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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哥做饭之十二 烧肉

勇哥做饭之十二 烧肉

作者: 明月秋声 | 来源:发表于2019-07-08 11:09 被阅读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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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悟空翻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而我的人生已过一万八千天,翻不出巴掌大的浔城,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饭来张口的日子,也算命好。

    说这些,意思就是我啥都不会做,低能儿。虽是衣食无忧,食之肉也不过是除了猪肉还是猪肉,故饮食记忆对猪肉产生依赖性,饮食结构简单化,钟情于肥瘦相间的红烧肉。

    其实红烧肉很多人喜欢,看过女孩为了吃红烧肉忘记减肥的铁律。可会做红烧肉的人不见得多,从形、色、香、味上来考评。

    我自然是不会做,所以题目是烧肉。不敢加“红”字,红烧肉这道菜上色是一绝,有用冰糖、有用老抽,用冰糖上色是真传,颜色晶莹透亮,更漂亮,诱人食欲。

    总是吃现成的,适当主动些也好与咸妈争吵时有些借口回应。

    这天礼拜六,我买了一斤半的前腿肉,上好的五花肉不会等着晚起的人。

    做人简单,做事也是简单。我想出一个烧肉的简单菜谱,也算是我的创意,这个菜谱原是用来烧猪脚的。

    肉放冷水锅里焯下水,去掉血沫。冷却后切成半厘米厚的肉块,要的就是肥膘厚,吃的时侯能咬出油汁。

    铁锅里放八角、香叶、冰糖、香菇、大蒜子,再添料酒、生抽、老抽、盐,最后加水没过肉块。

    剩下的事就是用时间和热度去拥抱食材,水熬干了,美食已成。

    闭着眼吃,有吃红烧猪脚的感觉,味道还能接收。夹一块肉放进嘴里,用牙一挤,肥膘里的油流淌到味蕾,经神经元传导到大脑,说不出的舒服。

    可惜,咸妈把一半的肥肉给剔除扔掉,不敢怒亦不敢言,谁让我老了呢,她是为我好。

    20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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