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孽(26)

作者: ZHANG顽石点头 | 来源:发表于2017-07-09 19:23 被阅读15次

    辗转反侧全因爱,撕心裂肺只为情,爱情害死人!

    顶不住丽丽的“攻势”,永芳缴械投降——回家了。她原本准备玩到元宵节后,再回家,再上学。

    初七早上,我和丽丽送她,到仙梦洲搭车。

    事有凑巧,刚好碰到李梅。

    我悄悄地对永芳说:“看,李梅!”

    她禁不住赞叹,“真美,难怪丁豹不管不顾。我若是男人,怕也忍不住。”

    一会儿,碰到了一个八岁左右的孩子,孤苦伶仃的。

    “想不想知道,那个孩子是谁?”

    永芳点点头。

    “许江天,江映秀的儿子。”

    她说:“一看就是没娘的孩子!”

    我很好奇,“何以见得?”

    “衣服脏兮兮的,脸上一片惊惶之色。”

    “没骗你吧?生活,有时比虚构更残酷!”

    从她迷茫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以为丽丽是我的未婚妻。告别时,她没吻我,丽丽的头正靠在我的胸膛上。

    “笛笛笛”,汽车启动的一瞬间,她的眼泪夺眶而出,攀着车门,不想转身,望着我。

    车站 人潮汹涌

    喧嚣嘈杂 混乱无序

    我送你上车

    你无语而去

    望着你离去的倩影

    我绝望了

    无可奈何地看见你

    消失在拥挤的人潮中

    我呆呆地站着 望着

    蓦然 你优雅地转身

    给我深情的一瞥

    泪水一下子漫上眼睛

    怕你看见  我转过身子

    留给你一个冰冷的背影

    “哥,没影儿了,还发什么呆?”丽丽抖动我的手臂,“怨我吗?赶走你的心上人!”

    “怨什么?谢都来不及!”我强压住泪水,拍着她的手,“想什么东西,跟哥说一声。逛街去!”

    她昏菜了,“搞不懂,你玩什么花样。你傻啊,我赚的比你还多。你的钱,留给她吧!”

    “她,心死了,救不活了!”

    街上人不多,大多数店子关门歇业。户户贴着红对联,地上布满爆竹的碎屑,红红的一片,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

    她以前喜欢的东西,如香水、发卡、纱巾、手套、梳子、镜子,一概不要。也不再搂着我。

    “哥,干嘛冷落她,没见她多伤心吗?”

    “你还小,不懂厉害!”

    “只要真心相爱,情投意合,管它呢。师生不能谈恋爱,哪条法律规定的?她柔美、娇艳,淡淡的忧郁,美得让人无可挑剔,心生绝望。年龄差不多,体贴、痴迷,哪里找?”

    “别瞎掺合。”

    “我是故意考验她的,她真的吃醋了,伤心了。怪我太任性,对不起她。”

    “不关你的事。我早就跟她说过,放弃这段感情,长痛不如短痛。”

    “你不仅呆傻,还无情无义。什么时代了,还抱着老黄历,什么孽缘?快,追到她家,解释一下。”

    “来不及了!”

    “等下趟车去吧,一定要互相折磨吗?”

    “一个真实的故事,听不听?”

    她点头——

    他们不是“嫡亲”师生。她留校进修后,回校任教。他师专毕业分到成人中专。老大不小的剩男剩女,没什么感情却自然走近。

    她不是到他那儿借书,就是去借东西。顺带给他扫地,清书,理床,晒被,洗衣。乐呵呵的,还向过路人打招呼!

    他老着脸,推她走,“走吧,我不想见到你。孤男寡女,不怕闲话?”

    有一次,“咣当”一声,他一脚踹翻脸盆。“不要你可怜我!”泡沫溅了她一身,衣服掉地上,她抹抹脸,弯腰捡衣服。

    我刚巧路过,怕尴尬,转身离开了。

    他神经衰弱严重,胃糜烂,打算终身不娶。幸福来得如此突然,他措手不及。他有道德洁癖,“和学生?怎么可能!”同情不是爱情,却能变成爱情。一向自许“塑造人类灵魂”、高高在上的他,怎能在一个小女子、被塑造者面前低头呢?

    她姿色平常,他体弱多病。本该同病相怜,他们却同类相斥。

    我经常看见,他怒气冲冲,坐在椅子上数落她。她泪如雨下,倚在门边,低头捻发梢或衣角,一声不吭。

    夏天的一个黄昏,他把她推出门外,“咣当”用力摔门。她红裤衩、黄胸罩,轻一下、重一下捶门。

    一个女工悄悄喊来同伴,远远地看“稀奇”、“看古怪”。后来,不同版本的故事满校园流传。

    地处偏远之地的学校,一下子解决两个老大难问题,领导乐见其成,并助推了一把。把他们的宿舍调到一块,比邻而居。

    从此,她成了佣人,杂事包干,他只躺在床上看书。他始终不松口,嫌她碍手碍脚,打扰他的清净。对她没有半点“情意”,从来没说“谢谢”。

    工会主席找俩人聊天、谈心,撮合他们。他咬牙说,终身不娶。她坚持说,非他不嫁。

    “一对冤家,我也没法。”何主席向工友李“薄嘴”求救。

    “薄嘴”原本“厚嘴唇”,因为太爱说,太会说,太喜欢说,把嘴唇磨薄了。“如簧之舌”大概就是那样炼成的。

    “薄嘴”出马,给他戴了无数高帽子,灌了无数迷魂汤。也许神经受不了刺激吧,不到一个小时,他举手投降,答应娶她。但死口咬定,不举行婚礼。

    他一字一顿,“我、丢、不、起、那、个、人!”

    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仪式不能举行,她受不了。

    “薄嘴”告诉她,“受不了,也得受。这是他的红线。他不想搞得尽人皆知,无可奈何,娶个学生做老婆。”

    婚后,蜜月期,吵架家常便饭,总以他说“死皮赖脸”开始,以她的哭泣哀嚎结束。

    后来,他的神经衰弱不知不觉好了,胃糜烂减轻了。脸上不再惨白,还露出笑容。

    她哭声渐少,笑声渐多,脸圆润了,变白了。大家戏说,爱情的滋润胜过化妆品。

    他从不陪她逛街购物。需要共同出面的场合,如逢年过节回老家,亲戚朋友婚丧嫁娶,他们不是一前一后,就是一左一右,相隔十米,仿佛毫不相干。

    一年后,添了女儿。

    一般人会想,好日子来了。但是,他格外烦恼,得到的照顾少了不说,女儿的哭闹,引发了他严重的神经衰弱,以为痊愈的胃糜烂,发作得更加严重。半年之久,只能吃流质食品。

    幸福,总与她无缘。她付出这么多,他却提出离婚,“你带女儿过吧,我分一半工资给你!”那种痛彻心扉的伤害,岂是区区一点小钱能够弥补的。为了他的健康,她口头同意,暂时分开,疗伤养病。

    她回到出嫁前的寝室。

    他做得更绝了——在两个寝室之间,用夹板做了一堵隔离墙。

    娘俩在另一边出入,但她绕圈去他那边照顾他,仿佛未“离过婚”。

    “真可怜!”丽丽叹息道。

    一年多的休养生息,他恢复了元气。在许多人劝说下,他们复了婚。

    后来,他受不了别人异样的目光,申请调到不知他们师生关系的乡村中学,并在附近建了房子,永久与我们断绝往来。

    “后来呢?”丽丽见我住了嘴,忍不住问。

    “后来的情况,我不知道!”

    边说边聊,我们到张家湾了。

    “你们完全不同啊,你情我愿的。在表哥的婚礼上,当众亲吻,说过‘我爱你’的!鲁迅和许广平,也是师生恋,还不是一样幸福?还有沈从文和张兆和!你退化了,竟然不如民国的人了?”

    丽丽说,“我写一封信向她道歉,解释一下。一定要转给她。你也写一封信去吧,怕她一时想不开!”

    那滴泪!离我远去时,挂在她睫毛上的那滴泪,沉重地压在我心中。

    一滴泪里  有七种颜色

    有生命的温度和思念的重量

    有爱情的痛苦和咸涩

    一滴泪挂在你的睫毛上

    好像露珠挂在花瓣上

    珍珠般闪闪烁烁

    钻石般晶莹剔透

    它准备随时滴下

    从你水汪汪的眼睛

    从你五味杂陈的心灵

    它可能随时滴下

    滴进我干枯的眸子

    滴进我破碎的灵魂

    人生夺走我太多的东西

    却夺不走我发烫的心

    它珍藏着一颗至宝——

    你睫毛上滚落的泪珠

    我听从了丽丽的建议,给永芳写了一封信,希望她不要做傻事——

    “《百年孤独》,你看过的。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时,她只九岁,还尿床。什么也不懂,除了玩具,就是睡觉。”

    “奥雷里亚诺怎么办呢?强行娶她,摧毁她幸福的童年?还是等她慢慢长大、等爱情渐渐成熟,然后,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地步入婚姻殿堂?”

    “你选择前者,拔苗助长。但我选择后者,像奥雷里亚诺那样。每天教她读书、写字、画画、做游戏,陪她父亲玩多米诺骨牌、聊天!等她长大,等她成熟,等她爱上他!”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计划圆满成功!他们终于走进了婚姻殿堂,开始让人羡慕不已的生活!”

    “我等你,等着那一天——我们能名正言顺地相爱!你也要等我哟,千万别做傻事!”

    “像简爱对罗切斯特那样,等地位平等、爱情经过考验之后,再幸福地结合。你愿意等吗?”

    我讲了一个女人的“爱情”故事,希望浇灭她心头的火焰(估计可能性不大)——

    我叫芝兰。我杀人了,因为离婚;我离婚了,因为婚外恋。

    他叫大平,我与他早没感情了,尽管之前,也曾轰轰烈烈地爱过……

    我们初中同学,他是出名的捣蛋鬼,老师不敢管。初三那年,班主任安排他和我同桌,意思是让我约束他,不让他闹得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这不是为难我,害我吗?”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一个校花,一个人渣!”师生们猜,会碰出怎样的火花?

    “美女与野兽!”

    “猛虎嗅蔷薇!”

    没办法?想啊!有一次,发现他拿着一本又破又烂的《故事会》,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了主意!

    要他学习?不可能!两眼一抹黑,啥也不晓得。但义务教育不准开除学生,不准分快慢班。

    他像一个炸弹,随时爆炸。哪个老师也不敢要他。中考搞不好,什么也没了!

    学校决定,四个班主任抓阄,我们班主任中了彩。

    中考前,一分、一秒都重要。每堂课,每个老师,都叫他“别瞎闹,睡觉”。

    他怒了,“早睡完了,没瞌睡了!”

    “给你”,紧要关头到了,我拿出一本合订的《故事会》。他安静了,甚至半天不言不语,埋头看书。

    老师们很感激我,推荐我上一中。他也很感激我,说要上少林,学好功夫,出来给富豪当保镖。还可以保护我!

    爸妈却要我读师范,早毕业、早就业,减轻家庭负担。在他们的眼中,弟弟才是“养命的儿”,我只不过是客,暂时住家里,迟早是人家的人。

    师范毕业,我分到汉广乡一所初中。成了众星捧着的月亮。

    他从少林寺出来后,找到我。凶狠地向全校宣布:“芝兰,我女朋友!谁缠她,就杀谁全家!”

    这种爱情,让我哭笑不得;但这种霸气和狂放,让我侧目。

    爸妈不同意我们交往。他威胁他们,“不同意,你儿子死定了!”

    从小到大,我听够了男生的奉承,那种文弱、驯服的男生。对他粗鲁蛮横的人,感觉很新鲜。

    我阻止了爸爸报警的企图。理由呢?爸爸没说……

    其实,那不叫爱情,是胡涂、不懂事,是年少轻狂、任性。他身上没有一样我喜欢,更别说“爱情”了!我惊讶,当初居然有那样幼稚而荒谬的选择,并稀里糊涂地过了近二十年……

    那位初中的师生们,明里暗里,总拿他说事。我感到火辣辣,十分害臊。

    也难怪,做广播体操时,他赤着上身,穿着短裤,在我寝室门口刷牙。全校师生一片哗然!

    上课期间,他旁若无人的,大大咧咧的唱歌,句不成句,调不成调。

    “像黄牛汪姆妈的!”一个职工说。

    校长不好说他,就跟我急,“好好管管你老公,要不,学校报警了!”

    直到遇到洪涛一一我才真正尝到“爱情”的滋味!尽管我不再年轻。

    是大平带我参加聚会时认识的。当时,他吃了摇头丸,撇下我,疯狂跳舞。

    洪涛见我落了单,挨近我说,你有一种沉静的美,带有雌性的风韵。三十多的女人,像迟桂花,让我着迷!

    我们无可救药地相爱了一一炽烈、狂热、疯癫,不亚于激情澎湃的少男少女!

    但是,我有一对儿女,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摊牌离婚。洪涛是一个成功的实业家,有身份,有地位,有名望。年过半百,不但有儿子,还有孙子,更不可能离婚。

    毕竟,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哪怕婚姻只是一种形式。他身不由己。除了所谓的“爱情”,他并不能给我什么。

    “爱情”,太匪夷所思!明知连个名份都没有,仍然偷偷摸摸地见面,“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每次“约会”,仿佛地下工作者:我要瞒过大平,他要躲过妻子!

    这是真正的爱情吗?仿佛见不得人!

    我并非水性扬花,这是唯一一次“婚外恋”!

    我陷进去了,彻底地陷进去了,无可救药地陷进去了。

    我知道错了,但也不会爱大平了!

    我在汉广的时候,他总搞“突然袭击”,或凌晨,或深夜,闯入学校。

    大家笑话我,“你家监督官来了!”

    “查岗的来了!”

    他当保安赚的钱,还不够自己的开支。幸亏退休的公爹又打了一份工。

    我和洪涛见不得光的恋情,让我欢喜让我忧,让我莫名地害怕一一仿佛刀尖上跳舞,一脚不稳,便有血光之灾!

    波涛汹涌,胆颤心惊!仿佛喝毒药,结局肝肠寸断,甚至毒发身亡。但是,我欲罢不能,放不了手……

    一辈子没有爱情是悲哀的,哪怕有一天身败名裂,我也决不后悔!

    爱情,对于女人,是毒药,但她会眉头不皱地一口喝光!

    偷偷摸摸地、甜蜜地、心惊胆战地,来往了四年。大平有所察觉,但只限于怀疑,哪怕跟踪我一一也没有找到真凭实据……

    我担心过,幻想过,哪一天被他发现了,结局怎样?

    这份感情总是飘浮在空中,落不到地面儿!

    终究名不正、言不顺!我敢嫁一一洪涛却不能娶!女人的付出,永远比男人多得多!

    他能娶的话,我会义无反顾地离婚!即使他不能娶一一我也会为他找一万个理由!爱了,就心甘情愿!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小心,小心,小心!”我暗暗地提醒自己。

    总有“不小心”的时候。一万次“小心”,抵不过一次“不小心”!

    带锁的心情日记本上,我写了“洪涛,我爱你!”那一天,我忘记了上锁。

    一次“不小心”,断送了四年的小心翼翼。顷刻间,大平知晓了一切,他震怒了,雷霆一般。他失去了理智一一

    和所有戴绿帽子的男人一样,他自尊受损,颜面尽失。将我的手脚绑起来,嘴巴封了。他学的功夫,第一次派上了用场,不是保护妻儿,而是用在妻儿身上……

    幻想过被发觉后体罚的情景,唯独没有想到,他拳打脚踢的同时,会绑我的手脚、封我的嘴巴。我动不了,叫不出。心底掠过一丝惊恐:他会将我活活打死吗?

    我蓦然心惊:与他生活近二十年,直到今天才发觉,他骨子里的那一份“毒”。

    口口声声地说“喜欢”我,“爱”我。其实,只是对我的霸占,当他无法全部霸占我了,宁愿毁掉我……

    自私的男人!我彻底断了念想。如果侥幸活下来,我将义无反顾地离婚。我忽然发现,不但没有了爱情,连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

    当初,我竭力阻止爸爸报警,他暴打并强奸了一个聋哑女孩,仅十岁,受伤致残。罪孽深重,法网难逃。

    婚后,翁媳喝酒,他知道爸爸掌握了这一罪行。却十分嚣张,“时过境迁,你们拿什么证据告我?”

    我不后悔出轨,被逼的!这桩没有爱情的婚姻,窒息了我。我要挣脱枷锁,让感情自由,让人生自由!

    当初,我以为保护他,就是保护我。哪知保了一个恶棍,害了我一生!

    近二十年,他打架,赌博,吸毒,彻夜不归,像换衣服一样换情人……毫无节制地放纵。四十岁不到,就失去了一个男人机能。

    失去理智的大平,不但对我体罚,而且将我的事儿捅了出去,仿佛向全世界宣告一一他戴了一顶绿帽子。历史上疯狂、变态的太监……

    不得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儿,我成了小镇的“名人”,成了“新闻”。我出轨的故事家喻户晓……

    这样的事情,男女永远都不可能平等。他五毒俱全,却从来没有人指责过他。而我呢?

    “浑身不是人”的滋味,真苦!顷刻间,整个世界都变了。人们惊讶,曾经的贤妻良母,居然是一个无耻的小三。一夜间,我成了羞耻的象征!

    当初,只要工作不顺,挨了老板的训。他就带我参加饭局,陪酒,陪聊天,陪跳舞……当然,其它的,打死我也不做。毕竟,我是塑造灵魂的人。

    我,成了他的骄傲和挡箭牌,成了“镇花”(校花的名声仍在)和交际花……

    洪涛的妻子——那个老太婆,我吃惊,我以后会变成这个样子吗?浑身臃肿,满脸皱纹,牙缺口豁,驼背偻胸!她愤怒地找上门来,追着赶着我破口大骂。

    我孤单,无助。我的背后,没有任何支撑和依靠!

    洪涛彻底地消失了!愤怒的大平,放出了狠话:杀死洪涛,一雪前耻!

    我又如何怨洪涛?事情暴露完全怪我。洪涛无法救我,他也自身难保……

    爱情,一点儿也不伟大!在无情的现实面前,很卑微,卑微得不堪一击!与小说里的不顾一切,与戏剧里的轰轰烈烈相比,天悬地隔!

    万幸,大平没有把我打死,但婚姻,再也不可能了!我提出了离婚,没提任何要求,净身出户……

    他嘿嘿地笑:“想和情人双栖双飞吗?别做梦了,我不会和你离婚的。我要你往后的日子生不如死!”

    生活近二十年,我明白,他说得出,做得到!他本非善类,有极大的占有欲,极强的大男子主义!在他的思维里:男人可以为所欲为。女人,哼,想一下就有罪,哪怕一个太监似的男人!男人就是女人的天!

    近二十年,他外面的情人不计其数。我从来没有追究过。也许,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爱过他?

    一次“婚外恋”,就罪恶滔天,就要拿生命交换?丈夫可以胡来,妻子却必须做“贞妇节女”!哪门子的男女平等?

    第一次(婚后第二年)发现他有婚外情人,我就意识到:爱情再也不存在了!或者说,我们之间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爱情!

    他对我的爱,有过么?而我,爱过他么?

    我从不大吵大闹,揭穿他的诡计。我的冷静,令自己都无法理解。不是我贤惠得过了份,而是根本没有真正的爱情!或者,从来没有!

    认识洪涛一一并不是报复,我也从没想过报复他。如果报复他,胡乱找一个男人,我觉得是在糟蹋自己!为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而糟蹋自己,没有任何意义!

    当初,他不断闯祸。然后,像个小丑,带我见这个老板,那个老总。说得好听是公关。不好听呢?献妻!

    我随时都可以踹掉他,再跳窝找新的男人,名正言顺、登堂入室,成为某个人的正牌妻子。

    在这些人面前,他口都不敢开,头都不敢抬!就像这些年轻的土豪、暴发户在我——一个才貌双全的女人面前一样,诚惶诚恐,低声下气!我知道他们的心思,但我扎牢我的篱笆!

    和洪涛相恋,是真正的爱情!我爱得炽烈,爱得彻底,爱得入心入肺,爱得刻骨铭心!哪怕身败名裂,也不想回头!

    成熟女人的爱情,比起青涩少女,不知道炽烈多少倍。我豁出去了!

    我千遍万遍地幻想:一旦恋情暴露,哪怕身败名裂,我也不后悔,也不回头!

    然而,当这一切真正发生,却不是我想的那样。我茫然无助,没有任何依靠、支撑!我感到孤独,感到力不可支!

    在狂风暴雨面前,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除非两个人相扶相持……

    他有老婆、孩子,是成功的实业家,要顾忌社会影响和名望一一他不会离婚,不可能与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

    爱情,薄如蝉翼,经不起风吹雨打一一先前的炽烈,渐渐地萎缩,慢慢地冷却,甚至渐飘渐远,遥远得无法触摸……

    在大平的面前,我没有抗争,成了他随心所欲的“下酒菜”一一能否离婚,还要看他发不发善心?

    我度日如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人们的眼光怪怪的:仿佛能透视我的五脏六俯,以前的朋友一个个疏远了,都不敢与我说话……

    我所有的行踪,包括与别人闲扯,都被严密监控,谁都不想惹火上身!谁都不敢主动联系我一一我成了不折不扣的犯人。

    我小心翼翼,不敢乱说一句话,不敢乱写一个字。生怕一不小心,把他惹怒了,饱受皮肉之苦……

    与大平离婚,是我解脱的唯一出路!与他生活近二十年,都是在“与狼共舞”。

    他也好不到哪儿去:多疑,狭隘,喜怒无常,歇斯底里……失控的情绪,对他如一把刀。以前,一遇到这种情况,他就找我发泄。如今,面对我的肉体,他只能以头撞墙……

    一天二十四小时,他不放过我的一举一动。任何一个树影、人影,都令他汗毛竖立……

    他决定“放过”我一一“放过”我,等于放过他自己!想通了?

    离婚了!我净身出户,房子、孩子归、所有的财产,统统都归他……放过我,是对我最大的“恩惠!”

    但他有一个条件:不许我和洪涛再见面,不许藕断丝连!否则,一旦发觉,手起刀落,毫不留情地杀了我们……

    这样毒的条件,他说得出,也做得到!

    答应放过我,答应离婚,我当然欢喜,欢喜得想唱歌儿!终于解放了,自由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了!

    原则上,离婚了,他不能再干涉我,无论恋情,甚至再婚?可是,他却提出那样“毒”的条件——作为离婚的砝码……

    他不甘心!他一直都不甘心!

    我又能怎样?只得答应——仿佛喉咙口卡了一根鱼刺。总比不离婚好,“与狼共舞”的日子难熬啊!

    看着他在离婚证上签字,我如释重负!

    解放了,自由了!我成了一个离婚的女人!

    我以为,可以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没有大平的监控,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然而,没过几天,我感到新的苦恼一一身上仿佛贴了标签——离婚女人,再也找不到先前的感觉了!

    物是人非!身边的人,左邻右舍,都隔膜了,别说无法到一块儿玩,话也说不上几句。碰了面,戴着面具儿,假惺惺的,无来由地添了几分尴尬!

    离开家,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找不到家的感觉了!没有“丈夫”,儿女也不在身边。我仿佛孤零零的游魂,在太空中飘浮,始终落不到地面……

    十几天,仿佛一个世纪!那种家的温馨,家的氛围,亲切而遥远……

    我不会复婚,不可能再爱他。我留恋的,只是家的温暖,对孩子的牵挂……

    我也不敢找洪涛——大平的这一招很毒。我不想害了他,毁了自己!

    前夫和情人,一个我不再爱,一个我不能爱……离婚了,我并没有得到什么?却失去了整个世界……

    那一天恰好周六,过了半个月,该我来看孩子。

    大平见到我,故意发疯地打儿子,打得他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住地骂:“野种!野种!”

    女儿躲在床底,像胆怯的小猫,瑟瑟发抖。想哭,又不敢哭;想笑,又笑不出来。

    儿子的惨叫,撕心裂肺!

    “虎毒不食子!”不,他不是虎!是恶狼!

    我该做点什么了,为了十岁的儿子,十三岁的女儿!

    我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对准大平的喉咙,就是一刀。

    他放开了掐儿子颈项的两只手,转过脸来望着我,右手护住右颈项。既震惊,又茫然——绵羊竟敢反抗狼!

    有了第一刀,我没什么顾忌了。不能让儿子惨死在我的面前!

    一刀,一刀,又一刀!

    他没反抗就倒下去了,像一块门板,“啪”的一声。望着我,只说了一个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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