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九)商道之有德司契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德经,与社会契约论,感觉上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一个挥洒自如,一个是一板一眼,一个道之上,一个形之下。可是老子还偏偏很看重契约这个东西,对于当下普遍重意气相投而忽视践诺履约的国人来说,是不是有点匪夷所思?
情形是这样的。老子讲到一个很常见的社会现象,“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人要做事情,总要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商业、社会层面,就是要不断地解决分歧、纷争,创造共同利益或者共识,才有向前走的可能性。但是在处理这些纷扰的时候,总是不可能求得完全的一致,哪怕是亲兄弟,也是有各种认知和立场差异的。这时候,就得求同存异,那么关于异同的界定,以及调和性的解决方案。这时候,老子认为,口说无凭,必须要形成文字约定,也就是契约。因此,圣人凭着契约关系来确立自己的主导地位,绝不无依据地责成于人。
这个可以算是老子版的“社会契约论”。不过,我们把这个结论先放在一边,再考虑一个问题,为什么老子在这儿要提出契约这么个固化的解决方案,而不是按照一贯腔调,说遇到问题要包容、要因势利导什么的?
老子可以说是一个相当豁达而很富有理想信念的人,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对于政治领域的深入思考,以及对于现实的正视。换句话说,就是上得了天,落得了地。历史上,许多名儒大家主张德治,理论出发点是人性本善,教化可成。不过,老子偏偏不认为这个世界是充满了爱的,天下至善也只能是可追求但永远达不到的目标,所谓包容,也正是要承认现实,包容一些负面的东西。
既然人性不是那么靠得住,那么,一些大原则就有必要事先约定,形成交往和协作的基础。这些原则,就是社会统治和经济往来的基础和底线。只要不突破底线,就不必过于求全责备了。而且越是世事纷乱,越要减省宽政,就如刘邦入咸阳的约法三章。人心方面,是刘邦战胜项羽的最根本原因。这也就是“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的真义所在。
至于“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也就不难理解了。有德的领导人,重视契约的订立与履行,无德的领导人则看重个人利益的占有,甚至是向下属巧取豪夺。这可以说是高下立判。那么,什么样的管理方式是合于大道的呢,很显然,不以亲疏远近分别对待,而是通过平等的规则奖掖良善,激发斗志,提升效率,这就是管理之道。一碗水端平,是不是很简单?简单的,才是道。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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