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雅子
没人可以完全评价另一个人,你再怎么了解也不是对方的全部。
我们的评价多半来自表象,或者是凭着对方给了自己怎样的感受。
出卖与背叛往往很简单,投其所好或以酒肉诱之,多半的俗人都会口是心非,做了不该做的,而装作神秘或若无其事。
利与义似乎可以放在同一端的天平上,利与义捆绑在一起时往往更有分量,只是这利与义是否正当,多数人并不去分辨,因事不关己,可以高高挂起。
当然,看人不顺眼,起整治之心的人也大有人在,要么为了泄私愤,要么为了搅乱局面、人心。
欺骗与小动作都是为了维护自己想要的尊严与利益,倒可以理解这种心理与行为,不过没人会做到彻底忘记这种欺骗与小动作,只是很多人甘愿选择宽容罢了。
规矩从来都是用来打破的,只是要顺应时代、顺应时势,不然的话,规矩的约束力与反作用力还是很强大的,会毁掉不守规矩者的梦。
每个人都有坚强与脆弱的一面,只是绝大多数人不愿暴露脆弱,怕被人扣上“弱”的标签,而忽略掉“脆”,而“脆”才应该是最触动人心,最该被人理解共情的。
人们惯于按自己的意愿去臆想或臆测某些人、事,而关心的重点往往不是某些人、事的曲折经历,只是硬冷冷的结果。
人心不古可以到什么样的程度呢?本没有夺妻杀子的仇恨,却只因为工作或生活中有相左的意见、不受听的评价、碍事碍眼碍所谓的前程,便希望对方出事、受难或死去。
人与人之间关系好不好,即不用表白,也不用刻意维系,“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以假意待人,得到的也必然是假意。
不用否认,每个人都有做人做事给人看的欲望与行为,只是地位不同、企愿不同、需求不同,做给人看的范围也就不同。
我们之所以不承认自己有卑鄙之处的原因是,总认为我们对人的伤害是有理的、公道的或伤害的程度并不深。
我们都向往光明,却也希望有黑暗可以掩藏自己的另一面,满足自己见不得光的欲望。
物欲、食欲、色欲,都是正常的欲,可是我们往往鄙夷常人常欲,却佩服、羡慕非常人的非常欲。
看透人、事,并不见得很快乐,因为你改变不了什么,就包括你自己也难以作出改变。
我们常常不喜欢人情世故,却都躲不开,也躲不掉。简单点不好吗?好。但你简单了,别人却会用复杂算计你,让你吃尽苦头。
每个人身上都有佛性,人们历尽千辛万苦,到头来发现,其实都是在找一条回归原始与初心的路。
把人、事想得太好与太坏都不对,太好与太坏都属于极端,极端就是偏,也没有余地。
我们的思想可以像蝉翼,也可以像铅,知轻知重,我们才能够自如地做人。
说天说地说人说自己,原来我们都这样!这样就是人生,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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