,你这是大富大贵的命。在古时,是要做皇后的。”说毕,不做声。那个小镇在中原,虽离省城不远,可静也就小学毕业时同父母去过一次省城,连北京都没去过,这哪里来的富贵命。静都没好意思再问瞎子,自己到底是否考得上省城的大学,便塞了一张五十大元的钞票给瞎子。她听人说,瞎子既然泄露了天机,便需封个红包给他,免得折寿。
“谢谢你。”静便悄悄地走开。
“姑娘,你一定会发大财的,来日享了大福,可记着我这个瞎子说的话。” 瞎子的声音一直跟着静的脚步飘远。
发财?享福?大富大贵?这听起来是一件遥远的事情,此时不是静所思所虑,她心里焦急的是,来年的高考。至于本班的班长,隔壁班若干悄悄给她递纸条和复习资料的男生们,她统统没有兴趣,也从不放心上。这发大财的事情,不是自己发了,就是嫁一个有钱老公发了。静是个要强的女孩,从小父母要求高,家风门风塑造一个独立,上进的性格,靠别人的事,她压根没想过。可瞎子为什么说她是皇后的命?
静一路走回家,也没想通这件事,不好问妈妈,只得当瞎子是安慰她,说些好听的给她。只要明年考上省城的好大学,静的心愿就达成了。
2
静如愿考上省城的好大学,四年时光平淡地度过,没交正式的男朋友,虽然追求者不少,可静就是觉得差点什么。至于差什么,她说不好,感觉少点什么。难道是缺少帝皇气概吗?静偶尔会想起瞎子说的话,觉得自己很好笑,居然还记着那些话。
大四那年,静最好的闺蜜影忙着考雅思,报加拿大的大学,她心心念念要到温哥华读书。
温哥华?
为了闺蜜,静特地去找了资料。那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位于加拿大的西海岸,离中国最近的大城市。影是一个对自己人生规划严密的女孩,她清楚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走什么路。不像静,总是走一步,看一步。影拉着静一起考雅思,一起报学校,说大家一起有个伴。静稀里糊涂地,同影一起报了一所理工学院,学会计。为什么学会计?因为影打听到,在温哥华,会计专业好找工作,容易移民留下来。
静的父母得知理工学院录取了静,优喜参半。就静一个女儿,他们从没想过要静远离,只想她踏踏实实在省城找个工作,嫁了人,安安稳稳生活。虽说学费不菲,但静的父母倒也还勉强负担得起静这个两年制大学课程的学费。生活费嘛,省着点花,静还是能维持下来的。
真要走的时候,静的妈妈哭了半天,她从不求静有任何的出人头地。直到坐在从北京飞往温哥华的飞机上,静都还感觉像做梦一般,让影使劲地掐自己,看这一切是否真实。
影没有半点难过和不舍,心里全是对新生活的期盼和幻念。
3
开学第一天,影有朋友来找她,静只好自己去报到。在教学大楼门前,碰到一个染着金色头发的高瘦男孩,他戴着眼镜,东张西望找东西。静便上去问他,“同学,请问,会计系怎么走?” 男生笑着伸出一只手,“你好,我是艾瑞克,巧了,也读会计系,那我们就是同学了。你怎么称呼?”
“艾瑞克你好,我叫静,昨天刚到温哥华,还没有英文名呢,是不是每人都要有一个英文名字?那我得想一个。太好了,那我们是不是一起去找报名处啊?”
艾瑞克在许久之后,才告诉静,他第一眼看到静,就有莫名的熟悉感,仿佛认识了很久。但他当日不敢这么对静说,怕静说他轻浮。
他们边走边聊,一起到了报名处报名,拿了课表,找了教室,两人正要告别,艾瑞克忽然对静说,“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如果我是女生,我一定叫这个名字。你要不要听听?感觉特别合适你呢。”
静说好。
艾瑞克说,“埃斯特,如何?是不是很酷?”
埃斯特?什么古怪名字?“没听过。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意义吗?”静惊讶自己居然好奇,一个陌生人给自己起名字的意思。
“埃斯特,是古时波斯皇后的名字。我觉得你特别配这个名字。”艾瑞克狡詰地笑。
静居然又想起了瞎子的话。皇后的名字?埃斯特?“好的,谢谢你艾瑞克。我就叫埃斯特吧,这个名字蛮特别的,虽然我也是第一次听说。那我们明天见了。”
艾瑞克是一个很有女孩子缘的男生,身边不乏女生,但是那一天不知为何,他对这个自己起名字的女生,特别上心。
4
艾瑞克和静,不,埃斯特,经常在课堂上碰到,静静地点头,笑一下。偶尔也会同几个玩得来的同学,一起出去吃吃饭,聊聊天,但是不知为什么,他们并没有说太多的话。原本艾瑞克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在埃斯特面前,他会莫名的紧张,脸红,说不出太多的话来。而埃斯特呢,原本性格就安静,多数的时间,她在聆听。
艾瑞克是家中最小的儿子,也是唯一的儿子,母亲和三个姐姐疼爱不已。从小,艾瑞克的父亲就特别严格要求他,十五岁后就要他自己挣零花钱,家风也很严。父亲经常同艾瑞克说,不会给他一个铜板,如果他想消费,想过着舒适的生活,一切都需自己努力。艾瑞克十五岁就在麦当劳打工,十六岁到超市搬菜,十九岁上大学,课余也坚持在餐馆做服务生,每天除了学习就是在工作。埃斯特在学校除了上课,也找了一个兼职的补习工作,给小孩子补习数学,因为她数学特别好,教孩子绰绰有余。两个年轻人生活轨迹偶然交集,艾瑞克每每都有如亲人般的熟悉感,埃斯特觉得这个上进的男孩子真不容易,这么卖力的打工,比那些只知道吃喝享乐的富二代,不知强多少倍。
爱慕的花,不知何时撒下的种子。两人都没有察觉。
5
那天埃斯特帮孩子补习完功课,准备骑单车回家,忽然一个踩空,从单车上摔下来,脚插进了单车的脚踏里,一下出了很多血。她吓坏了,因为自己有晕血症,忙乱中,埃斯特没有打电话给闺蜜影,居然神差鬼使给艾瑞克拨了一个电话。
“艾瑞克你在哪?我是埃斯特。有个急事找你。我从单车上摔了下来,流了很多血,现在很痛。你能带我去医院吗?”说完,埃斯特几乎要晕过去。
艾瑞克当时正在杂货铺搬菜,立马向经理请了假,问了埃斯特的地址,马上开车赶了过去。
埃斯特后来回想,艾瑞克的应急处理事情的能力超强,临危不乱。他居然在很短时间内,找到了一个女同学同他一起去接埃斯特,因为他要送埃斯特去医院,而女同学可以帮埃斯特把单车骑回家去。
艾瑞克到的时候,埃斯特很虚弱地坐在马路边的地上,艾瑞克把她扶到车上,一脸的心疼。然后陪她在急症室里等候,包扎,拿药,跑前跑后。埃斯特看着他,心里不慌,反而镇定,好像一切有了艾瑞克,什么都不成问题。 不知何故,埃斯特是一个特别不愿意求人的女孩,因为她不愿欠别人的情。但是对艾瑞克,她从来不觉得生分,反而好像不让他为她奔波,便不对了。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对了,就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感觉。她只是有点好笑,艾瑞克同大富大贵好像没有什么太多关系。管它呢,喜欢就好。
埃斯特只能强制性休息一个月。这一个月,因为腿脚不灵便,艾瑞克每天都来看她,给她带好吃的,说好笑的笑话逗她开心。不知不觉中,每天盼着艾瑞克,成了埃斯特的功课。第31天的时候,艾瑞克问埃斯特,是否可以做他女朋友。埃斯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一切都那么正常,仿佛不答应,反倒不对了。
6
第32天的时候,艾瑞克带埃斯特回家,见了妈妈和大姐。艾瑞克妈妈拉着埃斯特的手,上下打量一番,又仔仔细细地问埃斯特家里的情况。埃斯特一一作答,艾瑞克瞪了母亲好几眼。埃斯特走后,艾瑞克妈妈还特地,悄悄把埃斯特的生辰八字拿去给自己的风水师傅过目,看看两人是否合适。 风水师傅说,是难得的好姻缘,六合。艾瑞克母亲舒了一大口气,因为艾瑞克极少带女孩子回家,更别说是认真介绍给母亲和大姐了。现在看到埃斯特的八字与艾瑞克六合,真就没什么需要担心的事了。
艾瑞克的父亲常年在国内做生意,一听说艾瑞克找了一个母亲和大姐都同意的女孩,心急得很,便马上坐飞机飞回温哥华,亲自考察。
见过埃斯特后,只问了艾瑞克一个问题,“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宜早不宜迟。要不就下个月结婚吧。”
艾瑞克和埃斯特吓了一大跳,没见过这么着急的父亲,而且当时他只是见了埃斯特短短一面,凭什么就觉得她就是艾瑞克命中那个女子呢?
无论如何,他们俩在埃斯特脚受伤那天的三个月后,结婚了。谁也没请,就大姐二姐,妈妈和影做证婚人,成了真正意义的“裸婚”。没有宴席,没有婚房,没有婚纱,没有钻石戒指,什么都没有,俩人就稀里糊涂地结婚了。
7
恋爱三个月就嫁人了。
埃斯特在想,十八岁那年瞎子说的话,说自己会嫁给大富大贵之人,是古时的皇后命。可嫁给艾瑞克,是嫁给一个二十出头,没有钱,没有好工作,没有大房子,连婚礼都没有钱操办的“月光”青年,与大富大贵边都沾不上。他们一起在大学读着会计课程,课余各自打工,艾瑞克在杂货店搬菜,埃斯特给孩子补习数学。
嫁给艾瑞克之前,只知道他是家中的幼子,上有三个姐姐,父亲常年在中国做生意,艾瑞克告诉她是建筑方面的生意,其余的,埃斯特一概不知,也没多问。
艾瑞克的妈妈是个特别朴实的传统女性,个子不高,梳短发,精瘦,话不多,眼里都是家务活,烧得一手好菜。艾瑞克说从小母亲就没打过他,大声呵斥都少,实在太生气,就坐在那里不说话,或躲在房里偷偷哭。倒是大姐厉害,艾瑞克一淘气,就担当起母亲不愿扮演的恶人形象,将他严厉斥责,所以艾瑞克从小最怕大姐,却一点不怕妈妈。至于父亲,因为常年在外做生意,印象中在一起的时间太少,虽然话也不多,确是双眼一瞪,全家大气都不敢喘的当家人。
埃斯特见到艾瑞克父亲那天,在盛夏。多年过后,她依然记得那天初相见,父亲是个谦和的人,双眼如鹰,眉如墨,自己却没有半分的畏怯,感受到的,更多是长辈的威严。
进门之后,大厅的红木椅上端坐一个银发老人,他着黑色短袖唐装,料子考究,贴身得体,应该是定制的。最上面的扣子也紧系。他本在摆弄手中的茶宠,听到艾瑞克开门说话声音,放下手中的物件,抬头看着艾瑞克和埃斯特。
“伯父您好,我是静静。”埃斯特微笑着向艾瑞克父亲点头。她特地挑了一条素色的长裙,没涂口红,齐肩长发别在耳后,站在艾瑞克身后,本来挽着艾瑞克胳膊的手,放下,交叉放在身前。
艾瑞克父亲注意到埃斯特手不再挽着艾瑞克胳膊的细节,也留意到她刻意站在艾瑞克身后,便从头到脚看了埃斯特一眼,对艾瑞克说,“你去看看妈妈,厨房里要帮什么忙。静静,请坐。”
“厨房有大姐,我就不用去了。”
“叫你去,你就去。”
艾瑞克不情愿地走向厨房。
埃斯特走到离艾瑞克父亲最近的一张椅子上坐下来。
艾瑞克父亲倒了一小杯茶,递给了埃斯特,“静静,喜欢喝茶吗?”
埃斯特双手接过茶杯,拿到鼻前,先闻了闻,再小口抿了抿茶,细细品了一下,“伯父,茶很好,喝起来像是明前的龙井,清香,口味虽淡但是入口口感好,适合盛夏时分喝。伯父您喜欢茶么?”
艾瑞克父亲笑而不语,忙着把茶盒里雀舌般的茶叶再倒入小茶杯中,“静静看来是喜茶人,这年头,喜欢茶的年轻人,不多啊。同伯父说说,你喜欢什么茶?”
埃斯特刚想说话,看到艾瑞克从厨房里探出来的脑袋,金黄色的头发,被厨房窗户里照射的阳光晒着,晃人眼。她朝他眨眨眼,轻摇了一下头,金黄色缩回了厨房里。
“伯父,我喜欢喝茶,但是好像在不同的年纪,喜欢的茶又略有不同。小一点的时候,比较喜欢乌龙茶,铁观音,浓烈,解腻,对味觉有强烈的刺激感。那时不喜欢普洱,那是一种平淡无奇,没有什么回味的感觉。最近又比较钟情绿茶,清淡,香得如春雨,在夏天喝对脾胃好。艾瑞克就比较喜欢奶茶,乌龙奶茶,还要加珍珠,最甜那种。”
不知何故,艾瑞克父亲并没有问到他儿子,埃斯特不由自主地就想说他,说毕自己都笑了,脸带绯红。
“爸,可以吃饭了!”艾瑞克又从厨房里窜出来,生怕父亲难为埃斯特。
“好的,静静,走,吃饭去。” 父亲没有再说什么。吃饭的时候,就只问了艾瑞克,打算什么时候结婚。两个年轻人脸红,不说话,不知如何作答。那满满一桌的菜,埃斯特没吃几口,心情既紧张又不好意思。当时他们才刚在一起三个月,结婚的事情,从没闪过念头。艾瑞克也很惊讶,父亲这么一个严肃,不苟言笑的人,居然在见到埃斯特之后,笑容不断,说话都轻声起来。
“照我说,你们要是同意,就赶紧结婚吧,恋爱不用谈这么久,结婚了男人才能定下心来,艾瑞克你也不小了,很快就要二十四了,我像你这么大,都做父亲了。静静你要觉得我儿子还行,那就嫁给他吧。我没意见。老太婆,你呢?你同意吗?” 父亲放下筷子,侧身问了一下艾瑞克母亲。母亲正要举着碗吃饭的当儿,便放下碗,认真地对父亲说,“弟弟喜欢我就喜欢。你同意我就同意。静静是个好孩子,应该也是个好老婆。”父亲母亲都表了态,埃斯特的脸通红,低下头不语。 艾瑞克没有半点犹豫,“爸,妈,你们觉得好的,那一定好。我喜欢静静,一定把她娶回家。”
艾瑞克父亲郑重地说,“我们应该给静静家里打个电话,怎么说也要征得别人父母同意才对。但是我建议,弟弟还是同静静回一趟国,亲自上门求亲,这样礼数才对。弟弟,你赶紧订机票,同静静回国,只要她父母同意,你们就马上结婚。”
埃斯特的婚,基本上是她公公定下来,并催促艾瑞克赶紧办的,有速度有效率。表面上看起来他没经过太多的考虑就认定了埃斯特,其实一切皆有原因。在埃斯特之前,艾瑞克只带过一个女孩子回家,还是偷偷摸摸的。只有埃斯特,艾瑞克非常认真地介绍说,是自己的女朋友。埃斯特是一个斯文,不爱化妆,不多话,默默干家务,既有学识但不张扬的女孩子,艾瑞克妈妈看着特别安心,后来又偷偷算了埃斯特的生辰八字,与自己儿子六合,更是宽心。
艾瑞克马上定了回国机票,同埃斯特回到了中原小镇,诚心诚意地求亲。在见面之前,他特地把一头金发染回了黑色,因为埃斯特的父母定是接受不了太新潮的打扮。 求亲很顺利,埃斯特父母开通,只要女儿喜欢嫁,他们不会反对。看着艾瑞克也是正派有教养的谦谦青年,埃斯特的父母马上同意了他们的婚事。
结婚之后,他们租了一个小公寓,走路到艾瑞克家不过十分钟,天天回家吃饭。
8
结婚没多久,埃斯特就怀孕了。公公婆婆高兴极了,觉得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因为他们希望艾瑞克起码生三个孩子,多子多福!他们的日子周而复始,简单,平淡,还有点清苦。艾瑞克感觉到了做父亲的压力,像一只无形的手,推着他更努力地工作,常常加班。
埃斯特因为孕期反应太厉害,就休学在家,也没去做家教,专心养胎,每天早上会帮艾瑞克准备午餐饭盒,既省钱,又锻炼厨艺。埃斯特原来不会做饭,结婚后被逼着学做饭,好在艾瑞克吃饭从来不挑,吃什么都香。
这天中午,埃斯特忽然发现艾瑞克的午餐忘了带去杂货店,便搭公车,转了一趟,来到了市中心的杂货店,艾瑞克上班的地方。 她从没来过这个店,只知道艾瑞克干着又脏又累的苦力活,每天都是搬菜,搬货,理货柜。老板是个老华侨,对艾瑞克还算不错,常常鼓励他,“年轻人,好好干,不要怕苦怕累,天道酬勤,只要能吃苦,将来一定能熬出头,打出属于自己的天地。”艾瑞克多年后回温哥华,还去找当年的老板一起吃饭,叙旧,感谢他给机会并教会不少做人的道理。
埃斯特挺着大肚子站在店门口,不知艾瑞克是在店面理货,还是在后面卸货。杂货店门口是雨棚搭出来的一块地方,满满当当地堆着蔬菜水果,两个中年妇人在低头挑选。埃斯特正犹豫要不要进杂货店的时候,忽然听到店里传来清脆的女声,“艾瑞克,这个西瓜甜得很,你快试一下。” 听到有人叫艾瑞克,埃斯特便往店里走,心想他在里面。只见水果架旁,一个年轻女子,穿着吊带背心和牛仔裤,长发披肩,瘦瘦高高的个子,正举着一块西瓜,递到艾瑞克的嘴边。女孩的手涂着猩红的指甲,举着那块西瓜迎光,红灿灿的,刺眼。埃斯特的心,咯噔一下,正想前去,转念一想,便止住步,看看艾瑞克怎么处理。艾瑞克一边低头理货,一边说,“我吃过了,是很甜。你吃吧。” 女孩没有走开的意思,把西瓜往前递得更近了,身子也往前靠去,“艾瑞克,我专门给你挑的,你必须吃!” 埃斯特紧紧拽着手里的饭盒,恨不得掐出一个洞来。“小姐,你别逼我了,待会老板看到,会以为我怠工,不好好干活。你命好,不用干活,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要养活呢,你别害我丢了工作。” 艾瑞克很认真地看着女孩子说,神情严肃,没有笑容。女孩子呆住了,“什么,他们说你结婚了,我以为是骗我的。你,真的结婚了?什么时候?怎么从没见过有女孩子来找你?” 女孩子原本白皙的皮肤蒙上一层忧郁,眉头皱起来,拿着西瓜的手,慢慢地放下。“我不仅结婚了,马上要做爸爸了,所以我要更努力地工作。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对不起,我给不了你想要的东西。”说完,艾瑞克对女孩子笑笑,继续低头理货。
多少年之后,无论艾瑞克什么时候回家,回不回家,埃斯特从来不问,不打电话,也从来不看他的手机。信任这种宝贵的东西,是艾瑞克给的,年轻如此,年长更是如此。一贫如洗如此,大富大贵也如此。
女孩怔怔地看着艾瑞克,神情落寞,拿着西瓜的手垂着,隐约有晶莹的东西滴下,滴到西瓜上。艾瑞克头也不抬对她说,“快中午了,还不去吃饭,肚子还不饿吗?”
埃斯特很理解,为什么艾瑞克特别有女孩子缘。他细心,体贴,有义气,对女孩子一向照顾有加,他有温度但不轻浮,像暖流般,让人怦然心动。世间女子求的,也不过是关爱和安全感,同艾瑞克在一起,有这种安全感。
埃斯特默默地走到艾瑞克身边,轻轻叫了一声,“艾瑞克。”
艾瑞克转头一看,高兴地大叫一声,“老婆,你怎么来了?”
女孩吃惊地看着这个大肚子女子,被艾瑞克唤做老婆,脸色青白交接,扭头就走,走到门前,“啪”用力把西瓜扔进了垃圾桶,好像粘在手上不舒服。
埃斯特淡淡地说,“你忘了拿午餐,我给你送过来。”
艾瑞克脱掉身上的围裙,一把抓起埃斯特的手,关切地问,“你还特地转车过来,累不累?下回就不要这么累了,我自己买个汉堡吃就行了,你要多休息。千万别累着。”
埃斯特心里暖暖的,艾瑞克就是这样,感同身受地为人着想,做人做事考虑别人,这种善于换位思考的行事作风,对他日后事业的发展犹如神助。
埃斯特把手中的饭盒递给艾瑞克,“老公,我不累,医生不是说孩子太大了,要我多走走吗?倒是你,工作别太辛苦,该休息就休息,该吃西瓜就吃西瓜。”
艾瑞克听着笑了,“老婆,怎么我闻到了酸酸的味道?西瓜太甜,我怕牙疼。还是你做的饭最香。走,我同经理请个假,陪你到海边走走,你难得来一趟城里,这里到海边近,海边的风景可美了。” 没等埃斯特说话,艾瑞克已经一个小跑向柜台奔去。“老板老板,我老婆来了,给我送饭来了,我想同你请个小假,陪她到海边走走。”
之前想喂西瓜给艾瑞克的女孩子,嘟着嘴气呼呼地站在收银台前,瞪着艾瑞克。老板正在点货,头也没抬就说,“去吧去吧,今天不忙,你早去早回。”
艾瑞克又小跑回到埃斯特身旁,拉起她的手,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向其他同事点头,“这是我老婆,来给我送饭呢。” 埃斯特有点不好意思,像新婚回门的小娘子。同事们吃惊地呆站着,没有反应过来之时,艾瑞克已经走出店外。
温哥华的市中心比他们住的本拿比热闹多了。人多车多,临海的街道,还看得到海鸥。雪白的海鸥时而低飞,时而冲高,扑扇着翅膀,偶尔还会冲天发出尖尖的叫声,仿佛呼唤远处的朋友。
艾瑞克握着埃斯特的手,吹着海风,晒着太阳,指着隔海相望的山说,“老婆,你知道对面是哪里吗?”
埃斯特望着内湾的对面,是北岸连绵的山,山坡上有层层叠叠的房子,远看像极了孩子玩的积木房子,有些屋顶被阳光照着反光。到了山顶,便是墨绿的树林,茂密得像新生儿浓密的头发,你挤着我,我挤着你,争先恐后地挺着胸膛。
“那里好像是西温哥华,听说山上都是豪宅,有名的富人区,房子都很大,而且景观很好。很多房子可以看到海,海面时不时有帆船飘过,想着,都很美。”
“是,那是西温,一个特别美的地方。我爸爸有好几个朋友都买在那里,特别大的房子,豪华,气派,无敌海景一览无遗。那是享受生活的地方。老婆,相信我,我一定会通过自己的努力,给你和孩子买一个西温哥华的大豪宅,住上可以躺在床上观景的房子,你可以慢慢数数,一天经过了几条船。”艾瑞克一边说,一边定定地望着远方,目光穿过了狮门大桥,定格在西温哥华。
“在西温哥华买无敌海景的豪宅?”埃斯特心里叹了口气,眼下艾瑞克少加一点班,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他们还几乎天天回婆婆家吃饭。这能省就省的日子,啥时才能在那么贵的地方买得起房啊?就连现在的房都是租的,艾瑞克口气好大啊,但是埃斯特是个特别聪明的女孩子,她从来不去质疑艾瑞克的目标,更不会有半点一丝的怀疑。她一般会这么说,“老公,别太辛苦,只要你尽力就好了。我也会努力的,大家一起努力!” 但那天,埃斯特居然会兴奋起来,“真的吗?老公?我们真可以住到西温哥华去吗?那咱们就梦想成真了!我相信你,既然说了,就一定会实现的!”
艾瑞克用了八年的时间,实现了他对埃斯特的承诺。
9
埃斯特在三年之内,顺利生下了一儿一女,凑成了好字。公公婆婆自是特别开心。 为了实现对埃斯特的诺言,艾瑞克下了决心要回国发展,因为在温哥华整天做着搬菜,洗碗和餐馆的零工,永远都不可能买上西温哥华的大豪宅。在与父亲争取很久之后,家里终于同意艾瑞克回国发展,开启人生新篇章。正是在国内,艾瑞克试过三天只睡三个小时,也试过遭受客户对他人格的侮辱,试过天天出差讨生意,也试过一个月没有回过家,就连应酬喝酒喝到不省人事也是常态。他越来越怕生病,不是为自己,只是害怕孩子还小,万一他有事,太太孩子们的生活质量无法保证。
双E记的上篇故事就要停歇,因为它描写的是艾瑞克和埃斯特在温哥华初识,初爱,结婚生子的那几年的故事,而更多精彩的故事,发生在他们回国以后。重点是,至今他们还在一起生活,而艾瑞克也实现了当初的诺言。
生活哪有这么容易,不就是你看我好,我看你好。
婚姻哪有这么容易,不就是你哄哄我,我哄哄你。
总之,就看你有没有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你有没有坚持下去的勇气和信念。在这场婚姻保卫战中,没有赢家,也没有胜者,只有,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只有,爱是永久忍耐,并有恩慈。
哦,对了,瞎子真没说错,静静,不,埃斯特,真有大富大贵的皇后命,后来真的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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