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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地标: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南瓜”成为又一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发现地标: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南瓜”成为又一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作者: 9dcdb3212537 | 来源:发表于2018-09-10 16:30 被阅读10次

发现地标:内蒙呼和浩特赛罕南瓜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南瓜”成为又一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18年9月5日,赛罕区黄合少镇格此老村举办首届“南瓜节”,吸引了大批市民、游客以及媒体前来围观。

大小不一的南瓜整齐的排列着,最小的南瓜仅有巴掌大,放在手里袖珍可爱,最大的南瓜有三十多斤,强烈的大小对比,让游客驻足观赏、拍照,带着好奇心向瓜农询问如何种出来这么大的瓜。

发现地标:内蒙呼和浩特赛罕南瓜

除了南瓜的个头吸引眼球,包装也成为了南瓜节的另一个卖点。一个花篮几个瓜,让朴实的南瓜瞬间提升格调,好像用南瓜当礼品也能拿得出手。

南瓜好不好,还是要靠味道来决定。“南瓜节”怎么可以少了吃的环节呢?乡亲们把自己家的南瓜蒸煮出来,给游客们品尝,同时抵挡不住诱惑自己也吃了起来。

发现地标:内蒙呼和浩特赛罕南瓜

“干甜,水甜,味道不错,口感好。”是所有游客对格此老南瓜的评价。

南瓜作为一种保健食品上了人们的餐桌,成为城市、农村居民不可缺少的一种蔬菜。“格此老南瓜”选用专家繁育的优质绿板栗2号原种,施以纯净的农家肥,在生长过程中又经历日夜温差大、日照时间长的小高原特有的气候,培育出的南瓜品质优良,口感似板栗,比普通南瓜甘甜软糯更细腻,营养价值更高。

近年来,赛罕区挖掘培育重点特色资源,将格此老的南瓜成功培育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赛罕南瓜”,并与“赛罕亚麻籽油”共同成为呼和浩特市市区的第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从而实现特色农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形成系列产业带,增添品牌优势,实现培育一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开一方产品销路、富裕一方百姓的效果。

国家三部委地理标志

概念链接: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或名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也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规定,其第16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从TRIPS协议和我国《商标法》可以看出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本文作者:王浩为高级工商管理师、跨界创客、资深策划人、欣润百草莱阳慈梨膏联合创始人、中国地理标志文化产业的发起人与倡导者、“走遍中国发现地标”中国地理标志产业文化推广活动发起人、万慧智库研究院地理标志委员会副主任、致邦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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