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几乎被所有的正常人都认可的话: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你算老几?
这句话的本意是:让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所有艺术作品去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尽可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让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并在适当的情况下让自身水平相对不足的人提高自己,而不是变成某些高高在上的人的私有物。对于所有正常的人而言,它的本意是让人获利的,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再好的想法或者做法,都难免会被理解能力不足的人、甚至是别有用心的人歪曲。被歪曲的想法和做法,往往都会偏离它们的本意,甚至有可能引发谁都难以预料的严重后果。
某些人总是把“人民群众”挂在嘴边,却从不在实质上关心真正的人民群众,甚至可能会假借“人民群众”的名义去做事实上会妨碍、会伤害真正的人民群众的事。在很多情况下,真正的人民群众往往却又是“沉默的大多数”。很少有人能够真正明确地表达自己不愿意“被代表”、“被定义”的愿望。
谁才是“人民群众”?
什么样的人算得上是“人民群众”?什么样的人不算“人民群众”?
定义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算不算“人民群众”的标准是什么?这些标准又掌握在谁的手里?
谁考虑过这些问题?谁会考虑这些问题?
所有理解能力不足的人,都不会去考虑这些问题,或者不屑于考虑这些问题。
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甚至会不准他人考虑这些问题,并认为这些问题的解释权属于他们自己。
对于“谁是‘人民群众’”这的问题,数量不少的一部分人给出的解释只有四个字:党同伐异。
在某些容不得任何人和自己不一样的人眼里,只有和他们相同或者迎合他们的人才是“人民群众”,其他人都不是“人民群众”,甚至不能被视作具体的“人”。这些人自以为整个世界都应该围绕他们而运转,甚至自认为有权肆意攻击任何与自己不一样或者自己看不顺眼的人。
在某些不愿关心除自己身边的人和事之外的任何事物的人眼里,只有他们身边的人、他们见到的人才是“人民群众”,其他人都不是“人民群众”、都和他们无关、都不能进入他们的眼睛和大脑。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还拒绝拓展自己的视野或者活动范围,不愿去见自己原本见不到的人,甚至不愿接触任何与他们不同的人。
在某些只会简单地比大小、比多少的人眼里,只有他们眼中的“多数人”——也就是人数多的群体才是“人民群众”,所有人数少的群体都不是“人民群众”。他们不懂得什么叫做“求同存异”,不懂得什么叫做“和而不同”,甚至不懂得舆论可以被造假和恶意引导、不懂得去核实自己认可的群体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多数人”。
某些从不阅读、对文学作品毫无兴趣、还声称文学作品“无用”的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这种人当中总会有一部分人动不动就居高临下地教训写作者和读者,还不准写作者和读者反驳他们。每当写作者和读者反驳他们,他们便立即理直气壮地抛出“现在谁还写文章?谁还读文章?”之类的谬论,好像所有的写作者和读者都不是人一般。自己不阅读、不写作,也没有能力阅读或者写作,就认定阅读或者写作是错误的、是有病,甚至不准其他人阅读或者写作。这不仅仅是自私,更是越界。这种要么以为自己身边就是整个世界、要么以为整个世界都必须顺从自己,甚至认为和自己不同的人都不是人的人,无论身处什么样的环境之中,都只能成为祸害、只能妨碍真正的人民群众。
真的有正常人认为,谁是“人民群众”、谁不是“人民群众”的标准应该由这些人来决定吗?
真正的“人民群众”,应该是拥有最起码的边界感的人,应该是懂得“求同存异”和“和而不同”的人,应该是懂得“他人和自己不同”这一点不是一种罪过的人,更应该是能够对自己不理解、不接受、不感兴趣的事物保持最起码的分寸的人。
哪怕是做一个普通的“群众”,也绝不是没有标准的。
毫无标准、毫无界限、毫无底线,才是对真正的人民群众的最大的妨碍,甚至是伤害。
2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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