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战争

作者: 北瑾余生 | 来源:发表于2019-05-10 00:01 被阅读5次

        人们总是想知道谁是赢家。

        当我告诉他们我和我丈夫是在担任一个案件的双方代理律师时相识的时候,这总是他们要问的第-个问题。

        “谁赢了?”

        “你们到最后定吧,”我说然后我就告诉他们剩下的故事我那时是个很年轻很有进取心的陪审员刚刚被家法律事 务所聘用,正亟待在那里证实自己的才能。约翰是个很温和的律师,在同一座楼里为另一家法律事务所工作。当我得知他正提出与我相反的主张时,我紧张起来。我在数不清的上诉决议上看到过他的名字,知道他远远比我更擅长办眼前这个案子。我决心用努力工作和虚张声势来弥补我在技术和经验上的欠缺。

        我想出每天纠缠他的.整套策略:请他告诉新发现,诉讼动态、来往函件电话等。如果我对他的快速反应仍不满意,我就径直走过大厅,亲自登门去烦他。我毫无顾忌,成了一个不住地给他找麻烦的人。我的当事人和老板都很喜欢我这样。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喜欢他了。也许是因为他忽略了我明显不够老练世故的表现,却把我当做一个很认真的对手来看待的态度。也许是因为我们双方争论时所说的话,这些话常常让我从他身边走开时还带着憨笑,仿佛我们是在调情而不是争论。不管什么原因,在这桩案子进行了几个月以后,我认定对手是个不错的家伙。如果我们能在其他场合碰上,我倒真想看看这种调情能带来什么结果。只是因为我们双方意见太悬殊,道德的力量阻止我们个人情感的卷人。所以浪漫是不可能的。

    一个星期五的下午,约翰离开办公室时没有把一些文件交给我,而我那个周末需要查阅这些文件。于是他回家时我一路跟踪,并要求他那天将材料交付于我。

          “好吧,”他说道,“今晚在我家里会有。”

          我很怀疑,但又不想放弃。于是说,“好吧,我7点钟去。”

        那个夜晚改变了一切。

          有些人声言对某一个地方或某个 人一那间就熟悉起来,坚信他们一定是在这之前就到过那里或者熟知彼此。走进约输的房子我没有感到记忆错位面更多的是感到事情原来可以这样美好。我立刻感到如同在自己家里-样.就像我以前或者有史以来从没有去过别的地方。

          房子很小,木质的地板,墙上用棉被和鹿角装饰成幅奇特的组合西。家具看着像用了很久但并没有用旧这个地方简朴,温暖而舒适,一点也不像我看到的其他律师所炫罐的那些像陈列橱窗似的富丽堂皇。

          看到他身处那样的环境,我感到在约翰身旁也很自在。尽管这里是他的房子,但我的感觉这里是- 个中立场所,我在这里不用再惹是生非了。我坐在他的长沙发上,感到非常放松。

          “讲讲你的经历吧?”我问他。于是他简单地概述了他的人生。对他提出的同样问题,我回答得更加简洁:“我所做的全部就是工作。”

          “我过去也像你一样,”约翰说。“相信我,这样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你还有别的需要。“他告诉我当他背上背包旅行或者去航海,摆弄他车同里的电动工具,哪怕是周末在他的蔬菜园里做些琐碎的工作他都很快乐。多让人好奇的想法。我过去总是以为周末就是要做更多的工作。

        我真希望我还能在其他时间待在那里。我想跟他交谈得更久。我想了解他更多。但是最后使命召唤我。我站起来伸手要文件。

        “我还没有拿到。我们一起开车去拿。“

        他用他那部开了9年的本田客货两用轿车(一种小型轿车_可以赢得额外加分)带着我来到了几英里外的-家住屋前。

        “来吧! "约翰哄着我。我跟着他来到了住家门口。约翰的当事人开了门。很难说当时我和他谁更吃惊。

        “你认识一下伊丽莎白,”约翰说。他的当事人扬起眉毛,但最后还是彬彬有礼地握了握我的手。然后他递给约翰我要的文件,约翰又转交给我。

        几年后约翰承认,他的当事人开门时他真正想说的是:“瞧!我俘虏了他们的女王!”

        是的,他确实做到了。

        我做事的方式一贯是一下子闯人一种关系网,一个月或者稍后再看看它是否会突然冒出火焰。但这次不行。我们处于同一桩案子对立方的事实迫使我缓慢地对他进行全面了解。我有了解他做事性格的机会一他正直、 忠诚而可靠。等我们的罗曼史开始时,我已经不能忠实于我的当事人和老板了。

        我们只有两种选择:等这场官司终了再发展关系,或者继续发展。而如果我们不等的话,我们两人中有一人必须要退出这个案子。

        第二天我告诉了老板,他迅速地解雇了我。

        约翰的当事人后来发誓说他花钱让约翰同我约会,目的是为了让我脱离这桩案子。他说他们两个都知道我是个麻烦。

        另一个律师接替了我, 最终那案子了结了。那时约翰和我都已经结婚3年了。我们没有等真是明智。 

          约翰和我现在结婚10年了。我们依然住在那个夜晚让我感觉如此自在的房子里。墙面上依然有被子和鹿角,我们现在只换掉了那个星期五晚上我坐过的长沙发,并且当时还希望更好地了解这个男人。我仍然不时地来纠缠我的丈夫,我不对的时候他依然决不妥协。我们的婚姻充满谈判与妥协和解,我们两人似乎总在争论中调情。

    看来,可敬的对手才能成为最佳的人生配偶。 

          那谁是赢家呢?

        毫无疑问: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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