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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校服到婚纱:你是我一生不变的小美好

从校服到婚纱:你是我一生不变的小美好

作者: 雷艺甜 | 来源:发表于2018-01-19 09:26 被阅读91次

    元旦晚会结束,日历翻到了2018,我曾深切守护的2008,像是乘坐了时光机器,一下子就变成了十年前。

    那年,我19岁,参加了人生中的第一次高考。

    那年,我身边有很多同龄人,他们的故事,像是华丽的跑马灯,温暖又热闹,而今面对许多同学宿命的尘埃落定,我不得不感叹昔日同窗的我们都有了截然不同的结局。

    我们这代人的芳华,没有跌宕起伏的社会变革,没有咬牙切齿的家仇国恨,我们的课桌上摆着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课桌里放着小说杂志,袖子里藏着耳机线,后桌坐着喜欢的人,我们一边贪玩,一边努力,爱情和未来好像都掌控在自己手里,所有的事情都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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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多次提起过,高中的时候我帮人写过情书,促成了一段美满姻缘,这件事我骄傲了整整十年,我对他俩的孩子说:“我是你的恩人,没有我,就没有你。”

    而这个孩子刚学会叫爸爸,还听不懂我这个老阿姨的叽叽歪歪。

    前天我去看了电影《解忧杂货店》,里面有个专门给大家答疑解惑的老爷爷,很多拿到答案的人,因为得到了老爷爷的指点,从而拥有了理想的人生,影片的最后,爷爷说:“像我这样的糟老头子,怎么可能有左右别人的力量?如果说我的回答起了作用,是因为他们自己很努力。”

    我忽然想到,当年我那封煽情幼稚的情书,其实并没有改变他们的人生,只不过是在他们相爱的过程中,撒下了一把水果味的糖,让他们在猜不透彼此心意的时候,多了一点甜蜜的坚定而已。

    说我是良媒,不如说我是最亲近的见证者,我见证着他们青春里最纯美的心动,见证着他们婚礼上的斩钉截铁,也见证着他们孩子的健康成长,这也是我见证并参与过的,最漫长且仁慈的故事。

    今天,我要讲的,就是他们的十年,他叫高凌霄,她叫王美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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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高凌霄的年份,比我认识王美娇的时间,更长久一些。

    我们出生在不同的村子,2002年的时候都进入了镇子上的同一所初中,并且还分到了一个班,我那时候是课代表,按照学号统计作业,于是对班里同学的学号记得很深,我是3号,高凌霄是5号。

    13岁的高凌霄,是个不着调的傻大个,有时会愣头愣脑的,我还特意问过我同桌:“这5号同学是不是有点傻......”

    但是学号是按照成绩排的,班里50多个人,他能排到5,很多老师都夸他聪明,我却一直觉得他脑子有问题,因为他经常欺负我,给我起外号,扯我的桌布,我个子矮,想要打他只能跳起来,那时我天天都在诅咒他,希望能来警察把他送监狱里去。

    十几年后,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少女发的毒誓终于灵验,如我所愿,高凌霄进了监狱,当然这是后话了。

    初一的时候,历史课上刚讲人类的出现,我觉得长手长脚,面相又凶神恶煞的高凌霄,长得特别像山顶洞人。

    记得有一次查作业,高凌霄没交,老师站在他的桌子边,等着他找作业本,高凌霄一脸无辜的翻着书包,一边翻一边说自己写了,明明装包里了,怎么就不见了呢。

    用现在的流行词来说,13岁的高凌霄是一个戏精无疑了,我亲眼看着他从书包里掏出一个个纸团,他在烂纸团堆里找作业本,还找的有模有样,并且时不时的挠挠头,一副没做作业还可怜兮兮的样子,真的挺让人心疼。

    好不容易到了初二,我以为终于摆脱了山顶洞人,结果,他到了我对面的班里,我在靠门的位置,他扯我桌布更容易了,扯完就跑,学校还不允许串班,我觉得他是一个从村里跑出来的痞子。

    再往后的三年里,我好像很少见到高凌霄了,直到2007年,高三开学,我们都出现在了高三六班的教室里,同时,班里还有个叫王美娇的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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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美娇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可以追溯到2005年的高一,我们的宿舍是对门,我住523,她住524,我们有着各自的圈子,可以说没有过多的接触。

    那时的王美娇,身高中等,不胖不瘦,有着人畜无害的长相,皮肤是健康色,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

    这样的女同学,相信没有人能讨厌的起来。

    高三的时候,王美娇不再住我对面的宿舍了,而是睡我对面的床了,她也是整个宿舍唯一一个我之前就认识的同学,自然而然就走得亲近了。

    我跟王美娇开始形影不离,上课,打水,吃饭,都要手牵手,我喜欢唱歌,她说我是她随身带的MP3,晚上我们经常会蒙在一个被子里说悄悄话,找不着我的时候她会到处喊sweet.

    王美娇有着极好的脾气,她温柔爱笑,待人友善,她比我小一岁,但我一直都感觉她像个大姐姐一样,18岁的我偶尔任性耍脾气,但她从来没跟我生过气,从家里带来的吃的也总是分给我。

    隔壁班男生追她的事,我记了十年,她问我咋这么清楚,我说:“你忘啦,当时他给你买的吃的,是谁帮你吃的。”

    那是个早恋就要回家反省的学校,晚自习的时候李洪亚主任会打着手电筒走遍校园的所有小角落,专门抓情侣,但是青春的骚动总是会让人铤而走险。

    我早已忘记了那个追求王美娇的男同学的样子,但是那时我就在想,怎么也得是个盖世英雄才能配得上她,比如那时候帅得掉渣的强叔。

    强叔在王美娇的前桌,我们仨那时候学习成绩都差不多,他俩上课经常传纸条,下课也有说有笑,郎才女貌,如果那时李洪亚抓住他俩早恋,我一点都不会觉得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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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凌霄则彻彻底底变成了学渣,他依然坐最后一排,我一直觉得他跟王美娇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结果比起我来,强叔更像是一个绝世好红娘。

    强叔和高凌霄在一个宿舍,男寝315,别问我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他们宿舍的每个人,我都熟到可以写一个长篇专访。

    白天强叔和王美娇传纸条聊天,晚上回宿舍就开始夸美娇这个小姑娘不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听多了强叔对王美娇同学的赞美,高凌霄的视线里,开始出现王美娇的笑容和倩影。

    那时我还没有反应过来,18岁的高凌霄,早就不是那个13、4岁的顽皮小子了,他如雏鹰,眼光开始变得敏锐,事实证明,在以后所有人生的重大抉择上,他都选对了方向,包括未来的老婆。

    跨年的那天晚上,我和高凌霄一家三口一起吃了饭,我以为高凌霄还会像往常一样,得意的强调是王美娇追的他,这次他开始大大方方的承认是自己先动的心思。

    他说那时候快高考了,自己成绩差,而王美娇是个好学生,就算上去表白,一定是以失败告终,所以只能写写纸条,第一张纸条传到王美娇手里的时候,王美娇清点了班里所有的男同学,才终于知道了高凌霄是谁。

    我也才知道,强叔递给王美娇的纸条,除了自己写的,还有很多是高凌霄写的。

    2007年的冬天,班主任老闫给了王美娇一个特殊的职位,帮全班同学叠棉衣羽绒服,一中室内的暖气给的很足,同学们都把外套放在班里最后面的桌子上,王美娇的任务就是负责把他们叠的整整齐齐。

    坐在最后一桌的高凌霄,终于有了近距离接近王美娇的机会,不管多冷的天,高凌霄都是第一个把羽绒服脱下来扔那儿,等着王美娇纤细的手指去抚平它。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即使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更别提高凌霄这种捂不住嘴的人了,他总是能轻易的逗笑王美娇,除了使用语言上的天赋,高凌霄还很舍得给王美娇花钱,那时大家的生活费都不多,高凌霄隔三差五的给王美娇买吃的,王美娇喜欢吃橙子,高凌霄就一直买,怪不得那时我总有橙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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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老去的时光碎片一点点拼凑重合,时间再次倒流回到2008年高考前的那个春天,王美娇红着脸跟我说她有喜欢的人了,我脱口而出强叔的名字,被王美娇一下子就否定了。

    我猜遍了王美娇周围所有男同学的名字,都不会想到那个人会是高凌霄。

    我第一个表示了反对,“美娇儿,你啥时候瞎的?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该考虑一下下一代吧。”

    去年高凌霄和王美娇的儿子出生,王美娇第一时间告诉了我:“这下你可以放心了,比高凌霄好看多了。”

    少女的心事总是如诗,当年那个小鹿乱撞的王美娇,一颦一笑都俏皮可爱,那边高凌霄不敢表白,这边王美娇期待又忐忑,我苦口婆心的劝着王美娇另择良木,王美娇傻乎乎的偏偏就认准了高凌霄。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我像是变成了双重人格,一边绞尽脑汁遣词造句,用尽了我十八年的文采帮王美娇写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一边用尽我毕生的口才,劝服王美娇擦亮双眼,那时我觉得,高凌霄不太懂音乐,既不着调又不靠谱,长得还很像原始人,最主要的就是我俩有初中时候的深仇大恨,王美娇跟他在一起,我总有种辛辛苦苦种的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

    但我还是亲手把写好的情书交到了高凌霄的手里,里面写满了王美娇对他的爱慕之情,我作为她的好朋友,不忍心看她再受暗恋之苦。

    情书传过去没多久,班里后黑板上开始高考倒计时,高凌霄开始练体育,进入了特长班,那是十八岁的高凌霄,做的第二个英明神武的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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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年高考很快就开始了,高凌霄谨记着老闫的座右铭“条条大路通北京”,以特长生的身份进入了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

    那年高考后两天,6月11日,高凌霄表白,约了王美娇出去,请她吃了当时贵族才吃的起的肯德基,还送了礼物给她,王美娇现在依然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一把梳子,花了149块。

    事实证明,对自己和对方都负责的人,才配拥有固若金汤的爱情,他喜欢她,但他并没有急于在高三那年就与她的人生捆绑于一起,他规划好了自己的路,而后在高考那件当时无比重大的事情结束之后,再郑重其事的牵起了她的手。


    2008年的那个夏天,高凌霄飞上枝头变凤凰,而我和王美娇,都复读了。

    然后他们两人开始了长达五年的异地恋。

    复读的时候没法充电,不能带手机,两人曾经好几个月都断了联系,我问王美娇当时联系不到,不会害怕吗,王美娇说不会。

    好的爱情大都是势均力敌,王美娇和高凌霄都足够自信,同时又足够相信对方,以至于后来王美娇考上了廊坊的某个大学,两人身边都不乏妖艳的花花草草,但还是一如既往的异地恋着。

    到了大学的高凌霄,不再是那个只会欺负人的小屁孩,而是个重情重义又知礼懂事的大男生。

    2011年,我和朋友去北京,高凌霄请我们吃了饭,还给我们找了住的地方,我跟店主起冲突,高凌霄一直在替我道歉,噢,对了,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吃到烤鱼。

    那顿印象深刻的美味烤鱼,彻底让我对高凌霄的印象发生了改变,我开始给他加分,我跟王美娇说:“高凌霄好像帅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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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这群人,大概都没有想到高凌霄和王美娇真的会结婚生子、一世安稳,毕竟当初懵懵懂懂,年纪太小,班内其他的情侣躲得过李洪亚,也没能逃得开时间的摧残和空间的障碍,他们两人,没有多轰轰烈烈、人尽皆知,却一不小心就走到了最后。

    2015年,在七年之痒的年份,他们选择了结婚,我去参加婚礼,简单的排场,喜庆的气氛,王美娇的脸上,是幸福的笑容,我打趣的问她,“真的不再考虑考虑啦?”

    这句话我问了她十年,那天是最后一次。

    一群兄弟晚上还在闹洞房,高凌霄便一直在护着王美娇,寸步不离。

    我开始笃定,他们两人,一定会白头偕老。

    后来,毕业后当了两年多村官的高凌霄考上了狱警,如我的愿,他进入了监狱,这份工作,他混的风生水起。

    老闫说的相由心生,我开始觉得有他的道理,二十八岁的高凌霄,气宇轩昂,有着很足的精气神儿,而王美娇也一直保持着旺夫的容貌,两个人活成了我们群体里的模范夫妻。

    有朋友跟我说,他最羡慕的人就是高凌霄,有房有车,有老婆孩子,工作好,离家近,好友三五,偶尔出来撸个串,喝个酒,吹吹牛逼,人生赢家不过如此。

    去年他们的儿子出生,本来打算起名叫高兴,后来双方父母反对,只好作罢。

    但这真的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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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8年到2018年,他们在一起整整十周年了,却依然恩爱和谐,我现在佩服的,不仅仅是高凌霄的眼光,还有王美娇的。

    要有多清晰的直觉,才能一下子就选到对的人,王美娇说她很幸运,初恋就结婚。

    是啊,多幸运,一爱就爱对了人,身边的男人有着很强的大男子主义,她吵架从来吵不赢,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家里所有的大事都是他做主,在原生家庭里他也有足够的话语权,家里家外,除了他,没人敢欺负她。

    他照旧舍得给她花钱,给她买名牌包,买国外的护肤品,将她宠得依然像那个十七八岁脸颊绯红的女孩。

    我们很多人,看惯了分手出轨婚外情,开始怀疑真爱是不是真的存在,我用他俩的故事来告诉你们,不仅存在,而且我们身边就常见。

    曾经牵着我的手的那个小姑娘,现在后面背着MCM,前面抱着白白胖胖的儿子,岁月不会放过每个人,但温柔的姑娘,一定会得到岁月同样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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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他俩是怎样做到了十年不烦不恼,一心一意,他俩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在一起第三年的时候,感情出现倦怠期,听见对方的声音都烦的要命,每天打电话就是吵架,吵完再和好,无论吵得多么厉害,都从来没说过分手。为了维持感情的新鲜感,两人每年都会出去旅一次游,云南,天津,泰山,哈尔滨,普吉岛,西安,乌兰布统,每个月每人攒五百块,攒够了就去旅游,想去的地方都会一起去。

    王美娇怀孕三个月的时候,高凌霄带她去了西安,他说,有了孩子也许就没有说走就走的旅行了。

    他强势宠妻,她贤惠持家,从校服到婚纱,他们是彼此一生不变的小美好。

    时光,请你善待这对恋人,让他们继续相爱,也让我们足够相信,总会有那么一个人,陪你跨过千山万水,走向地老天荒,矢志不渝。

    但愿往后的人生,我还能听他们亲口讲那些柴米油盐里的温柔岁月。

    最后,祝高凌霄和王美娇相爱十周年快乐,愿每个今天,都值得纪念。

    -END-

    作者简介:重点大学工科女,却是文字痴迷患者,小说网站签约作者,感情细腻,热衷于发现生活中的美好。但也偶尔逗比,偶尔奇葩,星座处于双子与巨蟹交界,女汉子与软妹子的双重性格,快来关注我,我们一起愉快的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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