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隋唐五代之部——第二十三章:新的统一盛运下之政治机构
中国经历四百年的长期分裂,而重新有统一政府出现,是为隋、唐。但那时的统一政府,其内容机构又与四百年前不同。
举其要者言之,第一是中央宰相职权之再建,第二是地方政治之整顿。
关于中央宰相职权之再建。
西汉初年的丞相、御史大夫,到后汉的尚书。曹魏时中书监开始参与大政,东晋时侍中揽权。再到南朝宋、齐,尚书、中书、侍中三者皆为辅臣。
君权和相权,本是两汉文职政体的两面,相辅相成。魏晋以后,政治意识堕落,君权、相权转为相互制约。权臣篡窃,剥夺相权,归于皇帝私属。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王室仅相当于一个庞大的世家门阀,中书、侍中等也就相当于这个世家的家宰。于是政府实质性地解体,君权、相权均不复存在。
中央宰相之权之再建,概言之,即三省六部。
唐代中央最高机关,依然是魏、晋以来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但他们现在已是正式的宰相,而非帝王之私属。其职权分配,则中书掌定旨出命,门下给事中掌封驳,尚书受而行之。古代的宰相权,现在是析而为三。
尚书省有都堂,以左、右仆射为领袖。下分六部:东为吏、户、礼三部,左丞主之。西为兵、刑、工三部,右丞主之。共二十四司,分曹共理,全国政务毕萃。
三省职能划分:
中书省:决策草诏
门下省:审核
尚书省:执行
尚书省下六部主要职能划分:
吏部:管铨选考核
户部:管户籍财政
礼部:管礼仪科举
兵部:管兵籍军令
刑部:管司法刑狱
工部:管工程营造
自此,政府的框架已完成搭建,历朝历代未再有过剧烈的变化。
尤其是六部的设置,基本不受最高层机构变化的影响,比如宋朝有枢密院,清朝有军机处等,但六部他还是那六部,岿然不动。这也从侧面印证了这六部设置的合理性。
事实上,当今各部门的设置,也都深受其影响,区别在于现在划分更细致、精准,同时考虑了以前不关注的事情,如环境、商务等。再有如外交等,当时归属鸿胪寺等内府职责,不在其列。
简单对比看:
吏部——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户部——财政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部分
礼部——教育部
兵部——国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安部
刑部——司法部、公安部部分
工部——工信部、水利部、科技部
大体而言,这是在六部的基础上做优化,并未动摇六部根基。
以中书、门下较汉代之宰相,以尚书六部较汉代之九卿,在政制上,不可谓非一种绝大之进步。
如此宏大而精密的政治机构,正好象征当时大一统政府之盛况。
关于地方政治之整顿。
概括成两个字:削权。
两汉地方政权,无异于古诸侯,并不一一辖于中央,因此演成汉末分崩的局面。
经历魏晋南北朝,情况更糟:
——军政、民政不分,州县官以武吏军人为之。差不多可以理解为军管。
——州、县为豪强私利而分割。等同于独立王国。
——州、县无限划分,乃至领户日削,有名无实。也就是说,分着分着,发现没了。
到了隋唐,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权力。同样还是周、县的设置。
唐代地方行政最低级为县,全国凡一千五百七十三县(按玄宗天宝初年)。
县以上为州或郡,全国州府凡三百五十八。相较西汉多了两倍不止。
稀释,也意味着分权。
加之科举制度,人才选拔、官吏的任用权在中央,与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又截然不同。
自此,中央政务日繁,地方事权日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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