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 一个杀手的自白

作者: 抚琴_张颢 | 来源:发表于2016-10-15 14:12 被阅读2694次
    短篇 | 一个杀手的自白

    我是一个杀手。

    没有任何杀手生来就是一个杀手。在成为杀手之前,别人都说我忠厚老实,诚实可靠。比这更早以前,在镇上的学校里,我也不是调皮捣蛋打架惹事的坏孩子。我甚至很腼腆,很胆小,因为个头小,被那些坏孩子讥笑为“豆芽菜”,偶尔还被他们欺负。在我的记忆里,我绝对没有还过手,一次也没有。

    但我偏偏成了一个杀手。

    死在我手上的那些人,与我既无夺妻之恨,更无杀父之仇,没有往来,没有交集。要取他们性命的,不是我,而是我的老板。

    老板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在公众面前的形象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然而极少人知道,他其实暗地里经营赌场、夜总会,操纵着与色情、毒品有关的交易。也就是说,他有两种颜色的身份,白的,黑的,而我见证的是他黑色的那一面。

    他只需要扔给我一份资料,说,老七,做掉他。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他一概不管。做完之后我用手机拍张照,让他验明正身,便能拿到一笔丰厚的酬劳。

    记得我为他杀过一个女人。这女人也真够天真了,与他上过床就想登堂入室做企业家夫人。他用钱砸她,她依然纠缠不清,试图拿出证据进行要挟,最后闹了一个性命不保的结果。我很烦这种傻女人,他睡过的女人有多少?甚至包括几个炒得很火的歌星影星,可他对谁有过一丝留恋?他岂能在乎你?

    层层同样很傻很天真。是层层,不是上海滩的程程。

    层层是老板最小的女儿,艺术院校大学生,追求者甚众,她谁都看不上,偏偏爱上了一个酒吧驻唱歌手,被他迷得七荤八素。

    老板说,老七,想个办法,让层层对那个没出息的家伙死心。温柔一点,不要动粗。

    一周后,层层去酒吧砸了歌手的电吉他。我赶到现场时,她正抄起桌上的啤酒瓶向歌手的头上劈去,我一只手抓住她的手腕另一只手夺下啤酒瓶,拦腰抱起她扛在肩上大步流星往外走。人们在混乱中张目结舌。

    我把层层扔进车里,“兜兜风吧,风一吹你就清醒了。”

    车开了十多公里,层层还在歇斯底里。我一点也不奇怪。当我把歌手与另一个女人在床上赤裸着纠缠的照片寄给层层的时候,我就料到层层今天的愤怒与狂暴。那个女人是我花钱请来的,不需要我多费口舌,她就非常专业地去勾引歌手。但我并不愧疚,因为伤层层心的不是我,是歌手。假如他对层层的爱绝对真诚,他就完全经得起诱惑;既然他把别的女人带上了床,那就证明他的虚伪很可悲。

    按照老板的意思,我让层层对歌手死了心,采用的手段很温柔。

    “老七,跟我讲讲你的爱情故事吧。”层层已经喝干了七瓶啤酒。

    我点燃一根烟。层层勾勾手指头,我便给她也点燃了一根。失恋的女孩终归是可怜的,为了安慰,也为了弥补,我给她说起了一些往事。

    “我在家乡县城读高中的时候,爱上了聂小倩。”

    “哈哈,聂小倩?老七,你以为自己是宁采臣?”

    “她不叫聂小倩。她长得和王祖贤一模一样,所以都叫她聂小倩,反而都忽略了她的真实姓名。”

    那一年,我离开小镇到县城读高中,豆芽菜的我仍然没有茁壮起来。但遇到聂小倩,让少年的心里如雨后春笋一般,爱情迅速破土,葱翠成林。可是哪怕竹林里春风浩荡春雷阵阵,我也只能拼命捂住胸口,装作镇定自如若无其事,不泄露一丝风暴的迹象。谁叫我胆小呢?乡里来的孩子,岂敢高攀城里女孩聂小倩?简直是痴心妄想,想都不应该想。

    高二那年,学校出了大事,晚自习中途休息,聂小倩上厕所,被人诱骗到小树林里强奸了。仿佛捅了马蜂窝,不仅是学校,整个县城都嗡嗡嗡地闹成一片,每个人都在议论这件可怕的事。随着强奸犯抓获归案,聂小倩休学,人们带着一层戒备,重新回到自己的生活中。但我再也回不去了。

    “我恨县城,恨学校,更恨我自己。我神志恍惚,天天幻想冲到聂小倩面前说,‘别害怕,总有一天我会娶你’。如果我继续留在学校,我怕自己真的会做出可怕的事情。所以我走了,到少林寺武校练武去了,一练就是三年。”

    “哇,难怪呢。瞧你这身疙瘩肉。拎我就像拎小鸡儿似的。”层层啧啧啧地感叹着,一头短短的卷发晃来晃去。“你后来再也没见到聂小倩了吗?打听过她的消息吗?你现在还会想她吗?”

    “你哪来那么多问题?喝酒喝酒。”我摁灭了烟头,又开了一瓶啤酒。

    一天晚上,老板让我送他去玫瑰园小区。这还是我头一次来这里,老板的任何吩咐我都不问原因,沉默是我的准则,这方面我深得他的赏识。车停在一栋别墅前,老板下车挥一下手,我便知趣地离开。

    去了玫瑰园十多次,我才见到那栋别墅的主人,一个女人。老板交给我一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让我给她送去。按了门铃,我垂着头等在门口。门打开时,我看到一双涂着金色指甲油的脚,纤细的小腿,酒红色裏臀连身裙,再往上,斜肩领,颀长的脖颈,慵懒的卷发,一张美人脸。那张脸让我瞬间石化。

    聂小倩。聂小倩。十多年过去了,她已经不再是青涩单薄的少女,而是窈窕性感的女人,但她的脸仍然是那张脸,眉眼神情只属于聂小倩。

    我的内心正发生最强烈的海啸与地震,但我依然和当年一样神态自若,不泄露一丝风暴的迹象。她根本认不出我,也许她根本就不曾留意过曾经的我,又怎能从现在的我身上找到一丝故人的回忆?

    她经历了什么?她为什么在这里?她怎么和老板在一起?太多的疑问纠结在心里,剪不断,理还乱。我秘密跟踪了她几次,这对于我来说轻车熟路。她每天都要去一个瑜伽馆上班,原来她是一个瑜伽教练;她每周末都要去一个聋哑寄宿学校看望一个孩子,是她自己的孩子吗?除此之外,她几乎没有其他社交活动。她与老板其他的女人不同,从不曾像一条妖娆的蛇缠绕在他的腰间,招摇于灯红酒绿之中。她像庭院深处静开的花朵,不喧哗不焦躁,以一种随缘的姿态等待那个男人的探访。

    周末层层又约我喝酒。我拿着老板的银子,自然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与她之间的分寸需要拿捏到位,像她这种天真得只知道好玩的女孩子,根本不懂我的两难。

    她说她想写一个穿越版聂小倩与宁采臣的故事。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她说有,要听我继续讲讲聂小倩的事。

    “我不是说了吗?从那以后再没消息。”

    “那我们就想象一下她后来的故事不行吗?”

    想象?我已经想象了无数次。在那个县城里,她遇到一个承诺爱她一辈子的男人,做了他的妻子。可是那个男人心胸狭隘,并非像他承诺的那样完全不在意曾经发生过的一切,阴影像鞭子一样时不时地抽打男人的自尊心,更何况她生下的是一个聋哑儿,导致婚姻最后的解体。她带着孩子离开家乡,在大都市里漂泊打拼。

    “你发什么呆?”层层拿着筷子敲打我的酒杯。

    “你这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知道锦衣玉食与粗茶淡饭的区别吗?你的想象力根本不够用。”

    聂小倩,我宁愿你今天的选择纯粹为了金钱,而不希望你天真地把这当作爱情,因为那迟早又是一次情感世界的崩溃和塌陷。

    不知道喝了多少酒。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层层的床上。我仔细回想,确信自己除了喝酒,再没做过其他事情。起身走到客厅,层层还在沙发上酣睡。等我洗漱完毕,她已经醒了。“你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昨晚让你送我回家,你倒好,自己先霸占了我的床。”

    我有点不好意思,可嘴上不能认输。“是吗?你的胆子也够大。不过事实证明我是正人君子吧?”

    “你想说你就是宁采臣?”

    “那个故事早结束了,你不要再纠缠。我说你这娇小姐真不会享福,自己家的别墅不住,偏要住这小公寓房。”

    “这样不好吗?你别以为我很随便,你可是第一个在我这儿留宿的男人。”她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躲开她的眼神,“注意措词,我可什么都没做。要是被你爸知道了,你说会是什么后果?”

    她撇撇嘴。“说他干嘛。”

    十月的一天,老板找我。他递给我一把车钥匙。“老七,时代广场停车场有一辆兰博基尼,归你了。”我拿着钥匙发愣,摸不透他的意思。“人斗不过命。我要去美国治病了,医生说我脑袋里长了一个瘤。你跟了我八年,我信得过你,但从现在开始,我就不再是你的老板。懂吗?这里还有一张支票,最后付你一次酬劳,以后就不要再联系了。”

    老板走了。聂小倩呢?之后的三天,我都去了玫瑰园和瑜伽馆。她还是和以前一样,生活没有任何改变。我松了一口气。

    周末的下午,我忽然想去时代广场转转。打开抽屉,那枚钥匙还静静地躺在抽屉的最深处。

    秋天下午两三点的阳光让人慵懒。我两手插在裤兜里,在广场上遛达。一群鸽子旁若无人地踱步,几个孩子给它们喂食。我点燃一根烟,突然看见了层层。她和几个年轻男女支着画架给游人画素描,一头深咖色的短卷发让她格外与众不同。

    我在她背后看了一会,等她面前的游人起身,我便过去坐下。她抬头看到我,有一瞬间像受了惊吓,很快就笑得一脸灿烂了。她拿起画笔在纸上唰唰唰,神情专注。

    “你爸去了美国,你打算什么时候过去?”

    “不想去啰。反正他身边多的是男男女女,不缺我这一个。”

    端详她的神情姿态,第一次感觉心里有一种撕扯的疼痛。我这是怎么啦?

    “好啦,你过来看看。”我走到画架前,层层画笔下的我,竟然是另一种我自己都不曾发现的神韵。留白处有三个娟秀的字:宁采臣。“满意吗?”她有点得意。

    “嗯,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给自己画像。”

    “真的?不骗我吧?你发誓?”

    “发誓?这也要发誓?”

    “这张画像我不收你的费,只要你发誓,不划算吗?”她调皮地笑。

    “好。我……哎,就向上帝发誓吧,我向上帝发誓,这是我人生第一张画像,也是最好的画像。满意了吧?”

    “满意啦,帮我收东西,陪我去逛街吧。你的车停在哪?”

    喔,我突然想起今天来时代广场的正事。我把车钥匙递给她,“兰博基尼。就在停车场。你自己去找,我帮你收拾。”

    看着她像小鹿一样跳跃远去的背影,我笑了笑,低下头收拾画架。大约五分钟后,停车场传来巨大的爆炸声,仿佛地震一样,我感觉整个广场都晃动了。几秒钟的时间,一片寂静,然后所有人都朝爆炸的方向看去,再然后,有人影往那里聚拢。我看见一片浓烟升腾,弥漫,整个世界陷入混沌。

    层层死了。她死了我才知道,其实死的那个人本来应该是我。当我从她父亲手上拿到那把钥匙的时候,死神就已经像影子一样跟着我。可是,为什么我偏偏把死神推向了层层?

    我是谁?正像她父亲说的那样,我只是他养在身边的一条狼!只要他一声令下,我便破风一样出击,用我的利爪,用我的狼牙,将猎物撕碎。这样的一条狼,一旦放手便是主人最大的隐患。所以,狼与它的猎物们,必然是殊途同归的命运,一种被毁灭的命运。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层层!层层!我的耳边北风呼啸,我在风中野狼一样凄厉地呐喊。所有的人掩住了双耳,冲我咆哮,闭嘴,闭嘴!

    我最后去了一次玫瑰园。我把一张银行卡连同字条留在了那栋别墅里。聂小倩,只怪我此生太无能,不能给你更多。

    我在层层的墓碑前放了一大束香水百合。她走了,但她留给我人生最大的满足,在她心里,我就是宁采臣。她永远也不会知道真正的我是谁。

    我是一个杀手。我很清楚一个杀手最后的命运是什么。我已经准备好,亲手写下命运最后的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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