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马太25岁,而我50。
在广州那个能闷出胆汁来的夏日,他应约而来。进门那一刻,我呆住。这张脸太俊,似曾相识。蓝色的眼睛,矜持的嘴角,胡子不长不短,留得正好。我几乎要开始想象靠在他肩膀的样子。
“您好,请问您是De Roos女士吗?”他用了u【1】,而不是je【2】,难道他看出了年龄?还只是礼貌而已。
“叫我洛珊娜,称Je就好,不用太客气。”我藏住小小的不悦。年纪大的其中一个好处,包括不动声色,不再像年轻时那么毛躁。
“你好,洛珊娜。我是马太。我来应征这份工作。这是我的简历。”
25岁,鹿特丹商学院媒体与设计专业,只有过几份实习和相关案例,背景并不算强。比起这份活儿的要求和待遇,他也只能勉强算入了筛选门槛而已。
“哦,不错。说说你和Devialet合作的案例吧。”我挑了一个相对突出的案例。
“好的。法国人的设计理念……”马太眼睛一亮,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来。
老实说,我只听进去了前五个字,后面倾听的样子全靠多年来职场练就的演技。他的嘴唇真漂亮,不知道吻起来感觉如何?我喜欢柔软一点的嘴唇。
2.
我知道女人对我的第一印象都不错,多亏了老爸给的这张脸。多亏了这张遗传的俊脸,爷爷老德外克在从荷兰逃往阿根廷的危急时刻迷住了奶奶,不然,就只能滞留荷兰面对那些反纳粹分子了。老爸也是靠着这张脸,迷住了从荷兰去阿根廷旅游的老妈。
德外克家的男人对女人很有一套,但对政治却相当愚钝。在德军倒台前,在最不该的时候,老德外克居然公开表示支持德国。要是能回到过去,我一定会阻止他,只可惜那时还没有我。一个月后,德军投降,从此德外克家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老德外克这辈子都在懊悔自己的糊涂,不得已逃到阿根廷,害苦了几个孩子。他自己可算吃够了苦才适应了南美的生活,一辈子都在等待时机返回荷兰。爸爸觉得阿根廷其实挺好,完全就是荷兰的另一个极端。人们听到鼓点就扭动身躯,随便拉个人就能一起跳,可以夜夜纵情歌舞到四五点。除了不提二战更不能提德国之外,一切都挺好的。
我十岁那年,老爸终于如愿以偿,把家搬回了荷兰,只是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我也正是从那时起,才慢慢学会如何在丛林中生存。生存法则一,就是用好自己的资源,去实现最大程度的利益。比如,现在面对的这个明显对我有好感的女人,我看到了未来。
她应该是从一进门时就已经开始有好感了。她握手时很用力,身子向前倾,坐下时翘着的二郎腿指向我,看着我笑的时候眼睛还闪着光,一切都是预料之中。
她多大?40?45?50?反正肯定没有我妈大。她电脑桌上摆着些日本小玩偶,穿着波西米亚风的长裙,棕红色的头发,身材瘦削,手好小,柔若无骨。从她对我的反应来看,极有可能没有伴侣,或伴侣在远方。
所有这些观察,都是多年训练的结果。我能在几分钟内判断出一个女人对我的感受如何,也知道如何将这种判断用到最佳,如果将这些判断付诸实践,爱情就会产生。爱情是个玄妙的东西,它写成公式就是:
爱情=良好的第一印象+与对方磨合的意愿+坚持下去的毅力
就这样,在第一次见面时,我已决定爱上她。
3.
这个同城软件上有很多外国人用户,都是些漂在中国的寂寞老外,很多人在上面找慰藉,尤其是厌倦了中国女孩的外国男人们。我用过几次,约到的人都还算可以,没有特别恶心的。
我在倒茶的间隙随手一搜,果然看到他的头像,最近一次活跃时间是昨晚。我暗喜,赶紧把状态切换成“有空”,紧接着开始向附近空闲人士主动发出邀请。如果这招没用,那我还可以再找个理由进行二度面试,面试主题我都想好了。
第二次见面,是在一个酒吧。约在这么暧昧的地方,想必他已做好了心理准备。那晚,他颤栗得像被切掉了头,尾巴还在拼命挣扎的鱼。他说:“从未有过这么美妙的感受,就好像,是上了天堂下了地狱又重返人间。” 我笑而不语。
漂在他乡的年轻人,在广州这么硕大的城市,轻易就会被淹没。永远听不懂的广东话,嘈杂的人群,熙熙攘攘的街头,会让人窒息。这是种巨型城市病,不仅中国人也有,老外也有。
有时,从办公室窗户往外看,会看到那一张张漠然的脸,和餐馆里的烟火气格格不入。广东人爱吃,不知是否因为在这城市森林里,戴了整天的面具,在吃的时候才能让自己舒缓片刻。中国人都说混口饭吃,把胃安抚好是天大的事。我是素食主义者,但我也爱吃中国菜,他们总能找到办法把一切食材做出美味来。
第三次见面,他来我家,我下厨。我做了个了意面,他吃一口,就停下看着我,满眼的感动。我知道,是那口来自Gouda的奶酪打动了他,他应该是想念荷兰了。
那晚,他拐了好多个弯问话,想知道我多大了。我看着他的眼睛,说:“我25岁那年生了安娜。她今年25岁。”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贴上来拥抱我。
我以为他会从此消失。没想到几天后,他抱着一束花来敲门,说:“我们在一起吧。”
4.
洛珊娜跟那些荷兰的男人婆很不同。她成熟优雅,能轻易读懂一切。我甚至不需要做任何暗示,她就像是住在我身体里。我们完全吵不起来,她总是那么善解人意。所以,当我说出:“我是在一起吧” 的时候,一切都那么自然,就像原本就该这样。
某天站在天河城外,看着拥挤的人群一张张疲惫而兴奋的脸,我突然觉得累了,感觉自己要被吞没。我们甚至没有去说服彼此,就一起回到了荷兰,洛珊娜把工作室和生意都搬回荷兰。
在洛珊娜的工作室工作,直接跳过了找工作的狼狈。她完全相信我,一切都交由我去打理。我们在哈勒姆城里住着,开着奥迪A5,养着两只狗,每年全世界去旅行。我在25岁这年,就已经实现了15岁时立下的人生目标,我对生活中的一切感到非常满足。
5.
圣诞节,我在决定带洛珊娜回家时,妈妈打了好多个电话来问细节。问洛珊娜喜欢什么,爱聊什么话题等,不知她为何那么紧张。
聚会很成功,家人都很喜欢洛珊娜,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弟弟更是疯狂地迷上了安娜,他当晚聚会后就迫不及待来问我:“你介意我追求安娜吗?”我说不介意,但洛珊娜似乎有些介意。幸好,安娜并没表示出对我弟有任何兴趣,不然,还真够头疼的。
唯一反常的,是我老爸。他有几分失态了。当打开门,他一看到洛珊娜,就怔了好久,然后很冒失地上前抓住洛珊娜的手说:“你是芮娜吗?”
“不是,我是洛珊娜。”洛珊娜挤出微笑,缓慢抽回手,贴近我。
“哦,天啊!你跟她长得真像!”老爸眼睛睁得很大。
洛珊娜应该是受到了一点惊吓,但依然优雅,保持微笑。
“请问,1984年,Macintosh发布那年,也就是里根访问中国的那年,你碰巧在美国吗?”老爸又向前一步,洛珊娜继续向后退。妈妈拽住他:“老天,汉斯。你还好吧?”
老爸那晚问了很多奇怪的问题,老妈开始面露不悦,气氛变得有几分尴尬。洛珊娜说她累了,想早些休息,我们便提早结束了餐后活动。
躺在床上,我环抱住洛珊娜:“洛珊娜,好些了吗?”
洛珊娜摸了摸我的手:“挺好的。”
我犹豫片刻,还是开口了:“所以……亲爱的,1984年,你在哪里?在美国吗?”
洛珊娜后背有些僵硬:“我不在。亲爱的,我想,德外克先生认错人了。宝贝儿,我累了,我们先睡,有什么事明天再聊,好吗?” 说完,她亲了亲我的手,不再说话。
这就是我喜欢洛珊娜的地方,她总是那么得体,不会让人难堪。我爱她,所以永远都不会让她知道,某天在家里无意翻看相册时,看到了她在自由女神像前的照片,照片背面一角,写着“1984”,底下画了两颗心。我忘不了那张照片,阳光下的她,笑得那么甜美,就像个沐浴在爱河的女子。
注:
1. 荷兰语中的“u”是对长辈、客户等的尊称,接近汉语中的“您”。
2. “Je”(或Jij),是日常生活中同辈和朋友的称呼,意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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