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到荼蘼花事了

作者: 娉婷的素年锦时 | 来源:发表于2018-07-19 22:42 被阅读30次

    A

    我踏上开往北方的列车,倚靠在车窗的位置,任凭九月的阳光炙烤着我裸露的皮肤,然后我听到了表皮细胞爆裂的声音。我在心里默默念道:再见了,林枫,我的少年。

    在眼泪滚落之前,我微微打开车窗,透明的风从敞开的车窗里大股大股地涌进来,混杂着草木香,天蓝色的窗帘不停在空中飞扬。我最终还是把眼泪狠狠地逼了回去。

    我拒绝了袁乐乐的送行,因为我怕我积攒了三年的感情会在她温暖的拥抱里崩裂。那一点都不像我。我由着她骂我是一个淡漠的人,连半滴眼泪都不留给她。

    我抱着膝盖坐在双人座位上,晒着暖洋洋的阳光,听着轰隆隆的列车声,一波波睡意来袭,还有五小时,我就要到达另外一个没有袁乐乐和林枫的北方城市独自一个人学习和生活。

    B

    我叫林歌,今年十六岁,是一个微胖短发还长着满脸青春痘扔在人群里找不出来的那样再平凡不过的女孩。

    跟随着父母工作调动的原因,转学来到江城这座温暖湿润的沿海城市。

    十六岁之前的我活在高频率的转校移居之中,每当我好不容易适应了新环境交到了几个知心朋友的时候,却总是因为猝不及防的转校而不得不分离。

    久而久之,我变得心性淡漠,笑和哭都很淡很淡,拒绝我身边的人向我伸出的友谊之手。如果最后的结果都是挥泪离别,那我宁愿我不曾拥有过。这是我上一次转学的时候在日记本上写下的一句话。

    高一已经开学一个月了,我才转学来的江城中学。

    那天父亲把我送到学校,他临走前转身对我说了几句话,“我向你保证,这是你高考前最后一次转学了,安心在这里学习吧,多交些朋友,让自己开心些。”

    我没有搭腔,却在心里腹诽道:我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个渴求固定玩伴和朋友的丫头了。

    第一次遇见林枫的时候,是在我家刚搬进的那栋公寓楼下的那棵梧桐树下。

    那天艳阳高照,他穿着一件纯白的棉布,卡其色的裤子,站在高大的梧桐树下望着路口似乎在等人。一串串洁白的花朵像鸽子的尾翼,风吹过的时候,有几片凋零的花朵飞离枝头,轻轻地飘落在他的脚边。

    我一只手拖着笨重的行李箱,另一只手抱着一箱书,那时的我热的满头大汗一定很狼狈,经过他的时候我低头匆忙走过。

    他却叫住了我,声音温和道:你好,我也是住这栋楼的,我可以帮你搬家。

    我抬头,看见他冲我友善微笑,我发誓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看最洁白的笑容,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我却鬼使神差地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走掉。

    这就是我,一个不苟言笑的我。在别人看来,就是孤僻偏执的我。

    站在讲台上的那个俊朗温润少年再次见到我的时候,他的讶异绝不亚于我。他一眼就认出了我就是那个不近人情的邻居。

    “今天班主任请假了,我代表他介绍一下我们新来的同学,林歌同学,欢迎你加入高一二班我们这个大家庭。我是班长林枫,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和我说。现在请你上来和大家打个招呼好吗?”林枫的声音像清风一样,柔柔地吹进我的心扉,牵引着我一步一步走上讲台。

    “大家好,我叫林歌,林歌的林,林歌的歌。”我转身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林歌两字。

    心里默念林枫两字,白色粉末如同雪花一样飘落在我身边,我感到我肚子里有千万只蝴蝶在翩翩起舞。后来我才明白,从第一次遇到林枫的那时候开始,他已经住进我的心里面。大概因为是他是我我来江城后第一个对我微笑的陌生人。

    在高一二班同学的眼里,或许我就是一个藏着秘密的怪人,不爱搭理人,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生人勿近的样子。包括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叫袁乐乐,是个发育得极好的大美女,是高一二班公认的班花。她性格开朗,人缘极佳,爱笑,乐于助人,据说口碑和行情一直不错。

    而我一开始却偏执地认为她愿意和我同桌仅仅是为了在老师和同学面前表现而已。所谓绿叶衬红花,那时自卑心理作祟的我自以为自己只是她的陪衬物而已。

    就这样持续了一个月,我和她之间的交流仅限于那么几句,无非就是“恩”“谢谢”“借过”“借我个橡皮”。

    一个人站在走廊边仰望天空涌动的流云,我常常会矫情地想起奶茶的那一句歌词: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是的,这样一眼就能望到尽头的高中生涯让我感到无望和悲凉。

    和袁乐乐的关系得以改观的时候已经是入学两个月的事情了。

    那天课间,我的月例假提前,杀我一个措手不及。腹部传来的一阵阵隐痛让我坐立不安,隐痛渐渐演变成剧痛,我痛得只能趴在桌上等阵痛过去。眼泪和汗水混杂在一起流过我的脸颊。“给你,我知道了。”

    袁乐乐从桌肚下面递给我一个用塑料袋装好的卫生棉。我感激地望了她一眼,接过了她的东西。但我意识到一个更令人窘迫的事情,林枫就在我后面的第二排,我站起来的话他极有可能会看到我的裤子,如果我的裤子已经脏掉了的话······

    我的脸很快红了。袁乐乐像看穿了我的想法一样,变戏法般掏出了一件外套。“套上这个。”贴心的她着手帮我把外套系在腰间。然后对我灿烂一笑,甚是美好。

    从去厕所到回来座位的一路上我都在自我检讨,回想起袁乐乐这些日子来对我的点点滴滴,脑海里全是她待我不薄的友善态度。我很惭愧,不得不承认,一直以来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我决定敞开心扉接纳她这个朋友。

    当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她拿出瑞士莲的软心巧克力递给我,“吃一颗吧,每次我来的时候都会吃巧克力。”我默然接受,当巧克力融化在我的舌头间的时候,我尝到了友情的甜蜜。

    “乐乐,谢谢你啊!”这是我第一次叫她的名字,语气不再清淡疏离。她也很受宠若惊,随后她开心的对着我傻笑,看到她甜美的笑,我的眼睛瞬间涨满水汽,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哭。

    我想起了那些散落在天涯的旧友们,因为相隔遥远,我已经丢弃了他们。不,应该是相互丢弃才对。

    袁乐乐看着我不太对劲,她一下子慌掉了,紧张得问我,“小歌,你怎么了?”我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说“我是高兴,我们吃的是同一款牌子的巧克力。”然后我听见我耳边响起了袁乐乐爽朗悦耳的笑声,“小歌,我们真是有默契呢,你真可爱,还高兴得哭了。”

    可爱?女生因为美丽才可爱。很遗憾,我从来都不是。

    C

    从父亲那里听来的,我得知林枫就住在我的楼上。

    有次我早早出门上学的时候刚好看见他下楼,还是他主动和我打的招呼。“早啊,林歌,这么巧,一起去坐地铁吧。”我停顿了一下,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回了他一句,“好呀!”然后我听见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的作响,大概这就是少女情怀之小鹿乱撞吧。

    我们一前一后地走着。走过一条林荫大道,走过一片人头汹涌的街角,他高大的身影笼罩着我,终于他回过身来,那一刻初升的旭阳刚好落在他右肩上,将他的周身都笼罩在橘色的光影里,他的眉眼温柔得像一个童话。

    我听到他嘴边抿起好看的弧度,“林歌,走到面前来呀。”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样子就像个犯错的小女孩跟着哥哥的屁股后面。

    我们并肩走着,一路上都很沉默。尽管我们的距离远远超越了个人的心理安全距离。

    我越靠近他,我愈加觉得他离我遥远。他成绩拔尖,在学校是品学兼优的优等生,在女生心中,是温润英俊的男神。而我,什么都不是。谁能配得上这样美好的少年呢,我脑海里跳出了一个最佳人选,那就是我的同桌袁乐乐。集才华与美貌于一身的女神。

    袁乐乐的功课很好,而我由于一直转学,文化基础不是很牢固,成绩最好的时候只能勉强挤进班级中游水平。一次期中考试才让我才看清我和林枫之间的距离有多遥远。

    校园公告栏里的成绩榜单上,赫然入目的是林枫的名字。林枫,年级第一。我花了好一会才在榜单下面不起眼的角落找到属于自己的名字。林歌,年级第三百零一名。我用手指丈量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图上距离三十厘米,现实却是三百个名次,也就是说我要超越这三百个人才能和林枫的名字并列在一起。

    我哭了,我的眼泪在阳光下簌簌的掉落,灰尘在光线里跳舞。我伤心欲绝,可是又找不到自己伤心的立场。唯一一个合理的解释是,我喜欢他。林枫,那个优秀的俊美少年。

    袁乐乐每天都能收到一桌肚的情书和巧克力,不用猜林枫的桌肚必然也是被装满了粉红的少女心。似乎整个班级,甚至整个校园都弥漫着一股荷尔蒙的味道。

    我暗自羡慕着袁乐乐满脸的胶原蛋白的同时,也在默默关注着林枫的一举一动。

    他努力学习之余,也常常爱去图书室看课外书。他前脚一踏进图书室,我后脚就跟上。我翻阅着图书借阅记录,发现他借阅的书单里有《飘》,《飘》也是我最喜欢的名著之一,我为此激动了好久,这样的默契,哪怕只有一次,就够了。

    我记下他看过的书单,他走过的路我不能陪他,他看过的书,我想全部看一遍,这样离他是不是会更近一步?

    我乐此不疲地享受着跟随他的步伐,却生怕被他发现。每次我都会择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既不容易被他发现,也方便观察他。这样的位置不是每次都能幸运被我霸占。

    那天他坐在靠窗向阳的位置里,手捧着一本《百年孤独》,背对着我,我躲在阴暗的角落,看到他好看的背影被夕阳镀上一层温暖的橘黄色,窗外的金桂开得很好,微风吹来,空气里有一种被晒暖了的金色花香。

    我翻开《飘》的最后一页,在书签里落下娟秀的字迹:林枫,我喜欢你。

    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而喜欢你是我唯一的退路。我把书夹在最后一页。合上书籍的时候我心跳得像做贼一样。或许我和小偷无异,只能躲在见不得光的角落里,觊觎你的美好。

    D

    林枫像所有青春杂志里的阳光少年一样,同样热爱运动,酷爱篮球。

    那天体育课,我本来想留在课室里自习。袁乐乐非要拉着我加入拉拉队,说要给班长鼓鼓士气。那个时候我和袁乐乐已经是无话不说如影随形的闺蜜,她想做的事情我都会陪她,同样的,我想做我喜欢的事情的时候她会放下自己想做的事情来陪我。这就是她,袁乐乐,第一个对我如此上心的朋友。

    林枫打篮球的模样,一定很帅气吧?我不想看那是假的。

    班里的男女生都很团结,每逢班里的篮球队有球赛的时候,几乎每人都会来加油。感谢袁乐乐,不然我应该会被她们说成是不合群不爱班集体的人。

    我就站在袁乐乐的旁边,安静地看着。目光永远都追随着那一个鲜活跳跃的身影。林枫穿着一身红色的球衣,后背印着一个黑色的一号

    他白皙的脸庞全是汗水,眼睛聚焦在篮球上,他突然喝出一声,竟然转体翻身,掠过篮球先到篮筐前方。半旋身后,他抓住了已经飞到头前的篮球,,然后双手一沉,握着球放在腰间,接着右手单独抡起了篮球,在空中划出一个美丽的抛物线,,侧着身将篮球砸进了篮筐!我的耳边响起女生男生们的尖叫声喝彩声。“林枫好棒!”一个女生大声叫着,紧接着有不少女生也跟着尖叫起来,就连我身边的袁乐乐也按捺不住兴奋,穿着碎花裙的她用力挥着手中的小彩旗,“林枫好棒哦!”

    说真的,我无比羡慕那些敢于大声呐喊喝彩的女生,羡慕她们有这种勇气简单直接表达自己的心情,她们的坦率和真实正是我缺乏的。

    我幻想着自己也可以放下矜持,像她们一样为自己喜欢的赛手加油。我的尖叫声淹没在她们的尖叫声之中,无人在意。我却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哪怕他永远都听不到。可是我是个懦弱的人,我做不到。我能做到的只有在心里默默为他加油,“林枫,加油!”

    比赛结束后,我看到笑意满脸的林枫朝着我的方向走来,那一刻我的心跳和大脑快要停止工作了。我该说点什么?我该做点什么?我全身的细胞都被唤醒了。

    然后看到我的好闺蜜袁乐乐笑容乖巧地迎了上去,递给他一支扭开盖子的矿泉水。林枫抚摸了袁乐乐的秀发一脸的宠溺,接过爱心矿泉水仰头大喝。十一底的阳光很暴烈,打在我阴暗的心脏发出清脆的碎裂声。

    我最好的朋友喜欢上我喜欢的人,关键是我喜欢的人似乎也很喜欢我的好朋友。

    他们是多么般配的一对啊!王子和公主在一起,就应该被祝福。王子爱灰姑娘的戏码永远都不会出现在我身上。

    那天体育课结束后,我逃课了,逃到安静无人的图书室哭了整整一节课,心痛得无以复加的我翻开了那本《飘》。我发现书里夹的书签不翼而飞,我心中燃起一股惊喜,是他吗?是他拿走了吗?但很快我又感到失落了。袁乐乐和他在篮球场上的秀恩爱就已经代表他们在宣布主权归属了,林歌,你还有什么好妄想的。

    E

    是的,我的闺蜜袁乐乐和班草林枫谈恋爱了,这个消息已经在班上甚至全校都传播开来了。

    很快,袁乐乐和林枫的桌肚里的情书也渐渐少了。我依然是微胖有着双下巴的平凡女孩,唯一有所不同的是我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不少,但这改变不了什么。

    在我心里有种叫不甘的东西在叫嚣着。还有一个恶毒的声音时不时会跳出来锤击我早已残缺不全的自卑心。

    “你那么丑那么胖还那么笨,还不懂人情世故,你身上哪一点比得上袁乐乐?!”

    我每次看到林枫的背影发呆犯花痴的时候,都会这样残忍地拷问自己。

    而那个时候,林枫和袁乐乐总会成双成对地出现,在某个下雨的天气里一起撑伞,在某个日子一起坐在校外的奶茶店里喝着烧仙草。在某个课毕的时候一起回家。他们的甜蜜画面就像万箭穿心一样刺痛着我。

    值得庆幸的是,没有爱情,我依然拥有友情。

    好在袁乐乐并没有因为谈了恋爱就忘记我这个朋友,她似乎很少和林枫腻歪在一起。她会一如既往地在课间给我讲题,中午的时候会陪着我去食堂吃饭,从不让我一个人落单。

    她的美好我看眼里记在心里。我在日记本上记下一句:林枫,袁乐乐,你们都是我最喜欢的人,我衷心祝福你们。

    从那天起,我格外地努力。每天早起晚归,全心全意扑在课程上,上课的时候也不再神游太虚。我进步得很快。在升上高二第一学期的时候,我的成绩已经挤入全级第一百名内了。

    G

    高二第二学期开始了。

    每当晚上我在家里自习的时候我总能听见楼上有断断续续的吵架声,是林枫的父母。但我很少听到林枫的劝架。在这个骨节眼上,家庭的不和谐是影响孩子成绩的致命因素,我心疼楼上的少年。

    不知道从哪天起,林枫已经开始学会了翘课,迟到,早退。他辞掉了班长的职务之后,更是变本加厉的逃课。自然他的成绩也退步得飞快,从之前的第一名掉到一百多名外。

    没人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不敢向袁乐乐打听他的事情。

    那天,他难得出现在课堂上,而袁乐乐刚好不在座位上。我像受了什么蛊惑一样走到他面前,说“你把班级的通讯录给我一下,我要找一下数学老师的电话。”

    他缓缓抬起头,我看到了他眼睑下的阴影,那是因为没睡好的原因,可我看不懂他瞳孔里闪过的那抹异彩。可能是惊讶吧,惊讶我第一次主动和他说话。他的回答很温柔洪亮,像那一次站在讲台介绍我的名字时的一样,“我现在已经不是班长了,你可以去找孙苗要通讯录。”

    “哦,不好意思。”我的耳根通红,快步溜走。我能感觉到我背后有一道炙热的目光一直追随我回到自己的座位,又或者是我的幻觉吧。

    我拿到了通讯录,记下了林枫的号码。是的,我情不自禁要去关心他了解他,我朝思暮想午夜梦回的少年。

    我去营业厅多买了一张电话卡。刚好我手机是双卡双待。只有晚上躺下睡不着的时候,我才有勇气给他传简讯。

    第一条短简讯我是这样写的:我听你班里的同学说你经常逃课,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就握着手机一直等他的回复,便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天亮的时候我才收到他的回复,只有简短的三个字:你是谁?我心里很心虚也很挣扎,我不停地问自己,这样做算什么?算觊觎好友的男朋友吗?

    最后我还是说服了自己,他是我曾经的信仰,我关心他是无可厚非的事。抱着这样的心态,我厚着脸皮给他回复了简讯:我是你隔壁班的同学,一个关心你的朋友。我故意误导他的猜想,我不可以让他猜到是我。他又回复我一条简讯:谢谢关心,我没事。然后我就在课室上看见了他。

    在我们班,学生的位置并非固定不变的,每一周更换一次,我和他同组,他现在就坐在我前面的前面。我一抬头就能看到他的背影。

    他总是趴在课桌上,听着耳机睡觉。高三的课程已经很紧张了,大家都打起十二分精神背水一战,唯独他,像是灵魂破碎的木偶,脸上永远挂着淡殇。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笑得张扬,也不再打球,不再刻苦,不再和袁乐乐同框,我曾几度以为他和袁乐乐已经分手了,他用他的颓废来缅怀这一段感情。

    每念及此,我都会心里泛酸。他的开心抑或不开心,都不属于,从来都不属于我。唯一感到欣慰的是,他依然会去图书室,只不过他看的书我越来越看不懂,都是一些航天理论书籍。

    我只能拿出教科书来学习,累的时候再抬头看他的背影,那个时候,夕阳总是恰到好处地落在他的右肩上,橘红色的光芒给每一朵傍晚灰蓝的云朵镶上金边,像要燃烧起来一样。我很快又会精神抖擞了,重新投入到题海战术里面去。

    H

    后知后觉,原来我可以为了一个不喜欢我的人,变得足够努力,就连袁乐乐也发现了的变化。

    有一天我们解完一道烧脑的数学题,两人相视一笑,袁乐乐却愣住了,她眨眼她那双黑葡萄的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她说,“小歌,你变了,你比以前变美了。你笑起来有两个深深的梨涡。真是好看。”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真如袁乐乐所说的。我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双下巴没了,因为高强度的压力我也变瘦了。脸上的痘痘也消失不见了。我还特意像袁乐乐一样蓄起了长发。我想林枫喜欢的女生,无非就是黑长直的类型吧。不管他知道也好还是不知道也好,我想我就一直跟着林枫,跟着他,让自己慢慢长大,慢慢变美,慢慢变成他会喜欢的人。哪怕他永远都不会喜欢我,都不会知道我的存在。

    我依然会在晚上的时候给他传简讯。说了一些励志的话,在他看来可能就是无关痛痒的话,所以他有时会回复我有时却忽略。

    也不知道林枫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似乎伤口治愈,又满血复活了。

    他成绩回升得很快,最近一次的模拟考试,他考了全级二十多名,而我也不赖,考了全级三十多名。看着自己的名字和他越来越靠近的时候,我又开始暗自较劲起来。还可以再靠近一点点。

    I

    最后一次模拟考试的时候,我一个人站在荣誉榜单前泣不成声,我做到了,林枫。

    名誉榜单上,赫然印着我和他的名字。林枫,全级第三。林歌,全级第四。

    我坏心地用小刀切割我们并列在一起的名字。然后珍藏在我的日记本里。

    喜欢你,是最孤单的心事。你知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在这场悄无声息的暗恋里,成就了自己。

    高考如期而至。我看到从考场出来的他朝着我的方向走来。这一次是真的朝着我的方向走来了。

    他脸上有浓浓笑意,那笑容像被春风吹皱的池水,一点一点地荡漾开去,他问“考得怎么样?”我对他会心一笑,“还行。”

    六月的风慵懒的暖暖的,转过身去我便能看到校园的小公园里,满树洁白的栀子花在风中摇曳,像我此时又轻又柔的心事。

    别了,我的少年。

    J

    我在列车上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发现有袁乐乐发给我的微信。

    她说,林歌,我忘了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和林枫是表兄妹的关系,我们制造恋爱的假象,也无非是为了帮彼此挡掉那些桃花运而已。我知道你一直是喜欢林枫的,对不?

    还有林枫的简讯:傻瓜,我知道了,我全都知道的。

    我的眼泪汹涌而至。我哭得撕心裂肺,原来他一直都知道。

    北方工业大学。

    我拖着沉重的行李孤单到穿梭在这个偌大而陌生的校园里。

    我在校道里停歇下来。桐树下,茂盛的枝叶撑起一大片浓密的树荫,凌乱的光影像碎金一般落了他一身。

    似乎时光倒流,回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白衣飘飘的翩翩少年,温柔的眉眼惊艳了岁月。我揉揉了眼睛,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

    他已经走到我的面前来,笑容温暖如九月的阳光,“我来帮你搬行李吧,这一次可不许再拒绝了哦。”

    我能清晰听到自己打雷一样的心跳声。那一刻,像恒星结束自己生命时爆发出最灿烂的光热,像海底火山突然喷薄出滚滚熔岩,像原子弹毁灭一切后蒸腾起巨大的蘑菇云,林枫的声音在我心底蔓延生长出一根青涩的枝条,抽出嫩绿的枝桠,开出了一朵美好的花。

      我用力点了点头,眼泪在点头的时候飞了出去,像水晶一样晶莹剔透。

    我还听到他在我耳边呢喃:你守望了我三年,这一次,换我追你。

    路边花坛里这一季的蔷薇开得真好,如火如荼。我看到林枫站在最美好的九月里,背景是湛蓝的天和洁白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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