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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绅士,她也不是淑女,他们相遇在1861年的南方庄园|《乱世

他不是绅士,她也不是淑女,他们相遇在1861年的南方庄园|《乱世

作者: 戌时凉月 | 来源:发表于2016-02-04 11:25 被阅读1068次
    她在人群中央

    他与她初识,是在战争前夕的十二橡树庄园。那时,春光依旧明媚。

    十六岁的她是烤肉宴会上最闪亮的星,穿着绿色洋装,露出完美琐骨,带着迷人微笑,如花绽放在全郡未婚男子的中央。她与每一个青年男子调情,享受着众星捧月的殊荣与赞美。可她心心念念的,唯有这个庄园的儒雅少年阿希礼。

    他望向她第一眼,深情,炽烈,恣意。她忿忿地对身旁女伴说,他的眼神好像知道她没穿衬裙会是什么样子。很快,她就听说了他那让人“不齿”的过去:被西点军校开除,与年轻女子单独在外逗留一夜却拒绝娶她,他那体面的家庭也断绝与他来往。

    显然,他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在庄园一间安静宽敞的书房里,她和他有了第一场对话。

    她向仰慕已久的阿希礼热烈表白,遭拒,恼羞成怒下,她顺手抓起一只天使瓷瓶狠狠砸向屋子尽头的壁炉。那一刻,一个身影从沙发深处缓缓起身,脸上带着玩世不恭的坏笑。是他!她指责他不是个正人君子,而他戏谑地称她并非淑女,他随即声明他不喜欢淑女,他认为那个拒绝她的男子配不上如此可爱的她。

    彼此间的第一场对话,以她在他轻狂的笑声中摔门离去而草草收场。

    也是在这个聚会上,她心仪的阿希礼宣布他将迎娶自己的表妹玫兰妮。

    无望之下,她接受了玫兰妮弟弟的求婚。

    南北战争随即爆发。

    他与她共舞

    他与她重逢,是在为前线战士募捐的一次义卖大会上。

    她着一身黑裙,头戴黑帽,以售货员的身份参与社交。她的丈夫一年前死于战争中的一场疾病,历时两月的初婚,最终只是令她成为一名寡妇。

    新寡的素服却遮掩不住她青春的热情,她的双足情不自禁跟着欢快的曲子在裙底踢踏着舞步。

    而他,是被大会隆重介绍的贵宾,因为偷越敌人封锁线为南方军队和后方民众提供物资而成为大家景仰的英雄。

    当她再次遇见他,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他却依然是那副风度翩翩又漫不经心的模样。

    主持人提议在场的男士以竞价的方式挑选自己最喜欢的舞伴,以此为战争筹款,现场一片叫好。在众人的尖叫声中,他宣称要以高价邀请她共舞——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身穿丧服的她,竟在人群中大声喊出她愿意!

    在舞池中央,他第一次紧紧拥抱她。

    他告诉她,他要等到那一天,她对他说出曾对阿希礼说过的话,他等着她说爱他。

    他与她道别

    欢聚的时光总是如此短暂。转眼即是离别。

    当战火燃遍亚特兰大的各个角落,她渴望回到从小生长的塔拉庄园,回到她的父母身边。

    然而,除了一个刚生产完的虚弱产妇和出世不久的孩子,还有一个不够聪明的小女佣,她身边什么依靠也没有。

    她想到了他。

    他为她偷来了马车,带着她和她不能丢下的一行人,穿过重重封锁线,穿过熊熊的大火与隆隆的炮声,安全离开了亚特兰大。

    尚未抵达塔拉的中途,他将她抱下马车,与她道别。他说,他决定去参军。即便这注定是一场失败的战争,他也要热血沸腾地上一次前线。

    她恼怒他,咒骂他,捶打他,她恨他丢下自己无情离去。他凝视她,拥抱她,亲吻她,他相信坚强如她定能度过所有难关。

    她去探望他

    她回到塔拉庄园,母亲病故,父亲精神失常。她带着一大家子人勇敢而坚强地活了下来。

    在最艰难的岁月里,她对着塔拉的红土地铿锵起誓:“即使让我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上帝作证,我再也不要挨饿了。”

    为了筹到300元税金,不让塔拉落入投机分子之手,她再次想起了他。他无疑是她认识的人当中最富有的。

    但她不愿直接开口向他借钱。她扯下绿色天鹅绒窗帘做成了漂亮得体的衣服,她像一个贵族小姐一样去亚特兰大的监狱探望他。

    他为她的到来欣喜不已,他以为她真的挂念自己的生死安危。

    直到他看到她那双因繁重家务而粗糙不堪的手,那怎是一双娇贵小姐的手?她的谎言被识破。她未能如愿借到那笔事关庄园存亡的税金。

    她气急败坏,她落荒而逃。

    就在最需要钱却一愁莫展的时候,她遇见了妹妹的未婚夫,一个开木材店的小老板。

    她编织谎言,狠心夺爱。她成为了准妹夫的合法妻子。

    他全心呵护她

    第二次婚姻,她因为丈夫中弹身亡再次成为寡妇。

    可怜的美人,正当她愁眉不展之际,他向她单膝跪地郑重求婚。

    他说:我不能这样一辈子都守候着你,等着在你要更换丈夫时得到你。

    如此另类的表白背后,是他真诚爱她的心。

    她答应了。

    他们一起远游,他让她看到一个华丽、惊喜、美好的世界。他们的蜜月之旅让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婚后,他让她过上了富庶无忧的生活,他给了她全部的热爱与真心。不仅如此,他让她身边的人也深深喜欢上他,认同他。一向严苛的黑妈妈穿着他亲自选购的大红衬裙,心里的满足不言而喻。玫兰妮知道他对她无所保留的爱,认定他是一个值得托付的好男人,以致于临终前都不忘提醒她,要对他好一点。

    他们有了一个如天使般可爱的女儿邦尼。他宠爱着小邦尼,就像宠爱着年轻时候的她。

    如果不是她时常想念着阿希礼而冷淡他,他们本可以一直幸福下去。

    而小女儿邦尼的意外离世,则让他和她之间横亘着一道沟壑,难以跨越。

    最终,当玫兰妮因难产去世,她扑向阿希礼怀中寻求慰藉,那个懦弱男子的悲伤与冷漠让她幡然醒悟,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内心追求和爱恋着一个幻像。

    她真正爱着且值得一生珍重的,唯有他。

    他却说,亲爱的,我不在乎了。

    他们的结局,定格在他关门离去后,28岁的她颓然跌落于地,她想起了家乡塔拉,她说她一定会想办法让他回来的,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瑞德与斯佳丽的故事,就此戛然而止。

    当初,出版公司的编辑偶然得到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手稿并决定出版这部小说时,暂定书名就叫做《明天是崭新的一天》。我想,这一定是粗略读过全书后,人们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话语之一,也是斯佳丽乐观、坚定、自信的内心独白。后来,玛格丽特终以一名英国诗人的诗句将小说命名为《Gone with the Wind》(《随风而逝》),中文书名则由翻译家傅东华先生译为《飘》。在我看来,片名《乱世佳人》对应于电影,如此恰如其分,又深入人心。以致于十六岁那年看过影片,我就再也没有忘记。

    斯佳丽并不是个讨喜的角色。她自私(不顾玫兰妮感受和阿希礼已婚身份一次次示爱阿希礼),任性(因气恼阿希礼而接受玫兰妮弟弟的求婚),贪娈(经营木材店时为求利润违法雇佣犯人),离经叛道(新寡后极力要求去舞会且当众穿着丧服跳舞)。即便她不是生活在尚为保守的十九世纪中叶,就算放在更为开明开放的今日来看,她的所作所为依然让人大跌眼镜。然而,正是她这份骨子里与传统淑女格格不入的真实,她的个性鲜明而丰满,坦诚而可爱。她敢爱敢恨,敢做敢当,即便她不顾道德嫁给准妹夫,她也只是因为塔垃陷入绝境,阿希礼无能为力,瑞德不施援手,而那一大家子人还等着她去照顾,她别无选择。

    天才演员费雯.丽谈起自己饰演的女主角时曾感叹:斯佳丽未必能挽回瑞德。可在无数观众和读者的期待里,他们有一个无限可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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