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花子鸡实在是一样突破世俗的菜式。它能冲破阶层的藩篱,而被普罗大众所喜爱。由一个乞丐所创,被大文人钱牧斋所推广,细细品味,是否有深层的文化因素哩?
叫花子鸡的做法其实简单。将鸡开膛破肚,填充一些作料、调料,用荷叶包裹,将黄泥巴糊满全身,放在火堆上烧烤。听着这火焰中吱吱的响声,闻着空气中逐渐弥漫的清香,在等待的过程中,已经将叫花子鸡已经咀嚼了数次,正是这份守候才赋予它特殊的味觉感受。
烤出来的味道,也确实诱人。黄灿灿、油滋滋的表皮,散发着荷叶清香的肉体,光滑圆润,咬一口,嫩滑而不发柴的嚼头。一丝丝,一缕缕,一片片,或手撕着大快朵颐,或小片捏着,浅酒慢酌,全凭着你的兴致。
叫花子鸡吃过一次即可,个把月内不会再想着吃第二次。也许我觉得一个人独食,有些油腻,胃里撑不了;也许应该大家伙分着吃,但一只鸡,几个人一分,就少了一种豪气。
我实在有些羡慕洪七公屡吃叫花子鸡而不厌的胃,也许他高深的内功打底吧。我没有这样的道行,只能做个普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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