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里有老师对人教版《勾股定理逆定理》的教学提出两点思考:
关于《勾股定理逆定理》教学的思考经过深入思考之后,我认为可以这样考虑。
关于第一个问题:教材中直接给出a、b、c是三角形的三边,避免了三角形存在性的证明,降低了学生理解的难度。
如果给定的a、b、c是线段,首先需要判定以此为边的三角形是否存在,若存在再证明其是直角三角形。按照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可以理解的判定三角形存在性的方法是“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于是需要在a²+b²=c²的条件下判断a+b>c成立。具体方法如下:
关于《勾股定理逆定理》教学的思考第二个问题是对教材中例1的讨论,教材中是这样写的:
关于《勾股定理逆定理》教学的思考 关于《勾股定理逆定理》教学的思考题中第(1)问,满足逆定理条件,所以直接应用定理可得结论。问题出在第(2)问,13²+14²≠15²并不满足逆定理的条件,怎么判定三角形是否直角三角形?
事实上这个题目提出的命题是逆定理的否命题,我们知道,原命题为真,否命题不一定为真,所以此题不能用逆定理直接判断,可以用反证法来证明此三角形不是直角三角形,而证明的依据是勾股定理。
关于《勾股定理逆定理》教学的思考教材中没有给出这个证明过程,直接写出依据勾股定理,可能是为了回避反证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对学生加以提示,可以引导学生思考,不一定提出反证法这个名词,但是可以提供这个思路。这个问题如果一带而过,会让学生想当然地认为“原命题正确,否命题也正确”,产生思维缺陷。
这个地方是教学中容易忽略的地方,提出问题的老师非常值得学习,这才是真正的钻研教材。
关于《勾股定理逆定理》教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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