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的艺术画展

作者: 43a8eed0fef3 | 来源:发表于2018-06-14 00:04 被阅读19次

    本文参加简书七大主题征文活动,主题:魔幻现实主义。

    文|范傒子

    -01-

    我能看见二哥,二哥却看不见我了,我们之间隔着生与死的距离。我靠在天堂的栏杆边,用一根细长的竹杆轻轻拨开云雾,向人间张望。二哥头顶着光环,在人群中分外耀眼,穿梭于办公室、客户、餐厅与球场之间。

    我又望望妻子和女儿,她们的光环一大一小,缤纷闪烁着,就像城市夜晚的霓虹。

    “人间那么大,为什么我只看到他们三个人的光环?”我问判官。

    “从天堂看人间,你只能看到你爱的人。”判官说。

    “可是!我爱过很多人啊!”

    “可她们已经不再爱你了!”判官不耐烦地嘟哝着。

    “呃!”

    在人间时我很孤独,唯有二哥一个朋友,唯有妻子和女儿两个亲人。我爱他们,他们也在怀念着我,他们头上的光环是我坚硬的墓碑前柔美的花朵。的确,我也爱过其他许多人,她们也爱过我,可是当我离开后,她们心里的痕迹,就那样被风吹走了。

    在天堂,我的孤独仍未改善,在这独特的平行空间里,当我是个新人时,判官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告诉我:“在闲暇时间里你是自由人,不必请示,没有束缚,可以……”

    话没听完我就跑开了,靠在天堂的栏槛边,搬个小凳,拿根竹杆,拨打着云雾望向人间,期待唤起记忆,然后在某个时点与人间的亲人再次重逢。

    夕阳挂在天空的一角,温柔地敲动殿角的风铃,我的竹杆挥舞得也有些累了,打了个盹,突然坠落到人间。判官曾告诉我,梦,是穿越当下的天堂与过去的人间唯一的通行证。

    -02-

    人间的某天,餐厅里坐着四个人,我的旧同事,我,一个矬子,还有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家伙。

    “这是高朋,”旧同事指着矬子向我介绍,又指指青春痘,说“这是扬飞。”

    我抬头看看矬子,又看看青春痘,不冷不热地点点头。矬子文质彬彬,憨厚地笑着,青春痘则笑容可掬,向我伸手说:“我叫扬飞,飞扬的扬,扬飞的飞。”

    “真是个二逼!”我在心里鄙视着,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不得已握住他的手。他的手油腻腻的,我怀疑他早上没洗手,赶紧抽回手说:“呃……这餐厅里的饭菜……不错呵……”

    大家都笑了,尤其青春痘笑得格外欢乐,内心里我又狠狠鄙视了他一下。

    “一会儿我们去打球吧,当年你球场上叱咤风云的能力,让这两个小兄弟见识一下!”旧同事说完,指了指窗外的篮球场。篮球场上,已经腾挪跳跃着几个年轻的小伙子。

    “你们也经常打篮球吗?”我问。

    “是的。”旧同事说。

    “嗯。看,球场上那几个人真厉害!”矬子指着窗外叫着。

    “哼,他们这帮臭技术!”身边的青春痘撇撇嘴,鄙夷道。

    “切,好像你的技术有多牛逼似的,二逼!”矬子反呛。

    “法克油!”青春痘怒骂。

    我笑了,笑得很邪恶。

    饭后,稍作休整,我们来到球场。真没想到,文质彬彬的矬子在球场上简直是个疯子,仿佛浑身浸透了雄性的荷尔蒙和肾上腺素,技术娴熟、反应迅猛、横冲直撞。我使出浑身解数,也占不了任何便宜。

    “高朋真厉害!”我叹道。

    “嗯,哥,你不知道,这家伙每次都是嗑药来的!”扬飞边防守,边嘴炮,脸上的青春痘红得发亮。

    扬飞却是个初学者,既不能熟练带球,又不能突破上篮,球得手后,往往沿着弧形三分线外带球低头猛跑,也不出手,三四个来回之后,大家忍不住了,干脆蹲在三分线内捧腹大笑。扬飞抽个机会,从东倒西歪的人缝里穿过去,带球上篮。

    “扬飞,你就是一头蒙着黑布拉磨的二驴!”高朋笑道。

    扬飞上前,将高朋两块丰硕的胸大肌拍得啪啪作响,假装弱弱地问:“我说矬子,你嗑的药是啥牌子的,效果怎么这样好?”

    -03-

    那天,球场4对4打上下场比赛,嬴者坐庄输者下场,我、旧同事、扬飞和高朋为一组,在激烈残酷的比赛中,扬手却频频失误,我们以一分之差败下阵来。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对友,”高朋指着扬飞骂道,“你这个可怕的二逼!”

    扬飞不服,两人互相指责,争吵着战略战术。旧同事把滴水的球服撕下来,狠狠甩在球架上怒道:“别再瞎吵吵了,扬飞!技术差不是你的错,智商才是你硬伤,我的好二哥!”

    “真不愧是二……哥!”我也掺和。

    从此,“二哥”的称号在球场落地生根,并逐渐蔓延到生活。

    又一次,球场上两阵对垒,偶然进了几个球后我激情飞扬,在带球突破上篮的刹那,大吼一声:“谁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话音刚落,球“哐当”一声落入篮筐。大家看呆了,扬飞作势崇拜状,嗫嚅着嘴巴结结巴巴道:“天……天……天下第一哥!”

    从此以后,人们忘记了我俩的名字,扬飞成了名副其实的“二哥”。另外,无论从球场到餐厅,从公司到楼宇,人们只要见到我,出口就是“第一哥”。慢慢地,喊着喊着,就像“这样子”简化为“酱子”一样,“天下第一哥”被演化成“一哥”。

    一哥和二哥,听起来仿佛一对兄弟,这令我难堪。所以我常对二哥说:“二哥,出门后别说认识我,免得连带我智商低,我实在丢不起这个人。”

    “切!以为我多愿意跟你在一起似的。”二哥抗议。

    可是不管我有多排斥,二哥有多抗议,“一哥”和“二哥”这两个字眼儿无疑具备一种心理暗示的魔力,将我们两个捆在一起。我们的关系一天比一天好起来,食必同桌,玩必同场,没事儿就在朋友圈互损。

    有一天妻子问我:“你……天天提到一个叫什么二哥二哥的……你俩……不会是同性恋吧?”

    我急忙否认,连连辩解。是的,我们食必同桌,玩必同场,住必同房,跟他在一起的时间比给家里的都多,但我并没有跟他寝必同床,我实在受不了他那满脸的青春痘。

    二哥却恬不知耻地凑上前问我:“一哥,我们精神上接近不?”我勉强说是。

    “那我们灵魂上接近不?”二哥又问我。我咬咬牙表示同意。

    “既然这样,你把肉体也给我吧!”二哥得寸进尺。

    “妈蛋!你杀了我吧!”我怒道。我承认,他触碰了我的底线,在肉体取舍这种问题上,我宁愿自我毁灭。

    -04-

    与二哥长达几个月的厮混中,我发现,自己在堕落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了。二哥竟然忽悠我提前翘班到球场,到餐厅,并美其名曰“要吃最热乎的馒头,要打最新鲜的菜,要玩最少人的场地,长此以往,这样身体才健康嘛!”

    我们早早来到餐厅,除了能看到橱窗后服务大妈那忙碌的身影之外空无一人。我们对饭菜评头论足,一阵嘴炮,直到服务大妈不耐烦地催促我们才打上饭菜,然后占据餐厅的最有利地形,互相嘴炮攻击着,慢慢地欣赏排队打饭的长龙,和那些闪烁在长龙中如星光般璀璨的姑娘。

    倘若没有这些调味料,餐厅里的饭菜简直难以下咽。

    “二哥,快看,队伍里那位红衣矮个儿小姑娘!”发现情况后,我赶快与二哥分享。二哥抬头看去,眼睛立马闪亮,脸上的青春痘抖动着。

    但他收回目光,正襟危坐,义正言辞地训斥我说:“老一,不是我说你,你这牙口啊!你没看出来人家还是个孩子吗!你这是道德问题。”

    “得了吧,老二。这没外人,何必装得冰清玉洁,何必披着道德的外衣来掩饰你欲得不得欲罢不能只好偃旗息鼓故作镇静却不断蠢蠢欲动一颗污浊的内心呢……”

    “打住,打住,老一,”二哥摇摇手表示妥协,而后怂恿道,“也别白活得那么慷慨激昂,有本事来点儿真格的,去搭讪啊!”

    我看看二哥邪恶的眼睛,又望望长龙中的红衣女孩,败下阵来:“还是算了吧,说归说,做归做,两码事嘛,人家毕竟还只是祖国的花骨朵而已啦!”

    “看看,看看。怎么样?怂了吧?老一,你等着,看我怎么搭上她!”

    红衣女孩终于打好饭,如踩着云朵般飘过我们,在南端就坐用餐,低头执筷,姿态优雅。她纤白的左手轻捏着馒头,右手曼妙地夹菜,轻轻放入口中慢慢地咀嚼着。像一首诗,像一幅画。她长长的睫毛巧妙地掩饰着两汪清潭,匀称的手腕上镶嵌着一枚精致的手表,头上的珍珠发卡仿佛翩飞的蝴蝶。

    “我要是那块儿馒头就好了。”二哥支着胳膊恍然如梦般冥想。

    我无心吃饭,也懒得损他,在内心里喟叹:“哎呀,这样的女子,倘若让二哥搭上?那可真是糟透了。”吓得我闭上了眼睛,痛苦袭上心头。但抬头看到他脸上闪光的青春痘后,突然放心了。

    饭吃完了,二哥一撂筷子,站起身来:“老一,你走先,睁开你那24K的钛合金狗眼给我好好盯着,看我怎么得手。”

    “好。我倒要看看你如何失败,还有你失败后那种该死的精彩表情。”

    “废话少说,你就瞧好吧,快滚!”于是我走在前面,越过红衣姑娘,回转身站定,看二哥如何收场。

    二哥如上台领奖般,先定定神,再理理头发,整整衣领干咳一声。然后掏出一串钥匙,在手心里不紧不慢地掂量着,潇洒从容地向前走去。在那一刻,我突然有点慌乱,心在慢慢回落。

    二哥已经来到红衣姑娘眼前,他停了下来,盯着她。红衣却若无其事,依然优雅进餐,宛若公主,仿佛若大的世界只剩她自己。老二无奈,一翻手,那串无辜的钥匙“当啷”一声落在红衣脚下。她依然淡定从容。我开始坏笑。

    老二怒,弯腰将钥匙捡起,托到红衣眼前:“姑娘,你掉钥匙了吧?”

    红衣这才抬头,沉静地望着二哥,沉默,她眼睛亮亮的,脸上却分明写着“这是哪来的傻子”的问号。老二收回目光,仔细端详自己的钥匙,自言自语道:“呵,蓝色的,银色的……这把是宿舍的,这把是办公室的……哇,好漂亮的钥匙,原来是我自己的。”

    红衣低头继续进餐,二哥坐在对面。

    他俯身向前深情地问:“姑娘,请问芳名啊?”

    “你神经病啊!”红衣抬头呵出这句话,嗓音清脆,语气温柔。二哥抽身,干咳了一下收回目光,伸手摸了摸自己满脸的青春痘,起身离开。我猜他的内心一定波澜壮阔。

    “老二啊,你可真是教育部考试规定的标准填涂铅笔啊。”我边走边赞。

    “什么意思?”老二仍未从残酷的打击中恢复过来。

    “2B呀,”我说,“唉,一不小心,我竟成了一个二逼神经病的帮凶!”

    二哥无言以对,失魂落魄地撇撇嘴巴,向餐厅外走去。

    此后人们见到二哥,经典的问候语通常是这样:“二哥!今天,你又捡钥匙了么?”

    “滚!”二哥怒骂,然后愤恨地加上一句,“有种球场见,虐死你个揍性。”

    -05-

    球场上的二哥当仁不让,非要跃跃欲试打主力。

    “你这样的最好歇歇,闪着腰就不好了。”旧同事友好地劝他说。

    “我腰好,我非要上!”二哥不甘示弱。

    “退后,二哥,啥样人干啥样事儿,你垫垫桌腿儿还可以。”高朋讽刺道。

    “住嘴,你这个该死的矬子!”二哥回骂。

    “老二,听话,乖乖后面坐着呵,热热球场边上的冷板凳……顺便,挤挤脸上那几只熟透的青春痘先……”我落井下石。

    “妈蛋!三伏天的板凳本来就是热的!”二哥站在后面,心底里流淌着屈辱的泪水。即使场上打得再精彩,喊杀声此起彼伏,他都神情冷漠,不为任何人喝彩。

    “老二,来替我会儿,我喘口气儿。”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因为他脸上的颗颗青春痘仿佛一个个深不可测的枪口,随时都能爆裂出子弹。听到我的呼唤声,二哥欣然起身,快速冲进场内,脸上的青春痘霎时平坦了许多。

    “等等!我老人家活动活动先。”二哥一摆手止住大家,站在场子中央,他先扭扭腰,再踢踢腿,然后打了一趟拳,长拳不是长拳,短打不是短打,嘴里嘟囔着,“妈的,老子今天虐死你们这帮孙子!嗯,差不多了……还愣着干什么,开打!”

    很奇怪,因为二哥的加入,战斗突然变得很惨烈。大家似乎都疯了,敌我不明,忙乱中分不清是谁的手谁的脚,都“噼里啪啦”击向持球上篮的二哥全身。突然“哎哟”一声,大家住手,只见二哥的鼻孔“刷”一下涌出两道血流。

    “妈的,谁干的!”二哥捏住鼻子骂道。

    大家都做好事不留姓名,谁也不肯承认,相反,笑得却很欢。

    “你们有没有人性啊,都见血了还笑!老子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在球场被人干流血。”二哥抗议。

    “很疼吧?”旧同事问。

    “废话,当然很疼。”

    “第一次嘛,通常都很疼。”高朋严肃地安慰着。

    大家一哄而笑四散而去。

    餐厅里,二哥鼻子里插着两卷白纸,委屈地坐在对面进餐,如一头默默疗伤的小像。可是他突然放下筷子,盯住我的后面不放。

    “咋了,这孩子魔怔了?”我拿起筷子在他眼前晃动几下。

    二哥回过神来,悄悄地指着我的背后:“快看,老一,小美女,太可爱了!”

    我回头,发现邻座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正在桌椅上爬上爬下,笑意融融。二哥冲她摇摇手,她坐直了身子,闪烁着亮晶晶的眼睛说:“请问,你是头小象吗?好可爱哟。”

    二哥和我相视而笑,口中的食物喷的到处都是,笑罢二哥严肃地对我说:“老一,怎么办?我爱上她了!”

    我望向他,看得出,此刻的他心潮涌动,双眼里闪耀着温柔的光芒。

    “别羡慕了,老二,快吃饭吧……哪天,我让你见见咱家闺女儿,不比她差!”我劝道。有那么一刻,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仿佛被突然无端触碰了一下,既疼痛又感动。

    饭后,二哥去超市买烟。在整洁的柜台上,我发现了一只漂亮的布偶,小巧精致,于是问超市MM:“这个布偶能否出售?”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我靠在二哥身旁自言自语:“唉呀,这个布偶真漂亮呀,嗯,实在是太漂亮了。”

    二哥心领神会,转头问超市MM:“这个多少钱?”

    几分钟后,我们在与超市MM的嬉笑调闹声中抱着布偶心满意足地走出超市。

    -06-

    第二天傍晚,打球后我们没去餐厅,二哥神秘地告诉我,他托人代买了猪头肉,于是我提了老酒跟他在宿舍PK。刚开始互损,有搭没搭地赞叹着猪肉和老酒,当半杯过后,我俩话多了起来,由双方的尖刻互损变为彼此的惺惺相惜。

    “二哥,咱闺女儿收到布偶后很开心,她托我跟你说声谢谢。”

    “喜欢就好,喜欢就好啊,还跟我说Thanks,好礼貌的姑娘哟。”

    “那当然,我教育的好啊。”

    “啥?老一,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一点吗?”二哥突然变得很严肃。

    “不知道,你是说我对闺儿的教育很用心是吧?”

    “No……No……No,”老二摇动着食指道,“我最喜欢你那种不要脸的样子。”

    “呸,”呸完我反问道,“二哥,那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吗?”

    “说来听听?”

    “我最喜欢看你捡到钥匙的一刻脸上浮现的那种无辜表情。”

    “滚!”

    骂完后,二哥将长脸拉圆,凑近我问:“商量一下,不如将闺女儿给我来养吧?”

    “那可不行,交给你这种弱智商低等生物,我不放心。你能养出什么好孩子来!闺女儿可是我的宝儿啊,这么多年,浸透了我和你嫂子的心血,怎么能舍得给你呢?”

    也许是酒意翻涌,二哥看起来很悲伤。为了安慰他的失望,我说:“不过呢,咱闺女儿创作了很多画作,我可以送幅给你,慢慢欣赏。”

    “那也行。”二哥重又浮现笑意。

    “你知道咱闺女儿创作了多少画作吗?”我问二哥,二哥摇摇头。

    “好多好多啊,有三大本,满满当当全是她的画作。有这么高!”借着酒劲儿,我比划着画作的高度,由一尺五慢慢压缩到五寸。

    “嗯,真不少,真不少啊。”二哥的感慨出自肺腑。

    “我告诉你,二哥,我现在有满心的期待啊……我期待,当她长大当我老去,哪天想她了就打个电话,我在家炒几个小菜儿,她提两瓶儿好酒,我们爷俩好好的弄几盅,有她陪着我。乘着酒兴,再拿出她儿时的画作,我们坐在一块儿披着月色慢慢欣赏,回忆那已经逝去,但却永不磨灭的时光。想想真是美啊。”

    “嗯,美啊,美啊……”二哥也忘乎所以,沉浸在未来向往的陶醉与忧伤里。

    “等哪天,有合适的机会,我会为闺女儿举办一场个人画展,邀请全城的人都来捧场……”我在忘我的遐想。

    “好哇,好哇,届时我一定去捧场。”二哥也在美妙的想像中徜徉。

    “老二,什……什么才是最好的人生?这就是最好的人生啊……一个好女儿,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平凡而美妙,暇时能和知心朋友把酒言欢。人生至此,夫复何求,夫复何求哇!”

    “夫复何求,夫复何求哇!”二哥忘情。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我的舌头变短了打着卷,两腮僵硬着,动情地对二哥说:“二哥,你知道嘛,什么才是最好的朋友?”

    “像咱们这样的嘛!”二哥说。

    “对!无话不说,无话不谈。我一天不损你,你夜不能寐,你一天不骂我,我寝食难安。有时我们坐在一块互不说话,却感觉刚刚好,当离开后,反觉坦然……”

    二哥点头称是。我又说:“二哥,我从小到大,活到现在,没几个真正的朋友,而你,算是一个!”

    二哥举杯说:“我的荣幸,我的荣幸啊。来,再走一个,走一个……”

    那一晚,我们哭了,我们笑着,我们大醉。

    -07-

    二哥的公司终于开业了。开业的前一天晚上,我把纸币凑成吉祥的数字,小心翼翼地封存到红包内,并编了两行祝福的文字。女儿坚持要执笔书写祝福语,她说:“我要给你最好的兄弟写下最好的祝福。”

    她还不会写字,于是我将祝福文字一笔一划写在白纸上,然后她一丝不苟在红包上描红,其虔诚态度不亚于手按《圣经》宣誓。

    宴会开始了,我把红包递给二哥。二哥捏着说:“这么厚?”

    “别捏着很厚就以为钱多,里面都是一毛的。”我说。众人哗然。然后我翻过红包,指给他看背面的文字,边说:“瞧,这是咱闺女儿亲手写的,虽然歪歪扭扭,可浸透了满满的祝福和深情。光凭这个就值10000块!”

    二哥翘起嘴唇轻吻红包,然后朝向我:“那当然,有了咱闺女儿的祝福,我的公司一定会一帆风顺的。”大家欢笑,纷纷举杯祝福二哥。大家推杯把盏,喝的不亦乐乎,不觉午时已过,大家酒意融融。

    二哥还要劝酒,我说:“不能再喝了,一会儿我还要带闺女儿去玩旋转木马呢。”

    “要不今天就算了吧,今朝有酒,怎能半醉而归?”

    “已经答应了又怎能反悔呢!再说,我也享受跟她在一起的时光。”

    二哥点头称是,深深地陶醉着。

    盛夏时节,三天假期后归来,中午约二哥出来吃面。太阳烧烤着大地,它吐出的火舌凶狠地舔舐着皮肤,令人生疼。从室内空调的清凉到室外裸露的大地,仿佛突然颠倒了两个世界。

    “老一,你选择的好时机啊。”二哥在抱怨。

    “发发汗吧,室外对你有好处,本来智商不够,别再憋出内伤。”

    “切,这都哪跟哪啊。”二哥边说边跨进汽车。窄小的汽车仿佛蒸笼一般,同样让人窒息,我俩好不容易挨到面馆坐定。

    “这三天你干嘛了,老一?”

    “没干嘛,参加了一个葬礼而已。猜猜葬礼上我们都烧了些什么?”

    “烧了什么?纸马?轿车?纸制五层楼房?”

    “都不是。是四合院,四合院啊,纸马楼房啥的都弱爆了,现在流行四合院……高耸的围墙,宽阔的大门,明亮的大房子,家具电器一应俱全……”

    “还不是一场大火付之一炬。不过,听你这么说,你好像很羡慕啊。”二哥的这句话听起来仿佛诅咒,但我们早已不再乎。

    “那是,老二。我要是先你一步离开,怎么样你都得给我弄套像样的四合院啊。”

    “一定一定。”

    “不过,老二,谁死到前面还很难说呀,届时,我也给你弄一套像样的四合院。”

    “丫的咒我!你放心早死吧,闺女儿我来养!你这个祸害,早走了或许能赶上天堂。”

    “可我宁愿下地狱。”

    “妈蛋!”

    静了一会儿,我问二哥:“老二,你真的相信有天堂?”

    “相信。不然人死后会去哪里?都去地狱会不会太挤?”

    “我要是能上天堂,我就自由自在,搬个小凳,靠着栏杆,天天看你们人间悲苦惨淡的生活。”

    “可是,天堂的路真的好走吗?”二哥突然抛出一个严肃的问题。

    “哪有好走的路。人死之后,黑白无常先来勾魂,再交给牛头马面,这俩哥们儿手持钢叉大刀驱赶着你,经过黄泉路,迈过三生石,跨上望乡台,看见孟阿婆,她把守着交叉路口,端一碗孟婆汤等着你喝,你要么不喝被投进忘川河,要么喝掉彻底忘掉前尘旧事,再踏上奈何桥,接受判官与阎罗的审判,你的善恶与否关系着你去往地狱或天堂。”

    二哥沉思了好久,突然问我:“我感兴趣的是,老一,要是你被带到那该死的忘川河前,要不要喝那碗恶心的孟婆汤?”

    我无言以对,我也不知道答案。

    “老二,当我老了,又病又贫,你还认不认得我?”我抛出另一个问题。

    “当然认得,任何时候我都不会忘记你。”我猜他说的是真话,因为他说这句话时情绪激昂,他的心脏跳动着,在胸前剧烈地鼓荡,“咚咚咚”的搏动声越来越大,压盖了面馆里的种种噪音,他心形的痕迹印在T恤上,几乎把衣服撑破。

    二哥急忙按住心脏,将之推回原位,稍作安定,接着反问道,“那我呢?我又老又穷时,你会不会忘了我?”

    “我也不会。老二,我要是早死,就在天堂提前摆酒炒菜,等着你。”说完后,我的心脏也剧烈地鼓荡起来,我下意识伸出手去,将之狠狠地压住。

    “好,一哥,你一定要等着我!”空气好像凝固了。

    我立起身,用筷子敲敲碗沿,叹道:“唉!真不愧是两只好基友啊。没有酒,竟能说出这么煽情的话。”

    我们走出店面,互相看看,身上早已湿透,仿佛淋了一场雨。二哥说:“以后别傻了,老一,这种天气,只适合呆在空调下的凉风里浅斟慢饮。”

    我点头。没想到这次相聚竟成永别。

    -08-

    第二天,天气异常闷热,树木低垂着脑袋奄奄一息,高楼也要被晒化了,仿佛要流淌下来。我开车行驶在被太阳烤焦的柏油路面上,热浪翻滚着扑向外挡风,车窗内播放的靡靡之音似在哀叫呻吟,令人急躁腻烦。

    突然,大树剧烈摇晃着,卷起一阵狂风,携着阵阵乌云滚滚而来,阳光打着旋儿,大地也在晃动着。飞沙走石四处逃蹿,扑撞在车窗上“啪啪”作响。我下意识地抬手遮挡风沙,发现天顶已经被乌云所遮盖了。刹那间,明亮的午后如深手不见五指的黑夜。

    我还在考虑继续前行还是打道回府时,大雨突然倾盆而下,如千军万马席卷着天空,奔腾着,嘶吼着,冲撞声不绝于耳。又如滚木雷石般从天空砸下,到处翻云泼墨般漆黑。雷电刚刚撕开天空的一道口子,雨雾便混淆了前方的视线。我只好停下车来,四处张望,企盼暴雨快快停止。

    在雨刷刮开大雨的刹那,忽然发现车子前面一个红绿交织的不明物体在雨雾里若隐若现,我睁大眼睛终于看清,那是一位小姑娘摔在路旁,她挣扎着,似乎受了伤,她的自行车歪倒在泥泞的花坛里。而公路中间仍然有飞驰的汽车呼啸而过,急于冒险归家。

    我看看飞驰的汽车,又看看柔弱挣扎的小姑娘,对生命的怜惜之情激起了我的勇气。我推开车门,跑向那个姑娘,就在我扶起她准备回转时,迎面一辆轿车飞驰而至,“啪”一声撞向我的身体,把我撞出去几米开外。

    被撞飞的霎那,我脑海中仍然影印着司机定格在车窗上的表情,那表情不是惊讶和恐惧,反而带有一种报复性的狰狞,令人疑惑。司机并未停车,仿佛在完成撞我的任务后,满意地呼啸远去了。它把我的生命带走了。大雨依旧滂沱。

    我躺在地上,睁着双眼望向天空。令人惊奇的是,大雨并没有砸向我,雨点坠落时突然变形,完全绕开了我。空中似乎陡然凭添了一块人形的伞盖,挡住了无情肆虐的暴雨,护住我身体所在的周围半米以内的范围,我躺着的地方竟然渐渐干燥起来,那些落在其外的雨,只能怒吼着避开我流向四面八方。

    小姑娘呆若木鸡,诧异地望着我。

    水势渐渐增高,慢慢淹没了花坛,之后是轮胎和排气管,直至整个汽车,小姑娘陷在一个漩涡里,不见了。但我丝毫无恙,身体周围仿佛筑起水晶的床墙。我的血液左右流淌,左手边的血液凝成两朵鲜艳欲滴的玫瑰,右手边凝成清晰的三个大字,“四合院”。

    -09-

    恍惚中,黑白无常手持锁链降落到人间,来到我的身旁,左看右看,勾起我的魂魄,套住脖颈飞升而去,转瞬来到阴间,将我交给牛头马面二人。牛头马面任我在前,踏上长长的黄泉路,轻抚着路旁火红的彼岸花,远远望见晶莹剔透的三生石。

    我在三生石前迟疑了好久,即使牛头马面在后面狠命催赶,我也不肯轻易踏过去。那些今生欠下的情和债,对我来说,一笔勾销比无法还清更痛。直到牛头使者忍无可忍,一脚把我踹过三生石,推搡到望乡台。

    我在望乡台眺望,回想已与妻儿阴阳两隔,忽然心头一酸眼圈一红,跪倒在牛头马面面前,乞求他们让我多呆一会儿,让我多看会儿家人。站在望乡台看去,只见我曾经的家院人头攒动,我的灵柩静静地安放在院子中央,周围布满了灵幡白旗。

    妻子瘫软在地绝望地哀嚎着,闺女儿则扒着柩沿痛哭流涕。二哥表情凝重,将我生前所爱的东西,并和他的照片、我妻儿的照片、闺女儿画作的照片一一欣赏,然后轻轻地放入灵柩,摆在我的身旁。一阵骚乱之后,主丧人员大叫一声:“起灵了呵。”人们抬起棺材向墓葬的方向十步一停地缓缓移动。

    一条送葬的队伍如一条臃肿的巨龙在后面盘旋舞动。妻儿紧随其后,二哥轻轻地抚着棺木。家门到墓地,短短而又长长的一条路,走了好外。下葬之前,有人高喊一声:“亡魂家属听真了呵,生前的好朋友扬飞送四合院一套,已经送到!”大家七手八脚卸车,一件件搬下摆开,很快安装就绪。

    我看到,二哥送的四合院蔚为壮观。高耸的围墙,整齐的砖面,高大的门楼,黑漆的大门。大门两旁一幅“风流世间客,潇洒天堂门”的金漆对联迎风招展。院内宽敞明亮,条石铺地。室内书法丹青,桌椅几案,锦衣雕床。桌上金叶银茶,锡壶晶杯,玉酒美食,一应俱全。

    “老二啊老二。”我的嗓子嘶哑着吐出这句话。

    接着,一场隆重的拜祭仪式后,鞭炮声骤起,硝烟弥漫,模糊了我的双眼。硝烟散尽后,人们开始封棺埋冢,添土成坟,竖石成碑,插好花圈后陆续离开。二哥也安慰我的妻儿离去。最后只剩他独自一人,面对新冢,斜立残阳。

    二哥低头看看墓碑,席地盘腿而坐,取过酒瓶启开,摸出两只杯子,面前一只,碑前一只,都倒满了酒液,又取出一盘花生米,放在中间,开始与“我”对饮。

    “老一,走一个先,”他举起酒杯,朝向墓碑,又拿起碑前的酒杯,两杯相碰,一声脆响,他左手一饮而尽,右手将酒液慢慢洒在碑前,又撒几粒花生米散在酒液的泥泞里,颓然地垂下双臂。

    “老一啊老一,你不够意思,不够意思啊,说走就走,太不够意思,”二哥抬起双臂,伸出食指指向墓碑,“我恨不能骂你,打你……曾经说好的一块抚养闺女儿呢,说好的球场上虐我千百遍呢,说好的至老不忘呢……”

    二哥碰一杯,喝一杯,洒一杯,话越说越多。

    “我还等着老了老了,你打个电话,叫闺女儿陪着,我炒个小菜,咱们坐一块儿……可你……你说走就走了,我还能找谁喝酒哇……找谁喝酒,能喝出跟你在一块儿的这种滋味啊……”

    二哥直喝得泪流满面,泪水顺着脸颊落在杯中。

    “老一,你丢下了我……你就是个混蛋,你就是个杂碎啊……”

    我在望乡台上早已泪如雨下,身边的孟婆眼圈也红了,她背过身去掩饰着她的眼泪。

    “老一,再走一个,再走一个,你听见没!我让你再走一个!我让你举杯啊!你……你倒是举杯啊,不举杯是吧?”

    “啪”一声巨响,他手中的杯子击碎在墓碑上。

    牛头马面两兄弟抱作一团,边哭边嘟囔着:“妹的,见惯了生死,头一回看哭!呜呜呜……”。

    二哥醉倒在墓碑旁,醉倒在草丛里,口中仍喋喋不休着:“今晚我他妈不走了,就在这里骂你,站着累了就躺下骂,醒着累了就梦里骂……”夕阳下沉。

    孟婆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劝我说:“小兄弟,喝了这碗孟婆汤吧,这是你生前为情为债为苦为爱积攒的所有眼泪,喝下之后,你就将人间所有的留恋忘个干干净净,重新投胎吧。”

    “阿婆,这汤不喝又怎样?”我止住眼泪问她。

    “你要不喝,你就过不了奈何桥,还会被投入忘川河,倍受千年的煎熬……到那时,即使再投胎成人,恐怕你爱的人也早已灰飞烟灭了。”

    “可是喝了之后,我就会忘了他们,结果还不是一样?”

    孟婆望着我,没给我任何答案。我摸摸身上妻儿和二哥的照片,片刻犹豫,突然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忘川河还是人间,谁又等得了千年?一碗孟婆汤,彻底忘却也好,那照片上的影像,将是我在天堂中永世挂怀的容颜。”

    我毅然接过孟婆汤,一饮而尽,大踏步迈向奈何桥。

    走过奈何桥后,我已不再是我。我只是一个具有成人体貌的婴儿,名字和爱恨对我都没有了意义。我被判到天堂,在闲暇时间里,我每天搬个小凳靠在栏槛边向人间张望,手中紧紧地握着那几张照片。

    照片于我有意义与否,我不甚而知,但就是放不下,一种生命的本能让我视之为鼓胀的乳房,从那里可以吸取到赖以生存的能量。天上一天,地上一年,我渐渐长大。也许是孟婆当时流淌的眼泪稀释了那碗汤汁的剂量,我竟然慢慢忆起了一些人,忆起了一些事。

    妻儿、二哥、旧同事、高朋等。虽然我在天堂没有朋友,可我感觉自己的生命逐渐丰满起来。

    每天,天堂的人们都会见到一个痴儿,搬一只小凳儿在栏槛边痴望。每天,人间的人们都会看到一个傻子,站在空无一人的球场上孤独地沉思冥想。

    每个周末,那个傻子都会出现在我家,张开双臂,等待我的闺女儿高喊着“二叔”扑到他的怀中。然后那个傻子载着闺女儿到书店,到商厦,到游乐场,牵着闺女儿穿过熙攘的人群,挤到旋转木马旁。

    闺女儿骑着木马幸福地旋转着,二哥则静静地站在一旁欣赏,享受着闺女儿的快乐和幸福。

    然后是疯狂的过山车蹿上蹿下腾云驾雾,他和闺女儿幸福和快乐的尖叫声直传到我所在的天堂。再跨上“蛟龙入海”船,长长的蛟龙载着他们飞速从高台驶入“大海”,欢笑声撒满芸芸众生的羽衣霓裳。

    归家后,女儿坐在桌边顶着小小的光环认真地绘画,二哥则在一旁静静地陪伴,他痴痴地欣赏女儿的画作,一张张地翻阅着,沉思着,头上的光环熠熠生辉。

    突然有一天,人间的那个小城传得沸沸扬扬,风言一个功成名就的商人要举办画展了,而作者却是个仅仅7岁的小女孩儿。人们议论纷纷,充满诧异又十分好奇,成群结队前去参观。

    我也好奇地张望,在展厅门口看到了那个成功的商人,头顶着光环。开始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后来确认他正是二哥。

    我再无心工作了,向天堂的管代请了个假,要去向一趟人间,去参观那座画廊。在画廊里,墙上的画作强烈地刺激着我的心房,提醒我紧握着照片的那双手。我翻动着照片,一一对照着,发现很多画作跟我手中的照片一模一样。

    我坐在二哥对面,近得几乎数得清他脸上的青春痘,可是他依然神情淡然,看不见我。

    我在画廊中穿行,他从对面走来,笑容满面,向我伸出右手,我也快速上前下意识地伸出手去,在双手接触的刹那,他却穿我而过,握住了身后另一个人向他伸来的右手。

    我不是圣人,也不是傻子,不知是出于激动,还是出于心酸,我就是想哭。在向天堂飞升的旅程中,我的眼泪终于因失重而潸然坠落。天空立刻下起一阵大雨。

    二哥走出画廊,站在雨中,抬头望向天空,那雨滴如碎玉、如珍珠、如银针,晶莹闪亮,纷纷扑泄而来。二哥张开双臂,拥抱来自天空的那场大雨。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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